她能这么顺利地逃脱,不能不说是归功于赵知仪。可如果她继续住在这的话,他定会三番五次地来找她。说是要自己独立地生活,却仍然或多或少地依附别人,而她近期又无法回报什么。想到这,宋予诺毅然决定,釜底抽薪。
这份情义就先欠着,日后再图回报吧。
决定之后,宋予诺就匆匆收拾东西,下楼退了房,一路走了出来。心想,客栈暂时是肯定要住的,可以换个偏僻的地方,小一些的店,估计房钱还能便宜点儿。暂时还没有收入来源,只能先节省点儿花,要不早晚也是坐吃山空。
宋予诺选了一家“仙聚缘”客栈,虽说店面不大,里面倒也干净。约莫估算了一下,她目前的银票加上碎银,可以在这里住两、三个月。住的问题解决了,接下来就是找事做了。
这倒真是个难题。当初一意孤行逃了出来,竟没想过古时女子是不便出来工作的。仔细想了想在小说里看过的,几种可能的生存方式,来钱最快的自然是青楼,不过这是下下策,不到万不得已,她是不会去的。再说了,退一万步讲,如果真的混不下去了,她还可以回家。就算嫁人,也只是伺候一个男人而已,总比在青楼人尽可夫强百倍。而且青楼女子最好的结果就是傍上一长期饭票,而她刚亲手扔了一张长期饭票,断不至于再去青楼捡起。
另一种出路是去绣庄之类的地方打小工,不过她又不会刺绣,只有排除掉。还可以去大户人家当丫头,不过她好好的小姐不做,非去做丫环让人使唤做什么?万一再碰上个色迷迷的老爷或是少爷的话,那岂不是白白把自己搭进去了?
她也不会什么拿手的活计,不能自己开个小店什么的。即便有一技之长,要开店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象选址,租店面,装潢,召伙计,甚至采办货物,售卖,收账等等,一系列的事,远不是她自己就能应付下来的。
思来想去,实在不行,就只有到那些需要人手的店里去打杂役。她体力虽说不是太好,纯粹的体力活自是做不来,不过到饭馆洗个碗盘之类的,应该还是没问题的。洗盘子一不需要文凭,二不需要技术,有力气够仔细就行。当个跑堂伙计,估计自己也应付得来,对各色人等笑脸相迎,天天面对各种阶层各种工作的家长,早已练得纯熟。要么就到一些大些的店铺,看招不招帐房之类的,虽说珠算没练好,但好歹学过高等数学的人,口算自是没问题,用来管账想来亦是牛刀小试。至于再体面轻松些的工作,如果没人引荐,估计也不好办。
真没想到古代女子想挣钱养活自己竟然这么难,特别是未婚女子,哪有抛头露面的?既然这样,她只有继续女扮男装,这样也方便些,最起码也不必怕歹人见色起意。
这样想着,宋予诺一路已经走了大半条街,一边注意着有没有贴招工告示之类的东西。因方向性不强,原本就是路痴,再加上人生地不熟的,她还刻意记了记沿途转角处的标志性建筑。
都说“百无一用是书生”,现在更是深有体会。象她空读了这些年的书,到这样一个时代,一样成了废物。她在现代是当老师的,专长是教育,可这里虽有书院之类的地方,但她对那些文言文又不是太精通,自然无法去教人。而且她又没有类似秀才那样的头衔,估计书院也不会请她去当先生。
正自怨自艾灰心着呢,一张告示映入眼中。仔细查看一下,原来是高府在为年仅五岁的小少爷招一名教书先生。宋予诺心中一喜,这教小孩子不正是自己的专长么?班里五十个学生她都教得了,还教不了这一个?而且蒙学那几本书,她也是再熟不过,象《三字经》、《千字文》、《百家姓》、《弟子规》等。那里面有教育意义的小故事,随便一扯就是好几个。再说了,哄孩子那些伎俩手段,天天在班上那五十个孩子身上演练,也早已烂熟于心,只愁没有用武之地。如此说来,这份工,她想自己还是勉强可以胜任的。
原本打算住了客栈慢慢找工作,没想到运气居然这么好,这么快就看到这样一张告示,不能不说上天还是厚待她的。这真是“踏破铁脚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这样一想,心情顿时轻松起来。宋予诺向旁人打听了一下高府的位置,正了正衣冠,准备去求职。
一路走去,心情好了,自然也留心起周围的事物来。街道两边有一些店铺摆了摊,所以街道不算宽。正逛着呢,前面来了一辆马车,虽跑得不快,但她仍是赶紧靠路边让了让。那马车驶过去,竟留下了漫天的尘土。宋予诺用袖子遮住口鼻,皱着眉,心想这土路灰尘真是不少,和现代既宽阔又干净的柏油公路,自是没法比。
不经意间,看到路上有个东西闪闪发亮。弯脸拾起一看,竟是一枝珠花。宋予诺正待张口询问,旁边一女子摸了摸头发,红着脸看过来,“公子,那是我的珠花,刚才躲马车,不小心撞落了。”
那女子身着一翠绿绸布衣裙,头上梳着两个发髻,却只一边带了珠花,那款式、颜色,依稀和她拾到的珠花一样。看模样看打扮,应是个大户人家的丫环。宋予诺微笑着把珠花递了过去,“姑娘,还你的珠花。”
看那姑娘挎着小篮子,估计是刚帮府里采购完东西。
“多谢公子。”那姑娘向她道了谢,随手将珠花插到头上,却又回过头来,娇羞一笑,便跑开了。
好一个俊俏的丫头!宋予诺不禁在心里赞道。
看那丫头的娇羞之态,若自己是男子,便该心动了吧。这样想着不免觉得好笑。心知自己男装也象表哥一样,是白白净净一介书生,那姑娘有些爱慕之意,也很正常。宋予诺心下顿觉美滋滋的,居然哼出歌来,“漂亮的让我面红的可爱女人,温柔的让我心疼的可爱女人,聪明的让我感动的可爱女人,坏坏的让我疯狂的可爱女人……”
周杰伦的歌宋予诺最欣赏的地方,就是听不清歌词,可以随兴而唱。可她没注意这首歌最后那“可爱女人”四个字竟清晰可辨,不知者定会以为她是那登徒浪子,狂蜂浪蝶。
宋予诺正得意着呢,突然感到有些不自在,抬眼望去,只见已到了一户人家门前,那高高的门槛下蹲了两只石狮子,瞪着眼珠子,甚是威猛。门廊上高高挂着金光闪闪的两个大字“高府”。那门前竟已三三两两地站了几个人,现下正把眼光齐刷刷地定格在她身上。
难不成这些都是来见工的?居然这么多竞争者?她心下微觉忐忑。
待再瞧清那众人的衣着举止,再想一想自己,她竟又有了些自得之意。他们那明显是嫉恨的目光,不正说明她给他们已造成了压力么?既是如此,她还有什么好怕的。
于是宋予诺抬眼随随便便朝他们瞧去,毫不回避他们的目光。心想:反正我也没掉块肉,就由着你们看吧,难道没见过象我这样风流倜傥、玉树临风的美男子?当了这些年老师,最大的收获就是脸皮厚了许多,面对几十个,即使是成年人,宋予诺也不再脸红心跳。
不是她自夸,那几个人,大都衣着寒酸,一幅穷困潦倒相。而她,虽是来见工的,却也衣冠楚楚,一袭白袍在这些灰头土脸的人当中分外醒目,竟真的有些鹤立鸡群的感觉。
虽然这些人目光有些不友善,但宋予诺还是感觉到了一道更阴森的眼光,象刀子一样刺了过来。她凭直觉搜索了下,只见右手边,一灰衣男子,身材倒还魁梧,只是面色发暗,目光凶恶阴郁,脸上还有一道寸把长的暗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