咚咚咚,咚咚咚。
平稳而富有节奏感的敲门声将李平惊醒。
“该出门了。”一个波澜不惊的声音传进他睡意朦胧的脑中。
想也不用想。这语调,铁定是大师兄了。
李平艰难地看向窗外,虽然隔着窗纸,但也不难看出外面天空才蒙蒙亮。
“醒了就好,赶紧收拾一下。”以大师兄的境界,隔着门判断他是否醒来简直是易如反掌,不然昨晚也不能在隔壁发现他差点走火入魔。
李平哀嚎一声,还是挣扎着起了床,昨晚的经脉损伤让他起床时很是痛苦了一会,还好睡过一觉多少有些缓解。
等他一头雾水来到院子,早早等在那的大师兄看了他一眼,便要出院门。
“喂喂喂,等会!师兄,黑市这时候应该也还没开门吧,而且这事平时不都是我一个人去吗?”李平不得其解。
“谁和你说去黑市了。”大师兄疑惑地回头看着李平。
“你是要……”李平瞪大了眼睛,隐约猜到了些什么。
“随我出城!”
…………
金陵城外官道上,两匹黑马并行,并不急着策马狂奔。马上二人,一人白衣佩剑,被与他同岁的姑娘看到了多半要在心里说“好一个俊秀的公子”,倒是另一个就显得有些寒酸了,穿着一身麻衣,身无长物,面目倒是清秀,手中也没有厚厚的老茧,看来既不是武夫也不是务农之人,那就只能是穷读书的了。
两人皆是轻装简行,白衣男子只带一把铁剑,麻衣男子更是简单,只在马屁股后挂了一个大口袋,里面空无一物。
如果上前细看麻衣男子,会发现他竟然双目微闭,呼吸的频率与马背上的颠簸相合,而一旁的佩剑男子看都不看,丝毫没有担心的意思。
“吁……”片刻后,麻衣男子长出一口浊气,眼皮如刚睡醒般缓缓睁开,眼里却是精神饱满。
“恢复了?”身旁佩剑男子问。
“恢复了,”麻衣男子嘴角轻扬,“咱们加紧行程吧,我有点等不及了。”
他歪了歪头,看向远处的山头,笑容中带些狰狞。
这两人除了要去山寨杀人的书院大师兄小师弟,还能有谁?
一白卷,一铁剑;麻衣,白衣。
两匹黑马,一路烟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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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喜儿祖籍是何方人氏,现在已经没人知晓了。年幼时的他只知这片地方的人大多都是从北边过来,那时的他问及家中痨病缠身的父母,父母也只是摇头不答。
家里两个病秧子,做不了什么能赚钱的活计,于是只能每天去山前拣些叶菜根,就着稀稀拉拉能数得出来的糙米泡水喝。
小孩也知饥寒,家里常年的野菜清汤对落下了病根的父母尚且不够,要长身体的孩子更是形同虚设,而他从小生活的流民区鱼龙混杂,自然也学不来什么好样,于是少不了做各种偷鸡摸狗的事情。
人们有时抓了他也拿他没辙,才五六岁的小家伙,估计实在是饿得没了办法,知道他家里情况的更是没办法下手,顶多骂骂咧咧两句,往屁股上踹两脚了事。
小喜儿六岁那年,父母总算不堪折磨,撒手而去。
一群稍稍青壮一点的处理掉了两人的尸首。说是处理,其实就是找了两块破席子给裹住,然后扔进统一挖出的深沟里,草草用土填了完事。
六岁的喜儿没哭没闹,只是瞪大了眼睛看两具世界上他唯一熟悉的身体被一点点掩埋。
他小声道:“让你们早点投胎,想来下辈子也不至于苦成这样,这贼老天还算存了点善念。”然后头也不回地离去。
从那时他就决定,他要活下去,带着这两个可怜人的那两份不甘活下去。
父母在世的时候还好,等双亲一过世,没了生活来源的小家伙自然缺德事做尽。
偷窃、蒙骗、装可怜、给人下药……基本上只要能赚钱的活计,他都会去做。只要给他一个几文钱的大饼,他就能给人在回家路上下绊子。如果谁能给得起一点碎银子,他甚至可以用他自制的小匕首刺进别人的胸膛。
这片官府管辖力度几乎为零的地段,人们基本上认得的只有两样东西,钱和拳头。
然而对他来说这正是他迫切需要的两样东西。
想不饿肚子,就需要钱;要孑然一身在这地方自保,就需要力量。
可他两样东西都没有,他有的只是无比强烈的欲望——活下去的欲望。
所以他学会了察言观色,知道怎么看人下菜,对有些人要装软弱对有些人要摇尾乞怜。别人看他是条狗也不要紧,反正他的记性很好。该记住的事,一件都不会忘。
自幼无名无姓,父母也只叫他喜儿的小东西,就在这样的环境下摸爬滚打,一过就是六年。
十二岁的他,从来没想过自己今后的打算,也无力去想这些对他生活现状毫无改变的东西,生活中唯一改变了的就是旁人对他的眼光,因为自己的不择手段而渐渐生出了越来越多的厌恶。
对此他丝毫不在意,都是一些活得不比狗好多少的苦哈哈,谁又有资格去看不起别人?不光是没这个资格,更多的还是没这个闲工夫。
至少他现在偶尔能吃上一餐饱饭,有时还能吃点荤菜解解馋,随着年龄的上升,他能做的事情也越多,而且每次他都能很完美地完成任务,所以他如今的要价比以前高出不上,但找上来的人还是不在少数。
小家伙伤人比杀人的要价高出好几番,而且还要看情况才接。原因简单,杀人一了百了,伤人的话妥妥的会被记恨上,没准哪天神不知鬼不觉的就在阴沟里翻了船。
深夜,刚办完事的他走在萧条而杂乱的茅草房之间,轻轻擦拭着手中陪了他很多年的匕首。这把匕首是他小时候从山上捡回来的半块剑尖加工成的,材质很是不错,尤其让他满意的是这块崩开的半块剑尖旁边还突出了一块,于是被小家伙无比歹毒地磨成了类似倒刺一般的东西。
每次当小家伙用这把匕首捅进别人的胸膛或腹部,将匕首拉扯出来时,倒刺就会从内到外将筋肉一点点撕裂,这样的过程足够缓慢,也足够痛苦。如此真实的感觉让他无比兴奋。他会在这时掐住对方的脖子,看着那人嘴巴张开、眼睛翻白,却又叫不出声来。仿佛将要渴死的鱼。
今晚他又重温了这样的快感,明天还有一笔不小的钱能拿。于是他开心地拿匕首在手上打着节拍,甚至还想回以前那个家看看。
原来的地方当然不能住了,他每过一段时间都会换住的地方,但不管住哪里,有时间都一定会远远地回来看上一眼。
这次和往常不同,月亮都已经过了头顶了,他隔家老远就能听到一阵粗鄙的笑声。
这么晚了,是谁家没事闲的在发疯?小家伙皱着眉头想。
“哈哈……你别说,这里住的还真他娘舒服!”
“你丫真没出息!一……一间破茅屋就把你高兴成这样!”
“总比之前一直睡地上好吧,这……这里风吹不到雨淋不着的。”
“喂,你是真确定这没人了吧?”
“那,那还用说?我都蹲屋外睡了好几个晚上了!”
“那太好了!以后总算有个地方歇脚了!”
“干杯!”“干杯!”
小家伙一脸阴冷地站在屋外,望着屋内微弱的灯火,手中摩挲着至少收走过二十多条人命的匕首,不出半点声息。
这里三个不知死活的流浪汉估计是以为这里面没人住了,所以光明正大地进来,还把他存着没动的酒都翻出来胡喝一通。
他面无表情,只是静静地等着,听着屋内一丝一毫的动静。
再等了一会,三个流浪汉估计酒也喝足了,一个个扑通一下便倒在床上或地上,屋内还传来一声酒坛打翻的声音。
小家伙看他们睡死了,便掏出火折子打燃,沿着茅屋底部仔仔细细地烧了一圈。
完事后,小家伙就坐在远处,看着干燥的茅草毫无阻碍地燃烧起来,眼中无喜无悲,有的只是一个十二岁少年的无邪。
“便宜爹娘留的最后一点东西也没了,我大概也该走了。”小家伙自言自语道,将匕首收进袖中,一如当年离开埋葬他爹娘的乱葬岗一般,头也不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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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啧啧,这就是土龙山?看着倒是不像。”李平抬头看着眼前的青山,一片苍翠,怎么也看不出哪里有与这山名相符的地方。
一旁的大师兄皱皱眉,“我们来这可不是游山玩水的,赶紧去他们的山寨,晚了该赶不上你师姐的晚饭了。”
李平听了前半曾意思,心想师兄这豪气我也只有一个服字,再仔细一品其中含义,原来是醉翁之意不在酒。李平狭促地看了眼大师兄,这家伙居然还能神色如常。
看大师兄不接茬,李平只好换个话题,“师兄,师弟我第一次干这种事,有没有什么要讲究的规矩啊。”
大师兄想了想,“别留余地,不然吃亏的是你自己。”
李平狠狠一笑,“懂的,就是往死里揍嘛!”
大师兄点点头,表示孺子可教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