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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红色高跟儿鞋的私奔(2)

当夜色很浓的时候,沈涵站起身来去厕所,说:“去完厕所就回家了。”可可趁着他去厕所的间隙,翻到后面的那些空白页上,迅速地看了一遍自己写在上面的一段段的话,她冒了个念头想要撕去,却还是罢了手。

沈涵要送可可回家,她不肯,她说这么晚了回去已经不方便了,对沈涵说:“带我去你家吧,我们好久没有聊天了。”沈涵看了看手表,想了一下,说:“好。”

外婆早已经在亭子间里面睡着了,只在桌子上帮沈涵留了一大盘的西瓜,他们两个坐在木头桌子边上大口大口地分吃掉,然后坐到床上聊天。沈涵的床单和薄毯子上面散发着浓烈的烟味和潮湿的汗酸臭气,草席也因为几天没有擦洗过而显得黏糊糊的,沈涵的手里面依然还是捧着那本黑色笔记本,他每一页都看,看得非常仔细,不放过任何一个日期格子里面最最细小的字,旁若无人,完全忘记了可可的存在。而可可蜷缩在凉席上面,抽着烟,很快就昏昏沉沉地睡着了。

等到她再次醒过来的时候,已近清晨,天微微地泛着红色,她睁开眼睛就看到沈涵熟睡的脸,靠得那么近,可以闻得到他呼吸的味道,他的小手指和她的小手指轻轻的靠在一起,因为可可是弓着身子睡觉的,所以沈涵只能把身体挺得直直的,在中间留着一条不宽不窄的间隙,他们俩就这样睡了整个晚上。可可坐起来,轻轻越过沈涵的身体,坐在床沿看着他,看得到他脸上细小的柔软的汗毛和赤裸的背后很多的伤疤,长长短短,她忍不住用手去摸,可可心怀感激,她从未想过自己有一天会离沈涵如此的近,就在他的身边。

沈涵翻转一个身模糊地醒过来。

“你现在有女朋友吗?”可可突然问他,他迷糊着摇摇头,“那么你还喜欢小俏吗?”可可要把这句话问出口是多么地艰难,她感到喉咙被哽住了。而这次沈涵不再摇头,他把身体扭转了过去,又继续发出均匀的呼吸声,他翻了个身就睡着了。

可可站起来,拿一张柔软的餐巾纸把红色高跟儿鞋上沾着的灰尘擦去了,她最后一次穿上,在房间里面走来走去,微微变形的镜子里面她看到一个光彩照人的女孩子,突然在镜子上贴着的无数张面目模糊的明星美女照中,她看到一张她和小俏的合影,那是在那年春游的公交车上别人帮她们拍的,小俏的脸明媚得就是一团春光,而可可则是心不在焉望着别处,后面有沈涵的半个后脑勺儿。可可突然又想起那天,他背后的温度,她就这样,在人群中间,隔着衬衫慢慢地靠着他。可可弯下腰,松开脚踝处的系带,光脚踩在冰冷的水门汀地面上,把红色的高跟儿鞋放在椅子上面,又写了张字条,才静悄悄地拉开生了锈的铁门离去。

字条上写着:“沈涵,你醒过来之后就是小俏的生日了,这双鞋你送给她吧,当是给她的生日礼物,她一定会非常喜欢的。她家的地址是四季新村12号楼502室。”

你们的可可。

沈涵醒过来就看到了字条,他把红色的高跟儿鞋挂在自行车的车把上,腰里面别着的寻呼机又开始响个不停,在早饭摊子上买了油条和一碗暖烘烘的甜豆浆,吃完早点,他就开始了新的一天的奔波。他骑车飞快,在车流中奋然向前,耳朵里面只听到风声,每天都要接触各种各样的人,为他们送过去各种各样的东西,看着他们脸上各种各样的表情。沈涵熟悉上海的每一条小马路,他喜欢这里,尤其是清晨和夜幕低垂的时候,都显现出浓郁的市井气来,休息的时候,他就在小马路边上吃一碗菜饭,喝一碗黄豆猪爪汤,抽着烟和那些说着外乡口音的人坐在一起。

这一天,他的最后一份工作就是把红色的高跟儿鞋送到小俏家。

沈涵还记得黑色笔记本上面记着的话,此时他的心情激动,他已经有很久很久没有如此这般快乐过。

在最后的日子里,程建国写了一句话:“听说今天是宝贝的生日,祝宝贝生日快乐,我很想他。”这天正是沈涵的生日,那么程建国真的就是他的爸爸?虽然他恨爸爸,但是他从来没有听到过有除了妈妈之外的人称呼自己为宝贝,事实上连妈妈都很少这么叫他,那么这就是爸爸,这可能就是他的爸爸。那已经是三年前的生日了,离妈妈的死也很近,其实沈涵早就应该嗅出死亡的味道来。

那个生日,又是一次斗殴。沈涵记得,他最好的兄弟,站在路边十字路口的路牌下面,手里紧紧地握着一把西瓜刀,就这样狠狠地在风里面站着,他的面前是一群西区过来的流氓,等到沈涵他们听到消息赶到的时候,他们已经打了起来,他看着他的兄弟被人从背后用刀砍,沈涵发疯般地冲上去,大声地叫着提醒他,结果兄弟回过头来用手阻挡,一条手臂几乎被砍断,他哀号着倒在地上。

之后就是一次发了狂的斗殴,沈涵被关进警车的时候衬衫上面已经都是血了。兄弟被送上了救护车,被抬上担架前还跟他说了句“生日快乐”,这以后就再也没有见过他,听说他的左臂被做了截肢手术,后来就吸毒,去年,听说他死了。那个生日的夜晚,沈涵坐在警车里面,透过茶色的玻璃,模模糊糊地看到外面的光影移动着。没有想到他被妈妈从公安局领出来的一个星期后,妈妈就跳楼了,连个理由都没有留下来。

沈涵骑在挂着红色高跟儿鞋的自行车上想起这些,路人都在看他,可是他突然什么都看不见了,所有的往事都涌了上来,几乎把他卷进去,再也出不来。

傍晚的时候,沈涵就已经等在了小俏的家门前,她家那扇装着花窗帘的窗户紧紧地关闭着,显然她还没有回家。于是沈涵把自行车靠在边上,然后把高跟儿鞋的系带挂在小俏家信箱的搭手上面,绿油油红艳艳的非常好看。他坐在门口的台阶上抽烟,天色越来越暗,很多人从他周围走过,由于这整整一天的努力工作,现在沈涵累得直想睡觉,可是他还是努力地阻止着自己的困意,用手掐着自己的手臂。他想对小俏说一句“生日快乐”,这大概是多年来哽在他喉咙的一句话,过去,他自卑地从来不愿意跟小俏走得太近,他身上私生子的名声让他抬不起头,虽然他知道小俏的善良,可是他已经习惯了没有人关心的日子,反倒是害怕与别人走得太近了,怕那种突然的背叛、突然的逃离,就好像妈妈一样,突然地从生活里面消失掉。

天色很快就彻底暗了,看看手表,已经是晚上九点半,沈涵站起来踩灭了最后一个烟头。

而远处,穿着浅绿色吊带裙的小俏走过来,她的身边站着一个男人,搂着她的腰,沈涵赶紧躲进了梧桐树的阴影里面,小俏越走越近,沈涵看见她在楼道口与那个男人告别拥抱,小俏把脸放在男人的肩膀上时,顿时整个脸都陷进了阴影里面,只很短暂的时间,她就从男人霸道的拥抱里面挣脱出来,没有听见那男人说生日快乐,他就转身离去了,而小俏则在楼道口徘徊了一会儿。这时候沈涵突然想起,那双红色的高跟儿鞋,还挂在信箱上面,没有拿下来。

小俏转身看到红色高跟儿鞋,拿下来,捧在手里面,然后弯腰脱下脚上的一双跑鞋,踩进这双红色的高跟儿鞋里面,她整个人立刻雀跃起来,穿着细吊带连衣裙和红色高跟儿鞋的清瘦女孩子,小腿的线条还没有完全地充满,细细的带子缠绕着她细细的脚踝,因为脚跟被突然抬高,所以小腿紧紧地绷着,尖尖的红鞋头好像十四岁的少女洛丽塔一样,甜美,幸福。

沈涵突然意识到小俏的幸福,她有个温暖的家庭,他见过她的爸爸妈妈,是非常和睦、般配的一对,她的身边不缺少关爱,她不知道什么是恐惧和阴影,她只被一些小事情所折磨,她的脸上是未经世事的透明,她是个宠儿,一个穿着红色高跟儿鞋的真正的宠儿,可是到底前面还有多少的艰难,要怎么样穿着红色的高跟儿鞋一点点儿地走过。而这时候的沈涵突然想起来,坐在商场门口的地板上大声哭泣和尖叫的可可。可可是个残破的娃娃,可可在睡觉的时候,身体就紧紧地蜷缩在一起毫不放松,她是个紧张的破娃娃,被勾破了丝袜,走投无路地在陌生人前哭出了声来,乱了脸上的妆。沈涵想起可可睡着的时候紧紧皱在一起的眉头,不均匀的呼吸声,清晨蹑手蹑脚从他家消失掉的身影,她其实是那么的小心,惟恐惊扰了身边的人。她们俩是多么不同,沈涵也只能在远处观望小俏,不再去惊扰她,也不去惊扰她们。

沈涵从梧桐底下的阴影里出来,匆匆地推着靠在边上的自行车离开,他骑了一段路,回看,看到小俏拎着一双红色的高跟儿鞋,四处张望着送鞋的人,脸蛋儿,还是宛若三年前,那个夏天的透明。

他不知,小俏也想做个私奔的小人,只是丁城城已在那个路口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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