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筑法律法规
(一)法律简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于1997年11月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自1998年3月1日起施行。为了加强对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制定本法。该法有8章85条,其内容包括:建筑许可、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建筑工程监理、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法律责任等。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于1999年8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量,制定本法。该法有6章68条,其内容包括:工程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和中标;法律责任等。
(二)法规简介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于2000年1月30日国务院令第279号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制定本条例。该法有9章82条,其内容包括: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工程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建设工程质量保修;监督管理;罚则等。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于2003年11月24日国务院令第393号公布,自2004年2月1日起施行。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制定本条例。该法有8章34条,其内容包括: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及其他有关单位的安全责任;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监督管理;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法律责任等。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于2000年9月25日国务院令第293号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制定本条例。该法有7章45条,其内容包括:资质资格管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发包与承包;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编制与实施;监督管理;罚则等。
4.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
《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于2008年7月21日国务院令第527号发布,自2008年9月1日起施行。为了规范对外承包工程,促进对外承包工程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该法有5章35条,其内容包括:对外承包工程资格;对外承包工程活动;法律责任等。
二、相关法律法规
(一)法律简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1999年3月15日通过,于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为了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制定本法。该法有23章428条,其内容包括:合同的订立、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变更和转让、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违约责任、其他规定等。
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09年2月28日修订通过,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为了规范保险活动,保护保险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对保险业的监督管理,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法。其内容包括:保险合同、保险公司、保险经营规则、保险代理人和保险经纪人、保险业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7年6月29日通过,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其内容包括: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特别规定、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
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08年10月28日修订通过,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制定本法。其内容包括:火灾预防、消防组织、灭火救援、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
5.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于1994年8月31日通过,自1995年9月1日起施行。为保证公正、及时地仲裁经济纠纷,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法。其内容包括:仲裁委员会和仲裁协会、仲裁协议、仲裁程序、申请撤销裁决、执行、涉外仲裁的特别规定等。
6.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07年10月28日通过,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其内容包括:城乡规划的制定、城乡规划的实施、城乡规划的修改、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
7.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4年8月28日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为了加强土地管理,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其内容包括: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耕地保护、建设用地、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
8.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07年8月30日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为了加强对城市房地产的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法。其内容包括:房地产开发用地、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交易、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法律责任等。
9.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1989年12月26日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为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制定本法。其内容包括:环境监督管理、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法律责任等。
10.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1996年10月29日通过,自1997年3月1日起施行。为防治环境噪声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其内容包括: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业噪声污染防治、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交通运输噪声污染防治、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法律责任等。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08年2月28日修订通过,自2008年6月1日起施行。为了防治水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饮用水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其内容包括:水污染防治的标准和规划、水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水污染防治措施、饮用水水源和其他特殊水体保护、水污染事故处置、法律责任等。
1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02年10月28日通过,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为了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预防因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制定本法。其内容包括: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法律责任等。
13.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07年10月28日修订通过,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自2008年4月1日起施行。为了推动全社会节约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其内容包括:节能管理、合理使用与节约能源、节能技术进步、激励措施、法律责任等。
1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04年12月29日修订通过,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自2005年4月1日起施行。为了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生态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其内容包括: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监督管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特别规定、法律责任等。
15.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2年6月29日通过,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制定本法。其内容包括:生产经营、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法律责任等。
16.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由1996年3月17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1996年3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三号公布,自1996年10月1日施行。为了规范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而制定本法。其内容包括:行政处罚的种类和设定、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行政处罚的管辖和适用、行政处罚的决定、行政处罚的执行、法律责任等。
(二)法规简介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是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物权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决定而制定,经2011年1月19日国务院第141次常务会议通过,2011年1月21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国务院第590号令,公布并施行。其内容包括:征收、补偿、法律责任。
2.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由1990年5月19日国务院令第55号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为了改革城镇国有土地使用制度,合理开发、利用、经营土地,加强土地管理,促进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制定本条例。其内容包括: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土地使用权出租、土地使用权抵押、土地使用权终止、划拨土地使用权等。
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由1998年11月18日国务院第10次常务会议通过,自1998年11月29日起施行。为了防止建设项目产生新的污染、破坏生态环境,制定本条例。其内容包括: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法律责任等。
4.民用建筑节能条例
《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由2008年7月23日经国务院第18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8年8月1日公布,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为了加强民用建筑节能管理,降低民用建筑使用过程中的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率,制定本条例。全文共45条。
5.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由2004年1月7日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为了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条件,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全文共24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