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适(1891—1962),是中国近百年学术、思想、文化史上的一位哲人、一位奇人,是一位对中国近代文化的发展作出杰出贡献的重量级人物。胡适治学涉猎范围博大广泛,哲学、宗教、史学、文学无所不包,他著述繁富,尤其在对《红楼梦》的研究上,更是一位建树多、成果大、影响深的人物。他因开创性地用科学的方法考证《红楼梦》而蜚声文坛,成了新一代红学的创始人。
20世纪20年代,中国文坛在五四新文化运动的鼓舞下,一批激进的知识分子以提倡白话文为先导,主张学术要通俗化、文学要大众化。这时,以蔡元培为代表的索隐派占据了《红楼梦》研究的学术舞台,显示出诱人的魅力,他们有的认为红楼一书的故事是影射清世祖与董鄂妃之间的爱情故事;有的认为是清康熙朝的政治小说,书中“红”字影射“朱”字,即影射朱元璋的明朝,隐含反清吊明之意;也有的认为是影射康熙宰相明珠的儿子满族名士纳兰性德身世的……自以为是,各说各的理由,把整个红坛炒得沸沸扬扬的,使人茫然不知所从!鲁迅当时曾把这种现象归纳为:“单是命意,就因读者的眼光而有种种: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淫,才子看见缠绵,革命家看见排满,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绛洞花主·小引》)。
胡适就在这一特定的社会文化背景下脱颖而出,他于1921年11月出版了《红楼梦考证(改定稿)》一书。在这部著作中,胡适作为后起之秀的青年学者以对立面的姿态出现,对负有盛名的辛亥革命元老、德高望重的前辈学人蔡元培先生发起了挑战,攻势凌厉,批评尖锐,言语犀利以至于刻薄。他认为:以蔡元培为代表的索隐派红学属于“附会的红学”,是“大笨伯”,其研究方法是“猜笨谜”,是“很牵强的附会”。蔡元培为捍卫自己的观点,写文章与胡适“商榷”;胡适针对蔡文,又写文章答辩。一来一往,唇枪舌战,各不相让。两人之间的论战,是“五四”后文坛上别具一格的“君子论学”,其论争始终弥漫着宽容的学术气氛。论争正烈之际,蔡元培慷慨地设法为胡适借阅或许于己不利的书籍和资料,还告诉他所需要的材料应当到那里去找,充分表现出长者的睿智、襟怀和风度。两个的论争,是中国近代学术史上的一桩学案;两人的谦谦君子风范,也成了近代以来发生多项学术争议时众多学者的美谈。三十多年后,胡适曾回忆起与蔡元培论战的旧事,他说“那时蔡先生当(北大)校长,我当教授,蔡先生是我的上司,但他不生气,他有这种雅量”。
胡适的意识比起同时代的文人来,是超前的。在《红楼梦考证》一书中,他破天荒地对《红楼梦》的作者是否是曹雪芹以及曹雪芹的家世、性格、遭遇和著书时代等问题进行了研究;破天荒地对《红楼梦》的不同版本并对这些版本的来历进行了考证;还破天荒地提出应当打破从前种种牵强附会地把《红楼梦》作为谜来猜的“红学”,主张以科学的方法来研究《红楼梦》。他的一些观点,如一声惊雷,响彻了“五四”后中国整个文坛,给人以耳目一新之感。他在对《红楼梦》作了一系列开拓性研究后,得出了以下重要结论:
(1)《红楼梦》的作者是曹雪芹。
(2)曹雪芹是汉军正白旗人,曹寅的孙子,曹頫的儿子,生于极富贵之家,身经极繁华绮丽的生活,又带有文学与美术的遗传与环境。
(3)曹雪芹的曾祖曹玺、祖父曹寅、父辈曹顒和曹頫三代四个人共做了58年的江宁织造。
(4)康熙皇帝南巡,正是曹家极盛时,曾办过四次以上的接驾阔差。但后来家渐衰败,大概因亏空获罪被抄没。曹雪芹生活由此陷入贫苦困顿。
(5)《红楼梦》一书是曹雪芹破产倾家之后,在贫困之中做的。做书的年代大概为乾隆初年到乾隆三十年(1765)左右,书未完而曹雪芹死了。
以后不断发掘出来的史料证明,胡适经考证得出的结论大多建立在翔实的资料基础上,因而基本上都是正确的。时至今日,仍然为公众所普遍认同,成为后人考证《红楼梦》的基本命题。胡适考证所得的结论,今天虽然仍有人异议、有人反对,但几乎没有一个人能超越他所提及的学术命题范畴。胡适、蔡元培分别代表了“新红学”、“旧红学”的观点。胡适对《红楼梦》的研究,推倒了旧红学,使持有旧红学观点的索隐派偃旗息鼓,声势不振,在学术上彻底败北。一批新红学的学者由此开始以新的思路、新的方法研究《红楼梦》,从而开启了一条研红的新途径。谁都不能否认,胡适对研究《红楼梦》学术的贡献,是划时代的;《红楼梦考证(改定稿)》是红学史上一部里程碑式的重要著作。
胡适的治学态度极其严谨,对问题的考索十分缜密。他注重研究学问的方法,在《红楼梦考证》中为我们勾勒出一条“科学的治学方法”,用他的话说,就是在遇到问题的时候,要“处处撇开一切先入的成见,处处存一个搜求证据的目的;处处尊重证据,让证据做向导,引我到相当的结论上去”。他认为,一切史料都是证据,但使用证据,必须先审查证据,要考察这个证据是何人、何处、何地寻出的?这个人是否有做证人的资格?这个人有没有可能作伪证?他认为,“许多问题,在证据不充分的时候,绝对不可以下判断”,得出结论是求证过程中最后、最重要的一节,不曾证实的理论只可算是假设;证实之后才是定论,才是真理。尤为可贵的是,他运用证据,还表现在勇于纠错,每当有新证据出现证明自己提出的假设不能成立时,就进行改正。他说:“我的许多结论也许有错误的,也许有将来发现新证据后即须改正的。”他的不少观点,就是在发现新证据后被自己或者被别人所纠正的。《红楼梦考证》的“初稿”是1921年3月出版的,出版后,胡适又获得了许多新材料,于是他在许多细节上又加以补充和改写。例如,在“初稿”中,他曾根据袁枚的《随园诗话》认为曹雪芹是曹寅的儿子,后来他发现与曹雪芹生平有关的大量证据,在“改定稿”中认定曹雪芹是曹寅的孙子。在“改定稿”发表时,他坦率承认:“自从我第一次发表这篇《考证》以来,我已经改正了无数大错误了。”《红楼梦考证》出版九年后,即1930年11月,胡适在《介绍我自己的思想》一文中还说:“我要读者学得一点科学精神,一点科学态度,一点科学方法。科学精神在于寻求事实,寻求真理。科学态度在于撇开成见,搁起感情,只认得事实,只跟着证据走。科学方法只是‘大胆的假设,小心的求证’十个字。没有证据,只可悬而不断;证据不够,只可假设,不可武断;必须等到证实之后,方才奉为定论。”这里胡适说的是,研究学问要善于独立思考,敢于怀疑,重视实证,打破成见,追求真理;要敢于提出问题,并力求去解决问题;假设不大胆,不能有所创新;证据不充分,不能令人信服。三十多年后的1952年12月,胡适在《治学方法》一文中,又谈到这个问题,他说:“凡是做学问、做研究,真正的动机都是求某种问题某种困难的解决;所以动机是困难,而目的是解决困难。”“要大胆的提出假设,但这种假设还得想法子证明,所以小心的求证,要想法子证实假设或者否证假设,比大胆的假设还重要。”1961年5月,在《跋乾隆甲戌〈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影印本》一文中,胡适仍承认自己“缺乏《红楼梦》本子的知识”,以至于在40年前发表的《红楼梦考证》里,有“一大段很冒失的话”,犯过“两次的大错误”。几十年来,在不断地发现《红楼梦》各种重评本后,他一直在不断地修正过去似是而实非的结论。
为了搜集证据,写好《红楼梦考证》一书,胡适除细读索隐派代表王梦阮的《红楼梦索隐》和蔡元培的《石头记索隐》外,还倾全力对涉及曹雪芹身世及版本的书籍、文献、史料如《随园诗话》、《小浮梅闲话》、《扬州画舫录》、《楝亭诗抄》、《四松堂集》、《四库全书提要》、《江南通志》、《八旗氏族通谱》、《八旗人诗抄》等二十余种资料作了精心研究、比斟去伪、爬梳整理,从中发掘出新的材料,并第一个把这些材料系统地运用于红楼研究这一新领域,从而大大拓宽了研究者的视野。
在《红楼梦考证》中,胡适把120回“程本”《红楼梦》与80回“戚本”《红楼梦》作了认真的比较,得出后40回“确然不是曹雪芹做的”结论,在此基础上,他平心对后40回作出较中肯的评价。他以史湘云、小红、香菱为例,明确指出后40回许多人物、情节、结局与前80回全无照应,有的段落文字上笨拙,“读了令人作呕”,即后40回比不过前80回;但又肯定了后40回也“有不可埋没的好处”,这个“好处”主要表现在把宝黛爱情及司棋、鸳鸯之死,妙玉遭劫,凤姐之死等都写成了“大悲剧的结束”,是“文字精彩”的“小品”,打破了中国历来写小说都要以团圆作结的迷信。中国文学最缺乏的是悲剧的观念,按照中国人的传统习俗,都希望“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于是乎一些无聊文人在续、补《红楼梦》时(如《后石头记》、《红楼圆梦》)就把林黛玉从棺材里掘出来同贾宝玉团圆。而胡适却在当时就能以“悲剧的眼光”来审视后40回,对后40回予以充分的肯定,这不能不令人感到由衷的钦服。
然而,胡适考证《红楼梦》的结论也难免有疏失之处。他在叙说曹雪芹的家世时,分析了曹家之所以衰败、由富贵变贫穷的原因:这个大家族爱挥霍、爱摆阔、讲吃喝、讲场面;收藏、刻印精本图书;交结名人大官、接待皇帝;挥霍惯了,不肯节省,又不会理财,终于导致亏空,破产抄家。之后,他提出:“《红楼梦》明明是一部‘将真事隐去’的自叙的书。若作者是曹雪芹,那么,曹雪芹即是《红楼梦》开端时那个深自忏悔的‘我’!即是书里的甄贾(真假)两个宝玉的底本!懂得这个道理,便知书中的贾府与甄府都只是曹雪芹家的影子。”——这是胡适在考证一书中著名的“自叙传”观点。按照他的这一观点,贾府等同于曹家,贾宝玉等同于曹雪芹,那么,书中的贾政就是曹雪芹的父亲曹頫了。“自叙传”的根本错误,在于把小说混同于史书,把文学作品混同于历史传记。在许多学者指出这个问题后,胡适仍坚持自己的观点,继续在为“自叙传”寻找根据。胡适作为一个学术先驱者,也患有多半学术先驱者常患的那种偏执的通病!
胡适还从文学的角度对《红楼梦》进行了评论。但在这方面他的一些观点,由于存在许多缺失而受到后人的非议和责难。例如,他曾多次对人说:“《红楼梦》不是一部好小说”,因为“里面没有一个有头有尾的故事”。1960年,他在《答苏雪林》的信中说:我写几万字考证《红楼梦》,“差不多没有说一句赞颂《红楼梦》的文学价值的话”,“我向来感觉,在见解上,《红楼梦》比不上《儒林外史》;在文学技术上,《红楼梦》比不上《海上花列传》,也比不上《老残游记》”。同一年,他在《与高阳书》中说:“我没有说一句从文学观点赞美《红楼梦》的话”,曹雪芹是一位最不幸的作家,“有天才而没有受到相当好的文学训练”。“《红楼梦》的见解当然不会高明到那儿去,《红楼梦》的文学造诣当然也不会高明到那儿去”。胡适的考证主要是对《红楼梦》的背景、作者、版本等作文献上的研究,而没有在艺术上对《红楼梦》的内容、结构、情节、人物等方面就文本本身进行系统的研究,因而,他从文学角度对《红楼梦》的评论,贬低了这部伟著的文学价值,引起了一些人的不满,有人讥刺他“只擅长考证”,而根本“不懂文学为何物”,所作出的是“非常外行”的评论。
《红楼梦考证》之后,胡适于1927年又写了《重印乾隆壬子本〈红楼梦〉序》,1928年写了《考证〈红楼梦〉的新材料》,1933年写了《跋乾隆庚辰本脂砚斋重评石头记》,1961年写了《影印乾隆甲戌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缘起》和《跋乾隆甲戌脂砚斋重评石头记钞本》,阐述了自己对《红楼梦》的系列观点。这期间的1948年12月,他扔下了做学问长期累积的102箱珍贵书籍和资料,匆忙中仅带走“甲戌本”16回《红楼梦》,随蒋氏集团逃到了台湾。1962年2月20日,他去世前的四天,在和友人往来的信函中,还在谈《红楼梦》“程乙本”。不难想象,他的一生,红楼情结浓郁,与《红楼梦》的缘分从来没有中断过。
1964年8月24日,毛泽东同志在同有关人员谈话时说到了对《红楼梦》的研究问题,他说:“蔡元培对《红楼梦》的观点是不对的,胡适的看法比较对一点”(《毛泽东的读书生活》)。毛泽东拿这两位大学者作比,肯定了胡适在《红楼梦考证》中表述的研究《红楼梦》的基本思想和基本方法。在胡适去世两年后,毛泽东说定的这句话,应该是对胡适一生研究《红楼梦》所作贡献的盖棺论定。
将近一个世纪的红学史表明,胡适在《红楼梦》研究方面所取得的成就是无人可以与之相匹敌的,其地位也是没有人可以取代的。作为学者,胡适是不朽的;作为学术成果,胡适把自己的力作《红楼梦考证》献给了人类,而这部著作,是后世学子“解密”《红楼梦》的必读文献,是永垂的。《红楼梦考证》是新红学的奠基之作,它开创了红学研究的新纪元,造就了红学史上一个影响深远的新学派,胡适也因此成了新红学的开山祖师。宋广波先生说得好:新的历史时期,我们应当加强对胡适先生研究红学所得成果的研究,“如果我们不继承胡适,红学就无法前进;而不超越胡适,红学就没有出路,无法迈进21世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