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狱是清统治者为了加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统治,而采取的钳制思想言论的残酷手段,多指因文字著述涉及反清或触犯帝王避讳或妄议朝政而得祸入狱。文字狱并不是从清开始的。在明朝洪武年间,朱元璋就曾为加强专制主义而粗暴干涉思想文化,制造文字狱,打击对立分子,树立其君主专制的威严。清朝比之有过而无不及,屡兴文字狱,造成了严重的后果。
因为是外族入主中原而定鼎天下,清统治者对任何反满思想和言论都很敏感,采取了严格的镇压政策,对文化思想领域严密控制,大兴文字狱。在康熙、雍正、乾隆三朝,见诸记载的文字狱就有七八十起。康熙二年(1663)发生了著名的“明史案”。浙江富户庄廷珑刊刻了朱国桢所编的明史,并增补了明末清初崇祯两朝事,取名为《明史辑略》。他后来因病逝世,其父庄允城邀请当时名士为该书作序,并将参订其中的人列于书中,出资刻印发卖,结果被人告发,事态日渐严重。康熙二年,清廷以该书对清皇室先祖直呼其名、贬低歪曲清太祖努尔哈赤起兵、对明清交战态度站在明一边,治其大不敬之罪,下令严加审讯,最后将参与该书编撰和刻印的人及其父兄弟子15岁以上的70人处斩,18人凌迟,数百人流放为奴。更为残忍的是,清廷还将庄廷珑开棺戮尸,并将其家产查封。清统治者借“明史案”警告汉族人士,借此教训读书人不要再思慕明朝、藐视当朝。这一案开以后文字狱的先例。康熙五十二年(1713),又发生了戴名世《南山集》案,下狱致死都甚多。
雍正年间也有好几次文字狱。康熙朝文字狱主要是压制反清思想,而雍正时则较多用来网作为罗织罪名打击政敌的手段,“查嗣庭试题案”就是其中著名的大案。雍正四年(1726),礼部左郎查嗣庭出任江西正考官,以《诗经.商颂.玄鸟》中“维民所止”一句为考题,被雍正歪曲为维、止二字乃是雍正二字去头,因而大怒将其下狱。查嗣庭病死狱中,雍正将其戮尸,家产入公,其兄、子、侄或遭流放或被斩。查嗣庭案虽缘起文字之祸,但实际上是雍正用来打击科场朋党、巩固皇权的引子。
文字狱到了乾隆时期达到高峰。当时文网特别严密,望文附会、滥杀无辜的情况更加严重。如江西举人因排列康、雍、乾三帝庙号名字,临文不讳而遭斩;河南刘峨印卖《圣读实录》教应考童生如何避讳,因罗列应避讳诸帝名字而被处决;文人全祖望做诗歌颂顺治帝,有“为我讨贼清乾坤”之句,湖南学政胡中藻诗中有“一把心肠论浊清”之句,都被认为故意影射诬蔑大清而获罪。这些文字狱,大部分在政治上并没有反清的意思,而清统治者捕风捉影,大动干戈,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大震动。
文字狱是清文化专制主义到达顶峰的表现,它造成了严重的恶果,使许多知识分子皓首穷经,脱离现实,不敢过问时事,影响了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等领域的发展,严重阻碍了文化乃至社会的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