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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海南岛(13)

关于上帝造人

这一节里使用的两个词汇—神、上帝—彼此之间可以互换,即神等于上帝,或者上帝等于神。这是作家与读家之间的一个临时约定。

第二个问题讨论起来可能会有一点困难。我和基督徒在讨论上帝作为造物主究竟造了什么时,我很关心他老人家是否只造了人和与人相关的一切呢,但是他们的回答总是非常肯定:万有。果真如此吗?

一个事实,对于非基督徒来说也许无关紧要,但是对基督徒却显得特别残酷。

《圣经·创世纪》开宗明义:“起初神创造天地。地是空虚混沌,渊面黑暗;神的灵运行在水面上。”

天啊,创造万有的上帝肯定是疏忽了,水居然不是上帝造的。水托起了上帝的灵。

这么一个简单的事实。在此《圣经》只是一个文本,当然是一个古老的文本。

我们不必去探究撰经人的用心,只回到文本就够了。

《圣经》告诉我们,上帝的灵在水上漂浮,显然那水就不是上帝造的。上帝的灵是依托于水而存在,这一点同其他的生灵没有两样。那么水与上帝至少是同时存在,或者水还可能先于上帝的存在。如果不是这样,也许《圣经·创世纪》中该这样叙述:“……神造出了水,之后神的灵运行在水面上。”

这是多么让基督徒尴尬的描述。

因为爱因斯坦、牛顿他们虽然皈依上帝,他们的逻辑是—自然界的奇妙,自然界的井井有条的秩序,一定是造物意志的体现。他们心目中的上帝,比《圣经·旧约》中的上帝范围更大。他们的上帝是造万有的。因为一切可见的存在都充满了设计感,体现了造物意志,那么,这其中最重要的概念是“万有”,或者说真正意义的“一切”,绝不仅限于与人相关的有限的一切。

所以我说,《圣经》中的上帝没有造水。

我跟另外一个基督徒谈到这一点,他说我这个观点如果发表出来,可能引起基督教世界很大的震动。因为居然有东西不是上帝造的,就等于说,此上帝仅仅是有限上帝。

接下来《创世纪》对水还有两段相关的描述—其一:神说“诸水之间要有空气,将水分成上下。”神就造出空气,将空气以下的水、空气以上的水分开了。

其二:神说“天下的水要聚在一处,使旱地露出来”,事就这样成了。神称旱地为地,称水的聚处为海。

我这里是将与水相关的描述完整引用。两段话的意思都表明上帝老人家对水有他的考虑和调度,我们很容易理解他老人家的意图和想法。但显然水不是他老人家的造物,而且也不那么如他老人家的意,所以,他老人家要重新安排并命名。

面对水,上帝的的确确显得被动。

除此之外,我们在《圣经·创世纪》里看到的上帝就完全不同了,处处显示着自信,显示着绝对,显示着主动。

神说:“要有光”,就有了光。

这个是多么地有力量!完全体现绝对意志,真正意义的形而上。因而这也是整个《圣经》被经常引用的段落,它给予信徒强大的心理支撑。

没有光,世界便没有形,是光赋予世界形状和轮廓。因为所有的触摸都不能产生“形”也就无法还原轮廓。人通过触觉不能够在一个时间点上把任何物体一次性完全彻底地感知到。就像瞎子摸象的故事告诉我们的道理一样,你摸到的永远只能是一部分,无法形成对“象”的整体认知。

瞎子的世界是没有光的世界,因而是没有形状也没有轮廓的世界。在这个世界里,有的只是凹凸起伏,有的只是不同的柔软与坚硬,有的只是不一样的温度。

没有光的世界对于有着明澈双眸的人类是不可想象的,也是绝对不能够接受的。

《圣经·创世纪》的了不起就在于—最初天地不分,上帝把天地分开。然后,按照上帝的旨意有了光,然后就有了晨昏昼夜,然后诸水之间有空气,将水分为上下,也就是造出陆地和江河湖海,这一切都是有次序的。

正是这种次序,说明了水的存在先于神的造物行为。

《圣经》是一千九百年前再向前推至三千五百年里由诸多圣贤撰写成书,之后近两千年里有很多圣贤审读,才有今天的经典版本。其中大部分内容应该是清晰确切的,但是前面关于水的部分仍然造成了极其重大的歧义。

我现在所做的解读完全根据《圣经》经典译本原文,目的在于探讨人到底是否为上帝所造。

根据学者的研究,我们基本可以认定,《圣经》成书前后的时间跨度大概在一千六百年左右。《圣经》定型成书于一千九百年前。按照基督徒的说法,《圣经》的文本在近两千年的时间里没有变化。

事实上在基督教分化为天主教、东正教和新教的过程中,《圣经》作为基督教的经典,已数次经过全民话语的持有者的大规模修订,这其中包括东西罗马帝国的皇帝,包括教廷和教皇。对于绝大多数基督徒和基督教世界以外的读者而言,每一次修订,都已经部分地改变了《圣经》的原貌,原貌已经离我们很远。

所以我们的讨论只能局限在眼下的中译本《圣经》层面上。修订和翻译带来的必然偏离,肯定会把我们带入歧途。尽管如此,我仍然对追寻终极答案充满热情。

我们从诺亚方舟的故事中也可以看出一些端倪。如果水是上帝造的,洪水怎么会变成一种无法控制的“异己力量”呢?而需要劳烦上帝再去造诺亚方舟,用以抵御作为异己力量的洪水,上帝岂不是自寻烦恼与自己作对吗?

《圣经》里另外一些关于人的来源的讨论还是很有意思的,比如上帝造了亚当和夏娃,其以后的人都是有性繁殖的结果。

但是到了基督这里,作为上帝唯一的儿子,耶稣自己又不是通过有性繁殖来到世界的。

《圣经》通过这,已经说明人的来源不止一种。是不唯一的。当然它的意图是想告诉人们,基督与他们不同。

我特别欣赏《圣经》上关于人的来源的说法,它引入了造物主造物的概念,即人是神的造物。

但这其中就包含了前面提到的特别严重的问题。《圣经》是古文献,按照记载,它应该是很多圣贤撰写的合集,《创世纪》中关于人的来源的文本中,人是神造的,而水不是。

水是我们今天已知的所有生命物种构成元素的核心和基础。也就是说人没有水就不能生成和存在。所以我说这其中出现了奇怪的错位—就是在《创世纪》中,唯独水不是上帝的造物。

但另外,根据《创世纪》的描述,人是神造出来在陆地上统领万物的。我尤其喜欢这个说法, 因为这与考古结论相互验证。今天科学的结论,人处在地球生物链的顶端,同时也是最晚来到地球的生物,但是由于人的智慧,人对地球实行了管理职能。

这种描述来自三千年前,这是非常之了不起的。

但是同样在《创世纪》中,神规定人只以果蔬为食,是不可以吃动物的,而动物同样要以植物为食,这是说人和动物都该是素食者。这是经典中的一个小小差池。其实,人是杂食动物,很多动物也是杂食或者肉食动物。

但《圣经》最大的破绽还在于水。如果水不是神造的,那么一定说其他动物植物是神造的也很牵强。因为我们今天已经非常清楚地知道,所有生命的构成元素都是以水为基础,没有水根本不可能有任何生命。这一点在今天已经是最基本的常识。

可以负责任地说,这个常识在《创世纪》撰写的年代还没被发现,所以撰写《创世纪》的圣贤在此出现了常识性错误。

此外,我们从《创世纪》中还可以看到所谓“神造天地”,上帝做的只是把混沌状态的水和地分开。所以与其说上帝造了万有,还不如说上帝借了水和地造了其他,而万物根源都在于地和水。

先明确一点:地和水肯定都不是人造的。

接着我们看到了上帝是如何造出第一个人的—“《创世纪·伊甸园》2:7 耶和华 神用地上的尘土造人,将生气吹在他的鼻孔里,他就成了有灵的活人,名叫亚当。

“《创世纪·伊甸园》2:22 耶和华 神就用那人身上所取的肋骨造成一个女人,领她到那人跟前。

“《创世纪·神的宣判》3:20 亚当给他的妻起名叫夏娃,因为她是众生之母”。

以上的摘引陈述了两个基本而又重要的事实。其一,第一个人,姓名亚当,是神用地上的尘土所造;其二,第二个人夏娃是神用亚当肋骨所造,以后的人都是夏娃所生,是亚当夏娃的后代。

基于如上事实,《圣经》确认了人为上帝所造。上帝造出最初的两个人,之后人自己繁衍出后代,也就是我们全体,整个人类。

经典中说上帝是以尘土为原料造人,经典中没有提到水。这无疑是一个疏忽,很大的疏忽。

人的的确确已经造了很多东西,但同样是借了水和地。这一点倒是与《创世纪》中的上帝不谋而合。仅从这一点看,人肯定是《圣经》中上帝的效仿者。

回到今天的常识,回到以原子为物质的基本构造法则上,我们知道,人(包括其他所有生物)最终确实归于泥土。但生命里却几乎并不包含泥土的成分(地球上最主要的固态物质是泥土石头,其最主要的成分是硅),生命其实仍然是最大的谜团。

我们知道,人体中比重最大的是水,还包含各种元素,比如钙(骨骼的主要成分),还包括比重不大的其他微量元素。

但是,把这些东西按照比例放在一起就是生命了吗?所有这些东西结合在一起并不能成就生命。在这一点上,《圣经》没有疏忽,因为神将生气吹在他鼻孔里,他就成了有灵的活人。伟大的《圣经》自此引入一个核心概念,就是灵。有灵的活人。

灵,一个与我们所有问题紧密相关的最重要的概念。

从这个基点上向后退一万步,我们假设即使《创世纪》的撰稿人没有疏忽,假使经典中确认水是上帝所造,生命这回事从我们的经验和常识出发,仍然是一个无解之谜。

生命的徘徊特质

批判或辩证。阴曹地府之捉襟见肘

当然这是大元的要求,他希望李德胜把他的事情尽量详尽地写给他。比如发生了什么,比如哪些人在场,比如他(李德胜)当时当场的心情和想法,甚至犹豫和疑问;这些都是大元所关心的。如果李德胜不太为难的话(他当然不为难),如果李德胜有时间的话(他有的是时间),他(大元)让他(李德胜)尽量详尽,“就当是帮我一个忙”。

那些年里大元自己的生活就是一锅夹生饭。

他是一个来自辩证唯物主义之乡的男生,他周围是一群跟他同样背景同样充满无神论者乐观的男生和女生。他们热爱生活,对未来充满向往,同时相信自己是猴子变的(进化论信徒)。可是他们走错了地方,走进一块充满神灵与惊异的几乎是封闭的高地,走进一群笃信神明的藏传佛教徒当中。然后大元自己会偶尔收到万里之外的一个海岛上的鬼魅故事。

虽然李德胜的故事只是当年大元在西藏那段生活的调料,但是由于大元对世界的基本立场已经与身边西藏的具体生活相冲突,所以来自海南岛的那份调料就有了特殊的意义,如同化学中激烈的化合作用一样。大元的生命因此充满了变数。

大元会把所有他以为有价值的东西与伙伴们分享:他将西藏的生活端给李德胜,与他一道品味;他将李德胜的故事讲给进藏的朋友们,一同辨析;他将不同的生活熔于一炉,写出小说与读者互动……所有这些,又全部回流到他内心,让他的人生色彩斑斓且无限丰富。大元身边的人因此羡慕他,都说他命好。

神婆为黎族少女超度亡灵时发生的那一幕,启达认定死者自己走进神婆身体属于进入叶地的过程。启达说藏传佛教认为在此岸与彼岸之间有一块中间地带—叶地,无论你上天堂还是下地狱,叶地都是必经之地。或许你的终极命运有可能在叶地发生改变,改变你生前已经被确定的方向。

叶地,不论它先前存在与否,它都是启达的重大发现。

启达以为神婆很关键,她可能就是那个决定改变方向的人。

当然藏传佛教认为你的人生表现至关重要,你做了多少善事做了多少恶事,你对佛是否虔诚,你一生的修为是利己为主还是利他为主,诸如此类的。若你对自己来世的走向关心,你必得在今生的每一段路程都提醒自己。

一个疑问是死者只有十三四岁,尚未成年,她的人生还没有进入值得她反省和忏悔的阶段,因此她也不存在前面的问题。

同理,作为中间地带的叶地,对她的意义也不存在。

启达当年对叶地极为热衷,他的流光溢彩的小说处女作《巴戈的传说》正是他进入叶地的伟大尝试。但是他也会犯错误,他会把他遇到的(包括见到和听到)所有死亡案例都往叶地的方向推,连李德胜故事中的死亡也不能幸免。

启达犯了一个忌讳,他忘了“强扭的瓜不甜”这个真理。

启达仍然不服,说真理是个狗屁。

少华说不强词夺理就不是启达。

他认为神婆就是个精通催眠术的骗子,催眠术是科学,是已被证明了的。利用催眠行骗根本就不是什么新鲜事,古今中外古往今来。

少华天生就是诗人,当他听说小说家大元居然不能喝酒时大为失望,嘁!文人不喝酒,真叫人笑话!

有道是李白斗酒诗百篇。有先贤为楷模,少华的书架上除了古今中外古往今来的圣贤书外,最多的就是酒了。绿叶山城兰州,三样都是啤酒;沱牌江津文君二峨,四种皆为白酒佳酿。

少华身高一米六二,体重四十八点五千克,瘦削的刀条脸,不多的几缕长发飘浮在细脖子周围,异常潇洒。

我是个瘦小的猎人永远也装不满猎袋骑着瘦骨嶙峋的白马我的草原 向我走来了那是高海拔的青藏高原在充满无边幻想的八十年代里最为激动人心的诗篇,连泰斗级的西藏诗人马丽华也为之叫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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