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一天晚上,叶笙歌约我去酒吧喝酒,我本以为只是一会儿的时间,随便收拾收拾就去了。对酒吧那种地方,电视里看的多了,总觉得龙蛇混杂的不太好,可走进去,却和自己想象的完全不一样。
灯光虽璀璨,人们却不放纵,舞台上有人在唱歌,歌声无与伦比,众人陶醉聆听,就像是在欣赏一场小型的音乐会。
原以为会有很多人,来了,却只有叶笙歌一个人。
“小默。”
他坐在醒目的地方,白衬衣黑纽扣,栗色头发帅气抢眼,脸上的光彩更加夺目,他从一个小桌前站起来,颀长着身影,喊着我的名字招呼我过去。
“给你的苹果汁,美容养颜。”
“怎么你喝酒我就喝苹果汁?”
他晃了晃自己的酒杯,笑着说道:“谁说这是酒?这是葡萄汁~”
“啊~什么嘛,我们两个跑了大半个城市到这酒吧了,就为了苹果汁和葡萄汁?”
“嘘”,他指了指台上对我说道:“为了这个。”
一首王力宏的《你不知道的事》,台上黑色长T松松垮垮穿着的歌手,唱得深情真切,仿佛真有女主角站在他面前似的。他唱出了爱情里不可言语的难过,比起歌声的优美,更多的是情感的忧思。
回头,叶笙歌眼神专注在台上,凝视着,神往着,聆听着,品味着。
“他们,还缺一个吉他手。”他突然对我说。
我一口苹果汁含在嘴里差点喷出来,好在咽进去了,也没呛着。
“你是说,你想当他们的吉他手?”
“我行莫?”
“你当然行!”“你肯定行!”我点头捣蒜。
于是等那驻场歌手献唱完了休息的空挡,我俩个就穿过人海闯进了他们的视线里。
“哈喽~”我一个局外人,竟然面红心跳超级紧张了起来。我在那儿瞎紧张,结果一旁就有人直截了当的开口道:“让我当你的吉他手!或者,教我弹吉他。”
那个梳着好多只小辫子扎成马尾的主场歌手,名叫阿文,最后,成了我和叶笙歌共同的最好的朋友。
然后,阿文就变成了教叶笙歌吉他的师傅,后来他每每都拿那时候取笑,说我们两个,一个看起来就像怕死的小老鼠,一个就像不怕死的大老虎。
叶笙歌取笑我说:“我还以为小默你天不怕地不怕呢!原来也不过是个小丫头片子呀!”
他说这话的时候揉了揉我的头发,和往常一样,那感觉熟悉又亲昵,我的脸红了,心也跳了,叶笙歌,叶笙歌,为什么你现在才发现我不过是个小丫头片子?
我们在音响放出的舞曲里跳舞,人们不是在七七八八的乱扭,而是三两成群的手舞足蹈。叶笙歌拉着我的手,后来阿文和他的乐队成员们也加入我们,我们欢笑着天旋地转在眩晕的灯光下,亦或是那璀璨的星光里,快乐充斥在身体的每个细胞,血液在沸腾。啊~可真是快乐······
乘着同一辆车回家,待看到戚轮希的未接电话时,才想起自己今天玩得太高兴,并没有提前告诉他一句,可这个时候店里已经关门了,他该已经回去了吧!
“对不起,您拨打的电话已关机······”
“怎么了?”叶笙歌问我,我忙开口对司机道:“司机,停车。”
匆忙对叶笙歌交代了句“你自己先回去吧!想起我还有事”,我便赶忙下了车。
天空开始下起漂泊大雨,我一路跑来,避无可避,浑身湿透。灯光暗淡的街头,只有整夜不停歇的霓彩和路灯在亮着,书店早已关门,撑着伞的人低着头,头挡在伞下看不见。
“僵尸脸!”我叫他,他看见我,眼睛里亮光闪过之后眉头就马上皱起,然后朝我跑来,头上立马顶着一把伞,他训斥我道:“怎么搞得?怎么淋成这样了?”
“你手机怎么关机了?”
他摸摸口袋说:“哦,没电了。”
“干嘛在这里等我?”我对着他大喊道,不知道为什么,我竟然哭了,可是我的脸上有水,灯光太暗,他没看见。
“没有啊,我就要回去了。”
“哼!”
我不知道我为什么生气,生他的气,其实是在生自己的气,戚轮希,你倒了八辈子的霉了,交了我这么个女朋友,就是个天天被无理取闹被欺负的命,我讨厌死我自己了,也讨厌死你了!
然后那天晚上我还做了个梦,梦里我先是梦见叶笙歌在唱歌,又梦见他在为我弹钢琴,最后那好像又是一场梦,我醒了却看见穿着西装的僵尸脸,打扮的像个新郎官似的,然后莫名其妙的,穿着破布t恤的我被老爸牵着手交到他的手上,长得像外国莎士比亚的人问我们愿不愿意一生一世生老病死啥的,我指着那外国莎士比亚的白色大胡子大笑,笑着笑着就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