炊烟染红晚霞,绿树风沙,多少垂柳牵挂,小桥流水,苏州人家。画舫中的女子,着一袭丁香色的裙子,****敷面,唇若樱桃,乌发梳了个灵蛇髻,斜插一只白玉簪,芊芊十指抚动琴弦,一双美目如丝般,顾盼流连。而斜倚在榻上的男子,约莫一米八几,眉如翠羽,眼角斜飞,肌肤因饮酒而酡红,墨玉似的黑眸,没有丝毫杂质,幽深如一潭湖水。
小凤仙的一曲《凤求凰》情深似海,她从第一次见到这个男子时,就被他的俊美所迷倒。所以一直保持着清倌人的身份,只为有一天能够得他青眼,即使为奴为俾也甘愿。
天将黑,湖面点起了昏黄的灯火,隐隐绰绰中,飘来岸上夜市的叫卖声,和画舫游湖的欢笑。洛凌风皱起好看的眉,心中已有不耐,天将完,而那个经常来捣乱的小人儿,今日却不见踪影。
小凤仙混迹欢场多年,又如何不晓得他的心思,那个小混世魔王,每次都会在情浓酒酣的时候,前来捣乱,今日若是不来,估计这位洛家二少爷会觉得少了点乐趣吧。明知如此,小凤仙无法释怀,却依然很识时务。,她端着一盅酒,斜倚到洛凌风的怀里,娇笑着问“银尘,今日为何不见你家三妹?”白色的酒杯与泛着水光的唇紧贴着。散发着诱人的光泽。
洛凌风接过酒盅,左手随意的揉搓着小凤仙丰盈的淑乳,眯着眼睛,感受着手中的绝妙滋味。薄唇却似有似无的叹息起来“唉!她不来最好!咱们就可以春纱帐里欢情浓了!”
“银尘,你真坏!”小凤仙含娇带嗔,满心欢喜,多年夙愿即将达成。
“哈哈,男儿风流才算是真本色。最近江湖上有没有什么好玩的事情?”洛凌风大笑,清朗的笑声透着愉悦。
“神兵山庄的月明晨不知从哪里得了一把绝世名琴,曰琳琅。据说千金不易。”小凤仙已经情动,雪肤上染着粉红,娇俏的如同一朵晨露中的凤仙花。
“那厮最好风雅,而且俊美无双,改日我带你去见见也未尝不可”洛凌风闻言,莞尔一笑。总算知道了个好消息,小蛮找那把琴已经找了好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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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娉娉袅袅十三余,豆蔻梢头二月初。春风十里扬州路,卷上珠帘总不如。”洛萧蔓转眼已经十三岁了,这十三年,别的没混到,倒是在姑苏城多了个混世魔王的称号,七岁逛青楼,八岁灭了龙虎帮,九岁打残了知府家的纨绔公子,也就这三年方才安静一点,除了隔三差五去姑苏城的各大青楼转转,收点保护费啥的,其他表现都十分良好。
会穿广袖长裙,偶尔作作,写写篆书,看看铺子里的生意,管管一大家的日用,也算得名门闺秀了。只是这闺秀,脑子里,究竟是如何想法,却不得而知。
明月初升,从学堂晚归的书生,踩着明月初升的凉意,匆匆往家赶。或许是怕老母担忧,或许是怕家里的娘子着急吧!
回头,看见月亮的瞬间。他呆在了那里:从未见过那么美得女子,雪白的裙裾在风中摇曳,手中的油纸伞半遮半掩,长发飞舞在风中婀娜处温柔如柳的气质,让人看着不有自主的动了怜惜之心。书生的眼睛不敢去看那女子,只是盯着地面,深施一礼“姑娘,天色已晚,风寒露重,还是早些回去吧,小心着凉。”
“唉,多谢公子了!“又是一声叹息,女子手中的油纸伞滑落,路出一张银色的脸,银色狐狸的脸。
“是你?狐狸。”书生抬起头的瞬间,便僵在那里。
“是我,好久不见呀,温柔大人。”银色的面具中,漆黑如墨的明眸,闪耀着戏谑的光芒,巴掌大的小脸,在银色面具下,显得格外神秘,樱桃红的薄唇,勾起一丝若有若无的笑靥。
“你…你怎知是我?”书生片刻慌乱后,俊秀的面容沉静下来,略微有些粗的一字眉下,一双慧眼睿智而冷冽。
“知君寻我多日,妾深深感动,特月夜等候于此。”狐狸温婉的行了个礼,像极了闺中女子,听闻心爱的郎君同样钦慕于她,而不顾一切,前来相见一般。
“也好,择日不如撞日。狐狸,有人花千金,要娶你的项上人头。哎!若是再下事先知道卿卿如此风华,怎么着也不会接这单生意的。”书生长作揖,还了个大礼。脚步未动,温柔的杀意已经满身。
“造化弄人,大人的深情厚谊,小女子铭刻在心。明年今日,定带杏花美酒,为君祭奠。”狐狸额首,芊芊玉指清扬,一柄雪白的无情刀,从桥上飞出……
“姑娘厚爱,小生愧不敢受”书生不慌不忙,从容的自袖中拿出一支狼毫,行云流水间“叮”一声响,直扑面门的无情刀跌落在地。
“来而不往非礼也!“书生手中的狼嚎突然变长,成为一柄乌黑的长枪。只是这枪头依然是柔软的狼毛。长枪舞动,蛟龙出海。书生一跃而起,长袍翻飞如蝶翼。
“呵呵”小蛮点头,素手在面前轻轻一挥,黑色下,若有若无的馨香弥漫开来。紧接着,她飘身退后,悬浮于拱桥三尺开外,“铛”书生的枪晚来一步,力道与石桥相撞,飞溅起银色的火花。
“承让”小蛮眼眸带笑,在他长枪力竭之时,无情刀极速飞入胸膛。“啊!”一声惨叫,惊得苏州河水波连连,河畔看家护院的狗狂吠不已。
那是一道光,极速的光!这是书生落地前的最后印象,他圆睁的双眼似乎想诉说着什么,可惜他什么也不曾说出。月光清冷,书生的身下,青石板上的血散发着浓烈的腥气
狐狸从空中缓缓落下,裙裾飞舞,如绝世妖姬。她并未走到书生跟前,而是冷静的看着书生无法瞑目的眼道:“杀人是一件很平凡的事情,温柔大人,实在无需故作风雅”
这时,一个身穿墨绿色斗篷妇人,的中年提着一件金线银梅的披风,踏着青石板路走来。站在狐狸面前,道:“小蛮,琳琅出世!”
小蛮点点头,将地上的油纸伞收起,三千青丝如锦缎般披落在肩头,一对柳眉弯似月牙,却偏在眉尖染上了淡淡的冷清;美眸漆黑得不见底,眼角微微向上挑,笑起来的时候宛如黑夜般魅惑;银色I面具在月光下打出的阴影更是为整个人增添的说不出道不明的神秘和妖媚;她淡淡的笑问:“纤尘姑姑,你怎么不问我为何杀他?”
“你杀他,自然有你杀他的理由!”纤尘将披风披在小蛮的肩上,她深知小蛮心善,如果不是有非杀的理由,她是不忍心去杀人的。
所以温柔的说道:“不必多问。”
“纤尘姑姑,琳琅出世,在哪家?”小蛮扬着头,望着天上的明月出神。
“神兵山庄,月明晨手中”纤尘紧紧的将小蛮冰冷的手握在自己的手里。“莫急,那东西一时半会还出不来,早些回去吧,等下凌风少爷又要着急了!”
“他,还是莫作指望的好!”小蛮摇摇头,对那个一直留恋花丛的二哥,十分无语。她紧锁着眉,挽着纤尘的手臂又道:“纤尘姑姑,我想去看看琳琅,你去吗?”
“姑姑老了,跑不动了,你想去就去吧!”纤尘笑了,到底还是个孩子,对任何东西都十分好奇。
“好,这么好的东西,放在月明晨的手里,简直白瞎了。”小蛮笑着,漆黑的眼睛闪着星星般的光芒,那是一种见猎心禧的兴奋和激动。
纤尘宠溺的笑着,替她披好披风,不由得想起她周岁时,抓周宴上,将身边所有好东西都抓在怀里的情景。从小看着她长大的,天不怕地不怕的个性像极了他年轻时的模样,就连皱眉的神情也和他有七分相似,果然虎父无犬女呀。
回到拈花小院的镜阁,小蛮抖出一个包袱,飞快的收拾着出行的物品:七把无情刀,三桶暴雨梨花针,金钱镖,流星坠……大约半个时辰,总算点齐了自己所拥有。的武器和各类必须品。小蛮坐在紫檀香木的圆桌前,盯着天上那轮明月,皱起柳眉:“神兵山庄的那个面瘫简直是个王八蛋,琳琅那么好的东西,怎么可以落在他的手里,应该是我的才对!是我的才对!”
洛小蛮恬不知耻的想着,越想越觉得自己有理。这丫头约莫在这个世界被宠坏了,只要江湖上出现好东西,她都潜意识里觉得是她的,统统都是她的!
“大哥,二哥,琳琅出世。小妹见猎心喜,欲取来一观。若半月未归,你可要记得拿银子去神兵山庄赎人,切记!切记!——洛小蛮,敬上。”看着洛小蛮写完书信,得意的看着自己状如狗刨的字体,想了想,又画了个四不像的小花儿,心满意足的将它用镇纸压在桌子上,然后吹灯,一夜好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