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12日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银监会、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版权局关于加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与评估管理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拓展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评估管理体系,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积极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2011年6月,银监会、国家发改委等八部委《关于促进融资性担保行业规范发展意见》,积极鼓励民间资本和外资依法进入融资性担保行业,增强行业资本实力。根据银监会6月15日发布的公告显示,截至2010年年底,融资性担保贷款余额8931亿元,为中小企业提供的担保贷款余额为6894亿元,占融资性担保贷款余额的77.2%;融资性担保机构为14.2万户中小企业提供了融资性担保,户数较上年增长58.3%,占所有融资性担保贷款户数的85.5%。数据还显示,截至2010年年底,全国融资性担保法人机构共计6030家,其中国有控股1427家,民营及外资控股4603家,分别占23.7%和76.3%。意见的出台将进一步促进民营及外资的流入。
2011年5月和11月,中国银监会分别提出关于支持商业银行进一步改进小企业金融服务的通知以及关于支持商业银行进一步改进小型微型企业金融服务的补充通知,指出近年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战略部署,着力解决小企业融资方面的突出问题,监管部门积极引导商业银行开展小企业金融业务,不断优化小企业融资环境,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巩固小企业金融工作成果,促进小企业金融业务可持续发展,支持商业银行进一步改进小企业金融服务。补充通知指出,商业银行应加大对小型微型企业的贷款投放,努力实现小型微型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增量高于上年同期水平,并重点加大对单户授信总额500万元(含)以下小型微型企业的信贷支持。鼓励和支持商业银行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型企业金融服务网点覆盖面,将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向社区、县域和大的集镇等基层延伸。鼓励和支持商业银行在已开设分支行的地区加快建设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分中心。支持商业银行发行专项用于小型微型企业贷款的金融债。
2012年5月,中国银监会《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实施意见》银监发〔2012〕27号,提出支持民间资本与其他资本按同等条件进入银行业,在为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创造良好环境,促进民间资本投资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稳健经营,加大对民间投资的融资支持力度等方面提出了新要求。
(二)财税政策
经国务院批准,为鼓励金融机构对小型微型企业提供金融支持,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发展,自2011年11月1日起至2014年10月31日止,对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为切实减轻小型微型企业负担,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决定对小型微型企业暂免征收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自2012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14年12月31日。
《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就业是民生之本,党中央和国务院高度重视就业工作,坚持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近年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不断完善支持促进就业和再就业的财税优惠政策,有力促进了就业规模扩大和就业结构完善,取得了明显成效。为适应当前就业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进一步扩大就业规模,以创业带动就业,经国务院批准,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起实施新的支持和促进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包括:着重支持自主创业;扩大享受自主创业税收优惠政策的人员范围;保持原有政策优惠力度;进一步规范税收优惠政策管理。《通知》规定,税收优惠政策的审批期限为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税收优惠政策在2013年12月31日未执行到期的,可继续享受至3年期满为止。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在2010年12月31日未执行到期的,可继续享受至3年期满为止。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11年11月17日正式公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根据试点方案,改革试点的主要税制安排为:在现行增值税17%标准税率和13%低税率基础上,新增11%和6%两档低税率;租赁有形动产等适用17%税率;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适用11%税率;其他部分现代服务业适用6%税率。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邮电通信业、现代服务业、文化体育业、销售不动产和转让无形资产,原则上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金融保险业和生活性服务业,原则上适用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
中小企业的发展壮大,离不开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党和政府在连续出台了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一系列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的基础上,还专门设立了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基金、创投基金以及各种专项基金,出台了一系列具体的金融和财税政策直接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我们要不断总结支持中小企业的政策、基金和金融财税措施的经验,不断完善支持体系,为中小企业的发展建立更好的服务平台。
三、政策融资案例: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专项资金
中小企业是推动经济增长,促进就业的重要力量。我国政府一直重视和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中央财政为此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资金支持和税收政策,对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中央财政近年来先后设立了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中小企业服务体系专项补助资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和中小企业平台式服务体系专项补助资金等六项专项资金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一)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
1.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概况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设立于1999年,主要采取无偿资助、贷款贴息、资本金投入等方式,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育和支持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公共技术服务的中介机构,引导创业投资机构向处于初创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投资。此项资金重点支持了一大批自主创新性强、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能形成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项目,以及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活动提供社会化、专业化服务的公共技术服务机构。通过对已经完成验收的项目以及目前尚在执行的项目进行统计分析,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化能力均得到明显提高,不仅充分发挥了中央财政的引导作用,而且有效促进了科技成果转化,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早在1999年5月,科学技术部和财政部(国办发〔1999〕47号),《关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暂行规定》,为了扶持、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用于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以下简称“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的政府专项基金(以下简称“创新基金”)。创新基金是一种引导性资金。通过吸引地方、企业、科技创业投资机构和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投资,逐步建立起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客观规律、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新型投资机制。创新基金不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对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的支持,增强其创新能力。
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在国科发计字〔2005〕60号,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管理,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制定了《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和科技部于2007年7月6日发布了《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专项用于引导创业投资机构向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投资。2008年10月18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范设立与运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8〕116号,引导基金的定位是由政府设立并按市场化方式运作的政策性基金,主要通过扶持创业投资企业发展,引导社会资金进入创业投资领域。引导基金本身不直接从事创业投资业务。
引导基金的宗旨是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放大效应,增加创业投资资本的供给,克服单纯通过市场配置创业投资资本的市场失灵问题。特别是通过鼓励创业投资企业投资处于种子期、起步期等创业早期的企业,弥补一般创业投资企业主要投资于成长期、成熟期和重建企业的不足。引导基金的资金来源:支持创业投资企业发展的财政性专项资金;引导基金的投资收益与担保收益;闲置资金存放银行或购买国债所得的利息收益;个人、企业或社会机构无偿捐赠的资金等。
2.杭州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案例
(1)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助力“迅博达”
随时随地用手机分享欢乐,已经成为现代年轻人的一种生活方式。手机传媒给予的短文化乐趣,其中有不少是“迅博达”带来的。作为一家从事移动电信增值服务及互联网娱乐平台的开发和运营公司,迅博达注定与“第一”有缘:2008年7月,杭州市创投服务中心成立后,迅博达成为第一批被挑选出来的推介项目;在没有实物资产抵押的情况下,迅博达获得了杭州高科技担保有限公司100万元天使担保形式的贷款,成为杭州市第一个天使担保受益项目;创投服务中心的扶持、天使担保的青睐,引来了风险投资伸出的“橄榄枝”,杭州市政府引导基金随后跟进投资,迅博达又成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涉足文化创业产业的第一单。
“迅博达”见证了杭州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助推作用。以政府资金撬动民间资本,让“轻资产”科技型中小企业享受“特殊政策”。杭州市政府通过引导基金从产业招商逐步发展为资本招商,通过市创投服务中心,把科技型企业和民间资本有效结合,实现政府财政资金的“乘数放大”,这种政府引导基金与创投服务平台结合的探索,很好地实现了通过政府创投引导基金的引导,推动当地经济转型升级的目的。这是政府服务模式的一种创新,在全国“走在前面”,处于领先地位。权威数据统计显示:杭州市创投引导基金经过三年运行,合作基金达到20个,引导基金引导投资项目超过88个,资本放大倍数超过8倍。
(2)思路决定成败
杭州多个领域的中小企业,像“迅博达”一样,曾经碰到过融资难问题,最终都得以破解,这主要得益于2008年政府设立的创投基金的杠杆作用。“推销员的思路”让许多人记忆犹新:有两个推销鞋子的人上了一个岛,发现岛上的人都喜欢光脚走路。一个推销员没了信心,认为一双鞋也卖不出去。另一个推销员则正相反,认为如果大家都穿鞋,那将是一个大的市场。杭州市采取了第二位推销员的“思路”。企业发展之初,融资困难。但另一方面,杭州作为民营经济的大市强市,民间资本充沛,金融环境良好,也是事实。基于此,城市的决策者形成了一个新的发展思路:引进产业投资者与引进金融投资者两者并重。
2008年,杭州设立了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按照“项目选择市场化、资金使用公共化、提供服务专业化”的原则运作。在投资范围、方向上,根据杭州市实际情况,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主要引导鼓励金融投资者创业投资杭州市域内的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环保、知识型服务业、高效农业等符合杭州市高技术产业发展规划的领域。
(3)撬出创投大金矿
杭州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主要采取阶段参股和跟进投资两种模式。为确保引导基金的快速发展,发挥引导基金的最大效用,杭州市还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措施。2008年7月16日,挂牌成立了杭州市创业投资服务中心。这是一个为杭州中小企业投融资提供全方位、专业化、一站式服务的综合性投融资服务的平台,其目标是实现“为项目找资金,为资金找项目”。到目前为止,创投服务中心会员机构已达148家。
自2008年开始,杭州市财政连续5年每年投入2亿元财政资金,最终计划达到10亿元的规模。截至2011年10月15日,引导基金已到位8亿元,其中1亿元用于跟进投资,7亿元用于阶段参股。同时,为调动各区、县(市)推动创业投资工作的积极性,杭州市规定,各区、县(市)应根据发展实际,相应设立区、县(市)级引导基金,主要用于与市级引导基金共同跟进投资,有条件的地方也可用于阶段参股。目前,杭州市已有11个下辖区(县、市)设立了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合计规模5亿元。
(4)对接的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