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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有一种东西叫“冒险基因”(2)

一天,格斯教希娃子骑马玩。由于希娃子年级还很小,手都够不着马背,于是,爸爸就先让他坐到篱笆上面,再跨到马背上去。等希娃子抓好缰绳刚坐稳,神奇的事情发生了,爸爸一拍马屁股,小马就放蹄向前奔去。爸爸说:“到乡下外婆家去玩几天吧!”结果,小马就真驮着希娃子来到了他外婆家里。

这件事无疑刺激了希娃子的灵感,立马为它想到了一个很棒的名字——奇哥,神奇的哥(因为希娃子认为马比他大,所以叫它哥)。

外婆家在郊区,鸟语花香,丛林茂密。希娃子现在有方便的交通工具了,所以他经常到外婆家那边去陌生的地方探险,当然也经常痛快地忘记回家。急得老妈在家里念经保佑他能平安无事,姐姐费莉丝也开始唠叨希娃子了:“你老是这样到处飘,让妈在家里急得半死,不知道你以后会遭什么报应!”

希娃子哪听得进去,还是像以前那样骑着奇哥到处游荡。

然而,不久后,姐姐的那番话还真灵验了。

希娃子9岁那年,陪伴他闯荡江湖的坐骑,希娃子忠实的伙伴——奇哥,终于吃不消他过度的骑用,英年早逝了。

希娃子站在奇哥的遗体面前,痛哭不已。他要他妈解释这是为什么,为什么奇哥这么快就离开了自己?

他妈很无语,但是,看着自己的儿子这么伤心,不好怎么说。于是,她指着远处一栋白色的小教堂对儿子说:“儿啊,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你去祷告吧,把你的疑问告诉神灵,也许他会告诉你答案的。”

希娃子相信了妈妈的话,他怀着沉痛而悲愤的心情朝着教堂走去。进去后,希娃子感觉自己仿佛马上被一种幽静而神秘的气氛给感染了,他把心里所有的疑问统统告诉了神灵。半个小时后,希娃子怀着感激而平静的心情出来了,他万万没想到神奇的事马上就要发生了。

在回家的路上,刚好一个阿帕奇人放牧碰上了他。就在他放养的那一群马中,希娃子马上又相中了一匹带斑纹的小马,毫无疑问,它取代了奇哥的位置。

希娃子从此相信了,世界上真有神这回事。

神父与弥撒

那阵子,让希娃子兴奋的事情除了有马骑外,还有一件恐怕要算是上教堂做弥撒了。

为什么希娃子会兴奋呢?因为奇哥死后的这次祷告让他觉得这玩意还挺灵的,再一个原因就是那个神父是个很有趣的人,希娃子很喜欢听他讲故事。

神父叫裴尔瑟,是个比利时人,眼睛碧蓝碧蓝的,以前一直是在法国做神父,所以说话时还带着一口浓重的法国口音。他自己住在圣·马歇尔,每个月来一次圣·安东尼奥。

每当神父坐着星期六的火车到达圣·安东尼奥的时候,都会在城里引起一阵不小的骚动,因为当地人都会挤到车站去迎接他的到来。去车站接人是正常的,但是这些人是抢人的,想把他抢着回自己的家里留宿。

可见,当时这些人信教确实是信到了一个境界,神父在他们那儿的魅力和财神爷在咱们这儿的魅力差不多是一个级别的。

不过,往往最后裴尔瑟会选择在希娃子家过夜,谁的魅力这么大呢?

这不关希娃子的事,一切和他妈有关。

原因一,玛莉人长得好,曾经是班花。

当然这只能算一个充分条件,镇上长得好的哪可能只有她一个啊!所以,还得有一个必要条件,那就是玛莉在镇上生活的教徒中扮演着一个很特别的角色。

原来,在玛莉还没到圣·安东尼奥之前,教堂里的风琴只是一个充数的摆设而已,是玛莉赋予了它生命,让它再度发出了优美的声音。现在,每到星期六做弥撒的时候,都是玛莉来做司琴,她能使古老的风琴发出动人的音律。这样,神父和希娃子他妈差不多就是半个同事关系了,理所当然选择住他们家了。

格斯也不反对,因为,神父是一个很有意思的人。每次神父来,格斯都感觉找到了知音一样,他们俩都爱侃,经常是天上地下,古往今来。

最先一段时间,格斯就很爱讲一些教堂里面的野史给神父听,他最拿手的故事是这两个。

一个是关于劫富济贫的:以前有个神父很喜欢赌博,手气老好了,常赢钱,在修圣·安东尼奥这个教堂时,他把赢来的2000银元全投进去了。

还有一个宗教故事:主教向一位犹太人贷款来建教堂,到还款的时候,主教还没筹到钱。犹太人就提出了一个条件,只要让他在教堂的入口处用刀子刻上几个字,他就愿意把债一笔勾销。主教找不出钱来还人家,也没什么办法,就答应了。结果,这个犹太人刻的是希伯来文的“耶和华”三个字。

每次神父来他们家,格斯就搬出这几个故事来接待他,神父每次听完都感触特别深,像听新故事一样。奇怪的是玛莉也不阻止他,这让格斯很有成就感。

第二天,他们全家都要坐着马车去教堂,玛莉还要特意带上一个插着羽毛的漂亮帽子,怀里抱一个小弟弟,这天玛莉会高兴得不得了。

逃学歪传

对母亲来说,什么都可以不做,但是决不能不去教堂做弥撒。但是,对希娃子来说,除了上教堂外,还是有很多美妙的事情可做的,比如逃学。

之前说过,希娃子已经决定少花时间读书了,厌学情绪多了,跷课自然成了家常便饭。他很喜欢利用这些时间和镇上的有意思的人唠嗑,卡尔就是其中的一个。

他是一名铁匠兼牙医,但是在希娃子眼里,他似乎不仅仅会这两样,从换马蹄到拔牙,卡尔什么都懂。

有一次,希娃子带着弟弟来拔牙,他发现卡尔用来拔牙的钳子就是他以前换马蹄用的那个钳子,这不可思议的事实让希娃子一想起牙齿就打冷颤。

所以,以后希娃子很注意保护自己的牙齿,他的牙一直没疼过。此外,希娃子还很喜欢听卡尔骂人,他觉得听起来特溜,特顺耳,像京骂一样,而且在造词和创新方面卡尔绝对是有天分的:他骂人的时候说的字眼总要远远多于常人,希娃子对此崇拜不已。

不过很不幸,这种英雄崇拜在一次偶然发生的事件中终止了。那是在一次晚餐上说漏了嘴,孩子他妈知道希娃子不但不爱读书,反而跟一个粗鄙的人频繁往来。向来温柔的淑女陡然发起了大飙,格斯也停下手上切牛排的工作,瞪了希娃子一眼,嘟哝道:“以后离那个疯子远点!”

以后,除了有母亲陪着,希娃子就真不敢踏进卡尔家的门了。

不过很快,希娃子又找到了新的崇拜对象,他是一个德州佬,养蜜蜂的老人。简单,希娃子想弄清楚一个问题——到底是这个德州佬养的蜜蜂格外温柔,还是他的皮特别厚。

因为希娃子从来没看到过他被蜜蜂咬过,希娃子很佩服这一点。

而且,这个德州佬好像比其他成年人都要“聪明”,因为无论希娃子有什么荒诞古怪的想法,他总是能静静听完。德州佬默认的态度让希娃子觉得自己得到了肯定,他确信自己又找到了一个知己,只要,希娃子不发现他有点失聪的话。

“总统”同去道奇堡

每到夏天,玛莉都要带着希娃子他们去道奇堡看外婆和外公。道奇堡在南方,夏天闷热,所以,每次他们都是坐头等车厢的卧铺,那里头舒适凉爽,对小孩子来说,这无疑是件快乐的事。

但是,一到了道奇堡,希娃子他们却都不顽皮了,也不敢乱来,全都得乖乖的,因为外公是个不爱开玩笑的人。

家里这么多孩子,玛莉一个人是照顾不过来的,费莉丝现在大了,在这趟旅程中,她就会帮妈妈分担一些工作。可是,对于希娃子这副爱寻刺激的脾气,两双眼睛仍然是不够的。

这不,马上就要出事了。

有一次,希娃子为了逃出妈妈和姐姐的视线范围,爬到了房顶上,准备偷偷溜出家里。很不幸,操作中出现了失误,希娃子从屋顶上摔了下来。还好,外婆家隔壁就有一个赤脚医生,希娃子摔下来的落点正好是他家前面的院子里,所以,希娃子得到了及时的救治。当玛莉赶到的时候,他的腿上已经绑上了绷带,夹上了夹板。所以,爱闯爱拼的希娃子最后没有当成身残志坚的运动员,他没能参加残奥会,转而办酒店了。

由于一家子庞大的人口在等着老爸来养,他生活的重心还是放在赚钱的买卖上,所以,他一般不和他们一起去外婆家。但是,一年中偶尔还是有那么一次机会是格斯带着希娃子他们去外面旅行的。和爸爸出去玩比和妈妈出去玩要痛快多了,没有那么多的规矩和约束了。

老妈毕竟是个淑女,她认为坐车的时候,双腿应该交叉,乖乖坐下来欣赏沿途的风景,而且,不能和陌生人说话。

和爸爸一起时,一家人简直就是一个马戏团。爸爸和妈妈完全相反,做生意的人在外面就是爱和陌生人说话,他在旅客间穿梭,甚至把玛莉介绍给车厢里的每一个人,就想让全车人都知道这位就是他的老婆。介绍完老婆,他又会把希娃子他们一个个抱起来给车上人看,玛莉等到下车后要松一大口气,整整衣裙后又会告诉孩子们不能和陌生人说话,然后,她还会说上一句精辟的话来概括爸爸的性格,“我觉得和你爸爸一起去旅行,就像和一位总统候选人去拉选票一样,老喜欢吸引人家的眼球。”

还有一件事可以说明格斯这一特点,他从来就经不住游行和起哄的诱惑。不论多远的地方,只要他听到有人起哄游街了,他马上就回去冲到队伍里面,他不帮忙举旗子,也不去压轴,他径直跑到队伍的最前面,领导队伍游行活动。

身高6尺有余的格斯,有大手、大脚、大把胡须以及宏大的音量,那时候,他实实在在是个大人物了,往队伍前一站,那是绝对的领导范儿。

玛莉遇到这种场合也是高兴的,虽然她表面上嘟着嘴,但是看到这么man的男人是自己的老公,她当然高兴。

美国派

毫无疑问,格斯和玛莉都是优秀的人才,所以,在圣·安东尼奥他们有一个很良好的社交圈子。

他们经常五六个家庭开一个家庭party。每逢家庭有人结婚、受洗或举行宗教庆典,希娃子他们家都会穿上最好的衣服,挤在一架马车上,全家出动。不管路程多么远,他们都玩个痛快,有些时候,一家人会一连玩上几天。

如果说旅行的时候玛莉表现的仅仅是一种含蓄的喜悦,那么在参加party时,她就毫不掩饰了。作为圣·安东尼奥最大商店的老板娘,自然是引领着当地的最新潮流:她会来个华丽转身,扯下平时穿的围裙,换上让所有姑娘都争相效仿的时髦打扮。

每到有人结婚的时候,希娃子会high上几天,当然不只是因为有喜酒喝。希娃子对舞蹈特别着迷,每到婚礼上人家跳舞的时候,希娃子会凝神地望着一对对绅士美女翩翩婆娑起舞,看着看着,就会梦想着自己就是其中的一位绅士,从容不迫地向旁边可爱的女性恳请下一支舞。

没错,穿开裆裤的希娃子已经到了会做梦的年纪。这种现象可以用科学的《生理与卫生》来解释,咱们现在把上面隐晦的文字翻译过来,就是:小伙子已经到了罗曼蒂克的年纪,他们会做带有奇幻色彩的、难以启齿的梦了。

不久发生了一件奇妙的事情,使得希娃子的罗曼蒂克幻想中断了好长一段时间。

这也是希娃子他们家第一次遭遇到真正的悲剧——希娃子两岁的小弟弟朱利安夭折了。

玛莉跪在教堂里不愿起来,父亲不想面对现实,跑到山旮旯里去工作了。

希娃子和爸爸一样,每天放学回家之后,书包一放就跑去店里清理物品,他只想通过努力工作来忘掉沮丧。可是,在悲伤弥漫的屋子里,时间好像凝结了一样,过得超慢。

希娃子就要求爸爸划一块地给他,他想借着不停地劳动来打发这段沉重的日子。希娃子在那块地上种上了玉米和青豆,锄草、播种、浇水,每道工序希娃子都力求完美。这块地当然不能发财,但是,希娃子的种地水平却提高了不少。忙完收割后,希娃子就像送信的邮差一样挨家挨户地去叫卖,可是,没人买,最后只得全扛回家自己吃,那阵子家里的饭桌上总少不了玉米和青豆这两道菜。

时间是最好的疗伤药,这话不会错。

渐渐地,家里又恢复了往日的欢笑,可是,希娃子总还是觉得少了点东西,是什么呢?

直到第二年春天,露丝玛丽出生后,摇篮里终于又有了“东西”,家里又充满了温馨的味道。

希娃子终于结束了沮丧的玉米和青豆时期,现在,他又有了精力干点别的什么了。

没有上帝,冒险等于冒失

一喇叭把音乐细胞都吹死了

欢乐又重新回到了这个家庭,格斯和玛莉看着这些小希尔顿们一天天长大,于是决定给他们各人培养一些兴趣爱好。

这跟眼下父母培养孩子兴趣爱好是一样的。

为人父母都希望自己的孩子能歌善舞、多才多艺。只不过,有些家长是为了让孩子应对高考;有些则像希娃子爸妈那样纯粹。

来自城市的玛莉弹得一手好琴,于是,她的钢琴被作为奢侈的陪嫁品,一同来到了圣·安东尼奥。老爸格斯虽然是半个粗人,但是,他现在的物质基础已经有能力去加高一点孩子们的上层建筑了,所以,他也希望孩子们能向母亲那样优雅高贵。

格斯让每个孩子挑一种乐器。

希娃子从来就是一个挑战高难度的人,所以,当他看到华美的钢琴,娃儿就决定是它了。

等到学有所成,希娃子觉得自己是时候出山了。

不久,他欣然地接受了别人婚礼司琴的邀请,他选择了一首当时很流行的《我在爱的花里摘了一个柠檬》,懵懂的希娃子完全没有意识到,这是一个相当冒失的决定。

他很好奇,为什么一曲过后就再也没有人请他弹钢琴了。

格斯不忍心揭穿事实,不过,这件事促使他决定结束这种不正规的音乐教育。于是,他慷慨地花了一笔钱,专门邀请了一位淑女每星期从沙卡洛过来,教小孩子们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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