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项选择题(本题型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每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请从每小题的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你认为正确的答案,在答题卡相应位置上用2B铅笔填涂相应的答案代码。答案写在试题卷上无效)
1、下列关于诉讼时效起算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
A、定有履行期限的债务的请求权,当事人约定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应当分期分别起算
B、未定有履行期限的债务的请求权,债权人第一次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时就被债务人明确拒绝的,诉讼时效从债务人明确拒绝之日起算
C、人身伤害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且侵害人明确的,从受伤之日起算
D、请求他人不作为的债权的请求权,诉讼时效从义务人违反不作为义务时起算
【参考答案】A
【解析】本题主要考核法律制度的“诉讼时效起算”知识点。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A选项表述错误。故本题选A选项。
2、甲以个人财产出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该企业因经营不善被解散,其财产不足以清偿所负债务。对于尚未清偿的债务,下列表述中,符合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甲不再清偿
B、甲应以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仍不足清偿的,则不再清偿
C、甲应以家庭共有财产予以清偿,仍不足清偿的,则不再清偿
D、甲应以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但债权人在该企业解散后5年内未提出偿债请求的,则不再清偿
【参考答案】D
【解析】本题主要考核法律制度的“个人独资企业的责任承担”知识点。根据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5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故本题选D选项。
3、外国投资者甲、乙、丙、丁分别拟对我国A股上市公司进行战略投资。其中:甲境外实有资产总额为8000万美元,乙管理的境外实有资产总额为3亿美元,丙的母公司境外实有资产总额为2亿美元,丁的母公司管理的境外实有资产总额为4亿美元。根据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的规定,符合我国对外国投资者进行战略投资的资产总额要求的投资者是( )。
A、甲
B、乙
C、丙
D、丁
【参考答案】C
【解析】本题主要考核法律制度的“战略投资者的要求”知识点。对战略投资者的要求之一是:境外实有资产总额不低于1亿美元或管理的境外实有资产总额不低于5亿美元;或其母公司境外实有资产总额不低于1亿美元或管理的境外实有资产总额不低于5亿美元。本题中,丙符合要求,故选C选项。
4、甲、乙、丙、丁均为外商投资企业。其中:甲、乙为有限责任公司;丙为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丁为非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下列有关上述企业相互之间合并后企业组织形式的表述中,不符合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甲与乙合并后只能为有限责任公司
B、丙与丁合并后只能为股份有限公司
C、甲与丙合并后只能为股份有限公司
D、乙与丁合并后只能为有限责任公司
【参考答案】D
【解析】本题主要考核法律制度的“外商投资企业合并与分立”知识点。根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之间合并后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合并后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合并后为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合并后可以是股份有限公司,也可以是有限责任公司。在选项D中,乙为有限责任公司,丁为非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乙和丁合并后可以是股份有限公司,也可以是有限责任公司。故本题选D选项。
5、甲公司拟吸收合并乙公司。下列关于乙公司解散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乙公司不必进行清算,但必须办理注销登记
B、乙公司必须进行清算,但不必办理注销登记
C、乙公司必须进行清算,也必须办理注销登记
D、乙公司不必进行清算,也不必办理注销登记
【参考答案】A
【解析】本题主要考核法律制度的“公司的解散与清算”知识点。除公司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不必进行清算外,公司解散必须经过法定清算程序;公司解散后,应当办理注销登记。故本题选A选项。
6、甲是乙公司依法设立的分公司。下列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甲应有自己的营业执照,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营业活动,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B、甲应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营业活动,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C、甲应有自己的营业执照,可以没有独立的财产,但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D、甲应有自己的营业执照,并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营业活动,但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参考答案】D
【解析】本题主要考核法律制度的“分公司”知识点。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以分公司名义进行经营活动;分公司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本公司或总公司承担。故本题选D选项。
7、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信息披露工作中应当履行相应的职责。下列表述中,符合证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上市公司董事应对公司年度报告签署书面审核意见
B、上市公司监事应对公司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C、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对公司年度报告签署书面审核意见
D、上市公司监事会应对公司年度报告签署书面审核意见
【参考答案】D
【解析】本题主要考核法律制度的“持续信息披露”知识点。根据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监事会应当提出书面审核意见。故本题选D选项。
8、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所有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均应由第三方提供担保
B、上市商业银行可以作为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人
C、证券公司可以作为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人
D、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财产可以为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提供担保
【参考答案】B
【解析】本题主要考核法律制度的“可转债公司债券的发行”知识点。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当提供担保,但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的公司除外,故选项A错误。证券公司或上市公司不得作为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人,但上市商业银行除外,故B选项正确,C选项错误。基金财产不得用于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故D选项错误。故本题选B选项。
9、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国有企业破产属政策性破产,不适用《企业破产法》
B、金融机构实施破产的,由国务院根据《商业银行法》等法律另行制定破产实施办法,不适用《企业破产法》
C、民办学校的破产清算可以参照适用《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
D、依照《企业破产法》开始的破产程序,对债务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的财产不发生效力
【参考答案】C
【解析】本题主要考核法律制度的“《企业破产法》的适用范围”知识点。在《企业破产法》施行前国务院规定的期限和范围内的国有企业实施破产的特殊事宜,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办理;《企业破产法》“施行后”国有企业破产的,适用破产法的规定,且政策性破产已经不再适用,故选项A错误。选项B:金融机构实施破产的,国务院可以依据《企业破产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制定实施办法,选项B中“根据《商业银行法》”的表述错误,不选。根据其他法律规定可以参照适用破产法的主体,主要是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民办学校等,故选项C正确。依照《企业破产法》开始的破产程序,对债务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的财产发生效力,故选项D错误。故本题选C选项。
10、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商业银行破产分配顺序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破产财产优先支付个人储蓄存款本息
B、破产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优先支付个人储蓄存款本息
C、破产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后,优先支付个人储蓄存款本息
D、破产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所欠税款后,优先支付个人储蓄存款本息
【参考答案】C
【解析】本题主要考核法律制度的“商业银行的破产财产分配顺序”知识点。根据规定,商业银行破产清算时,在支付清算费用、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后,应当优先支付个人储蓄存款的本金和利息,故本题选C选项。
11、甲国有资本控股公司拟将所持有的部分国有产权转让给乙公司。根据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该国有产权转让价款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转让价款以依法评估并经甲认可的价格为准
B、该国有产权转让中涉及的社会保险费用,不得从转让价款中进行抵扣
C、该国有产权转让中涉及的职工安置费用,可以从转让价款中进行抵扣
D、如果乙公司承诺以现金支付方式一次付清转让价款,转让价款可以按产权交易市场中公开形成的转让价格的95%计算
【参考答案】B
【解析】本题主要考核法律制度的“国有产权的转让”知识点。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价格应当以资产评估结果为参考依据,在产权交易市场中公开竞价形成,故选项A错误。企业有产权中涉及的职工安置、社会保险等有关费用,不得在评估作价之前从拟转让的国有净资产中先行扣除,也不得从转让价款中进行抵扣,故选项B正确,选项C错误。在产权交易市场中公开形成的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价格,不得以任何付款方式为条件进行打折、优惠,故选项D错误。故本题选B选项。
12、甲将一台电脑无偿借给乙使用,期限为3个月。在借用期内,甲和丙订立了买卖该电脑的合同,但未对电脑的交付问题进行约定。下列有关该电脑交付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丙有权请求甲立即交付电脑
B、丙有权随时请求甲交付电脑,但应当给甲必要的准备时间
C、丙有权请求乙立即交付电脑
D、丙有权随时请求乙交付电脑,但应当给乙必要的准备时间
【参考答案】B
【解析】本题主要考核法律制度的“指示交付”知识点。指示交付,又称返还请求权的让与,是指让与动产物权的时候,如果让与动产由第三人占有,让与人可以将其享有的对第三人的返还请求权让与受让人,以代替现实交付。根据《物权法》规定,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依法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本题中,(1)买卖合同在甲、丙之间成立,甲、丙之间对交付电脑的问题未作出约定,丙无法取得要求第三人交付电脑的权利,只能根据合同相对性原理,要求合同相对人甲交付电脑,故排除选项C和选项D。(2)根据《合同法》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故本题选B选项。
13、甲曾经搭救过乙的性命,乙遂将一枚祖传宝珠装在一个精美木匣中,前往甲家相赠,以示感谢。甲同意留下木匣,但请乙将宝珠带回。甲后来有些后悔,又向乙表示愿意接受宝珠。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已经取得宝珠的所有权,有权请求乙返还宝珠
B、甲尚未取得宝珠的所有权,但有权请求乙转移宝珠的所有权
C、甲、乙之间的赠与合同成立,但乙有权撤销该合同并拒绝交付
D、甲无权请求乙转移宝珠的所有权
【参考答案】D
【解析】本题主要考核法律制度的“赠与合同”知识点。其一,动产物权的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本题中,甲拒绝接受宝珠,宝珠并未成功交付,宝珠所有权未发生转移。其二,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即当事人双方达成意思表示一致时合同成立。本题中,甲并未同意受赠宝珠,赠与合同仅在木匣上成立,双方赠与宝珠的合同并未成立,从而甲也无权要求乙转移宝珠的所有权。故本题选D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