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岁那年,在父亲的书架上,我见到了《列那狐》。一只穿着一身火红色皮毛,有着聪明的头脑,又显得有些狡猾的狐狸,出现在我的眼前。他颇有绅士风度,在弱肉强食的森林王国中,凭借着自己的智慧,生活在社会的夹缝之中;他没有强健的体魄,没有足够的权势,但他是那么热爱生活,热爱家庭;他每天劳碌奔波,为了他的亲爱的妻子和可爱的孩子。从看到他的第一眼起,我就一下子被它吸引、打动。他那一身火红的皮毛,他那灵动的眼神,时常会出现在我的脑海中,伴随我成长。
后来我的人生进入了一个最低落的时期。在成长的过程中,我目睹了社会的动荡和混乱,面对这一切,我对社会、生活都产生了厌倦。正当我要把全世界宣布为毫无价值,并且要从这惨烈中挽救自己的时候,由于特别的巧合,我再次与《列那狐》不期而遇了。我开始重新认识这只曾经带给我快乐和思考的列那狐。那时,我已经把街头、市场上的愚民们的各种场面看得腻烦了。现在,我看到这面反映现实社会中的人们以及宫廷和君主的“镜子”时,顿时直觉得非常爽快。在这本书里,人类似乎是以实实在在的、赤裸裸的、禽兽的姿态登场。
当然,禽兽的行径尽管不足以效法,可是,一切却都愉快地进行,没有任何煞风景的地方。
在我看来,与其说《列那狐》是一个童话,倒不如说它是一部“非神圣的俗世圣经”。
歌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