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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捕快张三

捕快张三,结婚半年。他好一杯酒,于色上寻常。他经常出外办差,三天五日不回家。媳妇正在年轻,空房难守,就和一个油头光棍勾搭上了。明来暗去,非止一日。街坊邻里,颇有察觉。水井边,大树下,时常有老太太、小媳妇咬耳朵,挤眼睛,点头,戳手,悄悄议论,嚼老婆舌头。闲言碎语,张三也听到了一句半句。心里存着,不露声色。一回,他出外办差,提前回来了一天。天还没有亮,便往家走。没拐进胡同,远远看见一个人影,从自己家门出来。张三紧赶两步,没赶上。张三拍门进屋,媳妇梳头未毕、绾了纂,正在掠鬓,脸上淡淡的。

“回来了?”

“回来了!”

“提早了一天。”

“差事完了。”

“吃什么?”

“先不吃。我问你,我不在家,你都干什么了?”

“开门,擞火,喂鸡,择菜,坐锅,煮饭,做针线活,和街坊闲磕牙,说会子话,关门,放狗,挡鸡窝……”

“家里没人来过?”

“隔壁李二嫂来替过鞋样子,对门张二婶借过笸箩……”

“没问你这个!我回来的时候,在胡同口仿佛瞧见一个人打咱们家出去,那是谁?”

“你见了鬼了!--吃什么?”

“给我下一碗热汤面,煮两个咸鸡子,烫四两酒。”

媳妇下厨房整治早饭,张三在屋里到处搜寻,看看有什么破绽。翻开被窝,没有什么。一掀枕头,滚出了一枚韭菜叶赤金戒指。张三攥在手里。

媳妇用托盘托了早饭进来。张三说:“放下。给你看一样东西。”

张三一张手,媳妇浑身就凉了:这个粗心大意的东西!没有什么说的了,扑通一声,跪倒在地:“我错了。你打吧。”

“打?你给我去死!”

张三从房梁上抽下一根麻绳,交在媳妇手里。

“要我死?”

“去死!”

“那我死得漂漂亮亮的。”

“行!”

“我得打扮打扮,插花戴朵,擦粉抹胭脂,穿上我娘家带来的绣花裙子袄。”

“行!”

“得会子。”

“行!”

媳妇到里屋去打扮,张三在外屋剥开咸鸡子,慢慢喝着酒。四两酒下去了小三两,鸡子吃了一个半,还不见媳妇出来。心想:真麻烦;又一想:也别说,最后一回了,是得好好“捯饬”“捯饬”。他忽然成了一个哲学家,举着酒杯,自言自语:“你说这人活一辈子,是为了什么呢?”

一会儿,媳妇出来了:呵!眼如秋水,面若桃花,点翠插头,半珠押鬓,银红裙袄粉缎花鞋。到了外屋,眼泪汪汪,向张三拜了三拜。

“你真的要我死呀?”

“别废话,去死!”

“那我就去死啦!”

媳妇进了里屋,听得见她搬了一张杌凳,站上去,拴了绳扣,就要挂上了。张三把最后一杯酒一饮而尽,啪嚓一声,摔碎了酒杯,大声叫道:“哈!回来!一顶绿帽子,未必就当真把人压死了!”

这天晚上,张三和他媳妇,琴瑟和谐。夫妻两个,恩恩爱爱,过了一辈子。

按:这个故事见于《聊斋》卷九《佟客》后附“异史氏曰”的议论中。故事与《佟客》实无关系。“异史氏”的议论是说古来臣子不能为君父而死,本来是很坚决的,只因为“一转念”误之。议论后引出这故事,实在毫不相干。故事很一般,但在那样的时代,张三能掀掉“绿头巾”的压力,实在是很豁达,非常难得的。蒲松龄述此故事时语气不免调侃,但字里行间,流露同情,于此可窥见聊斋对贞节的看法。聊斋对妇女常持欣赏眼光,多曲谅,少苛求,这一点,是与曹雪芹相近的。

一九八九年七月二十八日

载一九八九年第六期《小说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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