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出生在一个边远的山里的小县城,在我出生的时候,我的爸爸拿着新华字典翻呀翻呀翻呀,终于找到了让他满意的名字,玥,古代传说中,上天赐予有德圣皇的一颗神珠。于是,我有了一个让我后来总是登机比别人多一个步骤的名字——洛玥。生僻字嘛,总是要拿去盖章才能登机的,--!。
在我12岁之前,我从来都没有离开过家乡,也从来没见识过外面繁华的大都市,我在那里生活得非常的快乐,我有我的爸爸妈妈,有我的小伙伴们,同学们,还有我家可爱的小狗欢欢。
我依稀还记得欢欢在我家的时候,却忘掉了我现在的老公的爸爸小时候教过我写毛笔的这段往事,现在回想起来,早知如此,又何必那么辛苦的一个人生活那么多年呢,应该小时候就把他充分的利用起来呀。
小时候,我的爸爸跟我老公的爸爸是好同事,我未来的这位公公呢,写得一手好毛笔字,于是乎,就有了他到我家教我写毛笔的这段往事,因为事隔多年,年幼的我早已忘记他的容貌长相,却依稀记得,他是个才华横溢的好叔叔,于是乎,我就被我年幼的记忆所蒙骗了。
当时给我介绍我老公的姨妈是这样说的,他是张叔叔的儿子,你知道吧,张叔叔,就是小时候你爸爸他们单位的那个张叔叔。
哦~张叔叔,很有文采的那位,毛笔字写得特别好的那位,嗯,那么他的儿子应该也很不错咯。
我这样想着,于是就义无反顾的把我的电话给了姨妈。
可是过了很久,这个张叔叔的儿子,他都没有打电话给我,于是,我将这个人也渐渐忘掉了。
直到那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