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姓为婚。土司时期的土家族地区,盛行“同姓为婚”的习俗,如忠洞土司田氏与容美土司田氏,在明末清初时,世代通婚,忠洞土司十三世田大丰、十四世田楚祯、十五世田桂方、十六世田雨公、十七世田光祖,他们的妻子均是容美田氏。容美土司田霈林的妻子又是忠洞土司田氏。容美田氏与忠洞田氏几乎世代为婚,结成一个稳定的田氏互婚集团。
一些史籍和地方志中有许多关于“同姓为婚”的记载,如永顺土家族“同姓为婚,嫁娶背负”。保靖土家族也曾“同姓为婚,婚嫁不用轿,背负新人”。
自由婚配,以歌为媒,梯玛为证。“改土归流”之前,土家族原始婚姻习俗是自由的,即自主婚配。“男女对象在每年正月上旬九日在摆手堂跳舞时自由选择,以武艺相爱,如两人争一女,由男方互比武术解决。结婚时,新娘手系红丝线,由女的亲兄或妹,引带男方,不坐轿。”
过去土家族男女的服饰差别不大,土家后生和姑娘满十五六岁,不论上山砍柴割草,还是一起挖土开荒,收获,赶集或者在路上相遇,有相中的就可以以山歌为媒,吐露情思,挑选伴侣。男女之间以盘山歌沟通情感。传统土家族情歌有男唱:“凉风摇动灵芝草,山歌打动妹妹心。”女答:“大山捆柴只要藤,土家成婚靠歌声。”“大山砍柴不用刀,大河挑水不用瓢;好姐不用媒来讲,山歌搭起五彩桥。”“口唱山歌心有情,对歌小郎细细听,小郎若有真情意,就请山歌做媒人。”从山歌中可以看出过去的土家族风俗中女孩有很大的自由。以歌为媒,在当时是很普遍的习俗。
土家族女子在婚配上的自主权,还体现在每年正月举行盛大的摆手活动。在祭祀过土王和八部大神仪式之后跳摆手歌舞尊神调年,祈祷来年风调雨顺之后,老年人逐渐出场,土家姑娘和后生三三两两或在场中,或在山边,唱情歌,吹奏咚咚喹和木叶,互相倾吐爱意,自由挑选伴侣。许多青年男女就在歌舞中相识恋爱。如果有两男以上看上同一个姑娘,姑娘往往提出让他们比武、射箭、打靶或抵杆等来比试高低,最终胜者就是她选中的配偶,失败者则自觉退出。经过一段日子的对歌和交往,互相倾心的姑娘和后生便互赠信物,后生给姑娘银戒指或丝帕,姑娘给后生布鞋或挑花巾。
到了结婚的年纪,经“梯玛”(即土老司)作证,便可以成亲。在摆手堂里举行“庙见礼”,就算正式结为夫妻,女方既不索取彩礼,也不制作嫁妆,非常简洁。
这种婚姻习俗在改土归流之时遭到了禁止,1730年,永顺知府袁承宠颁布《祥革土司积弊略》云:“服饰亦分男女也。查土司地处万山之中,界连诸苗,男女服饰均皆一式,头裹刺花丝帕,衣裙尽刺花边,与红苗无异。凡耕作出入,男女同行,无拘亲疏,道途相遇,不分男女,以歌声为奸淫之媒,虽亲夫当前,无所畏避。卑府莅任,闻此恶习随即出示化导,分别服制,革除唱和,应加严禁。”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逐渐成为新的婚姻传统。
“还骨种”与“坐床”。“还骨种”即前文提到的土家族的姑舅表婚制。据史料记载,土家族历史上的姑舅表婚相当盛行。乾隆《永顺府志》载:“土司旧例,凡姑氏之女,必嫁舅氏之子,名曰骨种,无论年之大小,竟有姑家之女年长十余岁必待舅氏之子成立后婚配。”若姑家“生女,将字人,其舅氏必索财物,谓之还骨种”。姑姑家女子必须优先嫁给舅舅家子嗣,如果嫁非舅舅家男子,必须事先征求舅舅允诺,举行婚礼前还得以“重礼”还给舅舅家。姑表婚制在改土归流之时遭到禁止,但残余至解放前期。至今土家地区仍然流传“姑家女伸手取,舅家要隔河叫”“嫲嫲女,伸手取,舅舅要,隔河叫”等俗语。
在历史上,由于生产力低下,基于贫困难以婚配的情况,土家人以姑舅两家交换来解决婚配问题,姑表婚制有利于姑舅两家拉近亲属关系,互相资助。如果一家不允,以“还骨种”财物中断这种交换,舅舅家可以用财物去另找儿媳。此外土家族还曾存在过交错从表婚俗,即甲家族男子与乙家族女子通婚,则乙家族男子亦与甲家族女子通婚,或者两姊妹的子女互相开亲,俗称“扁担亲”或“连环婚”。甲乙家族形成两个互相通婚的婚姻集团。
“坐床”即兄纳弟媳,弟配兄嫂的收继婚俗。如果哥哥死亡,弟弟没有配偶,有权与寡嫂婚配,俗称“弟坐兄床”;弟弟如果不愿娶,寡嫂才能和其他男子结婚。同理如果弟弟死亡,哥哥也有权与弟媳成婚,俗称“兄坐弟床”。另外如果妻子死亡,妻子的妹妹尚未婚配,男子有权娶妻妹为新妻子,这个称之为“填房”。
这种婚配制度在改土归流之时也遭到明文禁止。《祥革土司积弊略》第八条就是严禁“骨种”和“坐床”婚。“骨种,坐床恶习,急宜严禁以正风化也。查土司旧俗,凡姑氏之女,必嫁舅氏之子,名曰骨种,无论年之大小,竟有姑家之女年长十余岁必待舅氏之子成立后婚配。不知律条甚明,亦应杖惩。离异其曰坐床,尤乖伦理。凡兄亡收嫂,弟亡收弟妇,律应重典,而土苗恶俗皆觍然不顾,均应照例严禁。”1742年(乾隆七年)永顺知县王伯麟颁布禁止土家族陋习四条,其中第一、二条也是禁止这两种婚姻形式。虽经历代严禁,但至今仍有残余。
(二)改土归流之后的传统婚姻程序
土家族在改土归流之前婚姻自由,并无烦琐的礼仪程序,在改土归流之后,中央实现了对土家族地区的直接统治。汉族文化一步步在土家族地区渗透,为了加强对土家族地区的控制和管理,清政府一方面在土家族地区强行改造土家族民族风俗,对一些不符合汉族文化传统的特别风俗加以禁止,尤其是土家族的自由婚姻,在汉文化看来“不知廉耻”,不符合传统道德礼仪规范。于是发布多次明文规定废止。另一方面,清政府在土家族地区大力推行汉文化,强令土家族地区婚姻实现“门当户对”“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在政府强行实施的各种条令影响之下,土家族自由婚姻被包办婚姻所取代,并形成了一套完整的礼仪程序。
包办婚姻制之下,土家族青年不能再自由恋爱,婚嫁全凭媒人之言和父母之命,结婚前后遵循一定的礼俗。从媒人提亲、合生辰八字,到订婚、完婚有一套完整的步骤。按照汉族传统迎娶,必须年龄相当,门当户对,必须行聘礼完善礼节,推崇汉族的从夫而终的价值观念,结婚仪式也相对以前复杂得多。主要分为求亲、订婚、婚礼等几个阶段。在这些婚俗上仍然保留自身一定的民族特点。
求亲。婚姻是涉及两个家户堂以及两个家族之间的关系,因此求亲在土家族社会是相当慎重的,必须取得家户堂内部的认可。轻易地求亲和拒绝都是尽量避免的,相关家族的面子问题。由于求亲被拒会被认为看不起,因此结下宿怨的例子很多,很多亲戚也有可能因此不再往来。因此在男方求亲和女方接受前双方都将经过多次的试探,看是否门当户对,双方是否般配,等双方都觉得有十足把握才会正式请媒人提亲。
访亲。土家族山寨做父母者,看到儿子年满12岁以后,就开始请媒人给儿子访亲。寻找既要门当户对,年龄相当,又要聪明伶俐、八字相合的姑娘。访好后,便请“暗媒”偷女方生庚八字,这暗媒与女方有一定关系,以走亲或逢年过节的机会闲谈中,偷到女孩的生庚八字。若与男方的生庚八字合得上,便正式请媒人向女方求亲。
求亲。男方请的媒人到女方家求亲时,开始只起试探与牵线的作用,不为媒证。得知女方父母有意之后,按“以媒为证”的程序,正式求亲。女方的父母,得知男方求亲后,也要了解男方的情况,比男方要求的条件更高些,俗说:“养儿问贫亲,养女攀高门”,“会选选儿郎,不会选选田庄”。
媒人求亲时,身带一把雨伞而去。这把伞叫“团圆伞”,它象征圆满的结果。因而,无论天之晴雨,路之远近,就是去邻居求亲也要随身带一把雨伞。媒人第二次去求亲,将雨伞倒置于堂屋,主人把雨伞拿去。再放置于大门外,示意好感。此时,媒人将男方的长处讲一番。俗话说:“求亲讲大话,接亲告艰难。”凡做媒者都是如此。
媒人第三次去求亲,既要带雨伞,又要带一块猪肉去。女方家人若将媒人的伞拿进房内,则表示同意这门婚事。经过多次请求,女方的父母才松口说好,给提亲人招待酒饭,双方才商量“认亲”(即订婚礼)的日期。媒人回到男方家,一进大门,便向主人道喜,主人便杀鸡备酒,款待媒人。俗话说:“婆家杀了一笼鸡,娘家还不知底细。”从开始提亲起,不知要杀多少鸡款待媒人,才能成功。
一旦女方允诺了婚事,就要举办认亲仪式,双方家户堂和家族认可之后,两家就成为亲戚了,年节或者大小事务都要互相行走帮忙。
订婚。土家族人订婚,俗叫“认亲”,又叫“放爆竹”。女方的父母许亲后,就商量“认亲”的事。
小“认亲”(小放爆竹)。女方直系亲属和族内长辈认可婚事之后,由媒人带领男孩和备办的酒、肉、粑粑、团馓等礼物去女方谢恩。男孩到女方家里,先放爆竹,拜祖先、拜亲爷亲娘,并由媒人指引向伯伯、伯娘、叔叔、婶娘……逐个请安,这才叫正式订婚,告诉邻居亲事已定,别人不要再打主意。有些地方,女方把女儿的生庚时辰用红纸写下来交给男方,也叫“取八字”。男方合上八字后,才放爆竹认亲。小“认亲”,一般不留客,当天去,当天回。
大“认亲”(放大爆竹),男方父母同媒人选择吉日,带上男儿和酒、肉、衣服、糯米粑粑、团馓、鞭炮等礼物,到女家后,先放爆竹,祭祖先,男儿给亲爷亲娘磕头礼拜。然后去女家的伯伯、叔叔家里去送礼、放爆竹、磕头请安。此次,新亲家相会,格外亲热。当天,女方要办酒席宴请本家的亲族戚友,这叫请“认亲酒”,即“订婚酒”。女方叫女儿以敬茶为由,给婆家父母下拜请安,给长辈敬茶,名叫“见面礼”,吃茶人必须回赠茶礼(亦叫见面礼)。新亲家相会,必须留客住宿。次日早晨,女方仍叫女儿给昨天敬茶的长辈,恭恭敬敬地各舀一盆洗脸水,洗脸人也要回赠礼物。
女家散客后,将男家送来的粑粑,按亲族每户送两个,叫“耳朵粑粑”。俗话说:“田是私田,女是众女。”意谓亲族都要承认这门婚事。
“大认亲”回来,女方要赠男方一些鞋子、花带子、绣花手巾及银钱等礼物。但男方盛酒去的坛子被留下,表示年年给岳父母打酒喝。直到男女结婚生儿育女之后,将酒坛装上食油,由娘家“望月”时送去男方。
一般在“大认亲”两天之后,男方要请女方的父母作“过门客”,俗叫“走亲家”。作“过门客”,要带礼品,回来时男方要打发回礼。
订婚之后,逢年过节,男方要向女方家拜年贺节。拜年时,要送猪腿、粑粑、团馓、糖食、酒等礼物;女方则做1~2双布鞋,或打发钱物作回礼,以发展和巩固亲姻关系。
婚礼。求婚。土家族婚俗中,往年拜年男方家送去的都是一只没有尾巴的猪腿。男方要求结婚时,婚前那年农历正月初,选择吉日要到女方家拜年。谓之“拜大年”。拜年时的礼物中要送一只连猪尾巴的猪腿。女方若同意该年结婚,就收下连尾巴的猪腿,若不同意,则将猪尾巴割下退回男方,表示推迟婚期。第二年若男方要求结婚,继续送一只带有猪尾巴的猪腿,直到女方家同意结婚收下猪尾巴为止。
拜大年时,男方会给女方的直系亲属如叔伯、分居的兄弟等每户送去一只猪腿,表示敬意和谢意。
男方给女方拜年时,礼品中绝对不能送猪头,因猪头是送给媒人的,意味着这门亲事是媒人开的头。要是把猪头做礼物送给女方,意味着这门亲事是女方倒说媒,是对女家的侮辱。达成结婚协议之后,娘家准备嫁妆,婆家准备衣服等物,双方筹办儿女喜事。
送日子。女方同意这年出嫁后,男方就择定结婚吉日,并取得女家同意之后,男方请媒人带上酒肉和衣服等礼物,到女方家“送日子”,正式决定婚期。若女方不同意,男方则要另择日子,再定佳期。
婚期一般择定双日,表示成双成对,双喜临门之意。
哭嫁。不少的土家族姑娘从小就学哭嫁,或者参与陪哭,学着怎么才能哭得好听,哭得感人。土家姑娘婚前1月或半月,按习俗每晚要哭嫁,出嫁前夕要连续哭3~7个夜晚,新娘哭嫁时,全村寨相好的姐妹都要来陪哭、对哭。到出嫁的头天晚上以及第二天上轿的时候,是哭嫁的高潮。哭嫁的内容十分丰富,有“哭父母”“哭戴花”“哭吃离娘饭”“哭离闺门”“哭上轿”等等。哭嫁期间,嫡亲叔伯,请侄女做客吃饭,叫吃“送嫁饭”。到出嫁时新娘哭得眼皮红肿,声音嘶哑。哭得越狠,大家就说这姑娘有出息;哭得越好,大家说姑娘有才华。哭嫁的歌谣感人肺腑,催人泪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