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赵家门宦的历代掌教人都是保安族。高赵家门宦尊信《古兰经》、“圣训”等伊斯兰教经典,在遵守五项天命“舍热尔提”(教乘)的基础上,注重若干“脱热盖提”(道乘)和“海给盖提”(真乘)的修行功课。主要功课是静修默念“迪克尔”(赞主之词),干“尔麦里”念“大赞”“求祈”“特海里里”等重大赞主赞圣活动,分别在农历三月十二日和十月十八日前后举行。高赵家门宦的教众主要分布在积石山县、临夏、兰州、甘南和青海西宁、民和、祁连山等地。
崖头门宦和高赵家门宦是从一个较大的门宦中分离出来的,但在形成过程中,又借鉴和吸取了其他教派的思想。其实,不管是这个门宦或者那个门宦,还是这个教派或者那个教派,甚至新教或老教,他们都属于伊斯兰教逊尼派,这一点是不容质疑的。因此,他们的基本信仰、宗教制度、宗教节日和宗教禁忌都是基本一致的,只是个别的宗教礼仪或宗教形式有所区别。
保安族聚居的大河家地区,也是一个多民族杂居的多教派、多门宦地区。该地区以着名的汉依清真大寺为伊斯兰教活动中心,统掌大河家地区自然村四十二坊(教区)清真寺的教权。各寺开学阿訇均须通过大寺指派或认可,穆斯林的礼拜活动亦多在清真寺内举行。保安族参加崖头门宦与高赵家门宦的人甚多,夫妻兄弟姊妹与亲友分属不同的门宦教派,这成为保安族宗教信仰上最突出的一个特点。
第三节宗教活动
保安族全民信仰伊斯兰教,除了思想上的信仰外,还确立了一系列宗教功课和礼仪,达到从思想信仰到行动上的高度统一。伊斯兰教的基本宗教制度可概括为念、礼、斋、课、朝五项,中国穆斯林学者把它称之为“五功”,即五项功课:“身有礼功,心有念功,性有斋功,财有课功,命有朝功。”亦有把“五功”称为“五常”的。
一、念功
念功是对伊斯兰教基本信仰的表白,阿拉伯语叫“舍哈代”,意为“作证”,内容就是庄重而严肃地念作证词(即清真言):“我作证:万物非主,唯有真主;我作证:穆罕默德是安拉的使者。”任何人只要接受这个信条,公开表白,当众念诵,名义上就是一个穆斯林。清真言是穆斯林在重要宗教活动中必须念诵的。“穆斯林集中的地区,宣礼员在宣礼塔上宣扬清真言。在礼拜时,穆斯林必须反复念诵数遍。穆斯林的初生婴儿,首先听到的是清真言。人在临终前,也要念诵,不能亲自念诵的,可由其亲人或别人代念。”念功包括心念和口念。心念(即意念)是无时无地、无形无声之念,聚精会神思念安拉。口念(即赞念)是有形有声之念,“感赞真主洪恩而兼之于至圣”。
二、礼功
礼功即礼拜,阿拉伯语称“索俩提”。礼拜是伊斯兰教一项最基本、最重要的功课,穆罕默德称礼拜为“宗教之柱”。它不仅在伊斯兰教建立初期,而且在传播时期,均起着重要的作用。伊斯兰教对于礼拜的禁戒十分严格,身体不清洁不拜,衣服不清洁不拜,地方不清洁不拜,时间不正确不拜,朝向不端正不拜。因此,礼拜前要沐浴、净衣和洁处,按规定的时间,朝向麦加克尔白进行礼拜。沐浴分大净和小净两种,小净的做法是:先洗下身,然后洗手、漱口、呛鼻、洗脸、洗臂、抹头至双耳,最后洗脚。大净的洗法是先按上述方法做小净,然后用水由上至下冲洗全身。在缺水或有病等情况下,用洁净的土、砂、石砖等代替水做大小净,称“代净”。代净的方法是用两手在代替物上一拍,再抹两手至肘,并摸脸。做大小净或代净时,进行每一动作往往默念一定内容的祷词或赞词。
礼拜的规定是每日礼拜5次,第一次是在日出之前,称晨礼,保安人称为“邦布达”。第二次在中午12时至下午3时之间,称晌礼,保安人称为“撇申”。第三次在下午4时至5时之间,称“晡礼”,保安人称为“底格尔”。第四次在太阳刚落山后举行,称昏礼,保安人称为“沙目”。第五次在夜晚(天黑至翌日破晓之前)进行,称宵礼,保安人称为“虎夫坦”。每7日聚礼一次,即每星期五(主麻日)正午过后在当地清真寺举行集体礼拜。保安族穆斯林每周五都去当地大河家清真寺做集体礼拜,时间与晌礼相同。伊斯兰教认为真主造化“七日周复”(天体按土、日、月、火、水、木、金七星周而复始运行,故七日为一周),为“达真主化成之恩”而聚礼。每年会礼两次,即在开斋节和宰牲节举行,一般在清真寺,也可露天举行,礼仪之隆重胜过主麻日的聚礼。除以上这些礼拜外,一些虔诚的保安族穆斯林还进行“副拜功”,如深夜礼拜、斋月里每晚宵礼后的休息拜。也有的穆斯林因遇特殊情况或为实现某种愿望而举行礼拜。这些礼拜拜数不定,可单独做,亦可集体举行,一般无特别规定。此外,所有穆斯林都有为亡人向真主祈祷的集体礼拜,即站“者那则”。
三、斋功
这是表现在行为方面的重要功课之一。阿拉伯语称为“索姆”,波斯语称为“肉孜”,人们通常称为“封斋”或“把斋”,即在白天太阳出来前至当天日落时间内,封斋者不吃、不饮,不能干非礼的事。《古兰经》说“信道的人们啊!斋戒已成为你们的定制,犹如它曾为前人的定制一样”(2:183)。由此可见,斋戒的习俗在伊斯兰教以前的阿拉伯人中间已经存在。据传,古代阿拉伯人曾把伊斯兰历1月10日,“阿舒拉日”定为斋戒日,也非常重视莱麦丹月(伊斯兰历9月),每逢此月便到麦加城郊希拉山洞祈祷和忏悔。穆罕默德在传教前常去希拉山洞隐居。在他40岁那年的莱麦丹月,在希拉山洞首次接到安拉的启示:“赖买丹月中,开始降示《古兰经》,指导世人,昭示明证,以便遵循正道,分别真伪,故在此月中,你们应当斋戒。”(2:185)因此,伊斯兰教规定莱麦丹月为斋月,并成为穆斯林的定制。
伊斯兰教的斋月有两层意思,封斋者白天不吃、不喝、禁房事,只是狭义的方面;而广义方面是要通过斋戒达到使人节制,磨炼意志,清心寡欲,忍饥耐饿,防止犯罪等目的,即要对身、心、耳、目皆要有所节制,做到不妄听、不妄视、不妄思,举止唯敬,语默唯恭。
伊斯兰教并不主张封斋越多越好,相反,它还特意规定了一些被严格禁止的斋戒。如禁止在开斋节、古尔邦节及节后3日内封斋,在此期间封斋不仅无功,反而被认为有罪,故称“犯戒斋”。又如,教法还规定,禁止在主麻日(星期五)封斋,禁止一年四季全部封斋等。
四、课功
课功即纳天课,阿拉伯语称“则卡特”,意为“洁净”,即通过交纳天课净化自己的财产。《古兰经》中说:“行善者,谨守拜功,完纳天课,且确信后世。这等人,是遵守他们的主的正道的,这等人确是成功的。”(31:4~5)
“穆罕默德传教初期,天课是一种自愿施舍,被认为是宗教上的善功,名义上是济贫,它曾在阿拉伯人中起到过调和贫富对立,缓和社会矛盾的作用,吸引了广大贫苦群众入教。穆罕默德迁居麦地那后,把完纳天课定为每个穆斯林必须遵守的‘天命’,同时,施舍仍作为一种宗教善行被提倡。按伊斯兰教规定,凡穆斯林每年除正常开支外,其盈余的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如金银、牲畜、五谷、矿产品、商品等皆按不同的课率完纳天课,金银、现金的最低课率是百分之二点五,田园、房产等不动产,可按时价折现金计算付天课。天课有不同物类的最低征收率,但无最高限额,一般是一年交付一次。在早年的哈里发国家,天课则成为通过宗教形式征收的国税。后来在伊斯兰国家中天课由官方正式征集,并由政府有关宗教事宜的部门负责分配。伊斯兰教允许向贫困的亲属即邻居施散天课,在斋月内用天课作封斋费用周济穷人最好。但是天课不能给自己的父母、祖父母、子孙等;夫妻间不可互相交付天课。天课不许给异教徒。”在我国,穆斯林不经常交纳天课,一般情况是每年向清真寺交纳学粮、“菲图尔”钱和“所得格”。学粮是阿訇、满拉的生活费用,多在夏秋两季收获后缴;“菲图尔”汉语意为开斋捐,即在开斋节日时,按家庭人口计算交纳一定数额现金;“所得格”亦称乜帖,是对穷人的施舍,平时任何时候都可以,数量不限,随心意决定。
天课是伊斯兰教的一种经济制度,具有严格的法律约束性,它对于伊斯兰教的稳定和发展起了重要作用。
五、朝功
这是伊斯兰教表现在行为方面的宗教功课。阿拉伯语称为“哈吉”。伊斯兰教规定,凡身心健康的穆斯林,在经济条件允许、旅途方便的条件下,不分男女,一生中至少朝觐麦加克尔白一次,以示对真主的虔诚之心。如果路途遥远或贫困无力,亦可免朝,在家孝敬父母、敬主礼拜也可代替,叫做“心朝”。
朝觐分为正朝和副朝。正朝是指在规定的朝觐期(集中在伊斯兰历12月8日至12日)穆斯林举行的“天命朝”,亦称“大朝”;副朝则指一年四季的其他时日朝觐麦加克尔白,亦称“小朝”。单独前去麦加进行副朝,然后待正朝日期到来后再举行正朝者,称为“分朝”,如正朝和副朝连在一起,则被称为“连朝”。
“在阿拉伯半岛,朝觐圣地是一种古老的习俗,麦加是伊斯兰教以前阿拉伯人就朝拜的圣地。公元629年,即伊斯兰教历7年,穆罕默德参照以前阿拉伯人的朝觐仪式,制定了伊斯兰教的朝觐制度和仪式。其实,在穆罕默德刚迁居麦地那时,曾受犹太人的影响,定耶路撒冷为礼拜朝向,但他很快意识到,初兴的伊斯兰教必须首先扎根于阿拉伯人之中,麦加的地位和古老的宗教仪式是保护和发展伊斯兰教可靠的屏障,于是改朝向为麦加。632年,穆罕默德率领朝觐团从麦地那到麦加进行了最后一次朝觐,这次朝觐中所实行的一系列仪式,就成了以后穆斯林朝觐时遵循的范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