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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就业政策与法规(2)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1.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者不能从事或者不能胜任原岗位(工种)工作,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协商又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达到政府规定的严重困难企业标准,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以书面形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用人单位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4.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用人单位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劳动者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的。

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应当即行终止。由于生产(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把班级分成几个小组进行交流,将下列合同与《劳动法》对照,看看该合同是否违法。

劳动合同书

×××公司(简称甲方)因工作需要,招用张丽(简称乙方)为合同制职工,经双方同意,签订本劳动合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2003年12月15日起至2005年12月15日止,合同期满即合同终止。

二、工作内容

1.乙方在甲方从事内勤工作。

2.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关于本岗位工作任务和责任制要求,完成规定的数量、质量、目标。

三、甲方为乙方提供工作上的必要条件

1.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思想、业务、纪律、安全方面和各种规章制度教育。

2.甲方根据国家规定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按工作性质发给乙方相应的劳动用品和必要的劳动工具。

四、劳动报酬

1.乙方在合同期内的工资按实际工作日计发,每月400元。

2.节假日休息一律不计发工资。

五、劳动纪律

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令和法规,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和教育。

六、劳动合同的解除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凡发现不符合国家有关招工条件规定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按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未治愈的;

3.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单位规章制度的;

4.违反操纵规程或甲方规定,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严重后果的。

七、乙方应承担的其他责任

1.乙方被录用后,须经过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内甲方不给乙方报酬,试用期满本合同正式生效。

2.合同期间,出现各类安全问题,责任由乙方自负。

甲方:×××公司签字

乙方:张丽签字

2003年12月15日

讨论:

(1)张丽与单位所签合同有无违法之处?

(2)在劳动力市场上如何利用《劳动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相关链接新劳动法对保护劳动者的权益有哪些亮点?(一)用人单位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加重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不能在建立劳动关系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可以给予一个月的宽限期。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仍然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除按照以上规定支付两倍的工资外,还应当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二)连续工作满十年用人单位应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3)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三)劳动合同法加大了对试用期劳动者的保护力度1.劳动合同法限定了试用期期限。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2.劳动合同法限定了试用期工资的最低水平。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强调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3.劳动合同法限定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试用期劳动者。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四)用人单位强迫劳动将受罚劳动合同法对非法用工、虐待、非法搜查或者拘禁劳动者等情况都有了明确的惩处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存在强迫劳动等四类情形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五)劳动合同法规范了劳务派遣用工形式为预防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合作规避有关解除劳动合同应当符合法定情形的规定,针对一些用工单位滥用劳务派遣用工形式、损害劳动者权益的问题,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两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劳动合同法在明确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承担用人单位义务外,还规定了用工单位应当履行的义务;并且明确了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有权在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六)劳动者合法权益受侵害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为更好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了劳动者权益被侵害时的救济渠道。即: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劳动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职责,或者违法行使职权,给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节常见的劳动争议及其解决办法

一、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因劳动权利和义务关系所产生的纠纷。劳动争议常见有以下几种:

1.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员工和劳动者辞职、自动离职产生的争议;

2.劳资双方因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等发生的争议;

3.因劳动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以及其他的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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