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主要是在环境的层面上理解景观。然而需要指出的是,景观又并非完全等同于“环境”。环境(environment)是环绕于人类周围的客观事物的整体,包括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它们既可以实体形式存在,也可以非实体的形式存在。而景观则强调一种形态表征,亦即外显的、可见的部分,一种形体环境。当然,作为一种外在的、显性的环境,景观的形态受到内在的、隐性的因素的制约和影响。
同时,按照得到普遍接受的一般理解,尽管是作为一种生存环境和生存空间,本书所讨论的景观并不包含建筑的室内部分。
从生存环境的层面上来理解,景观包含着丰富的内容,呈现着极为复杂和多变的形态。
总体上,景观包括自然景观和人工景观两大部分。
根据自然地段条件的不同,自然景观包括山地景观、滨水景观、林地景观、荒漠景观等不同类型(地理学的研究中还能够做进一步的细分)。它们各自具有不同的环境条件和形态特征。
人工景观则根据人类营造活动的不同目的以及与之相应的景观环境的不同性质,包括城市景观、乡村景观、工业景观、园林景观等。一般认为,广义的城市景观是一个城市或城市某一空间的视觉总体,包括景观各要素的结构特征、功能特征、文化特征、人的视觉感受以及其中的社会生活等,而狭义的城市景观则主要是指人们视觉所能感受到的城市的审美环境。城市是依一定的生产生活方式把一定地域组织起来的居民点,是该地域或更大腹地的经济、政治和文化生活的中心,是人工建成环境的极度集聚。在城市景观中,人工营造物和建成环境在总体上占着主体地位。对于乡村景观的一般理解基于农业生产和农业定居的范围,是具有特定景观行为、形态和内涵的景观类型,是聚落形态由分散的农舍到能够提供生产和生活服务功能的集镇所代表地区,是土地利用粗放、人口密度较小、具有明显田园特征的地区。乡村景观区别与其他景观的特征在于以农业为主的生产景观和粗放的土地利用景观。乡村景观在我国目前则是一个较新的景观实践领域。以往的风景园林学科一般着眼于本身已有较好的环境质量和审美品质的自然环境(亦即自然风景区)上,近年来才将目光扩展到更为广义的景观范畴。园林景观则基本上可以理解为被圈围起来的、经由人工规划设计和整饬修饰过的自然,用做休闲游憩的场所。其中建筑一般占着较小的比重(当然在当代也开始出现以人工建造环境为主体的园林)。这也是我国传统的风景园林学科所重点关注的领域。园林是“在一定的地域运用工程技术和艺术手段,通过改造地形(或进一步筑山、叠石、理水)、种植树木花草、营造建筑和布置园路等途径创作而成的美的自然环境和游憩境域。”亦即英语中的Garden或Park。从人类历史早期用于种植和饲养的园、苑、囿、圃,到近现代的公园、风景名胜区乃至国家公园,园林景观所包含的内容、界域和复杂性具有相当大的跨度。
而特定的自然环境条件又和人工营造的环境相互结合,形成山地城市景观、滨水城市景观、平原城市景观、山地乡村景观、滨水乡村景观、平原乡村景观等丰富的景观环境类型。
从形态研究的角度出发,不同类型的景观环境能够被归纳到一个统一的形态架构之下,以便于人们从一个更为基础和整体的视角上来探讨建筑形态与其所处其中的景观环境的互动与整合关系。因而,“大地景观”这一概念的重要性凸显出来。它是一种基础性的景观环境,是“地理区域内的地形和地面上所有自然景物和人工景物所构成的总体特征。”它具有宏观性和基础性的特点。它的宏观性并非(如一般习惯上所认为)意味着更为广大的视域和范围,而是意味着更为整体的视角。它不拘泥于具体的场地性质的差异,在更一般的意义上关注于大地表面人工物与自然物、人工环境与自然环境的综合体。而这正体现出它的基础性:它是各种类型的具体的景观环境的形态基础。
从研究视角和方法来看,本书的研究以建筑形态设计为核心,强调多学科的交叉与综合。
相关研究指出:形态学最初是一门研究人体、动、植物的形式和结构的科学,在以后出现的生物学中得到广泛应用。对于形式和结构的综合研究,使形态学同时涉及艺术和科学两个方面的内容。它的研究对象是事物的形式和结构的构成规律。目前已被广泛地运用到现代科学的诸多领域中并不断得以完善。建筑作为一种空间构筑体的艺术,首先给予人的是其物质实体的形态丰富性,无论是纯净的柏拉图体或是复杂的现代几何体,简明的整合对应关系或是离散破碎的组合,各种不同时期不同流派的建筑均显现出一种外在的三维的空间存在形式与内部结构逻辑规律。这种外显的存在形式正是建筑作为一种客观存在的标志。
建筑形态学是从多学科角度研究建筑造型设计的学科。
建筑形态是建筑内外各种矛盾相互作用的结果。在人类发展的过程中,特定的社会结构、自然环境、经济水平、民族传统、心理定势等构成了特定建筑形态的制约因素,并通过现实的建筑形态表现和反映出来。随着社会的变化,建筑形态呈现出丰富的类别和样式,每种形态类型原始结构的形成总与人类的需求(功能的或象征的)相联系。
建筑形态学研究一般在构成要素、组织结构和形态构成等方面展开。
构成要素形态由各种要素组合而形成。要素以不同的数量、不同方式进行的组合导致了一维、二维、三维的丰富多彩的结构形式。或者说不同形式的根本区别就产生于要素之间的不同组织法则。因此,这些要素是分析建筑形态的基础。
组织结构任何一种事物或现象永久的和暂时的特性之总和称为形式。形式是由其构成要素按照一定的组织方式构成的,这种组织方式称为形式的结构。在形态学中,形式结构的构成方式和关系则是研究的重点,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获得适用于各个领域的不同形式的普遍规律。
形体构成
形体构成也叫几何关系构成。众所周知,对于形式的研究离不开几何这一数学手段。几何学的发展与人类对其所生存的空间的理解紧密相连。在建筑领域自古以来,建筑师们一直以几何作为其构思和表现形式的有效工具。形体的几何组织关系,是建筑形态存在的外在表现,而建筑的功能使用性则是得益于建筑的空间存在,实体与空间既相互独立,又互为有无,不可分割,它们共同构成了有机统一的建筑形态。因此,建筑形态构成包括形体的构成和空间的构成两方面,是把构成建筑形态的基本要素按照一定的造型原则和空间序列组成某种具体的形态形式。形态构成是人们感知建筑形态的核心部分。
本书一至三章从理论上讨论建筑与景观环境的形态整合的理念及其发展历程:首先分析了建筑与景观环境的形态整合的缘起,包括经济机制、建造材料与技术、自然生态和社会文化等要素的作用,其中社会文化是影响和指导建筑与景观的形态整合的最主要、最具活力的要素;既而,在历史和文化的维度上回顾了建筑与景观环境形态整合的发展历程,并对不同文化和时代的建筑与景观环境的整合形态进行了分析解读;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从不同角度分析了建筑与景观环境的形态整合设计的当代理念。
四至七章分析景观形态,并讨论建筑设计与之整合的实践策略。对于景观形态的解析,本书试图建立一个涵盖景观环境的不同类型和不同构成要素的、统一而基础的形态构架,并以之成为形态整合研究的基础。根据相关研究的成果,这一形态构架建立在景观的形象、空间和结构这三个层面上。形象有关实体的体形与界面特征;空间有关场地的围合限定以及主体的体验;而结构则是一种组织秩序和构成方式。继而,结合大量建筑实例,本书分别从组织结构、形象风貌和空间体验三个方面,分析、归纳和总结了当代建筑整合于景观的设计策略与手法。组织结构的整合包括轴、核、群、架的整合;形象风貌的整合包括建筑与地形景观、水体景观、植物景观的整合以及尺度的适配;而空间的整合则以连续性为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