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可能成为贪官?这个问题很表象,也很深奥;很简单,也很复杂;很生活,也很哲学。
谁可能成为贪官?在一批批的人们被纪律警示、法律制裁后的今天,在惩治腐败虽有成效,但不明显的今天;在老百姓对为官者日趋不信任、不满意,为官为吏者对自己的前途对自己能否很好地进行自律,对仕途是否顺达、人生是否顺利感到茫然的今天,探讨这一问题就显得非常必要和重要。
谁可能成为贪官?让我们先看看历史上的贪官及其贪迹。和珅可以算得上是中国封建社会贪污、贿赂,最终得以专权弄权的集大成者,是贪官的典型。和珅的家产有多少?不用细究,“富可敌国”可以基本概括,所谓“和珅跌倒,嘉庆吃饱”的民谣,是极为逼真、形象和传神的。和珅是怎样成为贪官的,许多的历史书籍作过或理性、或形象、或深刻、或浅显的描述和剖析。最近播出的四十集电视连续剧《宰相刘罗锅》,对和珅的形象进行了成功的塑造,对和珅如何贪婪和如何致贪进行了细致的扫描和解析,为我们提供了一部生动的历史教材,让我们从中能够感受很多,领悟很多。和珅的贪而大贪,是封建社会的必然现象,是制度问题。从这个意义上说,贪官和珅是时代的产物。
是什么样的制度使和珅成为贪官的呢?只说“封建”二字似乎过于简单和抽象。如果说得具体一点,准确点,则可以表述为:是监督、制约、制衡机制严重残缺和畸形的制度,是皇帝、皇族、皇亲国戚、朝廷重臣、统治集团自我放纵、相互放纵的制度,是同僚、部属、臣民百姓软弱、忍让、逆来顺受的制度,是政治上严重幼稚、不成熟的制度。在这样的制度下,存在和珅这样的人,这样的事,是不足为奇的;不存在呢,反倒很不正常。这是历史发展的不可置辩的铁的逻辑。
贪官各邦各国、历朝历代均有,不独中国,也不独大清帝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即出了刘青山和张子善。接着呢,又出了大大小小的无以计数的各色各类的贪官。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均有突飞猛进的发展,这是令人欣慰和惊喜的一个方面。令人震惊和不满的是,社会风气也发生了负面的变化。提起贪官,人们已习以为常,觉得他们就像树上的乌鸦、墙头的麻雀,太多太多,毫无办法。这里面个儿最大、最引入注目的,要数北京的陈希同和王宝森,这两位贪大人与大清帝国的和大人比起来,大概也逊色不到哪儿去。他们虽然还谈不上富可敌国,可也把中国人民的银子折腾掉了不老少。这些钱,相当于一个小省公职人员一年的全部开支,这大约不成任何问题。
陈希同与王宝森们是怎么出现的?说得笼统一些,其原因与产生和珅现象的原因大体相仿。再认真一点分析的话,其原因主要的还是制度的纰漏,即监督、制约与制衡机制的严重缺失。只要大小是个官,就有相应的不受制约的权力,就可以恣意挥霍,随意捞取不义之财,随意用公民的血汗换取自己所需的美食、美色、美窝、美车,随意用国库的银子换取他们梦寐以求的更大号的帽子。只要贪官的乌纱未被摘掉,他们就可以为所欲为,不受任何的限制和约束,至少老百姓对他们无可奈何。我们的民主,在这方面是有些忧伤的。我们的法律,在此方面也有太大的弹性。
贪官在不断地被惩治,对此,令人一则以喜,一则以忧。喜的是,我们的社会对于腐败现象,还是有一定反应力和对应力的,不论陈希同还是王宝森,最终必然得到与和珅差不了太多的下场;忧的是,如此下去,到底有多少人会滑向贪官的深渊?有多少人会成为和珅、王宝森、李宝森之流的同类?
谁可能成为贪官?如果不从制度着手防贪肃贪,只惩处而不预防,加上惩治不力,只要为官,任何人都有可能成为贪官!这句话绝对吗?不,一点也不!
1997.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