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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风中一朵孤独的云(3)

我傻傻地站着,简直毫无知觉。我不知道应不应该抽回自己的手,掌心又潮又热。他不停地说着,似乎压抑了许久,仿佛火山的岩浆,只等一个适当的时机喷发。

当时大概是五月初,天气还有点儿凉,不知是紧张,还是别的什么原因,我全身汗水淋漓,心窝里湿漉漉的,软得像溶化了一样。

说来还是自己心肠太软,不忍心拒绝,以致于自己最终受到了伤害。按照情理分析,我和他原本素不相识,就算经历了那次失窃事件,也顶多对他抱有好感。

他那么突然地说一大堆“胡言乱语”,我却泰然处之,不仅不加以阻止,反而觉得理所当然,根本没有想到询问他“不能告诉我的理由”是什么。

我们的关系进展很快,迅速地进入了热恋阶段,可以说难舍难分。那时候,他对我很好,我对他更是全心全意,什么都愿意给他,根本没有考虑过自己付出那么多是否值得,心甘情愿地为之牺牲。

他在一家街道印刷厂上班,从早晨七点直干到晚上七点,整整十二个小时,累得精疲力竭。我的活儿比较轻松,上班也比较自在,每天下班后,急急忙忙地往回赶,帮他洗完衣服,然后做饭。我们一块儿吃一顿晚饭,虽然简单,倒也其乐融融。

我特别喜欢那种气氛,一边吃饭一边说话,便有了家的感觉,不再觉得孤零零的一个人飘泊异乡。

不可思议的是,我甚至认为,自己活了二十年,一直是为他活着的,就是为了等待他的出现。我暗暗庆幸自己来到了北京,幸运地碰上了一个令自己朝思暮想的心上人。

假如有一天,他回来得晚了一些,我就空虚得要命,拿条小凳坐在门口,一边择菜,一边朝胡同口张望。房东大嫂笑我盼郎归。

发薪水的日子,我必定邀请他到外边撮一顿,或者去看电影,到公园里面玩,绝大部分时候,都是我掏钱。

他家里穷,孩子又多,他挣的钱还要寄一部分给父母,自己只留下为数不多的生活费。我尽管收入也有限,却只管自个儿花。我对个人的生活没有什么太多的欲望,穿一般的衣服,不化妆,也不戴首饰,相处了那么久,他连一件T恤都没有给我买过。说到这些,我才猛然意识到自个儿从未收到过他的任何礼物,哪怕是一个几块钱的链坠。这样也好,不留下任何痕迹,没有任何牵挂。

你看我是不是特别傻。别的女孩子都是千方百计在男人身上蹭油,公司里的同事也有傍大款的,独有我毫无怨言地为他付出。我不在乎钱。我在乎的是他对我的那份珍重。

他仍旧住在我起初认识他的那个地方,距离我这里并不太远,我却极少到他那儿去,差不多都是他到我这儿来。有时候,两个人呆到很晚,他才恋恋不舍地离去。每当看见他孤独的身影渐渐消失在夜色里的时候,我就后悔自己没有把他留下来。

有一天,恰好我俩都休息。我们在菜市场买了菜,做了一顿丰盛的午餐,准备好好疯一回。

那天兴致特别好,我们喝了一点酒,颇有点小夫妻的情调。

跟第一次拉我的手那样,他突然抱住我,要求做那件事。说真的,我的身体一下子酥软如泥,好像已经不属于自己,任凭他把我压倒在床上。

但是,我的头脑还清醒,觉得似乎还应该有最后的保留,不能就这样轻易地失去一个女孩子的贞洁,尽管我对他很痴情,并且也很想那么做。总之,最终我拒绝了他。目送他怏怏不乐地离去的背影,我攥紧散开的裙带欲哭无泪,心头隐隐作痛。实际上,只要他再坚持一下,我就有可能什么都给他了。

真奇怪,我是一个经常浮想联翩的女子,做什么事又很容易投入,但在某些关口,却又异乎寻常地理智。

第二天晚上,他没有照例上这儿来。次日,来了,干巴巴地坐了一会儿,就闷着头走了。

我不知道说什么好,尽管已经准备委身于人,男人不提出来,我一个未婚女子,怎么也开不了那个口。我不想别人把自个儿看得太下贱。

双方的隔阂便越来越深,自然而然渐渐产生了分歧,由于双方都没有设法弥补,分歧便慢慢扩大成鸿沟。

借口活儿太忙、加班,他隔三差五地缺“勤”了,乃至连续几天不露面。我格外痛苦,又不懂得该如何去补救。

这一天,我实在忍耐不住,就上他的住处去找他,希望和好如初。

窗口漆黑一团。我推推门。里面上了栓。我一面敲门一面叫他。过了片刻,屋里传来暧昧的声音。

我预感大事不妙。

他大声叫我回去,说天太晚了,该睡觉了,他明天再来找我。

我不肯,使劲地敲门。

他只得打开门。

我拉亮灯。

一个披头散发的女人拥着床单坐在床上。

他光着上身,在黑暗中,慌乱地穿反了短裤,显得滑稽好笑。屋子里充斥着一股暧昧的气味。

我惊呆了!真不敢相信会有这样的事情。我不哭,也不闹,只是默默地转身走了。对于一个女人而言,初恋就遭遇到这样的重创,的确是一件悲惨的事情。

说实在的,我本来可以避免那种尴尬的局面,因为在他开门之前,我就已经明白了发生的一切,但我却非要亲眼证实一下不可,跟有病似的。

或者我假装离开。给那个女人溜之大吉的机会,他仍然可以在我跟前装扮成正人君子,但我却偏偏要把他们堵在屋里,使他在道义上欠下我一笔债。

也许,在我的潜意识里,是想借此笼络住他,没想到反而将他推了出去。

至此,我才知道他的所谓“不能告诉我的理由”,原来是他跟这个女人早有同居的关系,为了追求我,他好容易才跟她分手,跑到我屋里声泪俱下的那天晚上,就是他们俩分手的日子。

现在,他们死灰复燃。

给我惟一的答复是:我太浪漫,那个女人比我更适合做他的妻子。

我无言以对。真的,我真的太幼稚了。

末尾的一句呢喃,凌云恍惚在自言自语,对自己过去的种种作出终审判决。“咔!”的一声,磁带放完了。小屋里刹时陷入异样的沉寂。

最初一段时间,我几乎痛不欲生,这个打击对我来说实在是太重了。和不少女人在此种情形下采取的方式一样,我决定逃避,用时间来冲淡自己心灵的创伤。

我给深圳的一位同乡写了一封信,托她帮助联系一份工作,很快便有了回音。这样,我便只身去了深圳,在一家娱乐城当领位。

安安宁宁地过了一段时间,他不知从哪儿探听到我的消息,打电话来向我道歉,告诉我他已经跟那个“女孩”吹了,想来想去,他的心中还是只有我。

我再一次被他的“真诚”感动了,我原谅了他。而且宽容地替他辩解,在认识自己之前,我无权要求他为自己保留什么,因为谁能预测两个人命中注定会有一段姻缘呢?

然而,当我心存一丝希望重返北京后,很快便发现他旧态复发,这是我绝对不能容忍的。过去的事我可以既往不咎,但他现在仍如此,则是对我的侮蔑。我不禁大失所望,彻底和他断绝了关系,从陈家林搬到了这里。

凌云往自己的杯子里续水,从她的背影,我发现她多了几分成熟。

那一天,天气阴沉沉的,就像你们文人笔下描绘的那样阴云密布,那种风雨欲来的样子。

别看一个小小的窝,简简单单,什么也没有,但要一搬动,杂七杂八的东西还真不少:书籍、磁带、小电视机、收录机、被褥、衣物、锅碗瓢盆、液化气灶、箱子、日常用品什么的。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尽管没啥值钱的玩艺儿,却样样不能缺,一样东西有一样的用途。

我借了一辆三轮车,没有任何人帮忙。身在异乡,一切只能靠自己。房东大嫂瞅了我一眼,怀疑地问我行吗?我倔犟地点点头,说行!有什么不行的,不就是使劲儿踩吗?

房东大嫂被逗乐了,夸我别看人小,还样样都能。房东大嫂是一个少见的好人,后来她搬到了万寿路的一幢楼里,我还去她家玩过,特别热情。这样的好人真叫人念念不忘。

东西太多,一次拉不了。我先把一些粗笨的家伙装在车上,尔后再来拉别的。开头,我憋着一股劲,还真的摇摇晃晃地骑出了胡同口,后来,渐渐体力不支,把握不住车的方向,三轮车老往街边冲。

千万别小看这破三轮,没一点技巧还真不行。以前我从未骑过,这一回是逞强,跟自己较劲,咬着牙骑了一段路,实在骑不动了,一头栽到路边的阴沟里。

这时候,天上飘起了雨滴,渐渐愈下愈大,我又急又慌,使劲地推、拉、拽,法儿都使尽了,但那家伙死沉死沉的,怎么也弄不动。

路上行人稀少,即使偶尔有人路过,也是骑着自行车飞驰而去。

我仰望苍天,感到了自己的渺小,一种无奈的悲凉,深深地刺疼了我。

我干脆停下来,就那样坐在雨中。大雨哗哗地下着,冰凉的雨点打在我的脸上,湿淋淋的一片,分不清是雨水还是泪水。或许我是以此当作对自己错误行为的惩罚。

不知过了多久,房东大嫂骑着自行车赶来了,她一边埋怨我傻,一边把雨衣披在我身上。

当时,我真的好想抱着她放声大哭。这是我平生第一次有这种情感体验,也可能是惟一的一次。

房东大嫂踩着三轮车在前面,我骑着自行车跟着,忽然发觉自己连自行车都不会骑了,平时我骑得飞快,从没有人超过我。而眼下,怎么也不听使唤。我只得推着自行车走。

凌云放下水杯,抻了抻裙子,似乎要抖落掉什么。她把磁带倒回来,重放。她告诉我她喜欢有一点音乐伴着。

假如不是你再三要求,我决不会再提这些陈谷子烂芝麻的往事。用一句书上常见的话说,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老惦记着,一点儿意思也没有。真的。我那么痴心地爱他,而他却选择了别人。

现在,我仍然在那家广告公司上班,经理待我很好,他以为我辞职去深圳是嫌待遇太低,还给我长了钱。

我喜欢这个工作。通过我们的劳动,把一些精美的产品介绍给广大消费者,用富有人情的语言或艺术性的画面送给人们一份温馨。社会上有一种看法,认为广告公司就是靠说假话骗消费者的钱,其实并不尽然。真正的广告作品也是艺术创造,比如说,当你看见麦当劳那个金黄色的“M”时,是否感到爽心悦目。中国儿童之所以对洋快餐麦当劳情有独钟,我认为除了好吃之外,主要是那个优雅舒适的环境,那种安逸的情调,甚至那种颜色的搭配,符合人追求美好、温馨的天性。

我的日常工作主要是接电话,打印文件,接待客人,到报社、电视台、电台等新闻媒体洽谈广告刊登事宜。有时,也陪客人喝酒。经理不善饮酒,摊上这种事,理所当然就落在了我头上。

虽然我是北方人,又是个文弱女孩,却天生有两能,一能吃辣椒,二能喝酒。公司里有一位同事,四川人,跟我比赛吃辣椒,结果甘拜下风。她说,她头一回碰到北方人吃辣椒这么厉害的。

另外,有一次,想起来特逗,山东来的一位客户请我吃饭,不怀好意地企图灌醉我。他要了一瓶二锅头,“65度”的那种,两人平分秋色,一杯接一杯,快要见底的时候,他不行了,又抹不下男人的面子,便推说上洗手间一去不返。此后同桌吃饭,这人再也不敢跟我喝酒了。

在客户当中,什么人都有,不过,一般还是很有分寸的,因为广告公司毕竟不是娱乐场所,更多的是业务往来,在人际关系方面注意一点就行了。至于男人们看见漂亮或者性情可人的女孩,动一点想入非非的念头,亦不足为怪。自己心中有数就是了。

爱情这东西,我实在不敢再碰它,命中注定我不能有这种奢侈的享受。这之后,也有不少男子向我求爱,有的条件还很不错,都被我婉言拒绝了。我说我还小,不想谈这些事情。其实,是怕在旧痕之上再添新伤。

或许,再过几年,我会找个人嫁了,稳稳当当过一份也许清贫却不失天伦之乐的日子,但是眼下,我真的不愿去想这件事。我觉得一个人这样,挺好。自己挣钱自己花,无牵无挂。

有时候,我恍惚生活在美丽的梦中,然而,无情的现实常把这些美梦敲成碎片。老实说,在梦和现实之间,我不知道哪一个更真实。

我每天早上七点钟起床,梳洗完毕之后,骑自行车上班。路上得走将近两个小时。

下了班,我就一身轻松了,什么都可以不管,我东逛逛,西逛逛,一个人悠闲自得。大街上灯火辉煌,车水马龙,人流熙熙攘攘,给人一种如梦似幻的感觉。

不知道别人怎么样,我喜欢这种感觉。我从小爱做梦,一些稀奇古怪的梦。

凌云绘声绘色地向我描述萦绕在她心头的迷梦,脸上带着一种梦幻般的表情。我静静地倾听着,仿佛头一回听到这样浪漫的幻想。

当然,我明白,这不过是一个青春少女向我讲述的海市蜃楼式的梦幻,但是,我真的不忍心打破她的梦。

一个富有良知和热情的人,当看见一个美丽、清纯的小女孩,在阳光底下吹起一个个肥皂泡时,你怎么会忍心将那些绚丽多彩的肥皂泡粗暴地扑灭呢?

面对这样一位内心丰富而又天真浪漫的小女孩,我只是觉得自己的心像被泉水漂洗过一样,变得那样晶莹、透澈。

在激烈竞争的社会里,不少人的神经早已如牛皮筋一般坚韧。人世的沧桑和人情的炎凉,多多少少使人们变得麻木、迟钝。

想不到在北京的苍海里,还游动着这样一条美丽的金鱼,玲珑剔透得像一颗水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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