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区域自治是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同中国民族实际相结合的伟大创举,是中国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是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各族人民进行的伟大实践。一部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历史,就是一部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争取民族解放、建立新中国、建设社会主义、实行改革开放、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不懈奋斗的光辉史诗;同时,也是一部各少数民族在党的民族政策的光辉照耀下,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鸿篇巨著。当代中国在东欧剧变、苏联解体、世界风云变幻的情况下,保持了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经济发展、边疆巩固。实践证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们党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一条不容置疑的基本经验、一项不容动摇的基本政治制度、一大不容削弱的政治优势。这一独特的“中国经验”,向世界贡献了具有“中国智慧”的解决民族问题的成功答卷,使其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
经济的全球化加大了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经济差距,导致了许多国家层面的民族矛盾。这种差距也存在于同一个国家的不同地区和不同民族之间,导致了许多国家国内地区矛盾和民族矛盾。值得注意的是,局部的民族矛盾和冲突极易突破国家界限发展成为国际问题,甚至为大国霸权主义和民族利己主义利用,从而大大增加处理国内民族问题的复杂性。这就形成了民族问题的国际性。中国正在经历空前广泛的社会变革,民族工作既面临难得机遇,也面对重大挑战。一方面,各民族共同性和一致性日益增多,中华民族的一体性更为凸显;另一方面,利益关切差异、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不同、文化教育背景差异等主客观因素引发的涉及民族因素的各类纠纷时有发生,特别是西方敌对势力利用民族宗教对我实施“西化”、“分化”的图谋没有改变,境内外分裂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依然猖獗。但我们相信,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坚持和不断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我国各民族一定能够更加紧密地团结起来,共同奋斗、繁荣发展,并且在发展中增进、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总结宁夏坚持和发展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取得的成就和经验,对进一步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增强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建设和谐富裕新宁夏,具有重要意义。
一、宁夏民族区域自治的伟大成就
1958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成立,掀开了宁夏发展的历史新篇章。在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宁夏发生了三次深刻而又广泛的社会变革:走上社会主义道路,为宁夏发展进步奠定了根本政治基础;成立宁夏回族自治区,为宁夏发展进步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实行改革开放,为宁夏发展进步注入了新的强大动力。50多年来,伴随着共和国前进的脚步,宁夏各族人民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道路,走过了波澜壮阔的历程。自治区成立以来的50多年,是宁夏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事业全面发展进步的50多年,是宁夏各族人民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50多年。宁夏发展的历程,是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光辉实践,是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光辉实践,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光辉实践,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民族地区的光辉实践。
50多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自治区历届党委、政府带领全区各族干部群众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抓住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等重大历史性机遇,坚持从宁夏实际出发,紧紧抓住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坚持不懈地打基础、增后劲、促发展,坚持不懈地干大事、求突破、上台阶,着力推进工业化、城市化、信息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深入实施工业强区、中心城市带动、科教兴宁、人才强区和项目带动战略,全力建设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和新材料基地,加快发展特色农业、设施农业,不断加强能源、水利、交通、通信等重大基础设施和重要基础产业建设,切实改善生态环境,不断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奋力推进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自治区地区生产总值和财政总收入大幅跃升,各项建设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和进步,经济社会步入又好又快发展的轨道。今天的宁夏,已经进入了历史上发展速度最快、城乡面貌变化最大、老百姓得到实惠最多的时期。
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促进了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50多年来,宁夏全面落实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不断完善民族区域自治法的配套法规建设,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进程,促进了民族地区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为全国民族和睦、宗教和顺、社会和谐做出了应有贡献。大力培养、选拔和使用少数民族干部,一大批优秀少数民族干部走上了各级领导岗位,成为各行各业的骨干力量。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保持了宗教领域的长期稳定。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各民族团结进步是民族的生命所在、力量所在、希望所在。大力发展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各族人民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三个离不开”思想已成为各族人民的自觉行动,平等、团结、互助、和谐已成为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牢固基石,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已成为宁夏各族人民的坚定信念。展望未来,宁夏各族人民拧成一股绳,紧密团结在中国共产党的周围,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了不竭动力。
加强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大力发展民族优秀文化,丰富了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50多年来,宁夏把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自觉运用于宁夏的具体实践,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指导实践、武装干部、教育群众。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伟大的抗震救灾精神以及宁夏人民长期以来形成的不甘落后、勇于拼搏的奋斗精神,积极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扎实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形成了建设宁夏、实现跨越的强大精神力量。挖掘传统民族文化,继承优秀文化,建设和谐文化,传播先进文化,创造了一批文化艺术精品,举办了一系列文化活动,建成了一批文化基础设施项目,全区各族人民的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多彩,精神风貌更加昂扬向上。
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努力促进社会全面进步,有力地推动了和谐宁夏建设。50多年来,宁夏始终坚持人民群众的利益高于一切,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积极扩大就业,加强社会保障,推进扶贫开发,实施少生快富,认真解决人民群众上学、就医、住房、饮水、行路等方面的困难,大力发展科技、教育、卫生、体育等各项社会事业,加快建设幸福宁夏、文明宁夏、法治宁夏、平安宁夏,努力让全区各族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全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1978年的346元增加到2010年的15344元,农民人均纯收入由1978的116元增加到2010年的6474元,分别增长了44倍和56倍,全区绝对贫困人口从2000年的52.7万人下降到5万人。
二、宁夏民族区域自治的基本经验
50多年来,宁夏回族自治区在不断坚持、发展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伟大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坚持党的领导,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是宁夏经济社会发展和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前进的根本保证。宁夏回族自治区50多年建设、改革和发展历程,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取得的辉煌成就,始终是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进行的。50多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在基础设施建设、财政转移支付、干部人才培养等各方面对宁夏给予了大力支持和亲切关怀,这是宁夏各项事业不断前进的决定性因素。自治区历届党委十分重视加强和改善党对民族地区、民族工作的领导,坚持不懈地抓好党的各项建设,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中央的决策部署,维护中央权威,确保政令畅通。实践证明,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拯救各民族、解放各民族、团结各民族;只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才能发展各民族、振兴各民族、繁荣各民族;没有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就没有宁夏回族自治区的建立,就没有宁夏各族人民的幸福安康,就没有宁夏今天的繁荣发展。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各族人民,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伟大实践教育各族人民,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伟大成就鼓舞各族人民,不断提高各族人民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使各族人民始终同心同德、同甘共苦、同舟共济。
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全面贯彻《民族区域自治法》。充分保障各民族的合法权益,妥善处理好民族宗教关系,推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实践证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对于和谐民族关系、维护国家统一、加快民族地区发展、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具有不可替代的巨大作用。在党的领导下,我国各民族之间的血肉联系更加牢固密切,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伟大民族精神更加熠熠生辉,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格局更加坚实巩固。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完全符合我国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国情,完全符合宁夏实际,体现了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和利益,具有巨大的优越性和强大的生命力。只有始终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才能真正实现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坚持是基本前提,正如邓小平同志指出,“这是我们社会制度的优势,不能放弃”;完善是现实任务,要不断调整、充实、丰富和全面贯彻落实各项民族政策。《民族区域自治法》集中体现了党的民族政策,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坚持和完善民放区域自治制度,就必须全面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实践证明,民族问题和宗教问题往往互相交织,尊重少数民族的宗教信仰,对促进民族团结意义重大。防止把宗教宗教问题演变为民族问题,妥善处理好民族与宗教的关系。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积极主动地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
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则政通人和、百业兴旺。实践证明:民族地区只要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自觉维护国家统一,不断巩固民族团结,把稳定作为发展的根本前提,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就一定能够不断创造新的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