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趁集赶庙会的,烧几烛香,还去年许下的愿,求老天爷“上天言好事”,求土地爷“下界保平安”。有趁着赶集的时候,和几个久未谋面的朋友小聚一下,就着花生米喝二两连湖二锅头。大多数是来看热闹的,看台上绝世的喜剧,看台下俗艳的人世。除了从大树杈上的那两个扩音喇叭里传出来的演员抑扬顿挫的声音,整个戏场上小商小贩吆喝声,小孩哭闹声,那些农村妇女唧唧喳喳声,狗叫声,马嘶声,还有手扶拖拉机突突的声音,那热闹的劲头,仿佛把这天都能给震下来。
来晚了没有找到看戏好位置的,看那边的土台子上有几个人站着,还能挤的下自己就凑了过去。已经站稳了脚的那些人当然不愿意。来晚了的就想算了,可一听那揪心扯肺的唱腔,戏瘾就勾上来了,拉下老脸硬是挤了进去。左边的喊右边的踩了他的脚,右边的叫左边的挤了他的腰,一个说:狗年快完了,你还叫啥呢?一个说:猪年还没到,你便拱开了!言语伤人,差点动起手脚;外边的趁机而入,一时四边向里挤,里边向外顶,人的旋涡涌起,如五月的麦田起风,根儿不动,头身一会儿倒西,一会儿倒东。
跟大人去集市听戏也是娃娃们最开心的事,戏文的好歹,是秦腔,还是梆子戏,无关紧要的,关键是要热闹,好看。武生的戏是不能错过的,打得热火朝天,看得眼花缭乱。等到老生或者花旦上台,眼睛便会转到油炸麻花、糖瓜瓜之类的吃食上去。而且往往等大人看得目瞪口呆的时候才去要钱,这时大人就会一面目不转睛地看王宝钏跟薛平贵相认,一面颇不耐烦地从口袋里摸出一两张毛票来。
我们这儿立集有这么个习俗:一四七在叶升;二五八赶小坝;三六九是瞿靖、李俊。反正天天都有集市可赶。集市使那些偏远空寂的小村镇成了最热闹的地方,也使农人们那苦闷难熬得没有尽头的日子,有了盼头有了意义。乡村的集市仿佛喧闹的阳光温暖明亮着乡村人平淡而真实的生活。
李俊堡是个大集市,每到赶集,这里的交通是必然要堵车的。集市上人山人海,到处都是熙来攘往的人群,远远超过其他集镇的人数。李俊堡人夸耀自家集镇的繁华喧闹,地偏心远的人就笑:“你们这里人多咋的,人多屁多,空气稀薄。”
花花绿绿的衣服里,偶尔几个穿裙子的姑娘,总是吸引了小伙子火辣辣的目光。“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年轻的姑娘赶集时碰上个钟情的小伙子,俩人眉来眼去的就搞上了,再托人去打听那个小伙子是哪个村队的。那已经相中的小对象们,小伙子顺手在小摊上拿瓶擦脸油香水什么的,交给姑娘。那姑娘咧咯一下便笑着接过来,然后红着脸把亲手织成的毛衣递到小伙子手上,就羞答答地跑开了。这时候的姑娘小伙,显得那么的可爱。
喧闹的阳光下,也飘荡着盛世的浮躁。集市上的流行前沿一点儿不比城里的差,甚至能听到约翰·丹佛的《乡村之路》(Country Road),各种流行音乐备受年轻人的喜欢。一次,跟朋友去中卫宣和赶集,看到一个露天卡拉OK摊,用一块蛇皮袋的三色塑料布三面围成一个小房子样,里面放着音响,是刀郎的《2002年的第一场雪》。几个年轻人就在里面狂欢,虽然旁人听来“呕哑嘲哳难为听”,但里面的人们却乐此不疲,甚至有人呱唧呱唧地在那里鼓掌。
乡村人从阡陌走到了集市,获得了物质和精神的愉悦,走出一片美好生活的新天地。
不知不觉太阳已经偏西。喧闹的阳光落进了西边的贺兰山,也落进了赶集人们的心坎里,暮色蝙蝠一样飞落,笼罩着茫茫大地。好在同村赶集的人很多,回家的路上,大家说笑一些集市上的趣事,便全然忘了路的远近。
沾满风声的大雁
我的家乡地处宁夏平原,黄河从这里缓缓流过,河边湖泊湿地众多,号称七十二连湖,许多禽鸟都把这里当作它们的乐园。
“朔风动秋草,边马有归心。”霜天逼近,当秋风再度熏红塞外的沙枣林,大雁们就商量着该南去了。贺兰山寥廓、高洁的天空,一批又一批的雁阵,队列整齐地由寒冷的北方向温暖的南方进发,追寻生命中的家园。
雁阵整齐的队列之美,雁鸣滴落的清亮之歌,引发古今多少骚人墨客不尽的感慨。汉代刘彻有“秋风起兮白云飞,草木落兮雁南飞”的喟叹;唐代吴融有“数声飘去和秋色,一字横来背晚晖”的吟唱;李清照则在寻寻觅觅地感喟:“云中谁寄锦书来,雁字回时,月满西楼”……诵读这样的诗句,袭上心头的是一丝苍凉之感。我倒欣赏刘禹锡的《秋词》:“自古逢秋悲寂寥,我言秋日胜春朝,晴空一鹤排云上,便引诗情到碧霄。”虽然是写鹤的,但我觉得形容雁阵似乎更为贴切些。秋日晴空之上,雁阵排云高翔,不就是一首写在蓝天碧空上美丽的诗行吗?
大雁为候鸟,适时而迁,冬日南下,避寒觅食,逐江南水暖而卜居;春驭东南风北上,消暑悠游,随塞北草长而孵雏,是一种顺天时之慧,应地利之智的聪明动物。在我们祖先的理念中,大雁是信义的图腾。西北人禀性善良,他们信奉古训,以大雁为义鸟,人人敬之若神,从不加害。
一年早春,父亲在黄河边的承包地里耕作时捡到一只受伤的大雁,带回家后圈在闲置的鸡笼里。夜里又飞来一只大雁,两只大雁叽叽嘎嘎了一夜。早晨起床,父亲去看大雁的情形,没想到这两只大雁脖子缠绕在一起,死了。父亲看了,惊讶得说不出话来,在河边挖了一个坑,将两只雁埋在一处。
这年秋天,父亲去叶升堡赶集,见有人在集市上叫卖一只受伤的大雁。那人见许多人围拢过来,便掀开苫盖柳条筐的塑料纸说:“宁吃飞禽四两,不吃走兽一斤。过来看,过来瞧,这大雁肉可是肉中之王啊。那味儿顺风十里香,顶风跟着跑——-要不要啊?”
那只受伤的大雁眼神里流露出一种求生的渴望,发出声声悲鸣。父亲顿生怜悯之心,心想,这只大雁如果医好了,也算自己对先前死去的两只大雁的赎罪吧。于是,父亲用打芨芨草挣下的钱买下了这只大雁,让村里的赤脚医生治好了大雁的伤。
父亲救的这只雁学名灰雁,是雁科中体形最大的一种,据说家鹅就是从这种大雁驯化而来的。灰雁伤好后,常常孤独地站在院墙上望着天空发呆,显然它是在想念自己的同伴。父亲为了不使灰雁感到孤单,从叶升买回三只母鹅试着与灰雁做伴,没想到灰雁和母鹅天生投缘,相处得很是融洽。不久,母鹅产了蛋,孵出幼雏,像雁又像鹅。父亲高兴极了,给它们起了个美丽的名字叫“雁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