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从组织决定
我这大半生,除了参加革命是我自己选择的志愿,参加革命后的每一次工作变动都是组织决定的。革命事业需要我干什么工作,我都做到了服从组织决定。1965年孙志远部长曾对人说要我把歼8飞机抓出来后调我到北京部里工作。想不到十三年后,我还是被组织调到航空研究院,任第一副院长。当时六院院长是三机部副部长徐昌裕兼任。
徐昌裕1914年出生于江苏省吴江县。1934年4月在上海交通大学学习时,加入了中国共产党的外围组织。1936年毕业于交通大学航空工程专业。毕业后,进国民党空军南昌航空机械学校高级班接受培训,后留校任教。1938年2月,在地下党组织和许锡缵等人掩护下,脱离国民党空军,赴延安,进了延安陕北公学学习,他比我高两届。我们差不多是同时加入了中国共产党。1938年5月至1945年11月,他在延安历任中央军委军工局安塞茶坊机器厂工人训练班班主任、生产管理组组长,延长石油厂工务科科长、生产管理科科长、技术协理员。抗战胜利后,他离开延安,1946年1月,在张家口晋察冀军区航空站担任了一段时间的修理厂厂长,然后到了东北东安民主联军航空学校任飞机修理厂厂长、航空学校机务处副处长。1950年7月起,历任空军工程部修理处处长、部党委委员。后来调重工业部航空工业局任生产管理处处长、局党组委员,以后又担任了第二机械工业部第四局副局长,第三机械工业部第一生产技术司司长,第三机械工业部第六研究院副院长。1978年担任第三机械工业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兼任第六研究院院长。
他在自己的回忆录——《为祖国航空拼搏一生》中曾写道:
1978年的1月30日,吕东来找我谈,要我到六院去当院长。我对吕部长说,我这个人对行政管理这一套不行,不善于干这个事情,也不那么愿意干这个事,还是管技术工作好。他说不要紧,我们给你派一个人管这些事,你还去兼那个院长。后来就派了刘鸿志来当副院长,帮助我管总务方面的事。大概是1978年的1月就定下来了,到4月才正式任命我为三机部副部长兼六院院长。那时候还是王振乾兼六院的第一书记。我也曾经兼过六院的书记。所以可以说从1978年1月开始,我就正式任六院的院长了,一直到1982年的2月退居二线当顾问,共4年时间任副部长兼六院院长,但主要的工作放在六院,统管科研工作。
这一阶段有4年时间,在我的生活中算是比较好的时期,心情比较舒畅,能够发挥自己的作用,也做了一些事,可惜时间比较短。1978年当副部长时,我已经64岁了,按现在的标准已经到了退休年龄了,那时候还没有那么严格。64岁到68岁,最后到了70岁就彻底下来了。那么这一段为什么心情比较舒畅,也能够做点事呢?一个是吕东同志比较支持。吕东同志来了以后,经过调查研究,感到航空工业不抓科研是没有希望的。他提出要科研先行,就是航空工业必须科研先行。另外,他经过调查研究以后接受了孙志远的一些思想,即航空工业不能搞完一个型号之后才进行另一个。应该是嘴里吃一个,手里拿一个,眼睛里看一个。吕东同志将预研工作正式提到了部党组的议事日程,并作为大事来抓,提出预研一定要与型号并重,而且要走在型号前面。所以他对于六院的工作比较支持。我是院长,实际上好些工作是刘鸿志在搞。那时候有个书记叫庞然,在六院工作时间虽不长,但比较好。几个副院长,如韩宽庆(可惜得很,因癌症已经去世),还有王南寿、张池、许明修,他们同我都比较合得来,互相尊重。
航空研究院
航空研究院是1965年底成立的。对于成立这样一个航空科研机构,中央的决策有着当时国内外的背景。
1951年5月1日,中央人民政府革命军事委员会和政务院颁发了《关于航空工业建设的决定》。决定指出:“中国航空工业建设在目前阶段上的任务,是以全力保证中国空军部队及航空学校所有飞机和飞机发动机的修理及飞机零件、配件和工具的制造,然后再逐步地向飞机装配及飞机制造的方向发展。”为此,中央决定成立航空工业管理委员会。
到1953年末,410厂、112厂、120厂、122厂、331厂、320厂都已具备了大修厂的规模,当时修理的飞机和后来制造的飞机都是苏联的产品。苏联早期对我国的航空工业确实提供了重要援助,那个时候科研的探索活动主要是航空工厂的技术部门,围绕着修理和制造任务的需要进行航空材料、飞机的静力试验、试飞等几个方面的研究和试验。
1954年航空工业开始向制造过渡,产品试制生产中工艺技术和材料供应问题逐渐增多,中国缺乏必要的研究试验手段,促使航空工业领导人考虑如何建立自己的科研工作问题。中苏协议原定112厂试制米格-15BHC飞机,有关工作已着手展开。1954年10月,苏方又提出改产更先进的米格-17歼击机。这就进一步引起四局领导人的思索:中国这样一个大国的航空工业,总得自己搞产品研究设计,不能依靠人家提供一个,仿制一个。
1955年5月16日,四局分党组扩大会就此进行讨论后,向部党组提出报告:“我国航空工业建设,必须从下列三条战线上同时展开:第一,航空科学研究(即建立航空研究机构);第二,航空工业生产(即建设航空工厂);第三,航空人才培养(即开办航空学校)。航空工业在第二、第三条战线上,现已具备了一点基础,但在第一条战线上,则迄今未见提及。这一落后现象应当迅速消除,否则必将大大限制中国航空工业的迅速、独立与健全发展。”
1956年1月16日,四局领导和苏联顾问进行了长时间的交谈。这位顾问对科研工作较有经验,他指出:中国航空工业如果没有自己的科学研究工作,单是根据苏联技术资料复制,就会永远落在后面,应该迎头赶上。他还对中国航空工业的科研工作提出了分两步走的设想。根据他的设想,在12年规划的最后两年(1966~1967年)中国独立设计出自己的最先进的飞机和发动机是完全可能的。
1956年,以李富春副总理为团长的中国政府代表团(成员有赵尔陆部长、油江副局长)赴苏谈判对中国第二个五年计划的援助问题时,苏方以傲慢态度指责计划太大,认为所提空气动力、发动机两个研究院和大型锻件厂不必要。在与苏方航空工业部部长会谈时,对我方所提的三个问题避而不答,不欢而散。苏方还不让代表团参观空气动力研究院、发动机研究院和大型锻件厂。赵部长为此说:“我们必须争这口气,回去后就要搞科研,要搞自行设计,要自力更生,咬紧牙关,艰苦奋斗……”“现在如不加速发展科研,就会永远赶不上世界水平,使自己成为科学上的殖民地。宁可少建几个工厂,也必须把研究院先建立起来。”我国1956年到1957年先后已成立的研究机构有:航空科技情报研究所,航空材料研究所,航空工艺研究所。1956年6月,四局发布了《关于成立飞机、发动机设计室的命令》分别建在112厂和410厂,业务直接由四局领导。
1958年下半年至1960年春,又相继成立了空气动力研究室、试飞研究院、航空仪表自动器研究所。这就是我所知道的在六院成立以前的中国发展航空科研的决心和取得进展的情况。
1960年中央总结了前一时期科技发展的经验教训。为集中有关方面的科学技术力量,加速我国国防科学技术研究工作,增强我国武装力量的威力,中央于1960年12月20日,批准以三机部、一机部的有关研究机构和空军、海军、通讯兵部的有关研究机构,组成国防部航空研究院、舰艇研究院和军事无线电子学研究院(简称六、七、十院)。
1961年1月,聂荣臻元帅亲自点将唐延杰领头组建六院,后周总理任命他为院长。当时还抽调了许明修、吕鸿、曾绍敏、周交臣、包文进等为组建成员。
唐延杰院长是在1955年被授予中将军衔的老革命。他1909年11月7日出生于湖南长沙。1923年9月,他加入了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1926年9月,在叶挺独立团任副排长,并转为共产党员。1927年8月,唐延杰到莫斯科东方大学中国特别军事政治训练班学习,1928年11月回国后,在长沙与党组织失掉联系。由于当时白色恐怖严重,他的家人代他登报自首,后来被国民党当局收容进行“感化”。1930年,红军进攻长沙时将他营救出狱,随即参加了红军。在经历了中央苏区历次反“围剿”作战和两万五千里长征以后,1936年,唐延杰在陕北重新入党。抗日战争时期,他担任过八路军总部作战处处长、副官长,晋察冀军区教导团团长,晋察冀军区副参谋长、参谋长。解放战争时期,任北岳军区司令员,冀晋军区司令员,晋察冀军区野战军第一纵队司令员,第二十兵团六十六军军长、兵团副司令员兼参谋长,华北军区参谋长。解放后,他曾任南京军事学院教育长,高等军事学院教育长。国防部第六研究院成立,他是第一任院长,后来部院合并,他任了很短一段时间三机部副部长,就调到国防科委任副主任了。
2月13日,唐延杰与空军科研部初步研究,为使航空科学研究工作成龙配套,形成初步体系,提出六院创建初期,成立13个研究所及1个试制工厂。13个研究所有:歼击机研究所、轰炸机研究所、喷气式发动机研究所、螺旋桨发动机研究所、气动力研究所、特设研究所、军械研究所、材料研究所、工艺研究所、附件研究所、液体(燃料、滑油)研究所、试飞研究所、情报研究所。在建设过程中,研究所稍有调整。紧接着国务院任命了六院的干部配备和各所的所长、政委。随后,总后为六院、各所的驻地给予了大力支持。国防科委明确了六院的任务,走仿制到自行设计的道路,要求摸透米格-21飞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