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天是上弦月,
晚上十一点,
月亮早落山了,
月光怎么能照在被告的脸上呢?
本夜话题
刚弼断案,公道何在
——证明与反驳
刘鹗的《老残游记》,在最后几回里,写了一件冤案的昭雪过程。说的是,齐河县齐东村,有一户姓贾的财主,在同一时辰里,一家有十三口人暴亡。家中逃过劫难的两个人,一个是孀居碰巧回了娘家的大儿媳妇贾魏氏,另一个是刚好到姑妈家串亲戚的小姐贾大妮子。官府接到报案,验尸后不明死因。但贾家到县衙告称,查到了被人谋害的形迹。告状的,是出事后才过继给受害人家的同族侄儿贾,和发现谋害形迹的小姐贾大妮子。他们告说,是嫂子贾魏氏与人通奸,用毒药谋害了一家十三口人的性命,证据是贾魏氏从娘家送到贾家的月饼,在吃剩的半块里发现了砒霜。判案的县官王子谨派人捉拿了贾魏氏和她的父亲魏谦来审,二人皆不认罪。县官也觉得罪情不实。因为苦主贾家催得紧,县官上报抚台,抚台便派了个叫刚弼的清官前来会审。刚弼一来,先对贾魏氏和她的父亲施刑,但那父女二人即使晕了过去,也无口供。魏家的管家,见主公吃这冤枉官司,便筹了些款,投到一个乡绅胡举人家,请胡举人替魏家打点,了结这场官司。胡举人拿了魏家管家一千两银子的银票,就去拜见刚弼。刚弼接了银票,笑着说:“十三条人命,一千两银子一条,还值一万三呢,减半算,就六千五百两吧。”胡举人和管家商量,就又给刚弼写了个欠五千五百两银子的凭据,与先前的一千两,送给了刚弼。待到第二天升堂,刚弼定要魏氏父女二人招供。刚弼的理由有两条:一条是,人命若不是你们害的,如何肯拿几千两银子出来打点?另一条是,为什么讲了十三条人命六千五百两银子,偏就照一条人命五百两的数,送来了六千五百两呢?贾魏氏还是不招,但不忍心老父亲再受酷刑,只得屈打成招了。后来,由于老残的介入,另派了一位姓白的太守来重新审理,一个时辰就证明了贾魏氏和她的父亲魏谦都是冤枉的。后来的情况也证明了,魏氏父女的确是冤枉的。刚弼向白太守问起“六千五百两银子”的事来,白太守说,魏家花钱,是乡下人没见识处,不足为怪。
这里,我们且不必管小说中的事是真是假,也不必管这场官司最终了断得如何。我们只是来看刚弼是如何断案的。
在刚弼看来,魏氏父女是有罪的。为此,他提供了两条理由:“倘若人命不是你谋害的,你家为什么肯拿几千两银子出来打点呢?这是第一据。”“倘人不是你害的,我告诉他照五百两一条命计算,也应该六千五百两,你那管事的就应该说:‘人命实不是我家害的,如蒙委员代为昭雪,七千八千俱可,六千五百两的数目却不敢答应。’为什么他毫无疑义,就照五百两一条命计算呢?是第二据。”
刚弼的断案,显然是错误的。我们先不必管它。我们先以此为例,来说明有关“证明”的几个概念。
刚弼断案的这种方法,是用已知的判断,说明另一个不确定的判断的正确性。这就是“证明”。要证明的那个问题,就叫“命题”。刚弼的命题就是,魏氏父女是有罪的。用来说明命题是正确的那些材料,就叫“证据”,也叫“论据”。刚弼的证据就是他讲的有关“银子”的那两条理由。
由此看来,所谓的证明,就是用证据来说明命题是正确的这样的过程。在议论文的写作中,我们往往就是先提出一个命题,然后通过许多材料,来说明这个命题是正确的。完成了证明的过程,这一篇议论文也就写成了。那么,在议论文的写作中,证明的方法有哪些呢?宋代的大文学家欧阳修,他的杂记《归田录》中,有一篇《卖油翁》的文字。文中记了这样一件事:陈尧咨善于射箭,举世无双,他自己也很以此得意;一次他在自家的园子里射箭,十中八九。一位卖油的老者观后,只是稍微流露了一点欣赏的意思。陈尧咨似乎以为卖油翁藐视了他,便问卖油翁是否以为自己射箭技艺不精。卖油翁说,这没有什么,只不过熟练罢了。陈尧咨愤愤地问卖油翁,是否小看他的射箭技艺。卖油翁说,从自己卖油知道这个道理。卖油翁在葫芦口上盖了一枚铜钱,用勺子沥油从钱孔入,钱竟没有沾上一点儿油。
这里,我们可以把卖油翁说的话——陈尧咨的射箭技艺高,只不过是手熟而已——当成是一个命题。卖油翁是怎样说明这个命题的正确性的呢?他用自己的行动,验证了一个常理——技艺精湛是因为手熟,也就是人们说的“熟能生巧”。“熟能生巧”这个常理,陈尧咨岂能不知道?所以,卖油翁的意思,陈尧咨也就不言自明了。
卖油翁用“熟能生巧”的道理说明了自己的看法。他的思路应该是这样的:技艺精湛是因为手熟;射箭也是技艺,这种技艺的精湛也是因为手熟,你射箭的技艺精湛,所以你也不过是手熟而已。
近代学者徐珂的《清稗类钞》,有一篇很有意思的文章《满朝皆忠臣》,记的是乾隆皇帝到山东巡察,召一位农夫到御舟上询问民情。农夫的回答使皇帝很满意。随后,乾隆皇帝又命令侍从的众官员自报姓名,让这位农夫都认识一下。官员中有人害怕农夫把平时在民间听到的关于自己的议论上奏皇上,吓得两腿发抖。农夫看了看这些官员的脸,向乾隆皇帝奏报:“满朝皆忠臣。”乾隆皇帝问道:“何以知之?”农夫奏:“吾见演剧时,净角所扮之奸臣,如曹操、秦桧,皆面涂白粉如雪,今诸大臣无作此状者,故知其皆忠臣也。”乾隆皇帝大笑不已。这位农夫的思路是:戏剧上的奸臣都是白鼻子花脸,这群大臣中没有白鼻子花脸的,所以都不是奸臣,都是忠臣。
周建人先生在他的一篇议论文《科学知识与“科学头脑”》中,举了古希腊的科学家阿基米德测国王金冠的例子。国王交给阿基米德一顶金冠,让他查验有没有杂质,但不得损坏金冠。阿基米德从在浴池洗澡受到启发,从而找到了不必打破金冠也能查验是否有杂质的方法。这就是通过比重和排水量多少,来确定金冠是不是纯金的。周建人先生在文中要说明的观点是,阿基米德找到了查验金冠的方法,是因为他有科学的头脑和科学知识。
为了说明这个观点,作者在前面提到了一个大家都明白的道理:科学的好处和力量说不尽。
周先生的思路很清楚:科学的好处和力量说不尽,能够解决许多难题;查验金冠是否有杂质是个非常复杂的难题,只有那些有科学头脑的人,用科学知识才能够解决。阿基米德找到了查验金冠的方法,这说明他有科学的头脑,也拥有科学的知识。
——以上所举,运用的证明方法是:用一个已知的道理或前提,证明另一个具体的命题的正确性。在逻辑上,这叫做“演绎证明”。
唐代韩愈的《师说》,为了说明“圣人无常师”的观点,举了孔子拜郯子、苌弘、师襄、老聃等为师的事例。
吴晗在《谈骨气》一文中,要说明的命题是,“我们中国人是有骨气的”。作者举了几个例子来证明这个命题:南宋末年的抗元军事统帅文天祥被俘,宁死不屈,英勇就义,他有骨气;古人宁肯饿死也不食“嗟来之食”,有骨气;闻一多面对特务的枪口拍案而起,他也有骨气。
邹韬奋的《呆气》,作者要证明这样一个命题:“研究任何学问,欲求造诣深邃者,也不可不有几分呆气”。作者用了两个例证。发现地心引力学说的牛顿,一天早晨,沉思之中,竟把手上的一只表,放在了女仆为他准备的自煮早餐的小锅里,大煮特煮。电学怪杰爱迪生,在结婚之日,路经自己的实验室,进去拿东西,忘了在门外的新夫人,自己在一张桌子上做起了实验;新夫人等了许久,自己进去才把爱迪生找了出来。
十八世纪俄国伟大的科学家罗蒙诺索夫,在他的科学论文《关于热和冷的原因之探索》中,作了一个著名的推论:“我们摩擦冻僵了的双手,手便暖和起来;我们敲击冰冷的石块,石块能发出火光;我们用锤子不断地锤击铁块,铁块也可以热到发红。由此可知:运动能够产生热。”
——以上所举,运用的证明方法是:用几个具体的事例,证明一个带有普遍意义的命题的正确性。在逻辑上,这叫做“归纳证明”。
《吕氏春秋·慎大览》中的“察今”,要说明的道理是,“以近知远,以今知古,以所见知所不见”。作者列举了三种情况:一是察看屋檐下太阳月亮的影子,可以知道日月的位置和早晚、季节的变化;二是察看水瓶里的冰,可以了解天气的寒冷,了解鱼鳖的潜伏;三是尝一块肉,就可以知道锅里的味道好不好。这样,就强调和印证了以上的道理。
荀子《劝学》中有一段话:“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君子博学而日参省乎己,则知明而行无过矣。”意思是说:木头经墨线量过后,用斧锯加工,就会成为直的;金属制的刀剑,拿到磨刀石上磨,就会变得非常锋利;有修养的人,广泛地学习并且每天对自己进行检验省察,那么智慧就会通达而且行为也没有过错了。作者举“木受绳则直”和“金就砺则利”,是为了比照说明“君子博学而日参省乎己,则知明而行无过矣”的道理。
《孟子》中的“鱼我所欲也”一章。“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这里,孟子借用“舍鱼而取熊掌”,来强调说明“舍生取义”的主张。鲁迅先生的《拿来主义》一文,用占有、挑选“宅子”中的遗物,来说明对待“文化遗产”的态度:
“看见鱼翅,并不就抛在路上以显其‘平民化’,只要有养料,也和朋友们像萝卜白菜一样的吃掉,只不用它来宴大宾;看见鸦片,也不当众摔在毛厕里,以见其彻底革命,只送到药房里去,以供治病之用,却不弄‘出售存膏,售完即止’的玄虚。只有烟枪和烟灯,虽然形式和印度,波斯,阿剌伯的烟具都不同,确可以算是一种国粹,倘使背着周游世界,一定会有人看,但我想,除了送一点进博物馆之外,其余的是大可以毁掉的了。还有一群姨太太,也大以请她们各自走散为是,要不然,‘拿来主义’怕未免有些危机。”
鲁迅先生借对“鱼翅”“鸦片”“烟枪和烟灯”“姨太太”等的不同态度,来说明从文化遗产中“吸取精华、剔除糟粕”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