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抢险
无论是战争年代,还是和平时期,驻吴堡部队和军事机关,公安武装人员和群众心连心,哪里有险情,哪里就有解放军、武装警察和民兵出现,深受广大群众爱戴。
一、抗洪
1946年7月18日(农历六月二十日),大暴雨。20日黄河暴涨,毁河滩田1200多亩,渡船24只,水井40口。川口12户群众窑房财产全部淹没;宋家川镇水毁民房33间,窑洞12孔。此时正值中国人民解放军385旅在吴堡驻防。部队官兵和群众一起抗洪抢险。
1957年6月,马跑泉沟里山洪暴发,洪峰渐高。村后数百亩的大坝积水成湖。洪水冲来的柴草、树枝堵塞了大坝竖井口,水流不通。马跑泉的民兵在共青团员牛德绍带领下奔赴坝地。坝内积水将要冒过土坝梁,眼看就有被摧毁的可能。在千钧一发之际,牛德绍不顾个人安危,跳入洪水中,奋勇游到竖井口,一把一把艰难地撕开柴草。可是大坝竖井口立时形成一个巨大的漩涡,强大的泄水下流的吸引力使牛德绍终不能脱身,他渐渐气力衰弱,被洪水吸没。牛德绍是民兵的先进代表,他年仅25岁,为保护集体财产,光荣献身。中共吴堡县委追认他为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吴堡县人民政府报请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追认他为革命烈士。
二、灭火消防
1957年,宋家川镇宋万泉边窑一窑公用硫酸着火,县兵役局、县警卫队干部战士提水灭火,县级机关干部、职工用水桶、脸盆运水,终于扑灭。
三、抢救人民生命财产
1967年2月28日,陕北汽车运输公司司机刘时飞驾驶24-60195客车从宋家川开往绥德,载客34人,在吴堡车站以西的二里半(地名)翻车,死亡19人,伤15人。县人民武装部将事故逐级上报后,中央军委令兰州军区空军和河南军区派直升飞机先后两次飞抵宋家川送药和接运重伤人员。
1981年3月21日6时许,吴堡县木器厂木工第三车间发生火灾,县人民武装部、公安中队带头前往现场灭火,使损失降低到46300元。
1996年2月18日,农历除夕晚上,张家山乡冉沟党支部书记新修窑洞坐落的山体滑坡,将窑洞摧塌,一家五口人全部被埋。冉沟村、高家塄村民兵连获知,持锨带镢,刨寻尸体和财产。
第二节救灾
1965年4~9月,榆林地区一直干旱,吴堡更甚。县人民武装部抽调干部奔赴抗旱第一线,组织民兵修造水地,担水点种冬小麦,减轻了旱灾损失。
1972~1974年,吴堡县连续春旱、夏旱,县人民武装部响应县委的号召,下乡抗旱点种高粱、玉米,每人每年参加集体劳动100天以上。
一方有难,八方支援。县人民武装部以集体、个人名义多次为灾区捐款捐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