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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乌姆宝帕的加入(2)

这500英镑是亨利爵士看我谨慎才给的,于是,我以亨利爵士的名义买了一辆车和20头壮实的牛。这辆车有20英尺长,轮轴是铁质的,车身是臭木做的,又轻又结实。这不是新车,往返过一次钻石矿区,不过我看这是件好事,因为木头已经风干。要是车有什么问题,或者木头没有干透,跑第一趟的时候就会发觉。我们称这种特殊的车为“半篷车”,也就是说车篷只遮住了后面12英尺的车身,前面空出来放一些必备物品。后面还有一张折叠床,可以睡两个人,也可以放武器或者其他小零碎。我花了125英镑,感觉非常合算。

买完车我又买了20头健壮的祖鲁牛,是我前两年就看中的牛。通常,拉车用16头就行了,我多买了四头,以防意外。祖鲁牛不大,也不重,也就是通常用来运东西的南非牛的一半大小,可它们的生存能力比南非牛强,要是拉的东西不多,祖鲁牛一天能多走五英里,脚步快不说,也不用总停下来休息。更重要的是,这批牛可是“老手”,它们已经走遍了南非的各个角落,所以相对而言,不容易得“红尿病”——新到一片草原,牛很容易感染这种病,继而传染给所有的牛。也不用担心得肺病,也就是肆虐这个国家的一种高危肺炎,因为这批牛都已经打过疫苗。每头牛的尾巴上都被划开了一个小口,绑上死于肺病的牛的一小片肺。之后,牛就会感染,不过不会太严重,只是尾巴得被割掉一截,按惯例是根部往上一英尺,这样,牛就再也不会得这种肺病了。看上去,割掉一头牛的尾巴很残忍,尤其是在这个苍蝇很多的国家,不过,没了尾巴总比丢了性命好,割下来的尾巴之前反正也没什么用,只能扫扫土。不过,二十头没有尾巴的牛走在路上,看着的确很奇怪,就像大自然犯的一个小错误,把本应装饰在斗牛犬身后的尾巴按到了牛屁股上。

下一个要考虑的问题就是食物和药品,这可得费些精神——既不能装车太重,也得带齐需要的东西。幸运的是,古德懂点儿医术,之前服役的时候学过医药和手术的知识,现在还多少记得些。当然,他没有行医的资格,可我们后来发现,他懂得比很多医学博士还多。而且,他还有个非常齐全的旅行医药箱和一套手术器械。我们在德班的日子里,他帮一个卡菲尔人切掉了大脚趾,手法非常娴熟。不过,那个呆呆坐着看手术的卡菲尔人要求古德上校再给他装一个新脚趾,还说实在不行给他按个“白脚趾”也可以,那倒是让古德上校很为难。

一切都办妥当之后,剩下的就是两件更重要的事:武器和仆人。至于武器,亨利爵士从英国带来了很多,我自己也有一些,只要列个清单,挑一些就行了。于是,我就按我笔记本上写的那样抄了一份。

“三把重型后装式十六发猎象枪,每把约重15英镑,大概可以装11打兰[1]黑火药。”这三把枪里,有两把是由著名的伦敦公司生产的,那可是顶级制造商。我的枪不是特别好,也不知道是哪里造的。我带着它打过几次猎,猎杀了好几头大象,说明它还是个很好的武器,非常可靠。

“三把双膛五百发快枪,能装26克黑火药。”真是好枪,非常适合猎杀中型猎物,比如大羚羊和貂羚,甚至能杀人,尤其是在开阔的地方用半空心的子弹。

“一把双膛十二号中心火力狩猎滑膛枪,火药装满两个药筒。”后来证明,这支枪在捕猎的时候发挥了最重要的作用。

“三支温彻斯特牌连发步枪(不是卡宾枪),备用。”

“三把科特单发左轮手枪,要用较重型弹药筒,就是美式弹药筒。”

这是我们所有的武器,读者肯定会发现每种武器都有相同的构造和口径,这是为了方便互换弹药筒,这一点非常重要。我并不后悔把武器细节列出来,因为有经验的猎手都知道,探险成功与否和枪支弹药有很大关系。

下面就是同行之人的问题了。商讨一番后,我们决定带五个人比较好:一个车夫,一个向导,还有三个仆人。

我没怎么费心思就找到了车夫和向导,他们俩都是祖鲁人,一个叫戈萨,一个叫汤姆。寻找仆人可是费了一番功夫。仆人必须忠诚英勇,他们的品行可关系到我们的性命。最后,我选了两个,一个是霍屯督人,名叫文特乌戈尔,是“飞鸟”的意思;另一个是个矮个子祖鲁人,名叫希瓦,他的优势是能讲一口流利的英语。我之前就认识文特乌戈尔,他是最出色的“追踪者”之一,擅长追踪猎物,我之前和他合作过几次,他强壮结实,好像永远不知疲倦。不过和他的族人一样,文特乌戈尔也有缺点——酗酒。只要喝口酒,就不再是个牢靠的人了。然而,我们要去的地方肯定没有酒卖,所以这个小缺点无伤大雅。

选定这两个仆人之后,我怎么也找不到第三个合适的人选,便决定先带两个走,路上运气好的话也许能碰上第三个。然而,刚好在出发之前的晚上,祖鲁人希瓦说有个卡菲尔人想见我。于是,我们吃过晚饭后——我们当时正在吃晚饭,我就让希瓦把卡菲尔人带来。很快,一个30岁左右的人就进来了,他个子很高,长相还不错,肤色比别的祖鲁人浅一些。他举起圆形手杖,算是向我们行礼,之后就直接坐在角落里,一言不发。我开始并没有注意他,因为这样做是个大错误——祖鲁人认为要是一个人马上开始说话,那他要么是地位低下,要么就是行事鲁莽。不过我观察了一下,他是个“卡什拉”,也就是“被箍住的人”,脑袋上戴着个黑色的头箍,是树胶制成的,还用油脂打磨过,和头发缠在一起,祖鲁人到了一定年龄或有一定地位才能佩戴。而且,更让我惊讶的是,他看着有点面熟。

“好了,”我最终开口道,“你叫什么?”

“乌姆宝帕。”那个人用低沉的声音慢慢说了一句。

“我之前见过你。”

“没错,在印库西,我父亲是那里的首领,您在‘小手’”——也就是伊桑德尔瓦纳——“见过我一次,大战前一天。”

这下我想起来了。在那场可怕的祖鲁战争中,我是切尔姆斯福德男爵的向导,开战前一天,我幸运地离开了营地,看管货车去了。等着套牲口时,我和这个人聊过天,他是当地后备军里的一个小指挥官,说觉得这个营地不太安全。我马上让他闭嘴,说领导自会解决这个问题,但后来我又想了想他的话。

“我记得了,”我说,“你来干什么?”

“是这样的,马库马扎恩,”马库马扎恩是我的卡菲尔名字,意思是“半夜起来的人”,用直白的英语讲就是“小心谨慎的人”。“我听说你要和漂洋过海而来的白人老爷一起,到非常靠北的地方进行伟大的探险,是吗?”

“没错。”

“我听说你要从曼尼卡走一个月,到卢坎加河去,马库马扎恩,是这样吗?”

“你为什么要问我们去哪儿?这和你有什么关系?”我不禁有些怀疑——我们的行程之前都是严格保密的。

“噢,白人们,是这样,如果你们真要去那么远的地方,我和你们一起去。”

他说话的方式中有一股高傲劲儿,尤其他说“白人们”而不是“老爷们”的时候,我愣了一下。

“你有点儿忘乎所以了吧?”我说。“你说话不经思考。刚才那么说话可不对。你叫什么名字?住在哪儿?告诉我们,我们才知道是在和谁打交道。”

“我叫乌姆宝帕,祖鲁人,可也不算是祖鲁人。我所在的部落在很远的北边,‘一千年前’祖鲁人来到这里的时候,我的部落没过来。我没有住处,这几年一直流浪。我小时候,从北边来到祖鲁。我曾经在诺玛巴克西兵团给塞奇瓦约当过兵,听命于伟大的上校——持斧子的姆斯洛珀加西[2],就是他教我搏斗术的。后来,我离开了祖鲁,到了纳塔尔,想见识下白人的生活。后来,我参与了反对塞奇瓦约的战争。之后就一直在纳塔尔工作。现在我厌倦了,想回到北边。这不是我应该呆的地方。我不要钱,也很勇敢,有地方睡,有东西吃就行,我已经说过了,我肯定不会让你失望。”

这个人还有他说的话让我很困惑。我觉得,从他的举止来看,显然他说的大部分都是实话,可他和普通的祖鲁人又有些不同,而且说自己不要酬劳,这让我非常疑心。我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办,就把他的话翻译给亨利爵士和古德,问问他们的意见。

亨利爵士让我叫他站起来。乌姆宝帕站起来,同时脱下了长长的军大衣,全身就只剩下腰上的短围裙和一串狮爪项链。他看上去非常壮实,是我见过的最健美的当地人。他大概有6.3英尺高,身材匀称,体型优美。在灯光下,除了几处深黑色被长矛刺伤的疤痕,肤色并不深。亨利爵士走到他面前,看着他骄傲、英俊的脸。

“他们俩很适合做搭档,对吧?”古德说,“两个人身材差不多。”

“乌姆宝帕先生,我喜欢你的长相,我愿意让你做我的仆人。”亨利爵士用英语说。

显然乌姆宝帕明白了他的意思,他用祖鲁话说了句“很好”。接着,他看着这个白人魁梧壮硕的身材,又加了一句:“我们都是真男人,你和我都是。”

[1] 打兰,重量单位,1打兰约为1.77克。——译者注

[2] 有关姆斯洛珀加西以及他的斧子的故事,请读者参阅《艾伦·奎德曼》以及《百合娜达》等书。——编辑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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