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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 找到了

现在,我要讲述的是整段奇异旅程中最不可思议的冒险故事,这个故事让我们体会到,世事难料。

当时我们三人正沿着河岸走着,潺潺的溪水从绿洲流入沙漠,最终被饥渴的荒漠吞噬掉。我走在他们两人前面,安静地迈着步子,突然我看到了什么,不禁停住脚步揉了揉眼睛——我前面不到20码的位置,在这令人陶醉的地方,竟有人建了一间舒适的小棚屋。这小小的安乐窝建在一片榕树阴下,面朝溪水,用干草和细木条建成,和其他卡菲尔人建的房子大同小异,只是这间房子的正门很大,不是常见的像蜂窝洞那样狭小的入口。

“老天爷,”我不禁自言自语道,“怎么会有人在这儿建房子?”我说话的时候,小棚屋的门打开了,一个身穿兽皮、一脸黑胡子的白人从里面一瘸一拐地走出来。我当时心想自己的眼睛一定是让阳光晃花了——太不现实了。不会有猎人到这种地方来,更不会有猎人想定居在这里。我盯着对方,一看再看,我的同伴们也一样直勾勾地看着他。同时,亨利爵士和古德都走了过来。

“伙计们,你们看,”我喊道,“那是个白人吧?我没有疯吧?”

亨利爵士望着他,古德也望着他。突然,那个一脸黑胡子、跛脚的白人大叫一声,跛着脚朝我们冲过来,可却在离我们不远的地方突然晕倒了。

亨利爵士突然惊讶地跑到他身边。

“万能的主啊!”他大叫道,“是我的亲弟弟乔治呀!”

听到骚乱声,另一个同样裹着兽皮、手里还拿着枪的人从小屋里走出来,他也径直跑来,可一看到我,居然也大叫一声。

“马库马扎恩,”他呼叫着,“你不认得我了吗,老板?我是那个猎人,我是吉姆啊。我把你让我给老板的纸条弄丢了,我们在这里呆了快两年啦。”那家伙真是喜极而泣,倒在我脚边滚来滚去。

“你这个粗心的混账!”我叫道,“你应该到草丛里好好呆着!”——这俗语的意思是说,他该羞愧地躲起来。

这时,那个满脸黑胡子的人苏醒了,他爬起来,亨利爵士和他用力地握着彼此的手,两兄弟显然已心意相通,不需要说别的了。不管他们曾经为什么闹翻了脸——我私下曾怀疑是因为女人,尽管我从没问过——但很明显,他们已完全冰释前嫌。

“亲爱的老伙计啊,”亨利爵士最终还是开口了,“我真以为你已经死了。为了找你,我翻遍了整座所罗门山,都已经放弃了再次见到你的希望,现在竟然让我这样遇见你,你就栖身在沙漠边上,瘦得像只老秃鹫一样。”

“两年前,我曾经设法翻越所罗门所有的山脉,”弟弟用犹豫的声音回应道,他太久没用母语说话了,“但到达这里时,腿被一块大石头砸断了,所以我既没办法继续前进,也没办法回去。”

然后我开口了。“你好,内维尔先生。还记得我吗?”

“怎么会忘了呢,”他说,“你是猎人奎德曼,还有另一位是,呃,古德?稍等一下,伙计们,我现在又有点儿晕。这一切太神奇,我本来已经完全绝望,现在我真是太幸福了!”

那天晚上,我们围坐在篝火旁,乔治·柯蒂斯给我们讲述了他的经历——几乎和我们的一样曲折离奇,简而言之,大概是下面这样的:大约不到两年前,他从斯坦达的土著部落动身,想到苏里曼山脉去。我让吉姆带给他的纸条,竟让吉姆那个混蛋给弄丢了,乔治直到现在才知道纸条的存在。不过,乔治根据他从土著那儿打听到的消息,放弃了走示巴双乳峰这条路线,改成沿着阶梯般下降的山峦前进,也就是我们一行人刚走过的那条路。这条路显然比达·西尔韦斯特雷在地图中标志的路线要好走得多。他和吉姆在沙漠中经历了艰难困苦,最终成功抵达了这片绿洲,而乔治就是在这里碰上了一场可怕的事故——他们抵达这里的那天,乔治在河岸边坐着,吉姆爬到他正上方的岩壁上,从一种沙漠里特有的无刺蜜蜂的蜂巢里掏蜂蜜。结果吉姆弄松了一块巨大的岩石,岩石滚落下来,正好砸在乔治的右腿上,把他砸得皮开肉绽。从那天起,乔治的腿就瘸了,他发现自己行动不便,进退两难,在绿洲里等死至少还有一线希望,在沙漠里是必死无疑。

至于食物,他们倒没遇到什么问题。他们储藏了足够的火药,并且绿洲常有大群猎物到河对岸饮水,夜间尤为如此。他们有时候射杀猎物,有时候设陷阱捕捉,捉到就吃猎物的肉。衣服磨破后,他们就用猎物的皮毛裹身。

“就这样,”乔治·柯蒂斯说,“我们在这儿生活了将近两年,就像鲁宾逊·克鲁索和他的仆人星期五,怀着一丝希望,期待有土著人能来到这里帮我们离开,但一个人也没有。前天晚上,我们刚商量好,让吉姆试着去斯坦达的土著部落求救。本来他明天就该出发,我也不指望自己能活到再见到他。可现在,你,世界上有那么多的人,却是你来到这里,我从没想过你会来。我本以为你早就忘记了我,在英格兰过着舒舒服服的日子。可是你却来到这里,衣衫褴褛,面容憔悴,在意想不到的地方找到了我。这真是我人生中最美好的事情,也是最能让我感受到命运的仁慈的事情。”

之后,亨利爵士给乔治讲述了我们在冒险中发生的比较重大的事件,我们一直围坐着叙谈,直到夜色已深。

“我的天!”我给乔治看了一些钻石后,他失声叫了出来,“哇,看来除了找到我这个无足轻重的人以外,你们还得到了一些东西补偿这一路的辛苦。”

亨利爵士笑了起来。“钻石是属于奎德曼和古德的。这是我们的交易的一部分,他们可以自由分配所有钻石。”

亨利爵士的话使我陷入了思考。我事先已和古德聊过此事,便告诉亨利爵士,我和古德两人都衷心认为他应该分得这些钻石的三分之一。要是他不愿意接受,那他的份额就应该转让给他弟弟乔治,毕竟乔治为了得到这些钻石一路上承受的苦楚也不少。最后,我们成功说服了亨利爵士接受这一安排,不过我们没有告诉乔治,他过了一段时间才知道。

写到这里,我认为是时候结束这个故事了。我们一行人穿越沙漠回到斯坦达的旅程非常坎坷艰苦,尤其是我们还得带着乔治·柯蒂斯,他的右腿着实孱弱,时不时会掉出一些细碎的骨屑。但我们还是成功抵达了旅途的终点,并在这里绘声绘色地重现了先前发生在我们身上的传奇故事。

到了斯坦达,我们发现之前放在这里的枪支和货物仍然完好无缺,尽管那个负责看守的老恶棍见到我们活着回来取走东西时露出了更加让人厌恶的神情。那之后的六个月,我都在离德班不远的伯利亚安安稳稳地写书。在伯利亚,我与伙伴们珍重道别,这些人曾在我可谓阅历丰富的漫长人生中伴我度过最奇妙而难忘的一段旅程,我永远也忘不了他们。

附笔——就在我写下最后这段文字时,一个卡菲尔人走到我门前装饰着橙树的小路,给我送来了一封从邮局取来的信。原来是亨利爵士寄来的,我不妨将原文奉上,让读者自己欣赏吧。

1884年10月1日

约克郡,布雷利大堂

亲爱的老朋友奎德曼:

我给你寄来这封短信是想告诉你,乔治、古德还有我已经顺利回到了英格兰。我们在南安普敦下了船,回到了镇上。你该看看古德第二天变成了什么样子,真够时髦的,胡子刮得整整齐齐,穿了一套像是量身定做的方领礼服大衣,戴一副全新的眼镜,还有一大堆诸如此类的东西。我和他一起去公园里散步,在那儿碰到了一些老相识,我马上就给他们讲了古德“美丽的白腿”的故事。

他对此非常生气,尤其看到有些坏心肠的人还把这个故事发表在了《社会》报上,简直气炸了。

说说我们那笔买卖吧。按照之前的安排,古德和我把钻石带到斯特里特给人估价,说实在的,我都不敢告诉你他们开的价有多高,简直是天价。他们说这归根到底只是他们的估价,毕竟他们谁也没在市面上见过这么大量的钻石。似乎这些钻石都属于光泽度最好的品种(除了那一两颗最大的),它们各方面都可媲美最优质的巴西钻石。我问他们是否愿意购买,他们却说这超出了自己的购买力,建议我们花几年时间一点一点卖掉,要是一下子全出手恐怕会弄乱整个钻石市场。不过他们还是愿意花18万英镑购买这些钻石中的一小部分。

我真希望你能过来,亲爱的老战友,希望你在我们这边买个房子住下。你已经不用工作了,现在又有了一大笔财富,并且我这儿附近又有一处很适合你的地产在出售。你一定要来,越快越好,你可以在来这儿的船上写完冒险故事的最后部分。我们都害怕自己写这个故事会没人相信,所以希望由你来执笔。要是你收到信件就开始启程的话,圣诞前就能赶到,我可是急切企盼你和我们共度圣诞。古德会来,乔治也会来,我还邀请了你的孩子哈利(我这可是在贿赂你)。我邀请他来参加为期一周的狩猎活动,我非常喜欢他。他是个很有意思的小伙子。他一枪射到了我的腿,然后亲手为我取出了子弹,还夸夸其谈狩猎活动中有一个医科学生参加的好处呢!

再会,我的老朋友。我写不下去了,但我知道你一定会来,哪怕只是为了讨我们高兴你也会来的。

你诚挚的朋友,

亨利·柯蒂斯

附言——我把踩死可怜的基瓦的那头公牛的獠牙放在大厅作装饰,就放在你给我的那对水牛角旁边,看上去棒极了。我用来砍下图瓦拉头颅的斧子则被我挂在了书桌旁。真希望我们能把那些锁子甲也带回来。记得不要弄丢了可怜的芙拉塔的篮子,你可是用它把钻石带回来的。

亨利·柯蒂斯

今天是星期二。星期五有一艘回英格兰的轮船,我真心认为我该考虑柯蒂斯说的话,乘这条船回英格兰,哪怕只是为了见你,哈利,我的孩子,并且我也要准备将这个故事印刷出版,这个工作除了我自己,我不想交给别人做。

艾伦·奎德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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