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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所罗门大道(1)

我们在山洞外停下来,感觉愚蠢极了。

“我要进去。”亨利爵士说。

“为什么?”古德问。

“因为我突然想到——我们看到的人——可能是我弟弟。”

之前每人想到这一点,于是我们重新回到山洞去验证。外面的光很强,看了半天雪地,眼睛有些不适应,刚回到山洞时什么也看不见。不过我们很快就适应了这种黑乎乎的环境,就朝那具死尸走去。

亨利爵士跪在地上,仔细端详那个人的脸。

“谢天谢地,”他如释重负地说,“不是我弟弟。”

我也凑近了看:这是个高个子中年人,鹰钩鼻,头发灰白,留着长长的黑胡子。他皮肤蜡黄,形销骨立,除了一条已经烂了的紧身羊毛裤,衣服已经被人脱掉了,露出骷髅一般的骨架,完全冻僵的脖子上还挂着一条黄色的象牙十字架。

“这到底是谁?”我说。

“你猜不到吗?”古德问。

我摇了摇头。

“嗨,当然是那位叫乔斯·达·希尔维斯特拉的老先生,还能是谁?”

“不可能,”我喘着气说;“他都死了三百年了。”

“我看这种环境下,他的尸体保存三千年也不是问题!”古德说,“天知道这里到底有多冷!只要温度够低,血肉之躯可以永远像新西兰羊肩肉一样新鲜。这里终日不见阳光,也没有野兽过来撕咬。一定是老先生信里提到的奴隶脱掉了他的衣服,把他扔在这儿了。奴隶一个人不可能把老先生埋起来。瞧!”他继续说着,弯下腰捡起一块形状奇怪的骨头,这块骨头的末端被磨得很尖,“这就是希尔维斯特拉用来画地图的‘裂骨’。”

我们惊讶地凝视了片刻,这景象真是不可思议,在我们眼里简直就是超自然的事,我们甚至都忘了自己悲惨的境地。

“唉,”亨利爵士说,“这就是他当时蘸‘墨水’的地方,”他指着多姆左胳膊上的一个小伤口说,“之前有人见过这样的事吗?”

关于尸体是谁已经不再有任何疑问,我承认自己已经吓破了胆。坐在那儿的死人,他的寻宝指南指引我们来到这里。握在我手里的这支简陋的笔,是他在大约十代以前用来写寻宝指南的,而且他脖子上还挂着临死之前曾经吻过的十字架。凝视着他,我能想象出他死前的最后一幕:这位旅行者死于饥寒交迫,临死前还挣扎着告诉世人自己发现的秘密——他在可怕的孤独中死去,证据就摆在我们面前。看着他棱角分明的脸,我仿佛看到了20年前在我怀里去世的朋友——希尔维斯特的样子,不过这可能都是我的幻觉。不管怎样,他就坐在那,成为了命运的悲伤纪念——那些探索未知事物的人通常都是这样。无疑,他还会顶着死亡威严的皇冠继续这样一动不动地坐几个世纪,如果还会有像我们一样的探险者打扰他的独处时光,那些人一定也会惊讶不已。对因饥寒交迫而奄奄一息的我们来说,眼前的场景简直是致命一击。

“我们走吧,”亨利爵士低声说。“等等,我们给他找个伴。”说完,他举起了霍屯督人文特乌戈尔的尸体,摆在老多姆身边,然后弯下腰,用力一拉,将达·希尔维斯特拉脖子上挂着十字架的那根烂绳拽断,因为他的手指太冷了,没法解开绳线。我相信亨利爵士现在还保留着那个十字架。而我则带回了裂骨笔,写这段话的时候那支笔就在面前——有时候我还用它签名。

然后我们离开这两个人——曾经骄傲的白人和可怜的霍屯督人——他们将于永不消融的白雪之中永远守护这里。接着,我们默默地走出山洞,投入了温暖阳光的怀抱,继续赶路,心想也许再过不久自己也会变成他们那样。

走了大约半英里后,我们就到了高原的边缘,因为虽然从沙漠那边看山尖是从山的正中心拔起,但实际并非如此。所有的景色都被巨浪一般的晨雾笼罩着,我们根本看不到脚下是什么。过了一会儿,上层的薄雾散开了一些,我们看到脚下大约五百码的地方有一条长长的雪坡,雪坡末端有一片绿草地,一条小溪正从草地上流过。不止这些。小溪旁边站着一群体型较大的羚羊,约莫有10到15只,正沐浴在明媚的阳光下——可距离太远,我们无法判断它们的品种。

眼前的景色让我们充满了莫名的喜悦——只要能抓到一只,食物就够了。但问题是怎样才能抓到。这些动物离我们足足有600码,成功的希望非常小。能否射中羚羊决定我们是否能活命,这时,单靠一个人可不行。

我们立即讨论悄悄接近猎物的可行性,但最终无可奈何地打消了这个念头。首先,风向对我们不利,而且我们一定要穿过雪地,在炫目的白雪的映衬下,不管我们多么小心,都必然会被察觉。

“好吧,必须在这里试一下,”亨利爵士说。“该用哪种枪,奎德曼,连发步枪还是高速猎枪?”

这又是一个问题。乌姆宝帕扛着两把温彻斯特连发枪——一把是可怜的文特乌戈尔的,一把是他自己的,这种枪的最远射程是1000码,而高速猎枪的射程只有350码,超出射程打枪就得靠运气了。可如果真打中了,高速猎枪的高速子弹就会“膨胀”,更有可能将猎物杀死。要做选择很难,但我下定决心必须冒险一试,使用高速步枪。

“咱们一起把自己对面的那头公羚羊干掉。尽力瞄准它肩膀上方,然后把枪抬高,”我说。“乌姆宝帕,你来下令,我们好一起开火。”

大家停了一会儿,每个人都瞄准了各自的猎物,一个人能不能活命全看能不能射中时,他一定会这样谨慎。

“开火,”乌姆宝帕用祖鲁语说,几乎是同时,响起了三声来复枪的声音;三股浓烟笼罩在我们面前,过了一会儿才散开,而寂静的雪地上,四面八方都是枪声的回声。烟雾很快散开了——噢,太棒了!——一头体型巨大的公羚羊四脚朝天地躺在地上,疯狂地踢腾着腿作垂死挣扎。我们为取得的胜利而大声呼喊——我们得救了——不会挨饿了。尽管很虚弱,但我们还是冲下中间被白雪覆盖的斜坡,开枪后不到十分钟,那只动物的心脏和肝脏就都摆在了我们面前。但新的困难出现了——我们没有燃料,没办法生火将它们煮熟,只好沮丧地面面相觑。

“忍饥挨饿的人不应该要求太多,”古德说;“我们得生吃。”

没别的办法,难耐的饥饿使这个提议听起来不像原本那么令人作呕。因此我们先把心脏和肝脏埋在雪里冷却了一下,然后用冰冷的溪水洗干净,就狼吞虎咽地吃掉了。吃生肉听起来十分恐怖,但说实话,这是我吃过的最好吃的东西。一刻钟后,我们变了——恢复了生气和活力,微弱的脉搏又变得强健有力,血液也在血管里奔流。但我们知道人在饥肠辘辘之下,吃太多会是什么后果,所以非常小心,还没有吃饱就停了下来,没敞开了吃。

“谢天谢地!”亨利爵士说;“那头畜牲救了我们的命。它是什么,奎德曼?”

我也不确定它是什么,就站起来查看了一番。它有一头驴那么大,长着弯曲的角。我以前从没有见过这样的羚羊,也不知道这是什么品种。它通身呈棕色,带有淡红色条纹,皮很厚。我后来发现这片神奇土地上的土著把这种公羚羊叫“英格”。它们非常少见,在没有其他动物栖息的高原才能发现它们的踪迹。这头动物被击中了肩膀,虽然我们不知道是谁的子弹把它放倒的——我们当然无法知道,但我认为古德想起自己曾不可思议地射死过一头长颈鹿,就会偷偷把这件事记到自己的功劳簿上,我们也没人反驳。

我们一直忙着吃,到刚才为止都还没有顾得上环视四周。但现在,我们让乌姆宝帕切下能带走的最好的肉,就开始四处查看。八点了,太阳高挂在空中,雾气也都蒸发了,整个乡村在我们面前一目了然。我不知道该怎样描述展现在眼前的这幅壮丽景象。我以前从没见过这样的画面,以后估计也见不到了。

我们身后耸立着示巴女王被冰雪覆盖的乳峰,抬头看到的也是它,而脚下大约5000英尺的地方,则是一大片景色最秀美的草原。这里有一片片茂密挺拔的森林,一条大河蜿蜒流过,泛着银光。左边是一望无际、草浪起伏的大原野,我们只能看清上面有数不清的一群群野兽和牲畜,至于是哪种动物,我们离得太远就看不清了。这片辽阔的区域似乎被远处的群山环绕着。右边的大片土地也背靠大大小小的山。也就是说,那些孤山都是从水平线拔地而起,山前是一片片耕地,耕地之间坐落着一群群圆顶小屋。这景色像地图一样在我们面前展开,河流像银蛇一样闪闪发光,形似阿尔卑斯山的山峰戴上了弯弯曲曲的雪花环,壮丽地矗立在远方,放眼望去,全都是明媚的阳光,散发着大自然快乐的生命气息。

凝视的时候,有两件不寻常的事吸引了我们。第一件是眼前的乡村一定比之前穿过的沙漠至少高3000英尺;第二件是,所有的河都是从南向北流。我们痛苦地发现,脚下这一大片区域的南面没有水,但北面有很多溪流,它们中的大部分都与我们能看到的那条大河汇聚到了一起,一起流向看不见的远方。

我们坐下来休息片刻,所有人都默默注视着眼前的美景。这时,亨利爵士说话了。

“地图上是不是提到了所罗门大道?”他说。

我点点头,仍眺望着远处的乡村。

“哦,看!它就在这里!”他指着我们右边不远的地方说道。

我和古德顺着亨利指的地方望去,看到蜿蜒通向平原的路就像是一条转弯的收费高速公路。我们起初并没有看到它,因为一到这个平原,它就被某片丘陵挡住了。我们什么也没说,至少没多说,因为已经渐渐失去了惊奇感。不知道为什么,在这片陌生的地方发现了一条罗马大道,似乎并不是特别奇怪。我们接受了这个事实,就是这样。

“哦,”古德说,“如果我们直接朝右边走,一定离大路不太远。现在就出发吧?”

这是个不错的提议,我们在溪水里洗了洗脸和手,立即动身了。我们翻过岩石,穿过一片片的雪地,大约走了一英里多的路程。突然来到了那座小山的山顶,一下就发现路在脚下。这条路非常壮观,它从坚硬的岩石中间穿过,至少有50英尺宽,显然保存得很好,不过奇怪的是,这条路似乎就是从这里开始的。我们走下去,站在路上,但我们身后仅100步,朝着示巴双乳峰的方向,它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了,整座山岩石遍布,岩石之间点缀着一片片白雪。

“你怎么看,奎德曼?”亨利爵士问。

我摇摇头,很是不解。

“我知道了!”古德说;“这条路一定是经过这个区域后一直向右延伸,穿过那边的沙漠,但沙子盖住了它。我们头顶上的那部分也被火山喷发出的熔岩毁掉了。”

这似乎是个不错的推测,至少我们都认可,便朝山下走去。事实证明,吃饱了之后沿着那样一条平坦的路下山,与饥饿难耐、几乎快要冻僵了的情况下,爬上被雪覆盖的小山相比,感觉非常不同。其实,要不是想到了可怜的文特乌戈尔不幸的命运,以及他陪伴老先生的那个阴森的山洞,就算眼前充满未知的危险,我们也一定会感到无比高兴。每走一英里,景色就悦目柔和一分,眼前的土地也显得愈发美丽。至于这条路本身,尽管亨利爵士说瑞士那条途经圣戈塔尔的大路与这条非常相像,但我自己却从来没有见过类似的工程。铺设这条铁路的老工程师一定遇到了空前的困难:有条峡谷有300英尺宽,至少100英尺深。巨大的鸿沟实际上是用沙漠里面的大块石头填充的,底部做成了拱形,方便水流经过,水流上面还架着一座宏伟的桥;在另一处,大路从500英尺深的峭壁上开凿出来,呈“之”字形;还有一处,大路从山脊底部穿过,至少有30码长。

这时我们注意到,隧道的两边有奇怪的雕刻,大多数都是穿着铠甲的人在开战车。其中一幅雕刻异常精美,刻画了一车俘虏被赶往远方的景象,展现了完整的战争场面。

“噢,”观察完那幅古代的艺术作品之后,亨利爵士说,“把这儿叫做所罗门大道真是一点没错,但依我的拙见,所罗门的臣民踏上这片土地前,埃及人就已经来过这里了。如果这不是埃及人或者腓尼基人的手工艺品的话,那我只能说它非常像。”

到了中午,我们已经往山下走了很长的一段路,来到了一片森林。首先,我们看到了丛生的灌木,越往下走它们就长得越密集。最后,我们发现这条路蜿蜒穿过一片巨大的银树林,这种树与我们在开普敦平顶山山坡上见到的树很像。我去过很多地方,但之前只在开普敦见过这种树,看它们生长在这里,我非常吃惊。

“啊!”古德饶有兴味地观察着这些叶子发亮的树,说:“这里有很多木头,咱们歇会儿做些吃的吧。我已经差不多消化完那些生肉了。”

没人反对,于是,我们离开了一直挺进的大路,朝不远处一条潺潺流动的小溪走去,不久就用干树枝生起了烈火。我们从随身带着的“英格”肉中切下来很多精肉,然后像卡菲尔人一样把它们穿在锋利的树枝末端上,放在火上烤,再放上调料就吃了。饱餐后,我们点燃烟斗,尽情享受着,比起我们最近经历的种种磨难,此时此刻我们宛若置身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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