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校,从幼儿园到高中13年,老师都这样对我教育。我不敢有丝毫的动弹。也就是说,我生来就是为了听话!妈妈说:“阿呆是坏孩子,你要听话,别跟他走在一起。”于是我就把阿呆去年送给我的礼物还给他。他过来问作业,我就躲藏起来,我怕被他传染成坏孩子了。老师说,“阿蜜同学近视看不见黑板。请同学们发扬崇高精神。”我就赶紧站起来,坐到最后一排——尽管我的眼镜比酒瓶底还厚几公分。去春游,老师说:“同学们别乱跑,会走丢的!”我走了几步,赶紧又折回来,坐在汽车上呼吸着空气。老师说:“要努力!”阿甘做梦都在背单词。填志愿,我说:“老师,你指到哪里我就奔向哪里!”于是就以北大的成绩进了师专。毕业后,我听了领导的话,到一个偏远山村执教。我教他们写作文:弟弟的脸红得像苹果……于是学生在作文里写道:弟弟的脸红得像苹果……我都打了100分。
只有一个同学写道:弟弟的脸红得像猴屁股……我打了0分,还撤了他劳动委员的职!学生考试作弊,校长说你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吧。
于是我就把眼镜摘下,再把双眼都蒙上……由于本人的一贯听话,于是我就被提升当了校长的秘书。他的思想就是我的思想,我的意见绝对是他的意见。他说今年要超额完成招生任务。我就多报几个数字……
到了不惑之年,我才记起自己尚未成家——因为没人对我提醒过。我思索良久,才写了一封报告请示领导:报告领导,当结不当结?请指示!
捉穷鬼
佩玉
富丽堂皇的帝王大酒楼,坐落在市外环路的中段上。据宣传广告说,三星级标准,四星级服务。可开业两年来,却年年赔本,已换了三任总经理,第四任总经理上任后,连个就职演说会都没举行,便匆匆飞往了泰国。
半个月后,总经理领来了一个干瘦、凸额长脸、年纪五十上下的泰国人。此人由老总亲自陪同,对大酒搂的周围来回看了个遍。最后告诉老总说:当年这座楼开工的日子不好,引来了一群穷鬼作乱。今晚夜深人静时,他要驱法捉鬼,以消恶患。此人是老总花了两万人民币,特地从泰国请来的高级巫师。子夜之后,巫师赤肚披发,右手执一木剑,左手握一玄色布袋,口中念念有词,且走且舞。从十二楼到一楼,总共提了七七四十九个鬼。每一层的入口处,都贴上了一张米黄色的符。
就在总经理感到穷鬼已除,恶根拔净,期待着财神降临,福星高照时,意料不到的麻烦产生了。第二天早上,有位顾客发现了入门处的那张符纸,上面尽是些蝌蚪子、担杖钩子一般的文字,便追问这是什么。有个憨实的服务员被逼不过,一下说出了实情。顾客一听大惊道:“哎呀!有鬼!”立刻脸都白了。随即一下传开,人们惊慌失措,纷纷开始退房,服务台前立刻乱成了一锅粥……有些打的刚进入大门的顾客,一见此情景,立刻又转回身子,催着司机:快跑、快跑。仿佛如果晚了,会被鬼抓住后脚跟似的。
没出三天,帝王大酒楼便挂出一块牌子,上书:本酒楼停业。人们屈指一算,这第四任总经理的任期,还没出满月哩!
家长有如变形金刚
张碧桃
家长有如变形金刚,随机应变能力极强。刚才还甜言蜜语把你灌得心花怒放,但转眼就让你晴天转阴。不仅成绩单是家长脸色的寒暑表,一点芝麻小事也会令其高兴不已或龙颜大怒,如打坏了别人玻璃一走了之而东窗事发,足以让你“废寝忘食”。
在家里,他们像一颗糖衣炮弹,有时从弹体上抖下一两片糖衣,给你过过口瘾,然而就在你不知不觉时,“轰”一声让你变成炮灰。而作为一名“战士”,最重要的是抓住各个变身时机与之斡旋。当你面对一个足以令寒暑表骤降至冰点的成绩签名时,如何?
最佳时间是与电视黄金时间同步,剧中人物和你死我活的情节早把金刚们都吸引了,管它什么分数,大笔一挥,炮弹也变哑弹。退而求其次是早上,睡眼惺忪下欲一记耳光,“叮铃铃”,睡意全无,“小子拿笔来,中午再修理你。”
不知是哪路人家发明了吃饭这危险的勾当,早上牛刀小试后,最激烈鏖战终于拉开序幕了。不但一扫晚上的慈善”博派”金刚作风,而且绝对不是早上那混混沌沌的“狂派”小喽啰可以比拟的,其脸色绝对让人想起“狂派”头领。作好心理准备吧。
出门在外,又摇身一变,成了浓情巧克力,前一声志翔后声翔仔,让人起鸡皮疙瘩,喜欢摸你的脑袋,爱往你嘴里填空。永远是笑哈哈——绝对有能耐把你的疮疤看成芝麻。
另一明显特征就是一件事可以有不同的态度。当你一不小心。分数稍上了档次,可能会大夸特夸一顿,也可能不声不响买来西瓜,又会很深沉地问:“第一名多少分?”
总的来说,还是像“博派”的多,像“狂派”的少;变成初春的多,变成深秋的少;变出你的愿望的多,失望的少;而当你明白这一点,发觉被这只“六面兽”折腾得似乎“刀枪不入”时,蓦然回首,才发觉,自己在连哄带骗中长大了。
与音乐相偎相依
倪依依
深吸一口气,耳边又响起那些自己热爱的巴赫们,顿时又像个婴儿沉浸其中,所有的罪恶和烦忧都慢慢涤荡开去,身体和灵魂仿佛又开始接受一场久未逢迎的洗礼。
我总是会惊奇于这样动人心弦的时刻,很多的东西都能找到舒适的方式来表达,或文字,或表情,或语言。而唯独对于音乐,我竟然常常哑口无言。
记得高中时代某一个初夏的夜晚,夜已经很深了,从令人烦闷的功课里探出脑袋来喘口气,戴上耳机,深夜的电台调频节目里正放着怀旧的英文歌曲。那时并不知道这是谁唱的歌,叫什么名字。居高临下,窗外星空晴朗,远处的小树林边有几只萤火虫无序地在初夏轻暖的空气里飞行,忽明忽暗地闪烁。夜风如水似的从窗外滑进来,男歌手的声音随意而真情,耳朵里偶而捕捉到的零星歌词仿佛是the lady in red……只觉得突然之间的自己特别沉静,久违的年轻的幻想开始在音乐的催化下复苏,所有浪漫感觉和故事,还有关于未来的设想在那一刻变得非常的清晰和明澈,心底里像有一条小溪在慢慢流淌。很久以后,我都像收藏一件珍品一样保留着这份奇妙的感觉,因为我知道,那样年轻的夜以后都不会再有了。
大学里风花雪月的日子过得挺快,毕业后工作了,有一天突然觉得自己好像再也不天真。好不容易给自己找了个借口重回学校学习一阵,重新感受久违的天真。那是第一次在天寒地冻的北方——北京过年,天天电台都报零下十几度,这个对于真正北方人来说是家常便饭的温度却着实让自己心里打了好多寒颤。流过清华的那条小河结起了厚厚的冰,嘴里吐出的气哪怕在阳光下也是白白的一长条。
住在清华的学生宿舍,每天戴着雪花般的帽子和笨拙的手套,大大咧咧骑着自行车招摇着去清华南门外的课室上课,耳机照旧不离身,在大风沙和Michael learns to rock的歌声中沉醉,在清华的遗迹和新景中穿梭,在北京冬天光秃秃的大街小巷中寻找,在孤单而丰富的日子里体会我曾经拥有又不见了的东西。“I’m not an actor,I’m not a star,and I don’t even have my own car.But I’m hoping so much you’ll,stay,That you will love me anyway……”那下才明白为什么中国搞摇滚的人大多都在这个城市里生活,因为这是个容易产生摇滚灵感的地方。人可以很贫穷,但灵魂一定要高贵,情感一定要丰厚。也许摇滚歌手们都想表达一种同样的愿望:我可能不是什么明星,也没有自己的车,但我希望你怎么都能爱我。就像在每个北京冰凉早上看到的卖煎饼果子的热腾腾的小摊,和寒冷夜晚里透过清华大道两旁高大而光秃的树杈间看到那些孤单的星星一样,它们都让我在那刻有强烈的冲动去和摇滚或类似摇滚的一切形式产生共鸣。那首《that’s why you go》和这张专集里的每一首曲子就是在那个冬天夹杂着北京特别的气息一丝丝一扣扣流进生命里,流进我久违的天真里。
我不知道人们喜欢音乐和离不开音乐的原因是什么,如果问我,只能说在这个问题上自己毫无选择,我甚至常想,这还用得着问为什么吗?因为它天生不可或缺!就像天天要吃饭,日日要喝水,至少对于我是这样。没有了它,我一定会很快枯萎。
有个朋友力邀我客串他的个人主页上音乐频道的版主,可有一天当他和我讨论起某个乐队时,他失望地说,你连这个都不知道怎么做版主呀,我只能无力地笑。并不是为自己的无知,也不为朋友的坦率,只是为音乐这个词在不同人心中的不同概念。在这个如此强调个性的年代,怎么能要求我知道这样或那样你认为我应该知道的音乐呢?我热爱的永远只是属于自己的那种音乐,就像情人,他是独特而不可替代的,而绝非所有人的化身。他也许不高大英俊,也许一贫如洗,但他身上一定有让这样一个我为他疯狂沉醉的东西,那才是最有价值的,就像音乐于我。
大雨的晚上,有点微凉,听大雨哗哗地落在黑漆漆的夜里,房间里明亮干爽,HIFI里放着心仪的唱片,找一大堆各种各样的书和好久没有温习的老照片,随意放在床头和地板,以自己最舒服的姿势站着坐着躺着走着跳着,当然希望有杯红茶在旁。雨是好的伴侣,将这样的夜晚渲染得无尘无烦,最多是生小些旧日里差点淡忘的回忆。有人问过我,“如果到了世界的最后一日,你会和父母还是爱人在一起,”我回答说,“我就想是个下大雨的有音乐和我的一天。”
忍不住一再地想起村上春树的《挪威的森林》,那是我感觉很吸引的小说。从一开头人就像是在音乐里飘浮,“飞机顺利着地。禁烟灯号也跟着熄灭,天花板上的扩音器中轻轻地流出BGM音乐来。正是披头四的‘挪威的森林’,倒不知是由哪个乐团演奏的一如往昔,这旋律仍旧撩动着我的情绪。”我想,我爱这部小说半的原因就是因为它让我在看的同时听到了心里的音乐。
回到现实,眼前永远都是无尽的不如意和郁闷,一觉醒来自己好像常常不知道自己是谁。妈妈常说人生不如意常十之八九,我感到幸运的是好在melodies还不是十分奢侈的东西。所以想唱歌的时候我就唱歌,想抒情的时候我就写字,烦的时候就戴上耳机,音量调到正好可以逃逸出压抑,我的世界里只有我像个孩子一样和音乐相偎相依。
至高无上的爱
雯娟
不管他们选择的目标是什么,追击炮弹还是落到了一个越南小村庄开办的孤儿院里。几个教土和一两个孤儿被炸死,还有几个孤儿被炸伤,其中有个大约8岁的小女孩。
村里的人到邻近的一个和美军有无线电通讯联系的小镇上去求救。最后,美国海军的一名军医和一名护士带着急救箱,乘吉普车急冲冲赶到村里。他们发现那小女孩伤得非常严重,如不抓紧手术,她就会因长时间休克和失血过多而死亡。所以要及时地给她输血,这就需要和她有同种血型的献血者。护士很快地给在场的人进行血型化验,结果,没有一个美国人和小女孩的血型相同,但有几个没受伤的越南孤儿却和她血型相同。
美军军医和护士一会儿用越语,一会儿用法语,一会儿打手势,试图给这些被吓坏了的孤儿们解释,如果不马上给这个小女孩输血,她将必死无疑,然后他们问孤儿们,有谁愿意给小女孩献血。
孤儿们听后,一个个瞪着大眼,一句话也不说。过了一会儿。一只小手颤巍巍地慢慢举了起来,很快又放了下来,接着又举了起来。
“啊,谢谢你。你叫什么名字?”护士用法语说道。
“恒。”小男孩答道。
护士很快把恒安置到担架上,用酒精在他的胳膊上擦了擦,把针头插进他的血管里。恒一声不吭,僵直地躺着。
过了一会儿,他突然发出一阵颤抖的抽泣,但很快就用另一只手将脸蒙住。“疼吗,恒?”军医问道。恒摇摇头,并又用手蒙住脸,试图不哭出声来,军医又一次问他是不是针头刺疼了他,他又摇了摇头。
又过了一会儿,恒又轻轻地哭出声来。他紧紧闭着眼睛,把拳头放进嘴边,试图止住抽泣。
军医和护士感到一定是出了什么问题。正在这时,一个越南护土正好赶到。她看到这种情景后,直接用越语问恒到底是怎么回事,她听了恒的回答后,温柔地对他说了些什么。
过了片刻,恒停止了哭泣,抬起眼睛询问似的看着越南护士,越南护土向他轻轻点了点头,恒脸上紧张的表情顿时释然。
越南护士看了看美军军医和护士,然后轻轻地说道:“他以为他快要死了。刚才他误解了你们的话,他以为你们要把他的血全部输给那个小女孩呢。”
“但他为什么又愿意献血呢?”美军护士问道。
越南护士用越语把美军护士的话又给恒说了一遍。恒回答道:“因为她是我的好朋友。”
一个小孩为了朋友,竟心甘情愿地付出自己的生命。世界上还有什么样的爱能比这更伟大呢?
第一次打猎
张惜芳
他父亲问道:“准备好了吗,孩子?”杰里米急忙点点头,并把枪捡起。他的于戴着手套,显得笨拙。父亲把门推开,两人一起走进严冬的曙光里,把小窝棚的舒适、煤油炉的温暖、咸肉和咖啡的诱人气味一股脑儿都留在身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