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黄志千烈士
黄志千,原名永埙,江苏淮阴人,1914年1月出生。他自幼接受良好的教育,1933年自镇江师范高中部毕业后,考入交通大学机械工程学院。素有“东方MIT”美誉的交通大学,名师荟萃,教风严谨。黄志千入学后,接受交大教风学风熏陶,不仅学习成绩出众,更养成了认真、求实的治学态度和工作方法。至三年级细分专业时,他选择加入航空门,立志投身航空救国之途。
1937年7月,黄志千以优异成绩毕业于交大机械工程学院航空门。时值抗日战争爆发,他满怀爱国激情参加了国民政府空军,赴南昌航空机械学校二期高级班进修飞机设计。1938年4月以后辗转于四川成都、云南垒允、缅甸八莫、四川新津等地参加飞机制造工作。这一时期,他时常看到日寇飞机在空中耀武扬威、狂轰滥炸的不义之举,亲眼目睹无辜平民死伤无数,“断肢残骸、血肉横飞”的人间惨象,深刻体会到“强国强军”的重要性,更加明确了人生奋斗目标:一定要亲手研制出属于我们自己的战鹰,保卫祖国的万里山河!
1943年10月起,黄志千等一行获航空委员会派遣,赴美国康维尔飞机公司参加B-24轰炸机的设计、制造和240型双发运输机的应力分析工作。1946年1月,入美国密执安大学航空系攻读了一学期的力学专业硕士课程。同年9月,奉命转赴英国格洛斯特飞机制造公司参加喷气式战斗机的设计工作,这为他后来设计先进的歼击机提供了重要的技术借鉴和宝贵的实践经验。
在英国期间,随着国际和国内政治形势的变化,黄志千对国民党的认识和情感发生了很大改变,对即将成立的新中国充满向往。他从1948年初起入格洛斯特高等专科学校选读第二外语俄语,阅读有关社会主义的书籍,还自费学习教练机飞行。1949年6月,他不顾国民政府当局通知在英全体人员转赴台湾的指令,毅然回国,积极投身于新中国航空工业建设。
建国后,黄志千相继在华东军区航空处航空工程研究室、沈阳飞机制造厂、航空工业局工作,历任沈阳飞机设计室副主任设计师、中国航空研究院沈阳飞机设计研究所总设计师。他作为我国开创航空工业科研和飞机自行设计工作的奠基人之一,参加了建国初期航空工业建厂计划的草拟工作和我国第一个科学技术12年发展规划的制定,领导我国第一个飞机设计室和第一个飞机设计研究所的创建工作。参与并成功设计出歼教-1型喷气式教练机,开创了我国自行设计和制造喷气式飞机的先河;组织完成初教-6型初级教练机和强-5型强击机的总体设计方案,这两种型号飞机在研制成功后不仅大量装备部队,而且还向一些国家出口;组织领导歼-8型高空高速歼击机的设计工作,并为后来歼-8飞机的成功研制奠定了重要的技术基础,该机装备部队后于1985年10月荣获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1963年,黄志千被任命为国家航空技术委员会委员。1964年2月,国防部授予他中国人民解放军技术中校军衔。同年,他当选为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就在黄志千为研制新机呕心沥血之际,1965年5月20日他因公赴西欧,途径开罗上空时飞机失事,不幸罹难,终年51岁。为表彰黄志千为中国航空事业做出的杰出贡献及因公殉职、壮烈牺牲的英勇事迹,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批准他为革命烈士。
(孙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