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推进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完善对创新企业融资服务
自2008年以来,一系列宏观调控措施效应的显现,特别是从紧的货币政策,使有限资金与不断增长的信贷需求之间的矛盾更加突出。各商业银行普遍加强对信贷规模的控制,不断收缩银根,将有限的信贷规模集中于个别行业、大型企业和国有企业,对于中小企业的贷款规模十分有限。这样,银行对中小企业的贷款门槛越来越高,融资难度越来越大,一些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处于成长期的中小企业也成了调控的对象,而遭到“错杀”。同时,各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普遍实行上浮利率,融资成本不断提高。融资难以成为广大民营中小企业普遍遇到的问题,成为困扰民营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一些中小企业为维持生产经营,高息拆借民间资金,进一步加大了企业经营成本和风险。特别是大量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着融资渠道狭窄,资金矛盾突出的严峻问题,影响了自主创新能力的进一步提升。
4.6.1.鼓励和扶持担保机构
政府要引导中介机构通过科学评估和论证,建立企业经济档案和法定代表人的信用档案,建立健全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企业信用体系;修正国有商业银行信用等级的评定标准;政府鼓励和扶持担保机构,加强监督,规范经营,充分发挥中小企业贷款担保机构的作用。
4.6.2.改进和加强对创新型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
大力推动金融创新,鼓励商业银行发展并创新中小企业融资手段和中小企业信贷产品。改革商业银行现有的高度集权信贷管理制度,按贷款风险度的不同下放贷款审批权限,建立和完善针对创新型中小企业融资的信贷制度;积极拓展信托、担保、典当等融资渠道,发展地方性金融机构,改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环境。
4.6.3.完善创新企业融资信用担保制度
在完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制度方面,应在适度控制担保风险的基础上,合理扩大信用担保的覆盖面,特别是扩大对创新型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服务。针对创新型中小企业,可以允许创新型企业按有关规定用知识产权和有效动产作为财产抵押向银行贷款,建立高效的贷款抵押管理体制,解决高新技术产业化过程中资金不足的问题。
4.6.4.创立民营企业互保金贷款模式
为解决创新型中小民营企业融资难等问题,创立重点民营企业互保金贷款机制。以民营领军骨干企业为主体,构建重点民营企业中长期贷款信用平台,政府首期安排10亿元风险补偿专项资金,为重点民营企业向银行贷款作综合信用担保,配合财政部门,落实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贷款贴息等方面的扶持政策,加大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
4.7.加强对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吸收再创新分类指导
在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模式实施过程中,一定要坚持分类指导和分步实施。原始性创新,是少数的关键,实施主体主要是实力雄厚的大公司。宁波中小民营企业的创新战略选择应以消化吸收再创新和集成创新为主,逐步培养创新能力,形成“金字塔”型自主创新战略的三级递进路径。现阶段,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期,市场秩序尚未完全建立,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推进,民营企业应当积极参与国际合作,通过合作创新,在引进消化吸收的基础上再创新。创新本身具有自身的技术规律和市场规律。从技术轨道上讲,必须有一定的技术储备和技术基础,沿着技术轨道本身发展方向,进行开发研究。
在创新中一切从头再来,这必然是违背技术发展规律,脱离国际市场,还浪费研发资源。现代技术的综合性与复杂性决定了企业不能靠单打独斗、自我封闭搞创新。通过合作创新,形成创新网络体系,能有效地降低研发风险和创新成本,提高创新效益。模仿创新战略就是在获取率先创新者的技术基础上,加以研究、改进,生产出富有竞争力的产品与率先创新者竞争,获取经济效益的创新战略。
模仿创新和率先创新对于高技术企业的成长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处于不同成长阶段的高技术企业应根据其实力特点,正确地把握和运用模仿与率先创新策略。当自主创新能力比较弱的时候,可以考虑模仿创新。同时,通过高技术产业集群建设,积极营造民企区域创新的良好“小环境”,对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进行分类指导,推进创新集聚区、创新主体、创新服务平台和自主品牌建设,增强创新驱动力,促进区域创新体系和国家创新体系的互动,全方位提升民营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4.8.实现转型发展,提高民营企业在全球配置资源能力
根据宁波民营企业的不同规模和企业发展的不同阶段及产业特点,以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为目标,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进行合理的区域布局,以科技创新为发展动力。一是扩大企业规模,提高劳动者素质和企业管理水平,形成一套科学的管理制度,促进中小型企业从作坊经营到规模化经营,从家族式管理向法人治理机制转型;二是利用现有块状经济和产业链形成的产业集群优势,促进宁波民营企业由单打独斗、内耗竞争向产业集群竞合共赢方向转型;三是大力推进自主创新战略,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构筑公共创新平台,出台政策鼓励企业研发投入,使民营企业从单纯模仿向自主创新转型;四是大力实施品牌战略,学习和利用品牌企业及其产品本身的品牌优势和渠道优势,积极推动企业创牌工作,鼓励和补贴民营企业并购国际知名品牌,在国际国内市场建设自己的品牌营销渠道,实现由贴牌经营向品牌经营转型。
4.9.发展开放型经济,实现民营企业在经营管理模式上突破
通过政府引导、支持和促进,鼓励民营企业在经营管理模式上实现“三大突破”。一是注重商业模式的突破,以品牌为龙头,以设计为核心,努力创新商业模式,鼓励和引导有渠道优势和品牌优势的制造企业由传统制造向虚拟制造转型;二是注重产权模式的突破,大力推进民营企业的产权制度改革,鼓励有条件的民营企业通过互相参股、嫁接外资和参与国有企业改革等形式,改变投资主体单一的格局,建立多元化开放式的产权结构;三是注重管理模式的突破,加强人力资源和营销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经营管理制度,财务会计制度、劳动用工制度,完善企业内部运作,引进国外的先进管理方法和手段,加快信息化和国际化进程,实现企业内部管理与外部运作的快速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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