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百均
1.国内外研究现状评述
企业成长是一国经济发展和繁荣的基础,企业成长理论也一直受到经济学界和管理学界的重视,相继出现了不少理论流派和研究成果。但是真正关注企业行为和成长问题是从产业组织理论的兴起开始的。严格地说,彭罗斯(1959)是第一个真正意义上以企业成长为专门研究对象,提出系统的企业成长理论的人。在她出版的《企业成长理论》一书中,她首先从分析单个企业的成长过程入手,将企业成长研究引入到企业的内部,修正了传统经济学研究企业成长的视角和方法,并且将经营学与经济学两者融合在一起,探讨了决定企业成长的因素和企业成长的机制,建立了一个由企业资源到企业能力再到企业成长的分析框架,奠定了现代企业成长理论研究的基础。马瑞斯(1963)提出的经理型企业模型是现代企业理论的经典,被认为是分析管理者控制企业的标准模型,也是试图将企业成长理论融入主流的形式化尝试。该模型采用的是新古典分析方法,为了强调最优和均衡,该模型提出的基本假设:企业的目标是成长率最大化而非利润最大化;资源的供给增长等于需求增长;企业成长在一个很长的时期内每年的增长速度不变。钱德勒(1962、1977、1997)研究了“现代工商企业”的成长,并在企业成长理论的历史上第一次完成了对于企业的实证考察,探讨了企业之所以能够成长为巨型企业的决定性因素,对企业成长理论做出了独特的贡献。
总的来讲,理论界对企业成长的研究主要是针对一般意义上的企业,对家族企业的成长研究甚少。对家族企业成长研究最具代表性的是Gersick等人(1997)提出的着名的家族企业“三极发展模式”。“三极发展模式”按所有权、家庭和企业三个维度,探讨了不同维度的发展进程及维度间角色交替的问题。在所有权轴上,随着家族的繁衍发生所有权(股权)的分散化。只有在坚持一个后代继承的情况下如日本的“长子继承制”,企业股权不至于分散。家族企业依家庭轴则会经历年轻企业家庭、子女进入企业工作、子女与父母一起工作和交接班四个阶段。企业轴则依次经过创业期、扩展和正规化时期及成熟期三个阶段,这三个阶段其实是企业治理结构与治理机制不断完善的过程。Boyd(1990)强调公司治理结构本身也是企业的核心竞争资源,公司治理的完善过程也就是公司获取和利用各种竞争资源的过程,认为公司治理最终要解决的还是优化资源配置,合理管控,培养和发展企业的持续成长能力,实现股东价值的最大化问题。
Jenson(1993)将公司治理制度划分为四种力量:资本市场和控制权市场、法律政治和管制制度、产品和投入要素市场、以董事会为首的内部控制制度。周国林(2007)认为前三种控制力量构成了公司的外部治理力量,对企业而言,这些控制力量通过作用于公司外部环境来制约掌握公司控制权的内部人,它是一种外部治理力量。而以董事会为首的内部控制制度则构成了公司的内部治理,它直接作用于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是一种内部力量。自Jenson后,理论界为了研究的便利和需要,对于公司治理的理论和实证研究大致沿着内部治理和外部治理两条主线展开。
国内学者对公司治理与企业成长的研究始于20世纪90年代,张维迎(1999)提出了一个关于企业绩效与产权、治理结构的分析框架。他认为,产权决定企业的治理结构,而企业的治理结构又影响着企业家的素质(能力)与努力程度,而后者又决定着企业的内部管理水平和企业的经营战略,并通过这两者影响着企业的行为,最终影响企业的绩效。吕政、郭朝先(2002)指出民营企业内部治理结构及其质量问题,已经成为我国民营企业实现更大发展的主要瓶颈,能否有效克服这个瓶颈,将是我国民营企业能否迅速成长和发展的关键。李维安(2003)认为民营企业的治理障碍已经成为限制民营企业规模化成长的关键。如何从原有的相对于国有企业的机制灵活优势,跃迁为适应现代市场竞争中先进的企业制度优势,是新时期民营企业面临的最大挑战。刘迎秋(2005)认为很多民营企业在获得了一定程度的发展以后,继续向前发展,大都感到“力不从心”。
产生这种情况的一个主要原因是企业内部治理及其结构面临严峻的挑战。李新春、任丽霞(2004)发现珠江三角洲的民营企业普遍存在着家族性治理结构,即家族对企业拥有绝对控股权,企业战略决策必须家族控制,家族在董事会中拥有绝对投票权,继任者从家族成员中选择,企业管家岗位由家族成员担任。这些治理结构安排为民营企业的原始资本积累立下了汗马功劳,但又成了民营企业持续成长的羁绊。指出随着民营企业规模的扩大,家族管理模式的局限性日益凸现出来,其人才的封闭性、利益的垄断性、权力的集中性等特征,限制了家族企业的规模扩张。这就要求民营企业建立一种利益共享及间接控制的治理结构和机制,通过一定的治理手段,合理配置企业剩余索取权和治理权,协调利益相关者:公司所有者(股东和贷款人)、经理人员、职工之间的关系,并从这种联盟中实现经济效益,实现从家族治理向现代治理的转变。
郭媛媛(2008)认为,民营企业只有引入现代企业制度,实现所有权和控制权的分离,使真正有管理才能的职业经理人进入企业,民营企业才能不断做大做强,而且要设计科学合理的公司治理机制,以降低由于委托代理给民营企业带来的成本和风险。李新春、储小平等(2008)研究表明,要推动我国民营企业快速发展并向现代企业迈进,首先应该推动民营企业的产权制度创新,打破目前单一的民营企业股权结构,引入经理层持股,同时吸引其他产权主体,建立新型的产权结构。
其次,要明晰产权,只有产权明晰了,企业各方的权责才能到位,企业的各项激励与约束机制才能真正发挥作用。再次,随着民营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逐步建立民营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实行民营企业的科学管理。最后,民营企业应该逐步放开和允许企业经理层和内部人员认购企业股份,同时实施经理层期权奖励等措施。黄速建、王钦(2008)从民营企业持续成长的战略角度出发,认为当前中国民营企业治理问题研究的最主要目的是培育和发展民营企业的持续成长能力。
研究民营企业治理问题的本质就是为民营企业的持续成长提供一整套制度安排,保证民营企业科学、有效的决策,保证决策得到有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