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政策
高校毕业生毕业在杭自主创业的,需进行企业注册和税务登记,对来我市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给予创业资助、落户、人事代理等多项优惠政策扶持。
一、相关政策
创业资助和扶持
创业资助资金种类有商业贷款贴息和项目无偿资助两种。商业贷款贴息最高申请额度为1万元,项目无偿资助分2万、5万、8万和10万元四个资助额度。对符合条件的创业大学生可以选择其中一种资助方式提出申请。
此外,杭州市政府专门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积极鼓励国内外创投企业在杭州发展。对大学生来杭注册设立并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生产和服务的企业,会得到相关部门向创业投资企业的积极推荐。一旦获得创业投资企业投资的创业企业,即可获得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跟进投资。
免收行政事业性费
在杭自主创业普通高校应届本专科毕业生毕业两年内从事个体经营,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收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
人事代理
各级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提供两年免费人事代理服务。
二、企业设立相关手续
(一)企业工商注册登记
自主创业,要进行企业工商注册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其办理程序为:
1.核实名称。先到工商局填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核实名称后,领取各种表格并准备所需材料[主要有章程、股东决议、房产证明(营业用房)、验资证明等]后申请企业注册。
2.审查材料。工商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审查通过的,准予设立并一定时间内发《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
可以通过直接到工商部门办公场所、邮寄和电子邮件三种方式申请企业工商注册登记。
具体的申请材料和办理程序可在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红盾信息网(www.hzaic.gov.cn)进行查询,或通过杭州市工商局咨询电话(86439936,86439937)进行咨询。
(二)税务登记
企业工商注册登记后,还要进行税务登记,一般需要提供的材料有:
1.《税务登记表》;
2.批准成立的文件或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3.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合法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4.自有房提供房产证、租用房提供房屋租赁合同;
5.房屋、土地、车船情况登记表;
6.《土地证》原件、复印件;
7.《车船行驶证》原件、复印件。
纳税人提交资料后,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理税务登记。
可以登陆杭州财税网(www.hzft.gov.cn)查询具体所需要提交的材料,也可以向杭州地税“12366”语音特服系统进行咨询。
三、创业资助资金申请程序
(一)创业资助对象及条件
创业资金的资助对象为已在杭州市区创业的高校毕业生,从事生产经营项目为当年度我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中非禁止、非限制发展类项目。具体为以下三类:
1.本市[含所辖区、县(市)]生源高校毕业生,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毕业后两年内(以工商部门名称预登记为准,但不包括名称预登记六个月延期,下同)以本人名义在市区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工商经营;
(2)在校期间无不良信用记录和违法行为。
2.外地生源在杭高校毕业生,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毕业后两年内以本人名义在市区创办企业;
(2)所创办企业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或研发项目,或从事文化创意类项目;
(3)在校期间无不良信用记录和违法行为。
3.外地生源非在杭高校毕业生,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毕业学校为教育部直属重点高校;
(2)本科及以上学历;
(3)毕业后两年内在市区注册公司制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
(4)所创办企业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或研发项目,或从事文化创意类项目;
(5)在校期间无不良信用记录和违法行为。
4.在杭州高校的在校生从事创业孵化项目符合条件的也可申请资助资金
(二)创业资助申请材料
在提出申请创业资助时,要准备好以下申请材料:
1.《杭州市高校毕业生创业资助资金申请表》;
2.身份、户籍、学历、工商注册(登记)证明;
3.由毕业学校出具的在校期间无不良信用记录和违法行为的证明;
4.申请商业贷款贴息的须提供贷款合同;
5.申请项目无偿资助的须提供:
(1)商业计划书或项目可行性报告;
(2)相关支出的合同和凭证。
(三)商业贷款贴息操作程序
1.受理。你首先要向市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或所属区人事局提出申请(创办市属企业的向市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申请,创办区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向所属区人事局申请,下同);
2.审核。你的申请被受理后要由相关部门进行审核;
3.公示。对你审核通过后的申请要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4.核准。对经公示无异议的,市人事局会给你发放核准通知书;
5.拨付。根据核准通知书和你提供的商业贷款付息凭证,市财政局对商业贷款贴息实行定期拨付。
(四)项目无偿资助操作程序
1.受理。你首先要向市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或所属区人事局提出申请;
2.审核。你的申请被受理后要由相关部门进行审核;
3.评审。对于你的申请会定期进行评审;
4.公示。对你审核通过后的申请要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5.核准。对经公示无异议的,市人事局会给你发放核准通知书;
6.拨付。根据核准通知书,市财政局对项目资助资金实行定期拨付。
四、落户手续
在杭自主创办企业且符合我市产业发展导向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申请落户杭州。具体需要提供材料有: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户籍证明或户口迁移证(迁往地址为杭州市);3.工商登记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4.税务登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5.同意落户证明。
五、政策链接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高校毕业生和留学回国人员创业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杭政办函[2008]146号)、《杭州市高校毕业生创业资助资金实施办法(试行)》(杭人才〔2007〕370号、杭财教〔2007〕799号)、《杭州市高校毕业生创业资助资金实施办法(试行)操作细则》(杭人才〔2007〕469号、杭财教〔2007〕1112号)
相关文件与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可在杭州人事人才网(www.hzsrsj.gov.cn)、杭州人才网(www.hzrc.com)和杭州毕业生就业网(www.hzbys.com)上查询,杭州市高校毕业生创业资助资金申请表也可在上述三个网站下载。
市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创业资助申请受理窗口设在杭州人才市场三楼301室(杭州市体育场路335号)。
杭州市财政局、杭州市物价局《关于对下岗失业人员和普通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实行收费优惠政策的通知》(杭财综〔2006〕452号)。
六、联系方式
操作事宜咨询电话,杭州市人事局人才流动开发处:85066393;
资金资助事宜咨询电话,杭州市财政局文教处:87820037;
申请受理咨询电话,杭州市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851657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