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是主体,这是人从动物界提升出来之后便存在的历史性事实。然后人的主体性的发展和实现不仅是一个永恒的历史课题,而且它的发展轨迹还往往呈现出历史的曲折性。妨碍人的主体性成长和实现的限制既来自于每一个个体自身的自由自觉的程度,亦来自外部社会关系所产生的社会空间和社会文化、思想意识形态的约束。如果说前一个限制更多地源于自然的历史的不可抗拒性(如社会的文化知识和科技发展水平等历史性因素),那么,后一个限制更多地源于人的主观偏见和人为的社会强制。如“无产阶级专政条件下继续革命理论”的思想意识形态束缚;如源自户籍制度的对迁徙自由的剥夺;等等。每一历史时期都有其特殊历史条件下的社会关系和思想意识形态的束缚,从这些特定的社会束缚中摆脱出来,是处于这些特定时期的人们所面临的具体的历史性任务。改革开放伊始,摆在浙江地方党面前最大的课题便是,一方面民生凋敝,广大农民、工人喝着清澈见底的“大锅粥”,另一方面,源于意识形态偏见和空想社会主义原则的限制,人民根本意识不到自己的独立存在,更不用说发挥自己生产劳动的主观能动性。严峻的现实逼迫和要求着浙江地方党带领浙江人民从意识形态的美丽词句与严酷的现实生活之间的逻辑悖论中走出来。
一、承认“家庭”的主体地位,初步解放农村生产力
(一)破除怕“包”的思想顾虑,推进联产承包责任制
改革开放的实质在于“改”和“放”。所谓“改”就是改变和消除加诸于主体身上的种种意识形态和社会关系的束缚;所谓“放”则是打开经济和社会的各种“栏栅”,让“栏栅”内的主体有更大的社会活动空间,让“栏栅”外的各种资源要素和社会主体流进来。这一改一放,其结果就是激活了主体的能动性和创造性,丰富了整个社会的活力。
改革开放前的状况是一幅今天的人们所不堪回首的景象,尽管社会主义已经搞了20多年,电台、报刊天天讲莺歌燕舞、形势大好,但人们的经验直觉却完全相反,从政治、经济直到日常生活,实在存在太多的问题和为什么?
比如:
为什么在这些年月里,我国政治上老是不安定,直至发生了像“文化大革命”那样全国性的长时间的政治动乱?
为什么在20世纪60年代、70年年代,各发达国家经济技术突飞猛进,而我们国家的经济技术却发展缓慢,甚至停滞不前,使我国经济技术同发达国家的差距不是缩小,而是拉大了?
为什么在我们这样一个80%人口都在搞饭吃的大国里,主要农副产品——粮、棉、油、糖等,都不能满足社会需要?
为什么我们的商品长期匮乏,尽管由于工资长期冻结,人们的购买力并不高,但商品供应还是远远不能与人们十分有限的需求相平衡,商品供应还要另外凭票证购买,甚至有票证也买不着?
为什么我们的基本建设战线老是失控,总是超过国家财力物力的承受能力,形成了失控——调整——再失控——再调整的不正常状态;基本建设项目浪费严重,投入多,产出少,甚至有投入无产出?
为什么我们的大中型国有企业老是缺乏活力,效益不高,不能走上自我积累、自我改造、自我发展的良性循环的道路?
为什么我们的商业和服务行业的服务态度不好,成为老大难问题,尽管全社会反映强烈,党和政府也一再要求改善服务态度,但仍然好不起来?
为什么我们一方面人才奇缺,另一方面又有大量的人才不能充分发挥作用,新人才的成长缓慢?
为什么我们的事业单位,如科研、医疗等部门大多数不能养活自己,要依靠国家的大量财政补贴,它们自己也发展不起来?
为什么我们的住房问题长期解决不了;在国外成为巨大经济支柱的房地产业,在我国却成为国家财政的大包袱?
为什么我国人民勤劳勇敢的美德在逐渐消失,越来越多的人好逸恶劳,拈轻怕重,鄙视劳动?
为什么我们这样一个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的党,在意识形态引领、政策和制度供给上与人民群众的实际要求南辕北辙?
为什么我们的国家机关以及企业事业单位,机构林立、领导成群、互相扯皮、办事效率很低,官僚主义严重?
这些为什么,在今天看来,其原因非常简单,症结在于人民主体地位的缺乏,但在当时却是雾里看花,相互纠缠,有如一团乱麻。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关于经济建设为中心的重大决策拨开了笼罩在人们眼前的迷雾,是安徽凤阳小岗农民“包干到户”的拼命精神为改革开放的大潮打开了一个缺口。
在改革开放前20多年里,“包”是一大禁区,“包到户”更是禁区中的禁区。1956年批“包产到户”,1961年批“三自一包”,批了这些年,批得人们谈“包”色变。“包产到组”怕,“包产到户”更怕,“包干到户”尤其怕。那个时候,谁搞“包产到户”,就说他是“分田单干”、“砍合作化”、“提倡小农经济”;“户营”(家庭经营)与资本主义画了等号,与小生产画了等号。在“左”的错误影响下,“户”里不准包工,“户”里不准包产,“户”里不准有自留地,“户”里不准自由参加集市贸易,“户”里不准无限额参加“按劳分配”(怕变暴发户),“户”里不准经营家庭副业,“户”里不准经营商业,“户”里更不准办工厂,等等。这些“左”的框框,严重阻碍了农村生产力的发展。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中央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把符合广大农民要求的“双包”责任制作为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突破口,尽管阻力很大,干扰很多,但用五年时间,就冲破了原来的所有框框。不管是山区还是平原,不管是贫困地区还是富裕地区,东西南北中,农林牧副渔,都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制。由于在千家万户这样一个基础性层次落实了“包”字,农业生产获得巨大发展,群众生活有了很大改善。联产承包制的最大特点就在于,家庭成为农业生产的基本单位,农民成为主体,农民与自己的劳动、劳动成果直接地融合在一起,进而调动起生产积极性。众所周知,合作化以来组织生产采用“准军事化”办法——上工吹哨子,收工听打钟,出工排长队,干活一窝蜂,阵势很好看,两工顶一工。“双包”到户以后,“军事化”变成了“自动化”——老子下命令,全家齐出动,老婆催老公,一工顶两工。因此,大大提高了农业劳动效率。我国农业劳动生产率1952年到1978年的26年间只提高2.7%,推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后的1979年到1981年平均每年提高2.7%,“一年等于二十六年”。普通农民在短期内成为万元户、万斤粮户,这种事过去从来没有听说过。农村广大群众普遍反映:三中全会以后政治上从乱到治,政策上从“左”到正,经济上从死到活,思想上从愁到喜,生活上从穷到富。诚如胡耀邦同志在《马克思主义伟大真理的光芒照耀我们前进》一文中所说:“农业上的大胆改革,打开了一条使八亿农民放开手脚,充分发挥巨大劳动潜力,发展多种经营,向生产深度和广度进军,不断提高对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的购买力,开拓广阔的社会主义市场的正确道路。这对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局,已经并将继续起巨大的推动作用。”
(二)承认“家庭”的主体地位,默认和鼓励个私经济
如果说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对农业生产来说,浙江和其他地区的意义是同等的,那么这一政策对浙江经济社会发展的特殊意义则在于催生了农村家庭工业。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使得国家行政权力、农村生产关系以及官方的意识形态对农民的束缚大为减轻,农民开始能够有限地自由支配自己的劳动力资源、自己的活动。其中,在这些刚刚从旧的生产关系中挣脱出来获得稍许自主性的部分敢闯敢干的农民,将目光投向了工业和商业领域。“家庭工业”、“手工业专业户”应运而生。“家庭工业”是浙江乡镇企业发展的重要入口处和最为坚实的基础,在20世纪80年代上半叶创造了当时惊人的社会财富和经济效益。以苍南县宜山区为例,1983年25000户“家庭工厂”生产腈纶制品15000万件、再生布300万匹、塑料编织袋7400万只,全年产值14000万元,上交税金320万元,集体积累70万元,全区人均收入439元,其中家庭工业收入占320元。它们那里没有工厂,可家家都是工厂;没有门市部,可户户都是门市部。在当时,我国轻纺工业形成1亿元产值的生产能力,要投资5000万元。而宜山区的家庭工厂形成1亿元产值的生产能力只需花投资1000万元。宜山区和浙江其他一些地区的家庭工厂表明,潜藏在底层农民身上的创造力是无穷的。他们不要复杂的管理技术,不要大批管理人员,不要建厂房,不要建宿舍,不要建仓库,农闲多干,农忙少干,销路好多干,销路不好少干,“船小好掉头”,随机应变,多种选择。这硬是闯出了一片农村工业发展的蓝天,体现出传统工业生产组织形式(国营和“大”“小”集体企业)所无法比拟的优越性。
浙江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和农村家庭工业的发展,首先应归功于农民的首创精神和独立自主精神,同时也要归功于浙江地方党的两大作为:其一是“放”。收缩和终止原有的农村生产关系的适用范围,放手让农民成为独立的创业者,表现出浙江地方党对浙江农民极大的信任和尊重。其二是“担当”。亦即支持和保护农民的首创精神和创业行为。浙江地方党所付出的这种“担当”,只有亲身亲历的人们才会体验到在当时所具有的责任和压力。
比如,1981年省委在召开的地市委书记会议上,对推行“包产到户”不力而作的自我批评,这是一个担当;又比如,地方基层党组织支持发展家庭工业,并设计出“挂户”经营方式(即将个体企业挂在乡镇集体企业或乡镇政府或人民公社名下)的制度安排,这也是一个担当;再比如,浙江各级党的组织、党的宣传部门、媒体、理论及宣传工作者为浙江农村家庭农业、家庭工业的生成、发展作出极大的理论辩护和思想抗争,如关于农村家庭农业、家庭工业并不背离社会主义公有制性质的辩护,关于家庭农业、家庭工业发展了社会生产力、增加了国家税收等等的赞赏,这是更为重要的担当。尽管当时的这些担当常有防御的性质,但却有效地抗击了有关家庭工业是走“单干”、走资本主义老路等等意识形态攻击,保护了浙江特别是温(州)台(州)地区农民发展社会生产的自主性。
“放手”农民群众发展农村家庭和各种形式的乡镇企业,看似简单,实则需要巨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需要有对社会历史发展大势有深刻的理解和思想解放的前瞻性,更需要有对农民的深切同情和深厚的感情,需要有对农民自发的经济活动及其创造性的尊重和信心。因为只有充分意识到八亿农民都搞农业,农民将永无出头之日;只有充分意识到大批农村劳动力从耕地中转移出来,转移到其他产业中去,农民才可能摆脱贫困状态;只有充分意识到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中国的工业化不能重走资本主义在农民破产的基础上发展工业化的老路,而必须让农民自己行动起来搞农村和小城镇工业化才有可能真正发展农村经济,并为整个国家的经济现代化打下坚实的基础;只有在理论上充分认识到联户企业具有合作经济的属性,是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一种具体形式;充分认识到家庭工业是社会主义经济的必要补充,才有可能大胆放任家庭工业、联户企业的发展。
浙江地方党的领导给予农民兄弟以充分的信任,把“宝”押在发展乡镇企业尤其是家庭工业和联户工业身上。这是一步险棋,也是一着高招。说它是险棋,这是因为,20世纪80年代人们对发展乡镇企业、发展农村家庭工业认识很不一致,每年都要“刮风”,一年至少有一次风波,甚至几次风波。如果没有浙江地方党和党的领导的政治胆略及思想意识上的主体向度,坚持政治上的保护,浙江的乡镇企业特别是家庭工业、联户企业怎么能经受得住这些风波。说它是一着高招,这是因为通过发展家庭工业、联户企业及其他形式的乡镇企业,有力地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到1984年,全省乡镇工业产值已相当于全省工业产值的1/3。问题的关键还在于发展农村经济、农村工商业唯有让农民成为独立的主体才是可能的,农民在改革开放初期发展商品经济的过程中的主体地位具有不可替代性和重复性。正是因为浙江地方党及领导干部对这一客观规律有着清醒的认识,才敢放手广大农民独立自主地发展农村工业和各类商品市场。这一点,温州永嘉桥头纽扣市场的形成和发展以及后来邻县青田县希图亦建一个相同的市场而不可得已经给予了充分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