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1月上旬,省委在工作会议上,对改革“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体制进行了具体部署。会议肯定了金华地区大部分县所进行的撤销人民公社、恢复乡村建制的试点经验,认为这一改革适应农村生产关系的新变化,“有利于合作社经济建设、政权建设和党的建设”。会议要求从1983年春天开始,全省各地都要抓紧进行试点,每个地区都要帮助一个县,取得在全县范围内进行这项改革的经验,然后有步骤有秩序地全面展开。省委工作会议后,各地区试点工作迅速铺开。到6月底,全省已有479个人民公社开展了试点工作,其中完成撤社建乡任务的有260个,特别是金华的兰溪县和宁波的鄞县,已在全县范围内完成撤销人民公社、恢复建立乡政府的任务。
在总结各地试点经验基础上,7月,省委、省政府又发出《关于政社分设若干问题的意见》,对浙江省农村政社分设问题作了规范。一般是将原来的人民公社恢复为乡或镇的建制(一些地域偏大的公社也可分为两个乡),分别建立中共乡(镇)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和乡(镇)经济联合社;把原来的生产大队恢复为行政村,分别建立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和村经济合作社;原来的生产队,由于其经济管理职能已由村和承包户分别承担,一般都改建为村民小组,也有的兼作为生产管理小组。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下达后,省委、省政府又及时总结前一时期的试点经验,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加强领导,按照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全面开展政社分开、建立乡(镇)政府的工作。
到1984年9月底,浙江省政社分开、建立乡(镇)政府的工作全面完成。
全省原有乡级建制的人民公社2985个,政社分设后,改设3041个乡(其中民族乡14个);全省原有镇级建制的人民公社178个,政社分设后,改设235个镇,其中新建镇57个。至此,长达20多年的人民公社“政社合一”的行政管理体制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经济管理体制被废除,农村基层长期存在的党政不分、政社不分的状况明显改变,经济建设、政权建设和党的建设都得到加强。乡(镇)党委集中主要精力抓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抓好思想政治工作和党的建设,确保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党的政治路线的实现;乡(镇)人民政府着重抓好行政管理建设,抓好民政、公安、司法、文教、卫生、计划生育等工作,发挥基层政权的职能作用;乡(镇)经济联合社作为集体经济组织,着重抓好乡(镇)本级的集体经济,对村级集体经济和村民的生产经营活动,做好必要的组织指导工作和产前、产后的服务工作,但不再以行政手段直接干预指挥村和农民的生产经营活动。这样,乡(镇)集体经济、村级集体经济和农民个体,均获得了较大的生产经营自主权,能够各自按照客观经济规律和自己的意愿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使集体经济的优越性和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都得到了发挥。
四、统筹兼顾,引导农民共同富裕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浙江地方党组织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以“三个有利于”为标准,把改革发展的着力点放在解决“三农”问题上,以农村为脱贫致富主战场,以农民为脱贫致富的主力军,以改革开放政策和市场魅力来激发农民活力,鼓励千百万农民率先闯市场,以市场取向的农村改革带动全省各个领域改革,以农村工业化和城镇化来提升全省工业化和城市化水平,以民营经济的快速发展来推动全省经济的高速增长,开辟了一个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一、二、三产业联动、城乡互促共进和先富带后富、共同脱贫致富的大好局面。但是,由于各地自然、历史、社会和人文资源禀赋的差异,各地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并不平衡,在发展市场经济过程中,交通闭塞的山区、海岛地区明显处于不利地区,市场竞争中“马太效应”显现,地区之间、城乡之间差距和人们收入差距不断拉大,如何加快贫困县、贫困乡村和贫困人口脱贫致富成为各级党委政府一项十分艰巨和紧迫的任务。为此,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浙江省委、省政府就高度重视扶贫和缩小地区差距问题,在政策供给上,采取一系列综合措施,实施扶贫攻坚,加快欠发达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缩小地区差距。
首先,为落后贫困地区注入各种外生因素,推动贫困地区、贫困人口脱贫。
1.积极落实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20世纪90年代,省委、省政府按照中央的部署,从浙江欠发达地区发展的实际出发,认真实施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加大财政扶持力度,扶持发展开发农业,鼓励下山脱贫、异地开发,加强交通、电力、水利、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扶贫,社会经济面貌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到1997年,我省全面完成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的各项目标,8个贫困县提前三年摘掉了贫困帽子。
2.规划和实施百乡扶贫攻坚计划。全省8个贫困县摘帽之后,我省仍有100个乡镇农民人均纯收入在1200元左右,还有一些乡镇缺乏稳定的脱贫基础,剩下的60万贫困人口也主要集中在这些贫困乡镇。这些贫困乡镇主要分布在“老、少、边、穷”的欠发达地区,自然条件恶劣,经济基础差,科技文化教育落后,劳动力素质较低,单纯依靠自身的力量和现有条件,是很难实现脱贫的。根据这一实际,省委、省政府适时把扶贫工作的重点对象转到这些贫困乡镇上来,在2000年8月召开的省委十届四次全会上,提出“要切实把贫困群众挂在心上,把扶贫工作抓在手上,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大力实施百乡扶贫攻坚计划”。会后,省委、省政府专门召开了全省百乡扶贫攻坚工作会议,提出要把实施“百乡扶贫攻坚计划”放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政治高度,作为全省提前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点和难点来抓,加大扶持力度,加快贫困乡镇经济社会发展,改善贫困人口的生产和生活状况,缩小地区差距,实现共同富裕。在省委、省政府的统一指导下,欠发达地区各级党委、政府按照“围绕特色做文章,迁移下山找出路,走出县域求发展”的思路,大胆探索,扎实工作;承担结对帮扶任务的140多个单位,以高度的责任感,积极帮助贫困乡镇的建设和发展,提供帮扶资金1.6亿元。通过共同努力,百乡扶贫攻坚工作取得了显着的成效。据统计,到2002年,100个乡镇农民人均纯收入都超过了1500元,平均达到了1922元,比1999年增长32.6%,年均递增9.9%,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000元以下的贫困人口减少到3.7万人,减少了14.4万人,比1999年下降79.6%,“百乡扶贫攻坚”任务如期全面完成。
3.大力扶持欠发达县的发展。2001年,按照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和我省欠发达地区与发达地区差距进一步拉大的实际,省委、省政府在抓好“百乡扶贫攻坚计划”的同时,又把推进欠发达地区的跨越发展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召开了全省扶贫开发暨欠发达地区工作会议,要求在抓好“百乡扶贫攻坚计划”的基础上,对总体经济发展水平比较低、发展难度大的衢州、丽水两市及泰顺、文成、永嘉、苍南、磐安、武义、三门、仙居、天台、淳安等25个县,作为重点扶持对象,通过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加大山海协作,加大全社会结对帮扶等多种扶持措施,努力实现欠发达地区的跨越式发展。会议提出,“十五”期间,我省扶贫开发和加快欠发达地区发展的主要目标是:实施好“百乡扶贫攻坚计划”,100个贫困乡镇如期摘掉贫困帽子,尽快解决60万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加快25个欠发达县(市、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国内生产总值增长速度力争达到或超过全省平均水平,2005年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或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速度力争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到2020年,力争达到基本实现现代化的主要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