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确工作目标
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进一步明晰和确立了反腐倡廉工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过程中,促进和提高经济社会发展度、人民群众满意度、社会环境公平度、干部行为廉洁度的目标。
1.经济社会发展度目标。就是要更加注重服从服务于发展这个第一要务,有效解决发展中的不和谐问题,净化、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切实发挥在以发展增和谐过程中的政治和纪律保障作用。
2.人民群众满意度目标。就是要更加注重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使反腐倡廉工作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群众,使人民群众深切地感受到反腐倡廉的工作成果,促进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以及各方面关系的和谐,切实发挥在以稳定保和谐过程中的维护作用。
3.社会环境公平度目标。就是要更加注重以改革统揽预防腐败的各项工作,通过创新体制机制制度,促进权力科学合理配置,创造公平正义、诚信友爱的和谐环境,切实发挥在以改革促和谐过程中的促进作用。
4.干部行为廉洁度目标。就是要更加注重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促进权力规范行使,促进政府廉洁、高效、务实,努力降低腐败发生率,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切实发挥在以廉洁求和谐过程中的带动作用。
三、积极探索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的工作路子
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既要把握总体思路、总体方向,又要将防治腐败的各项措施具体化;既要明确各个领域防治腐败的重点,又要妥善处理相互之间的关系,统筹兼顾,整体推进。
从杭州的情况来看,经过改革开放29年特别是过去五年的发展,全市已进入从中等发达水平向发达水平跨越的新阶段,反腐倡廉工作也取得了新的明显进展。最近召开的市第十次党代会明确提出了我市今后五年打造“生活品质之城”的发展目标,这就要求反腐倡廉工作必须主动适应提高政治生活品质、经济生活品质、文化生活品质、社会生活品质的新任务新要求,主动融入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建设之中,积极探索符合杭州实际的反腐倡廉新路子,以新的实际成效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一)在政治领域,抓住民主法制这个关键,建立健全防止权力滥用的监督制约机制
把反腐倡廉作为提高人民群众政治生活品质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发展党内民主带动和促进人民民主,依靠民主和法制的力量,加权对权力行使的监督制约,确保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1)严明党纪政纪。切实加强对省、市党代会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违背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要求的行为,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各行其是的行为,确保政令.通。(2)加强事前和事中监督。以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为重点,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和配套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和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
坚持和完善巡视制度,深化纪检监察派驻(出)机构统一管理工作。
(2)创新和改进监督的方式方法。不断完善干部选拔任用、财政资金运行、国有资产管理等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的监督机制,最大限度地堵塞权钱交易、以权谋私的漏洞。完善政务实时监督系统,全力打造“数字监察”。(3)进一步发展党内民主。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健全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加大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力度。
全面推行党务公开。(5)发挥监督合力。完善政务、厂务(事务)、村务公开等制度,充分发挥法律监督、民主监督、政府内部监督的作用,加强新闻舆论监督,拓宽群众参与反腐倡廉工作的平台。
(6)健全法规制度体系。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构建惩防体系的要求,科学规划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工作,抓紧建成比较完备的制度体系。严肃执纪执法,狠抓法规制度的落实,维护法规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二)在经济领域,抓住正确利益导向这个核心,建立健全源头治腐的体制机制
把反腐倡廉作为提高人民群众生活品质的重要推动力和促进力来抓,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不断深化改革、创新制度,不断健全符合市场经济规则的正确利益导向机制,割断权力与微观经济的关系,铲除腐败滋生的条件和土壤,减少和压缩权力寻租的机会和空间。(1)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建立“有限政府”、“服务政府”和“法治政府”,彻底改变政府决定市场的现象。(2)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
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财政管理制度、投资体制、金融体制、社会保障体制等方面的改革,深化行政服务中心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建立健全监管体制,不断完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医药用品采购制度,逐步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公共资源配置模式,逐步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3)健全社会信用体系。逐步建立对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的监管体系。加强公用事业单位、社会保障部门、垄断行业的惩防体系建设。加快建设“信用杭州”。(4)深入治理商业贿赂。完善规范市场竞争行为和惩治商业贿赂的各项制度,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5)加快职务消费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推进公务用车制度和公务接待制度改革,实行福利津贴统一分配,探索建立廉政保证金制度,减少和防范不廉洁行为的发生。
(三)在文化领域,抓住思想和文化这个基础,建立健全思想道德教育的长效机制
把反腐倡廉作为提高人民群众文化生活品质的重要内容,按照建设和谐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要求,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运用文化的力量,从理想信念、道德情操、行为规范等方面逐步建立廉政价值体系,在全社会营造廉荣腐耻的价值观念和社会风尚。(1)突出党员干部这个重点对象。深入开展廉洁从政主题教育活动,加强对党员干部地理想信念教育、党章和法纪学习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廉洁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积极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道德观和群众观。(2)加强对全体公民的廉洁教育。巩固和深化廉政文化“六进”工作,逐步建立健全廉政文化建设的长效机制,引导各类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群众自治组织和广大群众自觉树立廉洁意识。(3)健全反腐倡廉“大宣教”格局。把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纳入党的宣传教育的总体部署,贯穿到对党员干部培养、选拔、管理、奖惩等各个环节,作为党课教育、党校培训以及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4)改进教育的方式方法。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整合廉政文化资源,拓展廉政文化阵地,积极开展主题鲜明、内容丰富、方法灵活、形式多样的廉政文化建设活动,增强教育的感染力、影响力和渗透力。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把正面宣传为主和积极开展舆论监督结合起来,加强网上宣传队伍建设。
(四)在社会领域,抓住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人民群众这个根本,建立健全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长效机制
把反腐倡廉作为提高人民群众社会生活品质的重要抓手,坚持以人为本,围绕破解“七难问题”,拓宽诉求渠道,满足合理诉求,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共创生活品质、共享品质生活。
(1)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为重点,深入推进纠正不正之风工作。加强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法规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各项惠民举措落实到位。针对征地拆迁、企业改制和破产中损害群众利益等方面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专项治理。积极探索建立治理教育乱收费、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减轻农民负担等问题的长效监管机制。
(2)推进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认真落实机关效能建设“四条禁令”和八项制度,办好“96666”投诉中心和“民情热线”电台专题节目。深入推进教育、医疗、就业、社保基金管理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行风建设,规范基层站所办事制度,巩固创建“人民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活动成果。
(3)建立健全社会各界有序参与反腐倡廉的组织体系。
完善行风和效能监督员、“96666”评判监督员、党风廉政建设专家咨询研究员、特邀监察员等制度,深化廉政预警工作,加强信访举报受理工作,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介机构和基层组织在协调利益、反映诉求、化解矛盾方面的作用。(4)全面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扎实推进以乡镇、行政村和基层站所为重点的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积极探索以街道、社区和公用事业单位为重点的城市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途径和办法,切实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推动构建惩防体系工作向基层拓展延伸,针对乡镇、街道、社区、行政村、基层站所,以及企业和公用事业单位等不同层面的实际情况,逐步建立起与建设“生活品质之城”相适应的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长效机制。
(作者系浙江杭州市纪委常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