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力推进政府采购公共平台建设
政府采购以往由各部门自行组织,存在许多弊端:一是没有规范的采购程序,缺乏透明度,容易滋生腐败;二是成本高,支出大,容易造成浪费;三是部门之间苦乐不均,预算外收入多的部门享用的物料和服务档次高,反之则相反;四是缺乏统一管理,物料使用效益差。为改变这种状况,深圳于1997年初率先实行政府公务用车统一投保,同年11月底又进行了公务车的招标采购,国内十几家新闻媒体进行了现场采访,在全国引起了巨大反响,央视《焦点访谈》称这次招标采购吹响了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号角。1999年1月1日,《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正式颁布实施,这是全国最早的政府采购地方立法。
1999年3月,深圳市政府物料供应中心应运而生,这是在全国率先成立的专职政府采购机构。2002年10月,深圳进一步理顺政府采购的职能关系,成立市政府采购中心,直属于市政府,专司政府采购职能,实现了管理机构与操作机构的分离,这一模式得到财政部肯定并向全国推荐。为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增加采购的透明度,深圳又于2003年9月自主开发了网上政府采购系统。这个系统能在国际互联网上完成政府采购的全过程,包括网上申报、审核、发布采购公告、招标、投标、评标、询价、投诉、监管、信息处理等全部流程实现了自动化操作,被人形象地称为“在阳光下采购”。
与此同时,为尽可能减少采购中的人为因素,研制开发了“网上电子辅助评标”系统。目前,市、区都已建成了网上政府采购平台,全市政府采购工作已经完成了“变分散采购为集中采购、变人工采购为电子采购、变零星采购为规模采购、变被动采购为主动采购”的“四个转变”,极大地提高了采购规模和采购效率,保证了政府采购工作的廉洁高效。网上协议采购从计划申报到采购完成,中间环节从过去的6个减少到3个,时间更从7天缩短到1天。从1997年实行政府集中采购以来至2007年6月底,全市累计完成采购预算总额284.9亿元,实际采购金额249.4亿元,节约资金35.5亿元,节资率为12.4%。
实践证明,“扬汤止沸,弗如釜底抽薪”。廉洁高效地配置公共资源是从源头上解决腐败问题的重要途径。
二、围绕促进公共资源的市场化配置,不断强化政府对市场的监管作用
公共资源配置中的腐败行为,往往产生于“权力寻租”行为,产生于因行政权力对微观经济活动不当干预而滋生的腐败空间。因此,转变政府职能,大量削减政府不应有、市场不需要的行政管理权力,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反腐败的必由之路。但是,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公共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并不意味着政府可以完全退出市场,放弃其本应履行的管理职能和监督作用。相反,市场交易的“逐利性”与资源分配的公平性本身就是一对天生的矛盾,要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确保各种生产要素的自由合理流动,根本离不开政府对市场的适度监管和引导。而且,市场主体越活跃,市场发展越蓬勃,政府的市场监管能力就应越强。另外,从实际情况看,市场也有自身的缺陷,特别是在市场发育不完善的初期,这种缺陷同样容易诱发新的腐败问题。因此,加强政府对市场的监管,不仅是促进市场健康发展的需要,也是有效预防腐败、高效配置公共资源的需要。近几年来,深圳围绕强化政府对市场的监管,在反腐倡廉工作中主要采取了以下四方面的措施。
(一)加强政府工程专业化管理
在计划经济模式下,政府工程都是各部门自己建设、自己监管、自己使用,这种“官商一体”现象不仅耗费了各部门大量的人力资源,影响正常业务工作,而且导致了大量的腐败现象的产生。在市场经济模式下,通过招投标引进了竞争机制,但又带来投资主体缺位、工程管理不到位等新情况新问题。为使政府既不直接插手工程,又能有效地监管工程,深圳经过探索实践,找到了新路子:加强专业化管理。市政府于2002年成立了建筑工务局,2004年改为建筑工务署,负责除水务、公路以外所有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
今年上半年,市水务局又成立了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最近,市公路局又在探索成立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中心。这些专门机构成立后,工程建设的模式改为,一是由政府专门机构承担职能性、环节性、决策性和监督性工作;二是面向社会招聘工程设计、招标代理、项目监理等专业机构,承担专业性、技术性、事务性工作;三是公开招标施工企业,承担工程施工任务,从而,较好地实现了市场竞争和政府监管的有效统一。如,市工务署对政府建设工程实行统一设计、统一招标、统一现场监管、统一竣工验收,通过实行严格的合同制规范工程管理,推行合理低价中标、现金履约担保,强化现场签证和变更管理等措施,进一步提高了政府工程的专业化管理水平。自2004年4月成立工务署来,政府工程基本上杜绝了超预算、超概算、超决算、拖工期等“三超一拖”现象,没有发生一起重大的工程质量事故,没有发现一宗工程腐败案件。至2007年6月底,市建筑工务署负责政府工程项目已达139项,计划总投资590亿元,累计完成投资155亿元。通过公开招标、低价中标,节约政府投资44.54亿元,平均降幅达24.5%,个别工程如填海工程的价格下降了50%。
(二)充分发挥电子政务的监督功能
电子政务既是透明、高效的政务运作机制,也是便捷、有效的监督机制。深圳将电子政务运用到监察工作,在全国率先开发了行政许可电子监察系统,从2004年底投入试运行以来,不断推进系统的建设。一是完善功能,逐步拓宽监察的范围,实现了对全市31个部门239项行政许可项目、28个部门197项非行政许可的其他审批事项以及涉及16个部门的重大投资项目审批工作的全程实时监控、预警纠错、绩效评估和信息服务。二是完善制度,先后制定了《深圳市行政许可电子监察预警纠错办法(试行)》、《深圳市行政许可绩效测评电子监察办法(试行)》和《深圳市行政许可网上投诉处理办法(试行)》,并修改合并成《深圳市行政审批电子监察暂行办法》,建立起电子监察的基本工作规范。三是严肃责任,建立了“黄牌办班”、“红牌问责”的制度,凡出现违规情形被系统出示“黄牌”警告的,责任人要参加培训班学习;凡因严重违规问题被出示“红牌”的,根据《深圳市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追究责任。这一系统的实施,对规范审批行为、提高行政效率、推进政务公开、强化监察职能、防范腐败滋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特别是该系统对行政许可进行全程即时监控,对超时、违规审批的,实行黄、红牌处理,强化了监督效能。该系统运行后,市级行政许可的提前办结率由原来的不到3%提高到目前的86%,得到了市民群众的充分肯定,中央纪委、监察部推广了这一做法。近年来,深圳又将电子监察工作不断延伸,监督内容从最初的行政许可逐步扩大到了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重大事项办理,等等;应用领域从电子监察发展到了绩效评估;覆盖地域从市级发展到了各区、乃至街道。电子监察系统的建设,带来了监督方式、监督效率的重大变革,为加强监督提供了先进手段和有利条件。从实践情况看,通过发挥电子监察的“指挥棒”、“督查队”、“裁判员”作用,政府的监管更加及时、有力、透明、到位。
(三)强化经常性的行政监督检查
好的机制、制度,没有监督去保证,是很难落实的。同时,市场在发展,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客观上也需要全程跟踪,不断检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为此,深圳在确定派驻纪检监察组职能时,明确赋予了其监督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的任务,要求有关派驻组经常深入市场第一线,跟踪检查督促。对重大的工程招标、土地使用权转让、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活动,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派人现场监督。对市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坚持对工程规划、设计、拆迁、招标、合同管理、工程管理、资金拨付等各个环节,进行全程监督。对重点的施工监理单位,如市建筑工务署下属的土地开发中心和工程站,派驻廉政联络员和工作联络员。
为切实加大监督力度,今年市纪委还成立了四个专项工作巡察组,专门负责巡察审批制度改革、政府重大投资项目、轨道交通建设、政府采购等重点工作。每个巡察组都由一名局级干部带队,相对固定了2名成员。巡查组深入各责任单位和工作第一线,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协调解决和跟踪督办市场配置资源中影响公平与效率的有关问题,对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最近,我们通过加强监督检查,发现深圳地铁一期工程广告资源经营权招标项目存在串通投标、操纵评标等违纪违法行为,导致了国家利益严重受损,于是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依法果断中止了原经营权合同,并重新组织综合评审竞标,签订了新的租赁合同。新合同的金额与原合同10年租金5.19亿元相比,增加了7.26亿元,增幅达140%,较好地实现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成功挽回了巨额经济损失,取得了显着的效果。
(四)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
完善的市场经济,从根本上讲就是法治经济,只有严格执纪执法,才能不断提高市场的法制化建设水平。就反腐败工作本身而言,加大源头治本工作力度,并不表明可以放松办案工作,查办案件不仅是反腐败斗争的重要突破口,也是治本工作的基础,这一手土地资源的市场化配置,任何时候都不能软。只有旗帜鲜明地查办要素市场中的腐败案件,始终保持对腐败分子的高压态势,才能增强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强制力和监督的保障力,这也是最有效的预防。因此,深圳在改革体制机制,不断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同时,旗帜鲜明地查办公共资源配置领域的违纪违法案件,保持了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市委市政府设立了规范三个要素市场的“高压线”,领导干部凡是违反规定的,先免职,后处理。对有制度不执行,或在执行制度上阳奉阴违,特别是顶风违法违纪的,做到了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比如前几年,我们发现原市大工业区管委会主任违规招投标,先将他就地免职,再进行纪律处分,在社会上产生很大的反响。去年,深圳查处了几起在招投标中弄虚作假的案件;今年,发现政府采购中个别委托采购的中介机构违规乱纪,又坚决进行了查处。为维护市场信誉,深圳还对企业、施工单位和专家,实行黑名单制。近3年来,处理了5个违规的企业和108名评标专家。最近,深圳市又出台《建筑市场严重违法行为特别处理规定》,将对违规串通投标、违规导致安全事故等问题,除进行法纪制裁外,还要进行暂扣资质证书等特别处罚。
党的十七大为新时期的反腐倡廉工作指明了方向。我们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加强对深圳反腐倡廉建设的理性思考,按照“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进一步理清思路、加大力度,尤其要发扬敢闯、敢干、敢于探索创新的精神,进一步深化改革,以改革和制度创新加大从源头上治腐的力度,努力取得反腐倡廉建设的更大成效。
(作者系深圳市委常委、纪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