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作家。
当然了,这个是我一直以来的想法罢了。一般能被叫做作家的,都是那种写上几万字几十万块钱就拿到手的。我曾经买过一本书,定价25,拿到手翻到最后发现,一共写了47千字--也就是不到五万字。
现在我正坐在一台电脑前,在电脑上敲打着一篇稿子。
墨子看着我通红的眼睛,笑道:“怎么样,这份工作还不错吧?”
“不错,不错。”我稍微分散了一些注意力回答到。
墨子推荐给我的工作,就是做一个杂志主编。他的买卖越做越大,为了方便宣传,墨子开始创办官网和杂志。在大学的时候我曾经是校报的签约作家,毕业后又一直在研究写作的东西。所以墨子一下子想到了我,让我来做这个主编。
当然的当然,主编只是个称呼罢了。墨子满脸堆笑的跟我说,由于现在人太少经费太少,所以我暂时要多做一些工作。
于是我来到了办公室,发现除了我以外只有两个人在。墨子忙不迭的给我介绍这两个人,一个叫做翁小鸢,是个看起来还很小的小丫头。另一个叫做石磊,要比我高很多。
我分别跟两人交流过后才明白我需要做什么,翁小鸢是从隔壁官网工作室弄过来的,因为她会排版。石磊则是个全才,印刷搬运样样精通,一个高级的苦力。
也就是说···杂志其它所有事情都落到了我一个人的头上。
墨子拍了拍我的肩膀,说道:“哥们,我相信你能行的!”
他潇洒的走了,留下一脸尴尬的我和另外两个满脸微笑的人。
墨子要求杂志要做到至少五十页,并且要做的高端大气上档次。看起来就像是一本真正的杂志里加了几个广告一样,而不是一看就是广告杂志。
我给杂志起了一个不错的名字,叫做《情签》——情不知所起,而一往情深。
“小鸢,你排版能不能把字排的稍微大一点?广告的图片也弄的稍微大一点,能占多少页就多少页。”
小鸢给了我一个‘OK’的手势,我开始继续安排别的。
在我跟墨子的提议或者说抗拒下,墨子允许我用一些网络上的小说填充到杂志里减轻我的工作量。得到准许后,我立即选择了一本网络上的连载小说进行刊登。一顿乱翻之下,我发现了一本小说,叫做《这个女王有点萌》。这种名字很能吸引女性读者,所以我决定选择了它。
再然后,我开始忙活了起来。将自己多年积攒的稿子能见太阳的都拿了出来,作者那一栏我也毫不客气的都填上了自己的名字。忙活了整整一天,我的双眼因为长时间的看电脑被刺得通红,墨子这才舍得来看我一眼。
“王爷,别那么努力了,杂志不急,这一周能弄完就好。”墨子说道。
“别说那些没用的,我好好帮你弄好,记得我的工资。”我不客气的回到,兄弟之间本就不需要客气。
“好说好说,加油哥们。把杂志弄得丰富多彩点,说不定你一下子就火了呢,那我们的杂志就能开始卖钱了。”
我看了看墨子的眼睛,眼里满是对杂志的憧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