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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危机重重

冬天的太阳升起的晚,第二天一丝阳光透过窗户的时候后,痴勾已经从合衣小睡中醒来。来到院子里,一夜霜冻已经让地面结了一层薄冰。仿佛一面镜子,他凝视着地面神情恍惚。

“这么早就起来了?”身边有人问“昨晚睡得好吗?”

转头看去,霍诸一身戎装,神采奕奕的看着旅人。痴勾点了点头,捧起木桶里刚打上来的水,擦拭了一下脸和手。刺骨的寒冷让他精神一震。

“准备好了吗?”他将脸上的水渍抹干净“我们马上就要出发了。”

“当然”霍诸脸上有亮光“立刻就可以走。”

果然,天色刚亮,他已经换上可以身装束。长发用丝带束好,上身穿着葛布夹袄。皮质短款猎装,下身齐膝猎装,腰间别着昨天那两把杀猪刀。神采奕奕,和昨天那个颓废醉汉宛如两人。

痴勾的目光停留在他背后的行囊上,简单的粗布制成,两行皮质背肩,看上去一个人就可以背起。

“就带这么点行李?”痴勾蹙眉,微微吃惊的看着他。

“进木塬也带不了重物,不然过不了那片沼泽地。”霍诸拍了拍背后的行囊,“这里头的装备都是我精挑细选,这几年我没有一天不琢磨进木塬,里头没有一件是不管用的。”

痴勾没有再说什么,只是低低说了一句“那么,上路吧!”

霍诸点了点头,吹了一声口哨一阵风吹来,围绕他们转了两圈停了下来,在两人面前扬足而立。

痴勾定睛一看,那是一种很奇特的马。比普通的马矮了一截,全身乌黑,体态轻巧。骨骼均匀,四肢较粗,显然这两匹马平日里训练有素,此时并排而立,等候主人命令。

“进密林前有了它们会更加方便。”霍诸扬起手拉了拉辔头,“只有这种马才可以在密林里出入自如,如果换了别的马,根本不敢靠近森林,早就吓跑了。”

“连动物都畏惧那里?”痴勾蹙眉,颇有兴趣的问道。

“那是一个不详的地方,凡事有生命的动物,都畏惧那里,被称为生命的禁地。”霍诸喃喃道“很少有生命能活着出入那里。”

“那我们现在走吧!”听了那样的话,痴勾并不在意。拍了拍对着他闻来闻去的那只马,仿佛想起什么似的问道“荣儿呢?”

“我已经把他托负给村头的张大嫂了”霍诸苦笑道“我说我们去中关去卖马,大约一个月后回来。”说到这里,他喉结动了动,咽了口水“如果这次我回不来,以后荣儿就要一个人过了。”

痴勾问“你不告诉他,你是去找他母亲?”

“那当然,否则他拼死拼活都要跟着去。”霍诸苦笑,抬头看了看天色。道“走吧……”

木塬位于苗疆和雪谷的分界处,北面是大雪皑皑的天去山,是一片方圆约2000里的森林,整体来说也是苗疆密林的一部分。从村庄看去,森林青儿广阔,天气晴朗的时候,可以看到隐隐约约天云山的轮廓。

他们两人各骑一匹马,从村口出去的并没有引来太多人的关注。村里的人都以为他们去隔壁中关去卖马,当经过村口张大嫂家的时候,张大嫂探头出来看了看道“小荣他爹,记得带一点安宫牛黄丸回来,我媳妇她肚子老是痛村里大夫治不好。”

“好的,一定”霍诸满口答应着“荣儿就麻烦你照顾了”

张大嫂拍了拍躲在身后的探出脑袋的孩子,“没事的,这孩子懂事的很,不让人费心。”

“爹,爹,”霍荣甩开她的手,连声喊“早点回来。”

马跑的很快,马蹄嘚嘚,已经从村里唯一的道路冲了出去。听到背后清脆的喊声,马上的男人颤了一下,却咬着牙,强行克制住自己。一路疾奔。硬生生没有回头看儿子一眼。

“真是个婆婆妈妈的孩子”霍诸喃喃道,眼眶却有些红了。

痴勾勒住马,转过头看着他“你不妨考虑考虑,你进去了不一定能平安出来,孩子还小,真的有必要为尊夫人的遗体去冒这么大的险吗?”

“总会长大的……”仿佛预想到身边的人会这么问,霍诸苦笑一声,坚定的看着黑黝黝的马背“而我很快就要老了,现在不去,难道要等死了再去吗?”

痴勾叹了叹气,终于不再说什么了。

两个人并骑着出了村口,不远处竖立着一个门楼,却已是红漆脱落,门下一个打盹的老人,在两个人出去的时候睁开看了一眼。

“遥老伯我们今天要出村卖马,大约一个月后回来,村长已经给了令牌了,”不等对方发问,霍诸就拿出一张纸,又递过去一吊铜钱。“这点钱给您买酒喝,我儿子在村头张大嫂家里,有空帮我照顾一下”

老人睁开浑浊的眼睛,用枯瘦的手颤颤巍巍的递过来一串钥匙。嘴里含糊不清的不知道在说些什么。

“多谢,多谢”霍诸接过钥匙,两人一起挥动长鞭,扬长而去。

眼前大片的碧绿草地,蜿蜒盘旋的小路已经渐渐被青草覆盖,隐隐约约看不清。路边有几块无人打理的田地,一样是杂草丛生,草中开着几多红色白色的野花,星星点点。

草地的尽头,一排排好大的树木,绿而幽深,在清晨的寒雾笼罩下,越发神秘莫测。仿佛藏着什么不可告人的东西。

“那就是木塬?”痴勾指着远处的密林问。

“不,那只是木塬最外面的那一层,真正想到木塬还要往里头走十几里,”霍诸眺望着远处,长呼了一口气道“不过即使如此,也得过了脚下的这片黑沼才行。”

“黑沼?”痴勾蹙眉,这才注意到脚下的土地越来越松软。

此地的谎草已经越来越茂盛,几乎将他们的身形淹没其中,黑马每踏出一步都要陷下去一尺深,噗噗的冒出奇特的气泡。

幸亏那纯黑的马儿对这里的环境很熟悉,踏的很稳,避开了那些最深的地方。没有一下子陷入其中。

痴勾低下头,看见马儿踏着的地方赫然溢出了一层诡异的猩红色,那种颜色绝对不是清澈的清水该有的颜色,而是苗疆特有的赤水。

仔细看去,水里还有无数细小的东西在游动,密密麻麻的令人毛骨悚然,那些密密麻麻的小东西是猩红色的,因为数量太多,才让水里显示出红色来。

“如今是冬季,没有什么毒蚊毒虫,但是这些水里都布满了了孑孓,”霍诸提醒“但是这种马儿的皮毛天生就隔绝这些东西,我还特意准备了皮靴,你也要注意,尽量不要让他们沾到你的皮肉,那些小东西最喜欢人的血肉,刚孵化出来的要是钻入了人的皮肤,神不知鬼不觉的寄宿在人体,内吃光人的血肉在飞出去。”

痴勾没有说话,只道:“你以前来过?”

“三年前我就来过”霍诸自愧的笑了笑,“不瞒你说,第一次我来的时候,连这片沼泽都没能穿过去,在里头迷了路,陷进去差点送了性命。”

痴勾点了点头,刚要说什么,突然身下的马嘶鸣跳起,出其不意的叫声让霍诸的马也跟着受惊,霍诸连声吆喝,长鞭抽动,好容易才控制了马的骚动。

痴勾眼神掠过,突然道“那是什么?”

霍诸也不由的一愣,停住了抽鞭的手,这个旅人是他从未见过的高手,自从相识以来一直都是淡淡的,不动声色,高深莫测,到底是什么让他也变了脸色?他不由自主的朝着痴勾手指的地方看去。

越往深处有,荒草越高,渐渐的比人坐在马上都要高出一尺,视线全部被遮挡了。霍诸拨开眼前的一片苇草。定睛一看,不由得倒吸一口冷气。

前面不到十丈处,荒草全部消失了。仿佛这里好像不曾长出一般,巨大的沼泽没有隐蔽的呈现出来,在日光的照耀下显得浑浊不堪,深不见底的腐土发出一种令人望而生畏的光泽。沼泽里面看不见任何花草,也看不见任何生物,只有那些密密麻麻的孑孓聚集在沼泽上,染成了一一片红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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