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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4 重遇

一个小湖,周围布满了磷峋险峭的山石。

其中一座稍稍平坦的山石之上有一个石头小亭。

亭子并不精致,方方正正、棱角分明,不过就是四根柱子再加个平顶。

血族的建筑向来都是粗糙的,就好像他们的人,个个粗砺豪迈、不拘小节。

小亭中此刻坐着的一位却有所不同。

他虽也有典型北方人的高大身材,一张脸却生得清俊无比,眉清目秀,连一点胡碴子都没有。

他身着华丽的衣衫,头戴名贵的貂皮帽,端坐在一张木制的轮椅中,一条腿上裹缠着夹板与纱布,配戴着硕大红宝石扳指的右手中持有一根长长的鱼竿,细长的鱼线垂落到湖中。

钓鱼是一项考验耐性的活动,可是,这个人的脸上却写满了焦虑。犹如被剪断了翅膀的兀鹰,或者,不慎搁浅了的蛟龙,虽然满心不甘,却又充满无奈。

“来人,倒杯茶来。”转头吩咐四周环立着的侍女和侍从。

一个捧着茶壶的侍女应声而出列,倒过茶水后近乎匍匐着跪行到他的身边奉上。

血族实行的还是奴隶制度,身为奴隶的侍女或随从身份是至为低贱的,他们全家世代为一个主子效力,任劳任怨、挨打受骂,像牲口一样被对待,要生要死、送人或买卖,全凭主子的一时兴起。而另一些平民身份的仆人则要稍微体面一点,他们与主子只是雇用关系,能从这里赚到微薄的薪水养家糊口,等到不想干了,也能自由地选择辞工离开。

倒茶的侍女显然是女奴的身份,动作与神情都是极度的谦卑。

轮椅上的男子接过茶杯,喝了一口,便皱着眉吐了出来,“混蛋!都凉了还给我喝?”顺手就把整杯水泼到了女孩的脸上,“没用的蠢货,滚下去!”

水滴顺着发梢往下滴落到眼睛里,头发上也都是茶末,女孩一声不吭,也不敢伸手擦拭,默默地膝行着退后。那经过眼睛而滚落至腮边的水珠,不知是茶还是泪?奴隶,是连流泪都没有资格的。

化名赵轩的蒲剑阳正是在这时自石阶下走上来,与退后的女孩打了个照面。

这个受了委屈的女奴年纪并不大,十八九岁模样,椭圆脸,脸蛋小小的,或许是因为浸了水的缘故,眼神很亮,细白的牙齿忍抑地紧咬着微厚的唇瓣。

看到他,她浑身一抖,单纯明亮的眼睛里掠过难言的痛苦之色。

蒲剑阳的神色也一怔,几乎控制不住地要上前伸手搀她起来,勉强地忍住了。

双手握了拳,他站到轮椅后面,“王爷,奴才回来了。”

轮椅上的男子神情振奋地回过头,一扫适才的焦躁与不耐,“哦,赵轩!你打听得怎么样?我那二皇兄和木族使团的大队进京没有?”

恭敬地回禀:“晌午已经进京了,皇太子安排使团住进了太子府。”

“太子府?”男子清俊的脸上浮上一抹邪魅的冷笑,“哦,我那英明的太子哥哥,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草绳啊——他还真怕使团的人会在血族的地界上发生什么不测呢,索性把馆驿直接设在了太子府,可真是郑而重之啊。”

蒲剑阳默默侍立,没有答话。

“那个……”朱承熙故作沉吟,压抑着心底的渴望,“长平王的……的那个‘儿子’……现在怎么样了?”

知道他指的是谁,蒲剑阳不动声色地回道:“听说经过随团医官和太子急召的内宫太医症治调理,已经恢复得差不多了。而且……”小心地观察着对方的反应说下去,“听说,那并不是长平王的儿子,而是他的女儿。”

“哦!”只是淡淡应了声,朱承熙神色平静地回过头,把视线又集中于钓竿和水面,好久,才露出了一个浅浅的、有点温度的笑容,轻轻自语,“没想到,她倒比我恢复得更快一点呢。”

望着向来心机深沉的主子的背影,蒲剑阳心中充满了疑惑与探究。一直都觉得事情并不会那么简单,在陷阱中的那一夜真的什么都没有发生吗?朱承熙真的从来都没有发现乐璇是女扮男装吗?可为什么当听到她是女儿身时却一点意外的表现都没有呢?而且,他似乎对她过于关心……

这时,朱承熙背对着他挥挥手,“赵轩,你下去吧。”

“是。”不便在这时候追问什么,蒲剑阳只得应声而退。

临走时,又看了适才那被水泼的女奴一眼,女孩的目光似乎也从来都没有离开过他的身上,与之目光相对之后,她轻轻咬了咬下唇,才逃避般把头低了下去。

乐璇在太子府的后园里缓缓地散着步,身后随侍着的两个是血族的女奴。

使团此行的行装简便,父王和随团的官员都不曾带女仆,而乐璇本着男装上路,自然也不用侍女。此次受伤卧病,倒多亏了血族太子调派的这两个伶俐女奴的照顾,一路上相处了个把月,倒也产生了一些情谊。

女奴们没有念过书,更不可能会说木族的语言,但对于乐璇来说交流并不成问题,自小,母亲就注重对自己的孩子进行血族语的教导——其实在母亲的内心深处思乡之情永远也无法抑制,尤其在对婚姻渐渐失望之后。

“郡主,您大病初愈,不能太过劳累,我们还是去那边树下歇息一下吧。”女奴之一小心地进言。

“好。”乐璇听从地点头应允。

她的随和温顺令女奴们欢欣地相视而笑。太子交代了,一定要好好侍奉这个异族郡主,如有半点差池就会被处以最严厉的惩罚呢。真是幸运,这个异族的千金相当好说话。

“乐璇!”

刚至树阴下坐稳,便见一个长身玉立的少年公子远远而来。

乐璇立刻又站起来,“哥!”

“你坐下吧。”萧乐蠩来到妹妹的身边,伸手按一下她的肩膀,把她按回到石凳上,“唉,这血族的天气也真是怪,白天太阳毒得要命,不坐到树阴下还真会晒出一身汗来,可一到了晚上,就比寒冬腊月更寒冬腊月——你怎么样?还受得了吧?”

哥哥最近似乎变了很多,不再像以前那样阴鸷而冷漠,对她显得很亲热,而对父亲,也不再那样张牙舞爪了。说起来,还真的得感谢老天爷安排自己受了这场伤,再度唤起了哥哥冰封的亲情。乐璇想着,卷起唇微微地笑了。

“问你话呢,傻笑什么?”乐蠩莫名其妙地望着这个总令他猜不透的妹妹。

“没什么,我很好啊。”乐璇还是收不拢嘴地笑着。

乐蠩忍不住伸手探探她的额,没烧呀。真奇怪,难道一场病把一向冰雪聪明的妹妹给烧糊涂了?

“对了,乐璇,密林中的事,你真的什么都不记得了吗?”

收住笑容,乐璇的眼中流露出一抹困惑,是啊,这件事她自己也觉得很烦恼,“真的不记得了。我曾努力地试图回想,却总也想不出来,那段记忆只是空白一片。”她现在所知道的一切都是从父王和哥哥嘴里听来的,听说他们的团队在骑凉山的密林中遇了劫,在打斗中自己失了踪,后来又被人莫名其妙送了回来……

“我真的也很希望可以想起来,我的……我的红绫不见了……”提到红绫,乐璇的眼中弥漫了浓重的忧色。如果可以想起来发生的一切,那说不定能把那件对她来说至为重要的东西找回来呢。

“原来真是这样。”乐蠩叹了口气,“我原来以为你只是装着失忆,要瞒过血族的皇太子……”

“为什么要瞒着太子呢?”乐璇敏感而不解地问。对于外表粗犷性格却敦厚爽直的承泰太子,她可一向都颇存好感呢。

乐蠩想起来她还什么都不知道,要不要跟她说蒲剑阳的事呢?不过既然父亲都没有说,自己也就不要多事,免得坏了什么事。自此次事件之后,乐蠩觉得自己对父亲已有了全新的认识,开始对他产生了一种难言的敬畏和信服。

“没什么,我自己瞎想而已。”

乐璇有点疑惑,但并没有追问。她向来知趣得很,从不勉强别人说不愿意说的话,做不愿意做的事。

“知道吗?你昏迷了差不多整整一个星期呢,我们都很担心。”乐蠩又道。

乐璇感激地望了他一眼,哥哥真的变了,以前的他可不会像这样直接地表示关心,说什么话都是恶声恶气的。

“我很好奇,乐璇,那一个星期你都是在睡吗?连梦都不曾有一个?”

梦啊……乐璇的神情凝注,梦倒是有好多呢,都是一些关于母亲的很悲伤的记忆。这些她不想向哥哥提起,她太了解哥哥对母亲的情感了。

还做了一些梦,是关于剑阳哥哥的,这些就更不能跟哥哥说——他必会谴责吧?是的,连自己都觉得很罪恶,她怎么有资格做这种梦呢?这样子怎么对得起花家哥哥呢?

“没有。”她轻轻地摇头,又低低地自语,“我没有梦。”

乐蠩望着她,只觉得那双如水的眸子里隐藏了许多许多不为人知的东西,盛载着很深很深的忧伤的秘密。乐璇就是这样的人,什么事情都埋在心里一个人背,表面上,永远都是那样淡定如水、波澜不惊、善解人意。她真的像他们所见的那么坚强吗?

转念想起自己,何尝不也是这样呢?他也是什么事都压在自己的心里,所不同的是,表面上他很放纵、很冷漠。更为不同的是,乐璇总是为别人考虑,而他,却不惜恶狠狠地伤害所有人。

三兄妹中,大概只有乐瑶的性格好一点,她嘻嘻哈哈,说过就算,心底不留事,很简单,也就很容易满足。

夜晚,木族长平王萧雁翔在血族太子安排的客房中伏案书写向本国皇帝汇报情况的奏折——和谈协议已经决定选在一周后的黄道吉日举行,尘埃即将落定。

专心于公务的他,浑然不觉有人悄悄地来到他的身边,替他的茶盅里续上一杯滚热的水,又替他把结了冻的墨砚重新研磨。

等到最后一个字写完,从头到尾检查了一遍有无错漏,他长长出了一口气,接着便是一阵剧烈的咳嗽。感觉身后一只小手在轻轻替他捶背,而一方雪白的巾帕已递到了嘴边,才惊觉到房中多了一个人。

“乐璇!”握住她递过的巾帕,他有些激动地唤起女儿的名字,“你完全好了吗?”

向父亲绽露了一个文静甜美的笑容,乐璇轻轻点了点头。

“对不起啊,”萧雁翔抱歉地望着爱女,“来到紫京的这些日子,我忙着上朝觐见血族皇帝、拟定和谈条约,都没能过来看你……”

乐璇摇摇头,“不,父王,您来看过,不过每次您到女儿的房中时,女儿都已经熟睡了。但是,女儿纵然在梦中,也能够感觉得到父亲的气息。”

如此的善解人意令萧雁翔感动不已,拉过女儿冻得通红的手,他声音颤然地道:“好孩子,没有你,我可怎么办……一想到我曾经差一点失去了你,我……”

“是我对不起,父王。您最近身体不太好,总是不停地咳嗽……此次跟着您来,本是想更好地照顾您,可是……反而令您操心了。”

“傻丫头,是父王的错,父王没能保护好你。”

听到这句话,不知为什么,乐璇有要流泪的冲动。剑阳哥哥说得对,为家人而坚强自己、为家人而付出和给予,真的都是值得的。她终于在付出中深深地体会和收获到了家人们最深最沉的爱,虽然大多数时候他们都不懂得怎样向她表达。

掩抑着心里的激动,乐璇轻巧地转身,换上轻快的声音:“父王,我给您煮了点姜汤,喝一口,暖暖身子,睡个好觉。”

艳炽的夜晚冷过寒冬,而以往在千叶,冬夜里,乐璇都会记得煮上一碗姜汤,等父亲忙完公事后伺候他喝下,驱散之前伏案所种下的湿寒。

萧雁翔真不知该说什么,这样无微不至贴心贴意的好女儿,不知是几世修来的。

突然,他想起来,“对了,乐璇,你哥哥有没有跟你说关于剑阳的事?”

“砰!”

捧在手里的汤碗打碎在地。“剑阳”这两个字像一个锥子刺到了她的神经。

萧雁翔吃了一惊,愣愣地望着失态的女儿。

“什么事?什么事?”

敏感的血族卫兵受到了太子的特别交代,对木族使节房中的动静尤为注意,紧张地涌了进来。

“没事。”乐璇尴尬地蹲到地上,收拾着碎片,“是我、我烫了手……”

“乐璇!”萧雁翔喝止她,“别收拾了,小心割到手,让他们去弄吧。”

依言放下,乐璇的心里却已经乱成了一团。

剑阳、剑阳、剑阳……这个名字在她的心里打翻了一锅粥。

不敢被父王看出端倪,等那些血族卫兵都退了出去,她强作镇定地问:“父王,您刚才说……”

“过来,”谨慎地向她招招手,萧雁翔似乎对于她适才的失态不疑有他,压低了声音,“这件事事关重大,我必须现在跟你说清楚,免得到时候碰到他你会反应不过来……”

听着父亲从头到尾的述说,乐璇只觉得脑子里晕晕的,心里酸酸的。

一切都是在那个记忆深刻的雨夜开始的……怪不得,那天晚上,剑阳哥哥看上去颇多的感慨,还说要以命来报答萧家……

剑阳哥哥,这四年里,你身负艰巨的任务,潜伏在异国他乡,受了不少的苦吧……可我最高兴的是,我终于……终于还是可以再见到你了,只要能再见你一面,乐璇别无所求……

当七皇子朱承熙坐在轮椅中上太子府登门拜见时,太子朱承泰并没有表示出太大的意外。

“为兄都已经听说了。这两天公务繁忙,也没时间亲自登门看望,遣人送去的药膏你可收到?”虚与应付着,朱承泰就当什么都不知道,一切也不曾发生,“七皇弟,你怎么这么不小心从马上摔了下来呢?”

“那天心情好,带着一帮奴才去打猎,追一只獐子追得兴起,一时不小心……唉,真倒霉。”费着口舌解释着,自是为了要撇清自己劫杀使臣的嫌疑,“听说,正是小弟摔马的那一日,皇兄您亲自前往骑凉山迎接木族使臣去了?”

“是啊,说来还真是惊险呢。若非为兄去得巧,那木族使臣差点就在骑凉山被山匪给算计了。”朱承泰语气平平地说着,看对方的眼神却变得有点锐利。

“是吗?那可真是万幸。”朱承熙面色自若,“倘若这木族使臣在咱们地界上出个好歹,后果可严重得很。只是——这骑凉山上以前可没听说过有什么厉害的悍匪出没吧?”

“皇弟的意思是……”朱承泰摸不透了,他为什么主动将他往深处牵引呢?

“我觉得这事情一点也不简单。”朱承熙满脸的神秘莫测,身子前倾,靠近了兄长,压低声音,“二哥,你说会不会是有人不高兴血木两族和平,故意搞破坏啊?比如说邻国的羽族百鸟王朝和梦族锦斓王朝……”

朱承泰望着面前这张清俊的脸孔上微微闪烁着幽蓝光芒的深不可测的一双眼眸,有点不寒而栗。若不是早知事实的真相,他恐怕真的会听信了他的谗言,以为可能是邻国政敌的作祟……这个狂傲而骄横的弟弟啊,真是唯恐天下不乱呢。为了争夺那至高的权力,他是不惜把国家推向更深更重的战祸灾难。

这样一流的心机和智谋偏偏用在了争权夺势的阴谋诡计上,实在太可惜了。朱承泰承认,自己在很多方面确实都不如朱承熙,对于皇位和权力他其实也并非特别热衷,只是,一想到这个足智多谋的弟弟只为了一己私利便能置国家大义于不顾——心眼如此之小,目光又如此之短浅的人,怎么可能会做得一个好皇帝?就算是为了艳炽国的黎民百姓,朱承泰觉得自己也必须全力以赴地守卫好手中的太子印玺。

这么想着,目光便下意识地射向了朱承熙身后一身奴仆装扮手捧礼物的蒲剑阳。这一次,可多亏了这个内线的照应呢……

蒲剑阳迎着他的目光,恐怕精明无比的朱承熙起疑,忙偷偷使了一个眼色。

朱承泰回过了神,转而道:“七弟,你今天不辞辛苦地来府上造访是……”

“来感谢二哥你送的好药膏啊,小弟用了之后效果非常好呢。”朱承熙重新坐直,脸上笑得灿烂而无邪,“小弟也带了一些礼物回赠兄长,顺便——”停顿一下,才道,“探望一下那位受了伤的木族小郡主。你不知道,二哥,最近听闻我摔伤,父汗母后啦、各部落的汗王啦城主啦、还有朝上的大人啦,给我送来多少的灵丹妙药滋补良方,我吃都吃不了,用都用不完,不如借花献佛,送给听说同样受了伤的木族小郡主。怎么说人家也是在我们的地界上受的伤,我们多少都担着些责任,就当我代表咱们艳炽王朝向人家赔个罪了。”

话里处处都透着玄机,一来显示了自己与朝廷亲贵的关系之密切不凡,二来,自称由他代表艳炽王朝,明显就是要越俎代庖压过太子,表明自己根本就不曾把他这个太子放在眼里。

朱承熙浑身的桀骜不驯,望着太子的目光甚至是充满了挑衅,偏偏脸上笑得还是那么客气恭谨。

“可是乐璇郡主病体初愈,恐怕不便出来见客。”朱承泰婉然道。

“无妨无妨,既然说是赔罪,自然要表现得诚心诚意,小弟叫下人捧上礼物,亲自移驾到郡主的下榻之处亦可。”

“这样……那容为兄先遣人去通报一声,问一下郡主的意见可好?你知道,木族和我们毕竟风俗习惯不同,对男女之间的交往不像我们这里那般限制开放。”

“也好。”按捺着心中的渴望,朱承熙淡淡地应道。

而他身后的蒲剑阳此时却早已心如擂鼓般跳动了。

璇……你一定会把我认出来吧?

当然要见!

自父亲把事件的原委始末一并告知以后,乐璇对于七皇子朱承熙就充满了好奇。劫杀木族使者,挑起两国新的战争——用这种方法来跟自己的哥哥争抢皇位,也亏他想得出来。

这个为达目的而不择一切手段的血族皇子到底是一个怎样的人呢?为什么他会巴巴地跑来探望她?而且,听说剑阳哥哥现在就在他的手下,他又会不会跟着一同前来呢?

“请七王爷稍等片刻,他是主,我是客,该小女子到前厅去拜见他才是遵从礼数。”她这样吩咐传话的奴仆。

在血族女奴的侍候下,乐璇梳妆打扮。

不多久,当木族千叶长平王郡主出现在太子府宽敞明亮的前厅大堂之时,所有在场之人都为之神夺。

曳地的五彩长袍在行走间款摆出行云流水般的美妙波纹,木族的郡主好像是踏着祥云而来的九天玄女。她落落大方,明眸善睐,浑身上下充满了与生俱来的尊贵之气优雅之风。

就连几乎天天见面的血族太子都忍不住呆看失魂。

这是萧乐璇恢复健康之后第一次以木族郡主的正装会客。

木族人的服装以丝绸面料为主,色彩一般都偏向鲜艳,尤其是正式场合所穿的正装。乐璇贵为摄政王府郡主,衣服的用料和做工则更为考究不凡,现下她身上这件曳地的长袍,以橙色为底,又用红、绿、黄、白、蓝五色丝绣上了各种花鸟的图案,华丽耀目、美仑美奂。

此外,她还精心地给自己作了一番修饰:盘起了双髻,插上珠钗凤簪,在脸和脖子上扑了雪白的粉底,又用大红色的胭脂涂了唇彩、点上腮红,以遮掩病后苍白的脸色。最后,按本族的传统,在额中心画上一朵额花,她选了鲜红色的五瓣梅。

看上去,真的如天仙下凡一般。

说起来,乐璇并不是没有见过大场面的人,以前在长平王府常代替父王处理应酬、接待宾朋,就算宫廷里的盛宴她也常是座上嘉宾。所以,她一向知礼节而守规矩。她知道七王爷朱承熙在艳炽王朝是一位举足轻重的人物,此次携礼专程探视,也算得上是一场小型的外交会晤。现在她萧乐璇所代表的已不是她自己,而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自然得郑而重之,不得掉以轻心。

就这样重遇了。

化身为血族侍从的蒲剑阳退缩一下,躲避到她视线无法触及之处,偷偷地远望。

眼前这顾盼生姿的曼妙女子已再不是记忆中捧着腮坐在阶上看他练剑的那个满脸沉静的小女孩了,也再不是雨夜里站在花丛中无助哭泣的那个茫然无依的小女孩了,更再不是坐在灶火边需要听他安慰鼓励才能振作精神的那个内向孤独的小女孩了。

璇,你长大了,成熟了,美丽了。昔日已不再,你也——再不是我的小璇了……

就这样重遇了。

艳炽王朝的七皇子呆滞地凝望着这些天朝思暮想的女子。

她与他想象中已经截然不同,那个素面朝天便已打动他心弦的假小子,如今盛装艳抹美艳不可方物,那个在他怀中流着泪奄奄一息的弱质女流,如今是高高在上进退得宜的贵族千金,那个曾与他有过肌肤之亲的亲密爱人,如今虽然与他四目相对,眼波却淡定疏离毫无留恋之意,甚至看到他坐在轮椅上时露出了一丝丝的疑惑与好奇……

朱承熙痴然地僵坐着,原本满心的期待化为浓烈的失望。

难道她真的不记得他?

乐璇当然不可能再认识他,她已经失去了在骑凉山那一晚的所有记忆。

进门之后,她只是用一种不咸不淡礼节性的目光在打量他。

有点意外,血族的七皇子居然与皇太子一点也不像。

皇太子朱承泰身材魁梧,国字脸,浓眉大眼方唇,粗犷中不失温文。

而这个七皇子相对来说显得斯文了,他脸型瘦长,眉目清秀,嘴唇薄削,下巴的弧度刚硬而优美,衣着光鲜,配饰考究,举手投足都尽显优雅——只是为什么会坐在轮椅上呢?

这时,目光对上了他的眼睛,在他的眼中她看到一束与他的外形不太相称的强烈而霸道的光芒,心中猛然惊跳,招架不住地转移了目光,加快了脚步,走到太子的面前。

朱承泰此时也回过了神,向双方作了介绍,并代为说明弟弟的来意。

乐璇得体地微笑颔首,“七王爷真是太客气了,小女子愧不敢当。”

压抑着心底强烈的失落,朱承熙回应道:“郡主初涉艳炽之地便受此大惊,实在是我们的罪过,在下不过是代表皇上与国民向贵客赔罪而已。”提起了旧事却见她还是一副淡然的神情,朱承熙的脸色更为难看了,勉强把话说完,“……奉上区区薄礼,不成敬意。”挥挥手,示意身后捧着礼品的随从。

自她进来便保持了一种紧张而恍惚的复杂心态的蒲剑阳见状,知道自己避无可避了,硬着头皮出列,手捧礼物上前,跪下。

原本正要坐下受礼的乐璇此时突然如遭电击般站直,眼睛一眨不眨地望定那跪在面前的人。

果然是——剑阳……哥……哥……

激动失态的神情没有逃过正牢牢锁定她脸庞的血族七皇子的眼睛。朱承熙的心里浮起疑惑,转眼又看向蒲剑阳——赵轩,这个跟随他时日不长却非常得力的侍从,此刻双手捧着礼包跪在地上,神情恭谨,眉目低垂。然而就算他身着奴仆的粗衣,姿态卑下,也无法掩盖其外貌俊俏与风姿潇洒的本质。说实话,赵轩真的是很容易吸引女孩目光的男子。但萧乐璇的表现也太奇怪,她的样子不像是单纯地被吸引,倒像是在意外的情境之下突遇久违了的重要之人……

朱承熙皱起眉头,试探着开口:“郡主,都是一些调养身子的滋补品和药物,请笑纳。”

旁人说什么乐璇充耳未闻,她的注意力只是放在跪在面前的俊逸男子身上——剑阳哥哥,为什么你都不抬起头来望我一眼呢?

“郡主!”朱承熙提高了声音,就快忍无可忍了。

可是那个他全心在意的女子却依然不理不睬,只是痴痴向着一个定点。

蒲剑阳终于抬起了头,他已经感觉到了气氛的不对,乐璇——你失态了!

接触到警告的眼神,她才蓦然清醒,把头偏向朱承熙那边,刚才好像听到是他在唤她吧……

可是晚了,朱承熙早已失去了耐性,拂袖拨转了轮椅。

“赵轩,礼品放下,我们回府!”背对着她,怫然地向外而去。

“七弟!”太子着急地唤着。这个弟弟,脾气也太大了吧,虽说是木族郡主失礼在先,但他这样当众甩袖而去也太不给面子,毕竟事关外交。

话说回来,今天这厅中的气氛实在透着莫名的诡异,这木族郡主平日里待人接物大方得体,今天却居然会傲慢失常地盯着人家俊俏的随从目不转睛,也难怪平日一向自视甚高的弟弟会勃然大怒了,他可从来都不曾领受过这样的轻视与忽略啊。

“七王爷!”深知自己错误的乐璇补救地急切高喊。

可是朱承熙头也不回,毅然决然。一意孤行的眼神中有说不出来的愤恨与阴鸷。

蒲剑阳慌忙把手中的东西放下,急匆匆地跟上主子,临走时,无奈地看了乐璇一眼。

乐璇颓然地跌坐下来,完了,她知道自己搞砸了,得罪了一向反对和谈的血族七皇子,不知道会不会给和谈之路带来无端的障碍,说不定还会连累剑阳哥哥……

原以为自己已经坚定了心志,百炼成钢,可是,当再次见到蒲剑阳、见到朝思暮想了一千多个日夜的人,她还是会这么情难自禁。

晶莹的泪珠滚落下来,她陷入深深的自责和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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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在现代的代可可睡了一觉竟然穿越到了南北朝时期的洛阳,更滑稽的是还穿在了南北朝时期文官的小女儿身上,这一切的突如其来让代可可觉得不可思议,然而更加不可思议的事情是,代可可第一天便遇见了顽劣不堪的刘义隆,第二天遇见了慕容,第三天她和他们两个变成仇人,原本打算老死不相往来却总是阴错阳差的遇见不说,那个该死的刘义隆还总是变着法儿的欺负代可可。命运总是离奇的相似,代可可发现自己发生的一切都好像在梦里出现过一样,一边却享受着古代生活给她的安静惬意,却不知道她的一生会那样的不可思议。【情节虚构,请勿模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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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守望之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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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之国?凹凸曼?你太甜了.....修真?走出不一样的路....硕大的脑洞...蛋疼的设定...一本正经的讲故事...(当然前提是能讲完→_→)(总之,这只是闹书荒完全不知道看什么随便写的娱乐作品,又称为毫无节操挖坑系列...请千万不要对号入座...最好不要有人过来看...开玩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