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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一半清醒一半醉(3)

这是我常来的一家小餐馆。每有朋友约我,必来这里就餐小叙。这里的环境适合闲聊,也适合发呆。点一份水果捞,就可以坐享简单的小资时光。

涮涮吧的墙像是睡着了,睡了很久,做了许多梦。梦们五颜六色,七嘴八舌,附在便利贴上,覆满墙面。糖果的色味,遮蔽着生活的温吞寡淡。

我似乎也睡了,或许我在做一个梦。梦从很久以前开始,却不知什么时候结束。那不关我的事。

我想给你写信,或者明信片,我想你不会在意我用什么样的信纸信封,也不会在意明信片正面的色彩。我不写任何地址,投放在邮筒的“外埠”,因为你从不和我在同一座小城出现。我只想给你写点儿什么,不关心它们会去哪里,甚至可以不关心你是谁。

前不久,有人在微博上分享一个怀旧相册,里面是N年前流行的校园小说,意在追忆过往青春吧。我浏览一遍,发现没有一本读过。那位朋友很惊讶,好像感觉我哪里不正常。我当然听过那些过时不过时的名字和作品,韩寒郭敬明明晓溪张悦然……耳濡目染,也熟悉那些书缠绵瑰丽的名字和风花雪月的封面,可我就是没兴趣翻开来读上几页。

我日后庆幸,庆幸自己看了更多自认为的经典。但后来发现,大家大谈天龙八部笑傲江湖的时候,我也是在这江湖之外的。甚至黑猫警长舒克贝塔,统统不属于我的童年。我也想知道,自己究竟出了什么问题。我想给你写信,说说这件事,听听你的想法。

当同龄人在武侠中驰骋,在言情里垂泪的时候,我遇见了痛苦与孤独,是它们日夜陪伴我,遮蔽了成长的温吞寡淡。能丰富生活的,不只有甜美缤纷的水果糖,有时也是薄荷或芥末。

那时我常常表演出走,没有人看,也不给谁看,台上台下都只有自己。一个背包,里面装满我以作安慰的东西。这种出走,于地理意义无关,我往往在方圆几公里内就停住了。然后通过发呆完成一个远行的梦。可能你那个时候还没有遇到我,不然你一定会无论如何找到我,抱着我大哭,你会说,回家吧,没事的,要好好活着。你看,我心里的小魔头又来捣乱了。

我很享受坐在这里写点儿什么的感觉。很久以前的冬天,我在北方以北的一家奶茶店,买一杯香草奶茶撑了一个下午,结束了一篇幼稚矫情的小说。那个故事里所有的原型人物都陆续在记忆中淡化了。

人生就是这样渐行渐远的过程。你会不会也和我在某个时间的节点不再重逢?

在图书馆陈旧的书架上,遇到一个久违的名字:翁云凯。一本关于英语学习的书,让我的记忆倏然飞回当年电影频道七点钟《动感英语》。很多类似的感觉像小纸片在箱子角发黄,长霉,你翻某个证件时重逢它们,还是能感到岁月的坚执。

所以啊,我想,还是给你写张明信片吧。就把我这个本子的封皮裁下来,贴上邮票给你。这是我们那年夏天在南锣鼓巷共同的记忆,封皮上面画着望不到尽头的落叶。但我猜,你的本子早就丢掉了,所以特地来提醒你那些旧日曾有的温柔。

好像每年夏天都有些绝望的日子。我记得你写过一首小诗,最后两句是:六月的尾巴轻轻一甩/洒遍一塘夏荷/粘连一架蔷薇。

槐花来去匆匆,忙碌的人来不及用心嗅到它的香味,它就在雨中零落成泥。我曾经分辨不清国槐与洋槐,还欣喜地认为槐树有两个花期,一个清雅,一个朴素。

我给你写信,有一件事让我苦恼。就是想说的话,已经有人先我说过。我厌弃与别人没有差别的自己。为什么会和某些人那么多雷同的表达和相似的感触。这种人是你不喜欢的人。而你厌恶的诋毁的,多半就是自己的影子。

对每个回复我很多字的人,我都心怀感激。但我没有办法把他们一一归类,朋友,亲人,还是爱人。概念的发明,局限了世界的想象力和包容力。一个概念就足以毁坏一个世界观。我想我深受其害,无药可救,因为所有人都中了它的毒。其实,概念对本质是毫无用处的。可是,我们的生活几乎不需要本质。

餐馆里没有其他食客了。不知今晚还有没有流云和星星。

墙角那桌,老板和朋友喝得微醺轻摇。进来一位深夜觅食的姑娘,老板慢悠悠对她说,今晚的风凉啊,喝点热水吗?想吃什么?

老板已经和我很熟识,我曾经天天往这里带朋友。如今,只过了一个立秋,很多朋友就像一棵树上的叶子,大风吹过,一夜散落。

才发现我忘了拿信纸,就直接写在了日记本上。

我还是想给你写点儿什么。已经说了好多,但你不要有任何压力,我只是为自己写的。

月色太远,我想我可以睡了。

人生如梦,而已而已。

酒杯盛不下回忆

二十几岁的未来像一场公路电影,一往无前,无所顾忌,把扬起的风沙远远抛在身后。握紧憧憬,装好温暖,不知深浅地闯荡。歌声响起,酒杯高举,梦就长出了翅膀。

陶陶的梦想天马行空,但她五音不全,只能喝酒。她酒量其实很小,喝酒就是个兴致,无非是想在年轻时留下更多的酣畅和爽朗。她喜欢将酒杯斟满,与意气相投的朋友一饮而尽,也愿意托着酒瓶,独自倚坐墙角,旁观世界,欣赏自我。

陶陶男朋友是个货真价实的酒徒。陶陶第一次遇见他,就是在一家小酒馆。那时,正当陶陶和最好的朋友闹掰,新公司也很不人性,没到一周她就把老板爽快地炒了。随即,银行卡也爽快了,小数点前后总共不过五位数。郝云不是唱过吗:都说钱是王八蛋,可长得真好看。那天喝得有点高,啤酒洋酒清烈不一,陶陶没想到自己也会一个人趴在酒吧的木桌上大哭。

然后,他和朋友走进来,陶陶红着眼睛在吸一杯蓝莓味的莫吉多,肩膀直抽抽。他很自然地走近陶陶,把吸管拽到一边,语气平和得像赵忠祥:哭的时候喝东西,容易呛死。

陶陶刚想,这个人无聊至极啊。他又掏出一张纸巾放到桌上,陶陶拿起来刚要擦眼泪,发现上面写着三个字:赛百味。

后来和他回忆这段相遇,陶陶说,开始以为你是个蛇精病,一转念心里就温暖得像个红泥小火炉。他问陶陶,你那天是不是还喝了蓝色夏威夷?陶陶奇怪,你怎么知道?我给你拿掉吸管,你就咧嘴大哭,满口都是碧蓝碧蓝的牙齿,还披头散发,差点没吓死我!

陶陶跟着他游历了城中大大小小的酒吧,也被他带去参加了很多朋友的酒桌。在众人面前,陶陶从不多饮,一杯酒在手中慢悠悠细细品咂,倒为陶陶装饰了几分优雅。只有两个人的时候,便无所顾虑,尽兴才好,醉了也不用担心没人管。很多次,路上只剩昏暗的路灯,陶陶有意无意踉跄脚步,他紧紧扶住,看她歪在自己肩上梦呓一般笑语。

酒馆酒桌不是陶陶喝酒最喜欢的去处,那里的酒,多则生厌,少则无感。最可爱难舍的,是明月之夜,飘雪之晨,或花木之下,清溪之畔,耳语轻笑,举杯小酌,可以相守小炉旁,也可以径直坐在草地上,杯盏相亲,饶有意趣。陶陶特地买来一对瓷质酒杯,央着他去买各种果酒、米酒。陶陶还记得,他斟上一杯青梅酒,还是用赵忠祥敦厚温柔的声音说道:今天下英雄,惟使君与操耳!话音刚落,陶陶已经笑得把一口酒喷出好远。

有天晚上,陶陶忽然来了兴致,打电话约他一起出来喝酒。挂了电话,半天不见回应,也不知他出门了没有。陶陶再催,他才迟疑地说:脏衣服还没洗,不知道穿什么见你才好……陶陶又好气又好笑,撒娇地骂了他一通。半小时后,他踏着一双人字拖,穿了一套白色球衣出现在陶陶楼下。子夜已过,很多小酒馆接近打烊。他带她转转悠悠钻进一家便利店,买了四个罐装青岛。

坐在马路边,大海捞针一样满天空寻找星星。陶陶忽然想起,他喝酒最好要有点儿下酒菜。于是又拉起他去找食物,可是附近的小店都熄灯了。救急的只有包里一小袋咪咪虾条。他说,这就足够了。

那天夜里没有星星,月亮也被蒙蔽了。风有点儿不透气,他的脸被陶陶散开的头发轻轻拨打,说很痒,又说不想躲开。他抱着微醺的陶陶,在耳边说,以后回我的家乡吧,天空和海水一样蓝,你一定会喜欢那里的。

酒也并非时时都是悦人的样子。在阑珊月夜,它是出世散人;在迷离酒馆,它是红尘看客;但在喧嚷的酒席上,它就容易沾染俗世陋习,忘记分寸,让人丑态百出,甚至卷入纷争。年轻好酒之徒,难免有时误入歧路。可这一误,也往往就此错失了身边最好的陪伴。

那是朋友最多的一次聚会,恰巧陶陶加班没有参加。酒席上,空酒瓶越来越多,随心闲谈也变得越来越嘈杂,夹着喋喋不休,夸夸其谈,甚至放肆笑骂。圈子大,关系也复杂,结果酒醉失言起了口角,紧接着朋友之间竟然大打出手。陶陶赶到的时候,男朋友正和另一个人厮打在一起。陶陶正要哭着跑过去,一只酒瓶擦着她的头发飞驰而过,在墙上碎裂。陶陶想拉他住手,却被他推倒在地,碎玻璃瞬间嵌进手心。直到保安出现终止风波,他却一直没好好看陶陶一眼。

事后,陶陶没有等到他的道歉和安慰。陶陶不能接受他再酒醉打架,他却坚持说那是兄弟意气,必须为之两肋插刀。陶陶和他大吵一架,决然离去,而他再也没有找过陶陶。

“成长,最残酷的部分就是,女孩永远比同年龄的男孩成熟。女孩的成熟,没有一个男孩招架得住。”

陶陶再也没去过酒吧,也尽量避免与他的酒友有任何交集。酒杯空空,里面却装满了回忆。她一个人的时候也忍住不去喝酒,生怕醉了以后恍然回到过去,却再也找不到曾经把盏共话的那个人。

某天打扫屋子,拖把不小心撞倒了一瓶白兰地。那是和他一起喝过的最后一瓶酒,酒洌醉人,剩了一大半。

清脆的撞击声后,玻璃瓶应声而碎,透明的液体蔓延开来,满屋子都是散不开说不清的气息。酒杯里盛不下的往事,终于找到了倾泻的闸口。而她一直逃避的气味,还是找到了她,排山倒海,迅速将她淹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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