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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小朋友 老王

“指尖划过的,不只是烟雾,还有一起散去的花儿。”——祭奠那些个过去的白衣胜雪草长莺飞的yin窝岁月,金言。

我们回不到那过去,但也没必要仅仅放眼将来。

那是遥远的2002年。那一年里,我身上发生了两件不得了的事,当然,这对世界和平和历史轨迹都没啥关系,但是对我却无比重要。

我脱离了处男。

我考上了大学。

临上大学的那个暑假,是我一生中最爽的假期,虽然没发生什么太好的事儿,不过,时间够长,足足有两个月。

在这个操蛋的暑假,我跟我第一个媳妇儿掰了。很难想像,就在年初的时候,我们还互相把对方的第一次给废了。后来我才明白,那短短的几十分钟,足足是一个时代的分水岭。

我第一个媳妇儿又白又瘦,挺好看的。我喜欢叫她小朋友,因为她长得显小。当然,前两年据说她已经当妈了,但是在我心里,她还是小朋友。

那是02年的寒假,那天我们家里没人,我们很顺利的关上门拉上帘,缠绵,火热,激|情,萝莉,重口味,**……总之,把该办的事儿全办了。

那年,我18,她17。那年,还没有bt,没有电驴,只有VCD。

所以很费力……很久,很久,很久……

你们都懂的。

事后,她没见红。不过我清楚,这丫头绝对是长跑的时候把自己给破了。从此我痛恨现代教育体制,因为这样的事情注定不会发生一回。

我相信她是第一次,理由很简单。

她是我们班的学习委员,一切的业余时间都在看书,包括和我亲嘴儿的空隙,都有一只眼睛看着英语书。

她没那个功夫搞小三。

所以那天我在被窝里搂着光溜溜的她,她满脸幸福的问我,你会不会娶我?那口气就像是说:瓶子已经给您开了,酒喝不喝随你,但是开瓶费你得给付了。

我连犹豫都没有,就直接说“会”。

因为这瓶酒我喜欢,很喜欢,喜欢到爱。

可惜当时我没想到,这话仅仅是我第一次说出,而绝对不是最后一次。

她幸福的钻进被窝深处,我也性福。

然后就是半年的高考冲刺。当然,她冲刺,我继续干着我喜欢的那些个闲事儿,比如写小说,比如看小说,把写过的小说一遍遍的修改,把看过的小说一遍遍的重复看。

那是个没有文学网站,没有kindle的荒凉时代。

半年后,放榜。

她考上一间要多重点就有多重点,重点的你都觉得丫怎么就那么重点的大学。几年后,有个叫老郭的说相声的,说那家大学专门教人怎么搓澡以及怎么摊煎饼。当然,那间大学不在虎坊桥,也不在湖广会馆对过儿。(不懂的朋友可以听《文武双全》)

这多有意思……

再看看我吧,靠着一张发猪肝色儿的2级运动员证儿加了20分,才勉勉强强考上一所全国有名的烂大学。

那真是一间烂大学,烂的你都不好意思直呼其名。

据说,这间大学中走出的任何一个人,包括老师,校长,学生,司机,传达室大爷,食堂小丫头,都会在口语中不由自主的在校名前面,冠上“****”两个字。

这太有意思了……

这他娘不就是逼着我们平行而过么!

于是,我主动跟她分了。

说好听点儿:别耽误人家。说难听点儿:别让我压力太大。

那天,我一本正经的跟她说了,分吧,省得我拖你后腿。然后也省得你拖我后腿。你要去的那是个搞学问的地方,你以后就跟咱敬爱的胡主席是校友儿了。我那个地方,那就是个藏污纳垢男盗女娼的地方,我去那儿是要享受生活了,生活,懂么,哎,就是那种特别特别那什么的生活……

她一语不发,沉默良久,说要回家。

我把她放在自行车的大梁上,骑车骑了两小时,送她到那遥远的家。

我以前可真没想到,这有可能是最后一次送她回家。

她在半路上把我从车上掀下来,然后骑在我身上,抱着我一顿捶,然后一顿亲。

弄的我满脸都是湿湿热热的水珠。好像还咬了我两口。

我顺势翻身上去,骑着她那消瘦的小身板儿,死死的按住她两只死命挣扎的小手。

然后我俯下身子,也亲了起来。搅拌,伸缩,抽搐,疼……她咬我。

最终,我们还是站了起来,推上车,接着走。

“金言!你他妈混蛋!”

我把她放在家门口,她这样对我说。

“谢谢啊,记得早晚刷牙。”我推上车,快速离去。

我知道,再多留一秒钟,我就不想走了。

或者说,我就走不了了。

当然,留住我的,不仅仅是她那双充满眼泪的大眼睛,还有她爸那双干惯力气活的老拳。

回家的路上,我潇洒的做了一个漂移动作。

可惜,我骑的是一辆自行车,路面上还有水……

哐……

躺在马路间,我想,要是来辆卡车给我解决了,是不是就痛快了?

可惜,等了半个小时,就过来一辆三轮儿。骑三轮车的老头儿对我说:小伙子,起来吧,别冻着,不就是失恋么。

当时的我很佩服三轮儿大爷的慧眼。

现在的我很怀念没几辆汽车的北京。

于是,在这两个月里,我难得的享受了一下睡不完的觉。

在昏睡与半清醒中,我冥冥中思考了一下佛教的意义,比如创教的释迦摩尼,也是因为失恋的刺激就悟了。

然后在我的睡梦中,就出现了一副“金言高僧”的图像。

有个白白胖胖的妖精对我说:师父,您就是北京二环边儿上的金言高僧么?带我去取经吧!

醒来我就悟了——我剃光头的摸样,真tm难看。

转眼间,漫长的暑假就要过去了。

我开始期盼着新的学校,新的环境,新的人。

我报考的大学专业,是学文科的,在那个班里,绝对是一群鲜花衬着我这颗绿草的范儿。

不得不说,随着开学那天的到来,我越来越激动了……

好吧,就当重新活了一遍吧!

告别旧日的一切。

告别小朋友。

我决定从抽烟开始。这是一个好主意。

上高中的时候我是个脚踩“黑白”两道的主儿。其实我们那个小地方,砍人都很少出现刀具;所谓黑,无非是不怎么听话的孩子。

顺便一提,我在上大学前,一直蜷缩在北京最小的一个区里,几乎从未踏出。而这个区小的离谱,从中心往东南西北四个方向走,步行不到20分钟,准都能走出去。

说回原题。抽烟。

那时候我那些“混”的朋友,总有事儿没事儿的给我递烟;我理解,他们一方面是想让我成为他们真正的“自己人”,另一方面也是假客气。

也不知怎么,那时候的我是一个纯粹的无不良嗜好者。烟,酒,这些现在的我爱之弥深的东西,那时候就是深恶痛绝。

因此,我决定去抽烟,来改变这一切的东西。挺2吧?孩子么,都这样。没什么不好意思的。

第一口烟,我终身难忘。感觉有一团火焰灼烧着喉咙,还有一种感觉,就是微微的甜味。

我迅速的爱上了这种感觉。

我那时候就已经预见到,不用几年,我就会变成一个烟不离手的老烟枪。

当时有首比较流行的歌儿,叫有多少爱可以乱来。乱来……

我就坐在街边的石凳上,看着光秃秃的水泥地,灰不拉几发红的天空,以及一盏盏或黄或白的灯光。

默默的抽了一口,又一口……唱着乱来,乱来……

第二天,我跟老王去学校报到。

介绍一下这厮吧。

老王叫王萧逸,是我邻居兼发小儿,4岁那年就是朋友了。

这丫本来和我同届的,结果阴错阳差的比我大了一届。当然,丫没有跳级,事实上,我上了四年高中……

而我们俩又非常奇怪的考上了同一所大学;在学校名字前面加上“****”俩字儿的典故,就是丫跟我说的。

然后,丫现在变成了我的学长……

“大J8隆冬冬隆冬隆冬隆冬冬……”老王唱着自己的成名曲,歌词就这么一句,翻来覆去用不同的曲调唱。曲子是每一个被中学蹂躏过的孩子都熟悉的《运动员进行曲》;很上口,老王曾为之命名为“大J8之歌”。

那时候北京城总有许多假装怀孕或哺乳的中年妇女,怀揣着婴儿和一堆VCD,在街角用闪烁的眼神勾引你过去。

对我们来说,下一幕的情景,自然是一群青春期亢奋的半大小子,围着一台超强纠错的VCD机,红着脸和眼,一动不动的看半天。

于是那时候我们私下里都比那话儿的长度。男孩子都这样,一点儿也不新鲜,这和女孩子比罩杯是一个道理。不过我们在懵懂的时候,总以为女孩更愿意比那话儿的深度。

老王很粗俗,真的,丫说丫拥有128的绝对长度,上能打飞机,下能放风筝。然后顺嘴就哼出了这首“大J8之歌”。

何谓经典传唱?又何谓余音缭绕?

于是,伴着这首曲子,我踏出了从小没离开过的那块儿屁大的小地方,跟神7一样,在未知的那片天地里,各种摇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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