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消息报》2009年11月5日第27版报道:深陷虚假代言风波,“推销员”侯耀华可能面临赔偿。称侯耀华被中国广告协会点了名,其代言的十个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均含有违法内容”。
我用时0.007秒,百度一下,得到的结论是找到相关网页1070000篇,看侯耀华,果然是名人。
在之前的之前,侯耀华对于我而言,就是本山大叔的话,这也就是个人名。我其实是个爱上网爱看报的人,关注电视,也只看体育频道和文艺频道,按理说,我应该知道的,但我偏偏不知道,知道侯宝林大师、马三立、马季、姜昆甚至王平,对于他们的经典段子耳熟能详,可侯耀华的呢?他是相声演员还是小品演员?说实话,我真的不知道。
那我之前是怎么知道他老人家的呢?
之前众多媒体报道过:著名相声表演艺术家侯耀文去世已两年。因其生前未立遗嘱,他的身后遗产尚未分配。因认为伯父侯耀华等三人侵占自己父亲的遗产,侯耀文女儿侯瓒及其妹妹将对方告上法院。目前,西城法院已受理此案。
这个说他是“贤弟”侯耀华?还是“慈父”侯耀华?既然已经诉诸法律,相信法律会有一个公断的。按说,侯老师这么有钱,用不着啊?难道他挣的钱来源本就是这些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
我翻了三页,侯耀华的称谓大体有这些:“中华第一猛男”“影帝”“推销员”“侯药华”!群众的眼睛基本是雪亮的,除了买这些产品的人;我同时看到,真正的智慧在民间,多好的称谓?
我在报纸上看到的,侯耀华本来是著名演员的,现在这四个字也加引号了。现在有法律专家认为,如果接到投诉,他是要赔偿的。和侄女的官司要是输了,更没钱了;要是赢了,还得给人家赔偿啊;这个当然还不止,消费者要是也要你赔偿呢?
称谓多的人多了去了,我们不是听说某某是杰出的政治家、军事家……还有人的名片上也有若干头衔,但像这样称谓一大把,并且没一个好听的,我还是头次遇到。
人要是做到这个份上,要我看,不如没称谓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