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出自宋·钱易《南部新书·戊集》:“又乾符二年,崔沆放崔瀣,谭者称座主门生,沆瀣一气。”
这则典故说的是崔瀣和崔沆的故事:
在隋唐的时候,朝廷通过科举制度来选拔官员,所以读书人要想做官,就必须通过科举考试,所以在考试中也免不了一些徇私舞弊的情况发生。
唐僖宗在即位后,改年号为乾符。在乾符二年(公元875年),在长安要举行一次考试,来自全国各地的考生来到长安准备考试。在这些考生中,有一个叫崔瀣的人很有才学,在考场上也发挥正常,就等着几天后发榜公布成绩。正巧这次考试的主考官名叫崔沆,他在批阅崔瀣的卷子时,觉得非常好,就录取了崔瀣。
按照当时的习俗,考试被录取的人,都算是主考官的门生,而主考官则是考生的座主,尊称为恩师。发榜之后,崔瀣去拜访崔沆。崔沆看到这个和自己同姓的门生,非常高兴。后来有人很据他们两个人的情况,编了两句话:“座主门生,沆瀣一气。”
“沆”和“瀣”连起来是一个词语,“沆瀣”表示夜间的水汽和雾露,“沆瀣一气”则表示他们师生两个人就像是夜间的水汽和雾露一样连在一起,用来比喻双方互相串通。“沆瀣一气”这个成语发展至今,多用来比喻臭味相投的人互相勾结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