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谓共和国里的美德,是指爱祖国,也就是爱平等而言。这并不是一种道德上的美德,也不是一种基督教的美德,而是政治上的美德。
—孟德斯鸠
法国伟大的启蒙思想家、法学家孟德斯鸠,不仅是18世纪法国启蒙时代的著名思想家,还是近代欧洲国家比较早的系统研究古代东方社会与法律文化的学者之一。
他的著述虽然不多,但却影响广泛,尤其是《论法的精神》这部集大成的著作,奠定了近代西方政治与法律理论发展的基础,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欧洲人对东方政治与法律文化的看法。他的作品还有《波斯人信札》和《罗马盛衰原因论》。
1689年1月18日,孟德斯鸠在法国波尔多附近的拉布雷特庄园出生,他自幼受过良好教育。19岁便获得了法学学士学位,出任律师,25岁开始担任波尔多法院顾问。博学多才的孟德斯鸠,对法学、史学、哲学和自然科学都有很深的造诣,没多久便继承了他祖父、伯父一直担任的职务—波尔多法院院长,并获得男爵封号。
之后他迁居巴黎,专心于写作和研究。同时,也漫游了欧洲许多国家,特别是在英国待了两年多,考察了英国的政治制度,认真学习了早期启蒙思想家的著作,还当选为英国皇家学会会员。
45岁时,孟德斯鸠发表了《罗马盛衰原因论》一书,借古罗马的历史资料来阐明自己的政治主张。之前,他曾化名“波尔·马多”发表了名著《波斯人信札》。这部书同样是通过两个波斯人漫游法国的故事,揭露和抨击了封建社会的罪恶,用讽刺的笔调勾画出法国上流社会中形形色色的人物,在当时受到了普遍欢迎。
孟德斯鸠的学术造诣很深,最重要、影响最大的著作,是1748年在日内瓦出版的《论法的精神》。在这部巨著中,他系统地阐述了自己的哲学和社会政治学说。
除了在学术上取得了巨大成就,孟德斯鸠还得到了很高的荣誉。他曾被选为波尔多科学院院士、法国科学院院士、英国皇家学会会员、柏林皇家科学院院士。
1755年1月,孟德斯鸠在旅途中感染热病,同年2月逝世。临终前,他承认上帝是伟大的,人是渺小的。
孟德斯鸠反对神学,提倡科学,但他既不是无神论者,也不是唯物主义者,而是一名自然神论者。
他在洛克分权思想的基础上明确提出了“三权分立”学说;他特别强调法的功能,认为法律是理性的体现。他还提倡资产阶级的自由和平等,但同时又强调自由的实现要受法律的制约,政治自由并不是愿意做什么就做什么。他说:“自由是做法律所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如果一个公民能够做法律所禁止的事情,他就不再有自由了。因为其他的人也同样会有这个权利。”
他以专制政体为三种基本的政府形态之一,使得专制政体成为18世纪政治思想中的一个核心主题,不仅如此,他还是西方思想家中第一个将中国划入“专制政体”的学者。因此,孟德斯鸠被认为是“从否定方面将中国列入一种世界模式的第一人……为法国和欧洲提供了与以往不同的中国形象”。虽然他的有些见解不免偏颇,但相对于同时代的人,他的观点还是较为接近事实的,也丰富了《论法的精神》的素材。
孟德斯鸠对后世思想家们理论的形成是有重大影响的,尤其是他关于法制、三权分立、君主立宪等方面的思想,更为一些资产阶级国家所直接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