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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绵羊世界

1653年,即清顺治十年,四月间,诗人吴梅村来到南京,拜谒两江总督马国柱。其时战乱方歇,南京的景象给了诗人深深的刺痛。回想明王朝立国之初曾经建都于此,画角吹难,气象万千,而南明弘光小朝廷龟缩南京,那还是不久以前的事情,转眼间家国易主,物是人非,吴梅村有感而口占七律,末句有“无端射取原头鹿,收得长生苑内牌”,尤其令人有抚今追昔之慨。

这一句诗,所咏之地为南京孝陵,即明太祖朱元璋的陵墓。明朝初年,孝陵山丘曾有梅花鹿群放养,多时达数千头。每头鹿的脖颈上都挂有银牌以示标记,凡捕杀者以死罪论处。而吴梅村此时所见,苑内鹿群已经无人看管,更遭到当地人的随意捕杀,鹿颈银牌也失去了原先的权威,纷纷散落在捕杀者的手中。

朝代更迭,此时的大清统治者为了坐稳江山开始励精图治,工作重点之一就是仔细研究前代的典章制度,完全一副“拿来主义”作风。尤其在作为治国根本的律法一项上,几乎完全沿用了朱元璋时代的《大明律》,比如,顺治三年清代第一部法典《大清律集解附例》几乎就是《大明律》的翻版。人们难免不产生疑问:一个腐败的、被推翻了的王朝,其律法为何被对手奉为至宝?如果这律法是良法,那么,这个庞大的王朝又如何走到灭亡的一步?

诗人吴梅村并没有仔细探寻过这个问题,他在荒凉的孝陵故地抚今追昔,遥想洪武盛况,生发着“王谢堂前燕”式的苍凉感慨——历史总是如此相似。

孝陵内尸骨已朽的朱元璋不知道生前有没有想到过他的王朝这未来的伤心一幕,但无疑可以肯定的是,他当初确实曾为王朝的顺利延续而殚精竭虑,煞费苦心。

朱元璋在立国之初,主要面临着这样几个问题:一是大动荡之后社会的复苏与发展;二是整顿吏治以消除腐败,使庞大的帝国能够驶上一条长治久安的良好轨道;再有的就是铲除有可能在短期内威胁皇权的所有隐患。

关于第一点“社会的复苏与发展”,听上去是个难上加难的问题,实际上却不必花费太大心力。回头看来,几乎任何一个朝代,在其创始阶段都能很快地收拾好动乱的残局,进而迅速走向黄金时代,典型的例子是唐代的贞观之治,清代的康乾盛世。究其原因,除了帝国初期的君主大多能力过人并且励精图治之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因素是,国家在他们接手的时候通常刚刚结束长年混战,处于破败的低谷,而从低谷向上攀登,很容易就上升到一个相当的高度。正如爬山,人在山脚下,怎么爬都是往上走,况且,每个人先天都有着追求更好生活的渴望,当这种渴望被种种外因普遍而持久地压抑住时,就如同大水被堤坝阻住,这个时候,只要放开一个口子,水流自然会磅礴宣泄。所以,在王朝初创阶段,各地的地方官用以夸耀政绩的经济迅速增长,其实与他们本人的管理能力并没有本质上的关联,只要大环境“放开一个口子”,水流自然会湍急汹涌,爬山也自然会很轻易地向上迈上几个大步。于是,尽管地方官腐败或者无能,通常也只是使当地的发展没有爬到应有的高度,却也很难再往下跌——最坏的境况已经发生了,再怎样都不会比这更糟。社会变革初期的这种特殊性很容易造成一种假象,即,社会与人民在一个“英明”政府的领导下大踏步地向前迈进,而地方官员尤其政绩彪炳,为地方的复苏与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

但是,照这种局面发展下去,又会是怎样的一番景象?

可以想象的是,虽然在山脚下时,不必花费太大心力就可以向上迈上几个大步,但是百尺竿头,却很难更进一步。天纵之才的朱元璋显然明白这个道理,经历过元代统治,他很了解正是由于元代晚期吏治的极端腐败才给了自己以推翻旧朝、建立新朝的机会,而他自己的天下,自然不能重蹈元朝覆辙,在得国之初,更不能疏忽了对吏治的整治而为今后的江山留下隐患。

朱元璋采取了未雨绸缪的做法,并且狠辣果决。他对群臣的告诫是,要让那些贪污腐败分子犹如置身荆棘丛中,寸步难行,即便是侥幸出了这荆棘丛,也要落得一身体无完肤。朱元璋颁布《大明律》,把《受赃》专设一篇,条目详尽严谨,惩罚苛刻残酷,并且,在《大明律》之后,又相继颁布《大诰》《大诰续篇》《大诰三篇》等等,这一切便构成了中国历史上仅见的对官吏贪污行为的超强律法罗网。律法内所规定的刑罚手段,其残酷程度骇人听闻,实施之中,不少官员被凌迟、阉割、剁手、挑筋,诸多汉代即遭废除的肉刑被再次起用,更有一些则是全新的发明——这一层是刑罚之“重”,而刑罚之“广”也相当骇人:一是凡有贿案发生,必定顺藤摸瓜,斩尽杀绝;二是不避皇亲国戚,凡皇族贪赃,量刑尤重。

洪武年间最骇人的刑罚当属“剥皮实草”:凡受贿数额在六十两以上的官吏,枭首后在地方衙门旁边专设的“皮场庙”剥皮,皮被剥下以后被填上稻草,摆在衙门的公座边上,起着杀一儆百的作用。让人觉得还算人道的是,这毕竟不是活剥。

“剥皮实草”虽在后世史家中尚存争议,但朱元璋在吏治方面用刑之苛、之酷确属历代所罕见。如此的用刑之酷和牵连之广,乍看上去,很容易使人以为是后来魏忠贤麾下的东厂作风,但这两者之间的重要不同是,洪武年间的风格更加注重律法。历朝历代,似乎很难再找到一个皇帝能够在对律法的重视程度上和朱元璋媲美,朱元璋在建国之初即把纲纪法度的建设明确作为国家的首要任务,他认为这样做可以起到提纲挈领、纲举目张的作用。

朱元璋对律法的建设几乎到了事必躬亲的地步,在刑部尚书刘惟谦详定《大明律》的时候,每完成一篇,便要誊写给朱元璋一份,由朱详审裁定。这仅仅是众多同类例子中的一个,就以此来窥一斑而知全豹吧。

除此之外,对待那些文臣武将们,朱元璋还有着另外的一手——耐心的思想政治工作,他先后发布了《铁榜文》、《资世通训》、《臣戒录》和《至戒录》,苦口婆心地告诫大家,效忠皇帝是如何的重要,是如何的光荣,而欺瞒犯上又是如何的不可取,如何的会传为千古骂名。朱元璋甚至还鼓励儒生们去向一众武将宣扬忠烈死节的道理,总之,朱元璋的确用心良苦。

但是,皇权的独揽、律法的制约和思想政治工作的开展还是不足以使朱元璋放心。对权力的极端欲望使朱元璋有点像一名心理变态的丈夫——他时刻担心着邻家男人会动他妻子的念头,虽然这个邻家男人看上去老实本分,忠厚和善,对自己的妻子从没有多看过一眼,对自己也一向以礼相待,但是,这个丈夫还是非要杀掉邻家男人才能放心,因为,邻家男人就算再怎么老实本分,忠厚和善,但毕竟是一个男人,这就始终构成着染指自己妻子的潜在危险。只有把这仅有的一个潜在危险也连根除掉,这名心理变态的丈夫才能真正地放下心来。

自上而下地全面、严格地整顿吏治,历来是中国百姓最乐于看到的事情,我们很容易就可以想见百姓们得知腐败的官员受到酷刑惩罚的时候该是怎样一种欢天喜地的心情。在这样的事态下,法外施刑的屡次发生并不会让更多的人产生忧虑,相反,多数人倒是欣慰于看到腐败官吏受到最残酷的惩罚,而无论这种惩罚是否属于律法系统合乎程序操作的结果。最高统治者的法外施刑很容易被更多地视为英明决策,在这里,程序正义是退居其次,甚至是无人关注的,一个良性的、可以自动运行的律法系统和监督系统也落到了人们的视野之外。要知道,这些严刑峻法的实施,并不仅仅是依赖官僚机构的制度化操作,皇帝本人所起到的作用实在非常之大。朱元璋把皇权发展到高度集权的地步,废除中书省与丞相,几乎一手总揽天下事务。

更为重要的是,朱元璋颁布一系列律法的出发点也并非本着“以法治国”的目的,依然是中国历史上惯常的“以权谋治国”的方式方法。在他的眼里,律法仅仅是诸多治国权谋中的一种,正如“百姓利益”在一些“英雄人物”那里通常只是一种途径而非目的,只是一种口号而非本质。

所以,虽然洪武年间的法律体系已经在皇帝不遗余力的力抓之下而相当完善了,但是,此时司法上的不完善程度却足以与立法上的完善程度一争高下。对于广大官员和士绅阶层来讲,小心谨慎不去触犯律法并不能确保自己的安身立命,甚至,这两者之间还常常毫无必然联系。

那么,其间真正的“联系”是在哪里呢?

我们不妨把皇权和官僚集团想象为统治阶层中的两大派系,派系之间寻求的是一种平衡,朱元璋为了使这种平衡能够在自己的任上保持下去,并且还能安稳地持续到他的继承人那里,就不得不想尽办法“倾轧”官僚集团,使官僚集团的力量弱化到能够和自己的继承人取得平衡的地步,因为,继承人的力量到底是不如自己的,而皇权与官僚集团间的力量平衡才能保障政权的稳固。

一个广为人知的故事是,太子朱标曾经劝说朱元璋不要杀人太多,朱元璋气愤得把一枝荆棘摔在地上,让太子拣起来。荆棘多刺,太子难以下手,朱元璋把荆棘上的刺全部削光,把光秃秃的荆棘塞到太子手里,说:“我这些做法,都是在为你削除荆棘上的尖刺啊。”

朱元璋的顾虑是,在自己的有生之年,自己是可以“说了算”的,但在自己百年之后,继承人还能不能“也说了算”。为此,朱元璋一方面需要剪除一些官僚集团中的强势人物,一方面也需要在吏治当中铁腕立威。从这点上看,官僚集团不仅仅是皇权的统治工具,也可以被看做是与皇权相制衡的一大派系。于是,我们可以理解,历史上的很多事情都无非是皇权与官僚集团之间为了寻求平衡或者打破平衡而运用的权谋手段的结果。

出于权谋术的考虑而进行的铁腕反腐必然在先天上就存在弊端。反腐行动是自上而下的,法外施刑的泛滥说明了它并不着意于建立一种完善的、可以自行运转的律法体制,而骨子里又有着制衡官僚集团的这一深层原因,于是,合理有效的监察机制就更是不必要,甚至根本就不应该存在的。皇权所追求的是一种“说了算”的制衡结果,追求这种结果自然也就不需要什么“程序正义”。

集中了政治精英的官僚集团不会不明白个中三昧,他们深切地懂得,反腐行动与百姓利益之间并没有任何实质关联,他们面对的只是来自于皇权的权谋手段,便自然也以自己的权谋手段去做出应对。事情的另一面是,在和皇权派系相对的官僚派系中,还分裂着若干个小派系,这些小的官僚派系既要与作为对立派系的皇权一方斗智斗勇,还要想方设法地利用皇权的力量来倾轧其他的官僚派系。于是,吏治的整顿往往并不像草根阶层所看到的那样某某官僚因为贪污受贿、营私舞弊而受到了毫不留情的制裁,而是这个倒霉蛋被他的敌对派系借着整顿吏治的理由而加以迫害——虽然“受害者”本人就其受到的制裁来讲往往并不冤枉,但他的对手们,那些打着整顿吏治旗号而整垮他的另一派系的官僚们,其自身也不会比这个“受害者”更加干净多少。而皇权又正好借着官僚集团之间的派系倾轧来整治作为皇权派系对立面的整个官僚派系——这是一个复杂的博弈过程,而朱元璋正是这类博弈运动中的佼佼者。单看洪武年间最著名的胡惟庸和蓝玉两案,前后历时十四年,牵连至死的足足有四万五千多人,而后的空印案和郭桓贪污案再起巨大波澜,不但官员被严办了无数,追赃还波及到了全国各地的很多富户那里,导致大批富人破产——这让人禁不住怀疑:借此大量敛财之举到底是搂草打兔子的结果还是其本身就是当初的直接目的之一?在这个过程当中,自然会有一些腐败官吏受到惩处,自然会有一些为富不仁者受到制裁,也自然会有一些地方得到相对的太平,老百姓欢欣鼓舞,而究其原委,这些所谓“战果”却大多只是权谋斗争之下的副产品罢了,也就是说,老百姓以为恶狗被好人打了,其实却是一群狗被另一群狗咬了。但是,从副产品中得益的百姓们却不明白个中三昧,想当然地认为这个“副产品”就是“正式产品”,就是原始目的本身,因而歌功颂德,咏叹皇恩浩荡。

但这“副产品”从源头上就注定了它的不可持续性和不确定性,而“不确定性”更为让人恐惧,因为,你虽然有可能成为一场上层社会博弈的受益者,也同样可能被莫名其妙地牵连进去,成为受害人。

另一方面,权力集团的博弈使得人事的任免主要取决于忠诚而非能力。无论对于皇帝也好,还是对于某一个官僚派系也好,对某个人的任用或者贬谪甚至罢免,很大程度上和这个人称职与否没有直接关系,倒是此人对自己的忠诚度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百姓们对青天大老爷的天真期待往往成为泡影。

在洪武年间的权力博弈中,朱元璋无疑是最后的胜利者。一些老百姓因之受益也好,一些士大夫因之无辜受累也好,都并非这屡屡整顿官场的真实目标,自然也就不是最高权力者在意的事情。而对于百姓而言,国家不是他们的,在家天下的时代里,他们只是帝王的私产,无论被恩典着还是被虐待着,他们通常都只有默默接受的份儿。虽然有时候,“天下兴亡,匹夫有责”(虽然这句话本身在当时还没有出现)之类的主张被一些百姓与知识分子天真地曲解为自己以及自己所在的阶层就是“天下”的一分子,就是江山社稷的主人之一,但有着这类想法的人在实际生活中不是因为很快就遭遇瓢泼浇头的冷水而有所醒悟,就是被社会残酷地淘汰出局。主流方面是,在一个权谋的大环境下,许许多多的人也有着自己的一套小权谋,必须更多地通过与他人的博弈而非自身的正直努力来赢得生存与发展的机会。在长期的博弈过程中,权谋渐渐演化成了一种根深蒂固的习惯,无论在何种环境下,人们都会不自觉地运用权谋的思维方式来应对环境,解决问题。无疑,通晓权谋者是不被人喜欢的,但大环境就是如此,所以,中、下层不但受到上层建筑潜移默化的熏陶,自身的实际利益又往往很难依靠正当手段来得到保护——除了权谋与心机之外,他们还能靠什么立足于这个世界之上呢?

道德伦理永远是与实际利益冲突着的。官方永远在宣扬着圣人式的道德指标,而对这类宣传信以为真的人却经常成为被社会秩序迅速淘汰的对象。

当然,其中也有极少数人幸存下来,并且为自己赢得显赫的声名。著名的海瑞就是非常接近圣人标准的一位,他的家徒四壁似的清廉使他注定只能成为一个戴着光环的榜样而无法为更多的人效仿。对于整个社会,海瑞式的人物起着一廉遮百丑的重要作用。对于皇权来说,海瑞的这种作用怕是要比他实际的政治作为还重要上不知多少倍,因为把特例混淆成典型能够极大地有助于社会的稳定。而在一些冷眼旁观者看来,这样的情形却正应了《老子》中的名言:“大道废,有仁义;智慧出,有大伪;六亲不和,有孝慈;国家昏乱,有忠臣。”

笙歌西第留何客,烟雨南朝换几家。

——孔尚任“烟雨南朝”用词工巧,明朝历十七帝的江山终于变做了“南明”。“扬州十日”之后,多铎的军队开始逼近南京。这时候的南京,不再是大王朝的帝都,而是南明弘光小朝廷的首府。

当初,朱元璋对全国子民加强思想钳制,八股取士,把“四书”限制在朱熹的《四书集注》的思想框架里,参加科举考试之人不得有任何的个人见解。科举制度给平民百姓提供了改变命运的机会,但是,这就像是一笔交易:任何人,如果想要改变命运,想要获得晋身之阶,就必须放弃个性而养成奴性,放弃思考而一味顺从,这简直和西方传说中的为了获得现实利益而把灵魂出卖给魔鬼的故事一样。

现实利益的诱惑是巨大的,趋利避害是人的天性,当诱惑足够大的时候,有几个人还情愿孤高自重呢?况且,即便有人想孤高自重也是要承担巨大的风险的——在明王朝初立的时候,科举的作用还没有形成,朱元璋迫切网罗人才任职做事,他的出发点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所以,对那些拒绝被网罗的知识分子便不惜采取强硬手段。在朱元璋亲自编定的《御制大诰三编·秀才剁指第十》里面,记载着一段这样的事情:贵溪儒生夏伯启叔侄不愿被明政府征召为官,双双剁下了左手拇指以示决心,结果被朱元璋砍头抄家。这样的做法,在历朝历代的开国时期都属极为罕见。

虽然,后来的科举制度更加强调“胡萝卜”的作用,但“大棒”的余威却并没有就此消散。在胡萝卜与大棒之下,天下臣民渐渐按照朱元璋的心愿变成顺民,变成具有奴性的顺民,而读书人更是成了奴性最强、伪性最重的一个阶层。回顾宋儒张载的口号,“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此际当已成为广陵绝响了。从这个角度来看,朱元璋也许更希望自己成为一大群绵羊的头领,而不是做一位人间的君王。

朱元璋为了培养顺民当真煞费苦心,亲自审读“四书”,结果发现《孟子》当中充满着“叛逆”思想。据说,当朱元璋读到其中“君视臣如草芥,则臣视君如寇仇”一句时,大怒道:“使此老在今日,宁得免耶!”于是,删去《孟子》书中八十五条,包括“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等语。

(按:我在上本书“扬州:选择与遗忘”一节中,万语千言其实主要便围绕着“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这一句话,探讨即便不考虑处在第三位的“君”,而“民”与“社稷”孰先孰后——也就是约略用现代概念表述为人权与主权孰先孰后——的问题,本文中又将进行对“君视臣如草芥,则臣视君如寇仇”的阐述,竟然同是《孟子》中被朱皇帝删节的句子。)

但是,英明神武的朱皇帝忽略了这样的一个事实:“君视臣如草芥,则臣视君如寇仇”——单以这句话而论,它表明的道理是客观存在的,是先贤从社会现实中总结出来的经验之谈,所以,即便把这句话从教科书里彻底删除,即便让全天下人都接触不到这一句“大逆狂言”,但人心和社会却都是按照这个规律走的。这就像即便你能把所有文字中和太阳东升西落有关的话全部删除,也改变不了太阳每天东升西落的这个客观存在。

所以,朱元璋制定律法再完善,再严密,惩治“贪官污吏”再果断,再狠辣,但既有权谋机心在先,又有随意司法在后,而顺民们伪顺之道即是权谋之道,最终,还是一场场以权谋对权谋的博弈。君待臣以权谋,则臣待君以权谋,“君视臣如草芥,则臣视君如寇仇”。

形胜当年百战收,子孙容易失神州。

金川事去家还在,玉树歌残恨怎休。

徐邓功勋谁甲第,方黄骸骨总荒丘。

可怜一片秦淮月,曾照降幡出石头。

——吴梅村《台城》

一番风雨,清军入关。

“易姓改号,谓之亡国;仁义充塞,而至于率兽食人,人将相食,谓之亡天下。”按照人们通常对顾炎武这一说法断章取义的理解,此时此刻,不但是明帝国面临亡国之虞,大明子民离“亡天下”的日子怕也不远了。

如果仔细观察的话,南明朝廷其实已经符合“亡天下”的字面标准了:道德清议横行,腐败无能遍地,而权谋的博弈更加如同痼疾的恶化,愈演愈烈。这个时候,多铎的军队已经在“扬州十日”的屠杀之后继续进军,轻易突破了长江防线,逼近了南京。

南京上下慌乱一团。先是弘光帝秘密出逃,紧接着,权臣马士英也出城逃走了,剩下的南京重臣之中就该首推赵之龙了。当初,崇祯皇帝委任赵之龙守备南京,认为那里已经有了司礼太监韩赞周、兵部尚书史可法,如今再加上一个“与国休戚”的赵之龙,则“朕无忧矣”。而此时的赵之龙果然忙上忙下,辛苦非常,匆忙组织了南京临时政权,但其目的不是为了抵抗清军,而是安排和组织城中官员和百姓们的投降事宜。

整个南京城里,没有多少人反对赵之龙他们的决定。猜想一下,虽然接受异族统治会让人们感到非常不适,但趋利避害的现实主义和几代传承的顺民心态还是使他们作出了“明智”的决定,根深蒂固的顺民心态使他们对所谓“正朔”的顺从程度远远低于对强权的顺从程度,更何况,聪明的顺民们早已习惯了在博弈中求生存,在委屈中求发展。“君视臣如草芥,则臣视君如寇仇”,即便臣对君不以“寇仇”视之,最起码也同样视作草芥吧?极少数的满洲人摧枯拉朽式地横扫中原大地,非但很少遇到过真正有力量的抵抗,反而迅速吸纳着归顺过来的汉人势力,使自身的实力翻番地扩张。

广大百姓们很少有机会汇集成“人民运动的洪流”。几乎在历史上绝大多数的时期,百姓经常都是处在极其可怜的状态,历史的动荡变迁每每影响着他们的生活,他们有时会去主动选择,但多数情况下则是被动接受。普遍来说,他们的生活大致可以分为两种——牛马般的生活和过不下去的生活。如果谁有力量把他们从过不下去的生活当中解救出来,并带领他们过上牛马般的生活,那他们自然会安居乐业、感恩戴德;如果谁剥夺了他们牛马般的生活,让他们跌落到过不下去的生活里去,那他们也通常只会安之若素——年轻人有孝道在束缚,老年人有宗教来麻痹,日子就可以这么过下去。做顺民,至少还可以过上牛马的日子,要做叛民,那就什么日子都过不上了——事实上,很多造反起义,都是在连过不下去的日子都过不下去的时候才爆发的。这就像天平的两端,一端是生,一端是死,而通常来说,任何形式的生都要重于任何形式的死,只有一种形式的死和另一种形式的死做衡量的时候,才可能导致造反的结果——比如,是选择饿死,还是选择造反被杀头?百姓们很少会因为权利、正义等等被剥夺而起来反抗,他们一般只有在生存权得不到足够保障的情况下才会如此。或许,如果有有识之士发明出一种简便易行安乐死的办法的话,顺民们也许即便在面临死亡威胁时也不大容易想到反抗了。朱元璋泉下有知,也许会欣慰于他的人间国土终于如愿以偿地变成了绵羊世界,而这个绵羊世界却终于在失去了强有力的头领的情况下遭受到虎狼的入侵。

南京顺民们在赵之龙等人的安顿下开城迎降,家家户户用黄色条幅写好“顺民”字样,并在门口焚香设案,与王秀楚所记之《扬州十日记》中扬州居民的情况如出一辙,只不过扬州顺民事出仓促,南京顺民准备周详。而准备得更加周详的赵之龙等一干文武百官则争相投靠新朝,力求得到新朝任用。当时有位名叫张怡的汉子在旁边冷眼观看,记录下这些人“膝软于棉,面厚于铁”的嘴脸。

顺利进入南京城的多铎与不久前在扬州大搞屠杀的时候判若两人,他公告了明王朝统治阶层的荒淫残暴,并表明大清政权绝不会重蹈明朝统治者的覆辙,而是会实行亲民、爱民的德政。多铎很快就以实际行动证明了自己的承诺:他命人在城市当中划分界限,军队和居民分别安顿在这一界限的两边,互不干扰,并对军队的违纪现象给以严惩,有八名抢劫南京居民的满洲士兵被公开处死。

扬州十日的深深伤口仿佛一下子就在南京得到愈合了。任何人都会相信,如果开进南京城的不是多铎的清军,而是当初保卫南明政权、保卫南明百姓的“四镇”部队,南京百姓的遭遇绝对不会比“扬州十日”好上多少——虽然这是“自家的”军队面对“自家的”百姓。

所以,此时此刻,南京的百姓或许反倒会庆幸城市被这支纪律严明的军队占领,而多铎手下那些人数远远超过满人的汉人士兵面对此情此景不知又该做何感想呢?

再把顾炎武的一句话断章取义一回:“是故知保天下,然后知保其国。保国者,其君其臣,肉食者谋之;保天下者,匹夫之贱与有责焉耳矣。”

那么,明朝“正朔”之兴衰,就由肉食者谋之好了,“保天下者”究竟是哪些人呢?不知道,纵观历史,除了五代冯道,一时还真难想出第二个例子。

——顺带一提:在写这篇文章的时候,恰好在读托克维尔的《旧制度和大革命》,常见东西方的历史颇多暗合之处。该书第八章“在法国这个国家,人们变得彼此最为相似”里,结尾时对该章标题所做的回答是:“正是独夫体制,天长日久,使人们彼此相似,却对彼此的命运互不关心,这是独夫体制的必然后果。”

该书第十章的一段话看得更加让人心寒:“十四世纪,‘无纳税人同意不得征税’这句格言在法国和在英国似乎同样牢固确定下来。人们经常提起这句话,违反它相当于实行暴政,恪守它相当于服从法律。”——这一格言的实施程度究竟如何,暂且不必深究,只是这一思想的“光明正大”的出现和被宣扬就足以使我们为之瞠目结舌了。这是十四世纪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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