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文馆法在一九八七年十二月十日,在第一一一临时国会上通过,十二月十五日,作为法律第一一五号公布,次年八八年六月一日实施。(《官报》号外第一五五号、一九八七年十二月十五日及同上、号外第六一号、一九八八年五月二四日)。
(2) 关于全史料协在制定“文件馆法”后而开展的各项工作,都详细记载在会报、“公文馆法的意义与今后的课题(案)”(公文馆法问题小委员会期中报告、一九八八年三月版)。还有在与历史相关的杂志——《历史评论》也积极记载了公文馆法问题动向(二一一、二一三、二一四、二一五号)、《历史评论》也出了特辑(四六三号)。
(3)(4) 全史料协、公文馆问题小委员会报告“公文馆法的意义与今后的可以(案)”一九八八年十月版、五—六页。
(5) 君塚仁彦 “文件馆建设工作的开展与课题” 丰岛区立乡土资料馆《生活与文化》 研究纪要第三号、一九八八年三月、七八页。
(6) 西垣晴次“关于全史料协《公文馆法的意义》与今后的课题(期中报告)”全史料协《会报》第一五号、一九八八年九月、六—七页。
(7) 详细整理于前面所提及的君塚论文、高野修“公文馆法的制定与相关于全史料协”(《地方史研究》二一三号、一九八八年六月)、中野目彻 “国立公文馆与《公文馆法》”(《历史评论》四六三号、一九八八年十一月)中。
(8)(9) 参照前面所提及的“公文馆法的意义与今后的课题(案)”(一九八八年三月版)、岩上二郎 《通向公文馆的道路》(共同编辑室、一九八八年四月),以及中野目论文。
第一次案被指出与一九八一年参议院法制局所完成的同名法有许多相似点。
(10) 一九八八年六月,协议大学史的编辑以及与资料保存、利用等相关的共通问题,开展以情报交换为目的的“关东地区大学史联络协议会”的活动。现在的同会会员,由包含本校二十五小的会员校与三名个人会员构成。至今为止的同会活动都详细记载于会报《大学公文》第一号(一九八九年一月十日发行)。
典故出处——《中央大学史纪要》第1号、1989年3月
三大学史的编纂和资料的保存
——现状和课题泽木武美铃木秀幸中野实
日野露好章松崎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