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室负责《通史》与《资料》相关的内容编辑。发行原则是,《资料》先发行,《通史》后发行。虽说先发行,也并非意味着两者间空有很长一段时间,只是计划让《资料》先发行而已。但是,实际情况却是一部分《通史》先行刊发了。
作为笔者今天说话的参考,向大家分发了《通史》和《资料》的目录。笔者想大家看了目录就会明白了,在编辑《通史一》的时候,由负责《资料二》的各部门的学科课程或规定还没被确定为具有史料性价值的内容。于是《通史》就必须以《通史》所需要的来收集史实资料以及评价史实资料,为此,就要花费更多的时间来进行这项工作。并且,在年表里加入了《资料三》。所以在相关事项的取舍选择上,执笔《通史》的人员就更加的辛苦了。在确定了有年表一事之后,因为编辑室所有成员不是专门编辑东京大学史或大学史的成员,只是整理、记述在这时期与之相关的事项的派遣人员。因此,在完成修改《资料》时,才终于轮到《通史三》的工作。例如,因为与大学纷争相关的历史资料被收录到了《资料二》中,所以可以根据此来执笔《通史三》。
像这样,在《通史》和《资料》相互关联方面,笔者觉得编委会在这次编辑东大百年史时,相互衔接做得不甚理想。
1. 关于《通史》编纂等
关于《通史》的编纂,笔者想要着重提一下关于校对工作。
首先,提到东大关于《通史》原稿的执笔撰写,这是由教员和研究生分担完成的。执笔撰写的分担,主要是根据各自专业的领域先由自己申请,然后,由编委会分配撰写内容。因此,笔者所执笔的内容正如笔者前面所提及的一样,是根据自己所学专业进行申请,然后得到的撰写内容。笔者得到的执笔内容是,大正期的学制改革和大学令的制定,因为笔者正在研究大正七年所发布的大学令。
首先,以试用稿件名义提交原稿。先把这些内容用打字机打出来,做成编辑室所要求的打印稿,共打了近百部。接下来,根据这些打印稿进行校对、核稿,然后,再做成合乎用稿条件的稿件。打印稿与最终采用稿完全相同,不需要再进行核实、校稿。
一开始,大家也都不熟悉校订稿件,所以工作进展缓慢。有时,一天都完成不了一个项目。校订的内容稍后再说。大家在校订交来稿件的同时,也在进行着对原著的校正和典故出处以及年月日的确定等工作。从五六年左右开始,在每月一次的编辑室会议上,都对提交稿件进行严格审查。因为各执笔人员在实际编写时总会发生忽视编写纲要或者在誊写引用文时发生错误或记错年月日这样的问题,所以需要这样的审查。
2. 《通史》的校订工作
下面请允许笔者说说有关的校订内容。
校订的内容包括,第一,对是否存在重复内容进行检查,其次是,核查在各项目间是否存在内容理解、解释上的相互矛盾,或者在解释上存在不足、或者在理论上出现飞跃、叙述方法上存在粗糙现象以及在体裁上存在不统一现象等内容。可以说,校订的方法在反复试行和纠错后才得以确定。校订的成员——虽然在《通史三》中夸张地称为校订作业委员会,实际上,只有笔者和另两名室员(田辺久子氏·现青山学院大学讲师·照沼康孝氏·现文部省教科书调查员)——3人负责恒常性校订工作。
第一步,校订成员首先审读打印稿,然后,相互提出校订方案。接下来,把所提出的方案合成一体。在这个阶段,如果遇到不明白或校订人员无法解决的问题时,就委托编辑室的专门委员会、或者负责通史各卷内容的专门委员来解决这些问题。在开展这项工作时,会给负责各卷内容的老师一套打印稿,请他们通读。另一方面,其他校订成员负责对打印稿上的原典出处进行校订。因此,这样做,就把专门委员负责解决的打印稿和校订成员所整理的稿件以及已经完成原典出处校订的稿件——这三项已打印出的稿件一次性地合为了一体,成为马上可以付梓出版的稿件。虽然在完成定稿的阶段,理应已经结束校订工作,但是,由于所要解决的问题以及原稿的提交发生延后,以至于在初校阶段,工作就已堆积如山。初校采用五件制。以五种颜色分成退稿用、中野用、专门委员用、标出用以及其他工作用。百年史的原稿在初校阶段就最少由三名人员对所有内容进行过目。
关于实际校订,请允许笔者再稍作说明。关于在校订阶段所发现的重复问题,由于是分担执笔内容,所以经常会发生因相互跨越而重复的内容。《通史》中共有332个项目,调整这些项目的确费力不小。正因为是分担执笔内容,所以执笔人员总希望体现出起承转合的态势。然而,这只能限于这些项目中的起承转合。若把这种概念用于百年史整体项目上则有失偏颇。因为,如果站在编纂百年史整体项目的立场上,某些相关记述重复出现在其他项目中时,只能忍痛割爱。最常见的情况是,删除起承转合中的“起”的部分。比如,撰写人员在撰写明治二十年代的教育课程时,遇到如果不对明治十年代的教育课程进行梳理的话,就会造成所要记述的二十年代的内容的失衡,于是,就进行梳理。但是,实际上,从编纂的角度来读它们,它们则是不需要的,首先会被删掉。
关于解释过度与不充,因为太拿别人稿件说事有失公允,所以就拿笔者负责的“大学令的制定”说说吧。“关于大学令的制定过程”是笔者在硕士论文中探讨的一个题目,作为本人来讲,的确希望把这项成果写全写透,因此,是以一种把它当做最终版这样的心情来写的。甚至援引了枢密院文件来写它。作为研究论文,这样做,也许没什么。但如果根据实际需要,大可不必那样。结果,论文提交上去后,受到了也适应东大百年史的,“作为对大正以后的基本法令的大学令的记述显得过于琐碎”这样的批评。的确如批评所说。而个人研究论文与百年史整体项目的稿件相比,着力点不同是不言而喻的。接下来,说说解释不够的问题,如果碰到对某个项目比较熟悉的情况,是不是就觉得不写也可以呢?因为自己是明白的,所以自认不用写那么详细,结果,就变成了只写要点。遇到这种情况则与先前相反,要充分补充史料,把它们充实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