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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郁金香王国(2)

荷兰独立后西班牙采取了敌对的封锁政策,荷兰人不得不靠自己开辟前往东方和美洲的航线。1602年,一个前所未有的经济组织——荷兰东印度联合公司成立,它是历史上第一个联合的股份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向全社会融资。不过那还不是现代意义上的股票,公司当时只是对股票拥有者发放红利而已,但成千上万的荷兰人还是愿意把自己的积蓄投入到这项利润丰厚也风险巨大的投资中去。由于荷兰政府也是股东之一,大大增加了其权限和信誉,从而也吸引了大量海外的资金。就这样,在东印度公司成立短短五年后,它每年向海外派出的商船队数量已超过了西班牙、葡萄牙船队数量的总和。阿姆斯特丹成为当时欧洲最活跃的资本市场,大量金银货币以空前的速度循环流通,于是就顺理成章地出现了银行。阿姆斯特丹银行成立于1609年,比英国银行的出现还早了一百年。当时欧洲神圣罗马帝国的各个王国、王室之间争斗倾轧不断,荷兰则始终保持中立,只专注于经济发展,财富不断增长。

1609年,荷兰船长哈德逊(HenryHudson)带领“半月号”货船驶进了北美洲东岸的一条河口,这条河后来就命名为哈德逊河。五年后荷兰人占据了河口的曼哈顿岛南端;1626年他们花了区区六十个荷兰盾就买下了整个曼哈顿岛,把这个大海港命名为新阿姆斯特丹。

到十七世纪中叶,荷兰这个“海上马车夫”达到了繁荣的巅峰,阿姆斯特丹已经是世界的经济中心。1648年,富裕的阿姆斯特丹市民们——尽管他们过着简朴的生活,荷兰人不懂得奢侈——决定建造一座新的市政厅;他们用了八年时间,花费了七十多吨黄金,完成了这座宏伟建筑。1656年市政厅落成,在它前面的丹姆(Dam)大广场上,阿姆斯特丹女神把她的手放在了一个地球上面。被誉为荷兰莎士比亚的诗人冯德尔(JoostvandenVondel,1587—1679)为市政厅写了一首颂歌:

“我们阿姆斯特丹人扬帆远航,……,利益指引我们跨海越洋。心向财富,我们走遍世界上所有的海港。”

这也许是我所读到过的最最务实的诗歌。有道是“诗中无钱,钱中无诗”,也只有荷兰人才会写出这样“钱中诗”来。阿姆斯特丹最大的公园就是以冯德尔的名字命名的。

经济昌盛也带来了艺术繁荣,阿姆斯特丹出现了以伦勃朗(RembrandtHarmenszoonvanRijn,1606—1669)为代表的一大批画家,也出现了斯宾诺莎那样伟大的哲学家和思想家。

1664年荷兰把在美洲的大本营新阿姆斯特丹让给了英国(英国遂改其名为新约克,即纽约),换得了远东印度尼西亚东部海域的一个小岛(RunIsland),这成了开拓印尼大手笔的起点。

荷兰和英国还真是有点缘分。虽然在争夺美洲的利益上难免会打打闹闹,但总的说还算友好。前面已经提到,1581年荷兰人曾经邀请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一世帮助统治荷兰。有趣的是,1688年9月,受英国议会的邀请,荷兰最高执政官威廉三世(WilliamIIIofOrange)和妻子玛丽二世(MaryII)带领着一支有两万名荷兰士兵的庞大舰队从阿姆斯特丹起航,前往英国去保护那里的“宗教自由和财产”。这就是英国历史上著名的“光荣革命”3。这实在是历史在时间和空间安排上的大巧合。因为这个时候荷兰正在逐渐退出世界的霸权。表面上,威廉三世离开荷兰到英国是去保护革命,统治英国,而结果却象征着世界中心舞台跟着威廉三世做了一次大转移,接下去便是大英帝国风风光光的两百年。

小小荷兰保持了一个世纪的世界第一强国,积累起了巨大的财富。荷兰的强盛和富足并没有像西班牙那样靠对外的穷兵黩武和强取豪夺;特别是对自己国内,他们既不实行独裁和专制的高压政治,也不搞政治迫害,更没有靠对内掠夺和剥削自己的弱势群体而致富;靠欺压和剥削自己国内的弱势群体大发横财,是实现不了国家复兴和“大国崛起”的。

二十一世纪的荷兰,世界大国风光不再,但大国风范犹存,荷兰人的眼光依然是向着全世界;恰恰是这种全球视野、开拓创新的冒险精神,决定了荷兰的大国风范。

以领土面积而言,荷兰是个不折不扣的蕞尔小国;更何况它有五分之一的国土在海平面以下;如果没有拦海大坝,那么涨潮的时候海水可以吞没它一半以上的国土。然而以他们所成就的事业而言,荷兰又自有一套成功的大国经纶,有一套通过多方参与、协商沟通来解决问题的传统,这也是世世代代在低于海平面的泽国中求生存的准则。他们之所以能成为不折不扣的大国,恰恰正因为他们世世代代从上到下都有清醒的小国意识,清醒地认识到自己没有什么“地大物博”,有的只是浩浩荡荡、分分秒秒从东南边流进这个低地的莱茵河和西边随时可以吞没他们的北海;清醒地意识到无论是匹夫还是贵族,必须一起商量治水的对策;明白大家都是绑在一条船上,只能同舟共济。荷兰的政治中有所谓的“围堰模式”的说法,指的就是这个准则。大而观之,今天的许多全球化问题,在实质上同“围堰”理论是一个道理。退一步看,也恰恰是这样清醒的“小国意识”慢慢地熏陶出一种大国的风范来。相比之下,法国的领土比荷兰要大上十六倍,但法国人的傲气和优越感却并不具备大国风范。荷兰人小气,却一点不刁钻。法国人的包容是表面上的;荷兰人的包容则是实实在在的。

荷兰现在仍然是欧洲最富有的国家之一,也是令人羡慕的福利国家。在荷兰生活,吃的方面仅占开支的很小一部分;像牛奶、面粉、麦片、盐、糖、啤酒和红酒等必需品的价格低廉得让人难以置信,其折合的绝对价格都远低于上海。因为政府对这些必需品有补贴,以保障农民的收入。然而,在这基本生活的水平上想要提高改善一点,所花费的额外支出则是呈指数式的上升了;因为人工费和服务费越涨越高,而精明的商家也千方百计地在钻政策的空子。最明显的就是2002年从荷兰盾改用欧元那个当儿,许多商品的价格很露骨地没有按照规定的2.2∶1的比例而变相地涨了价。荷兰一些地方还为此发生了久违的罢工抗议。

荷兰国旗很简单,水平三条:天上是红色的太阳,因为在这风雨不断的低地里生活的人们对阳光何其需要,何其热爱,何其痴迷;中间是广阔白色的空间,是一望无际的世界;下方不是大地,而是蔚蓝色的海洋;海洋对于荷兰人而言,远比大地还重要!

从斯宾诺莎到洛仑兹

在荷兰这样务实而爱财的国度里,造物主也同样造就出了淡泊钱财的思想家和哲学大师。祖籍葡萄牙兼犹太身份的斯宾诺莎(Benedict,deSpinoza,1632—1677)就出生在十七世纪中期荷兰登峰造极之时灯红酒绿的阿姆斯特丹,只是他没有以精英的身份出现在这个盛世,他在世的时候只是一位自食其力的磨镜师。他不朽的历史地位是在他去世以后才被后人理解和肯定的。他是我最钦佩的荷兰人,也是最伟大的荷兰人。

斯宾诺莎的《伦理学》(Ethics)是我大学时代接触最早的西欧哲学著作,也是他最有代表性的一部著作。这部《伦理学》并不局限于现代伦理学所阐述的人、家庭与社会的关系,它所阐述的核心,恰恰是人和神,人和自然以及自然和神的关系。斯宾诺莎所提出的自然和神的关系形成了他最了不起的信仰:泛神论(Pantheism)。他认为宇宙间并不存在具有意志的拟人化的“神”或“上帝”,他心目中的“神”或“上帝”就是大自然和宇宙本身,就是大自然和宇宙间永恒的规律。在教会如此强大的中世纪的欧洲,能提出这样大胆的信仰,该有多么伟大的胆识!斯宾诺莎实际上已经否定了教会和圣经里所定义的所谓“上帝”。在赞叹斯宾诺莎的伟大的同时,还应该感谢荷兰;在那个年代,也只有在荷兰这个宗教上和思想上最宽容的国度里才有可能允许斯宾诺莎的思想和肉体的存在。若是在同时期的意大利,他完全可能和布鲁诺一样被天主教的宗教裁判所活活烧死在罗马的广场上。教会不仅要消灭这样的思想,还要消灭具备这样思想的肉体。

斯宾诺莎的泛神论是欧洲启蒙运动的思想基础之一,直接影响了后来的康德、黑格尔、莱伯尼茨等大批哲学家和思想家,以及歌德、贝多芬等一大批文化巨人和洛仑茲、普朗克和爱因斯坦等一大批伟大的科学家。

不妨听听伟人们是如何评价斯宾诺莎的。

黑格尔说:“对所有哲学家而言,他要么是斯宾诺莎的拥护者,要么则什么也不是!”

歌德在对斯宾诺莎还来不及深入了解时就已经崇拜得五体投地。

爱因斯坦则说:“斯宾诺莎是对我的世界观影响最大的一位哲学家。”

斯宾诺莎的泛神论固然很了不起,但其《伦理学》里的有些观点却未必能苟同。斯宾诺莎认为一切符合自然和宇宙根本规律的事情都是合理的,因此在大自然和宇宙中不存在善与恶的区别,它们都是合理的;善与恶不过是按照人和社会的功利观点出发而得出的结论。说到这里,我们大致还可以接受。再往下说,则可以见仁见智了:斯宾诺莎认为,宇宙间过去、现在和将来发生的一切都是合理的和必然的,不存在偶然和意外,人为的干预并不能改变将来;“未来”就如同“过去”一样,是不可改变的,希望改变未来,是出于我们的无知;所以说“希望”或者“欲望”都是一种“恶”。这和中国古代老子的“无为”思想有点相似。斯宾诺莎很学究气,他认为所有的结论都可以通过详细的论证一步一步加以证明,所以他对自己的学说都有很冗长甚至于很枯燥的论证。

古希腊哲学家德谟克里特认为物质是无限可分的,科学的发展证明了他的伟大;然而斯宾诺莎却认为物质是不可分的,比古希腊的思想倒退了一大步。

斯宾诺莎也是有史以来最言行一致的哲学家,他生活简朴到了极点。他认为,福祉是来自于我们对神的理性的爱,福祉并不是对德性的补偿,而是德性本身。不是因为我们克制了情欲而享有福祉,而是因为我们享有福祉才克制住了情欲。他一生以磨镜为生,长期和玻璃粉尘接触而得了矽肺,四十四岁就英年早逝。他认为,自由的人最少想到死,人的智慧不是关于死的盘念而是关于生的沉思。在他人生的最后一天,他还是和往常一样平静,照常谈论着感兴趣的问题。他坚信自己的学说,也实践着自己的学说。斯宾诺莎的言行一致,和法兰西启蒙时代的许多大人物的言行不一,形成了鲜明的对照。

荷兰盾的最大面币为1000荷兰盾,上面的头像就是斯宾诺莎。荷兰最高的国家科学奖赏就是“斯宾诺莎科学奖”。

洛仑茲(HendrikLorentz,1853—1928)无疑是荷兰最伟大的科学家,也是科学史上最伟大的科学家之一,完全可以和牛顿、马克斯韦、普朗克和爱因斯坦等大师们站在同一个行列。他在1902年因蔡曼效应(Zeemaneffect)所获得的诺贝尔物理奖其实并不代表他的最大成就;他更为杰出的贡献是电磁学里的洛仑茲变换,这是爱因斯坦在狭义相对论里描写时间和空间的基础,也是洛仑茲对相对论的杰出贡献。不仅如此,在相对论里很重要的时间-空间概念也是由洛仑茲先提出的:从惯性参考体系里观察到高速运动物体的长度,会在运动方向上缩短,而该运动物体的质量则会随速度的增加而变大的假设,以及这个假设的实验证实,就是洛仑兹和爱尔兰科学家费茨杰拉尔德在1893年的研究成果,比爱因斯坦狭义相对论的发表早了十二年。

洛仑茲比斯宾诺莎晚了近两百年,他既是虔诚的教徒却又是坚定的泛神论者。他是斯宾诺莎的崇拜者,既信奉其哲学,也以其道德为典范,为人谦虚平和。相比之下,爱因斯坦则信奉斯宾诺莎的哲学却并不崇尚其道德观,他我行我素,也绯闻不断。然而要真正做到斯宾诺莎所说的那样对事物发展的结果无动于衷,谈何容易。

1928年2月4日,洛伦兹在荷兰哈莱姆逝世。葬礼当天,荷兰全国电讯电话中止3分钟,以哀悼这位享有盛誉的伟大科学家。爱因斯坦在悼词中称洛伦兹是“我们时代最伟大最高尚的人”。为纪念洛伦兹的不朽贡献,1945年荷兰政府决定把每年他的生日7月18日定为“洛伦兹节”。

从阿姆斯特丹看荷兰

阿姆斯特丹(Amsterdam)是荷兰的首都。但也常有人误以为荷兰的首都是海牙(DenHaag),因为象征着首都职能的政府、议会和许多国家的大使馆都设在海牙;海牙还有“世界法律首都”的美誉,因为联合国的许多司法机构设在海牙。尽管如此,荷兰人还是不愿意把“首都”这顶帽子从阿姆斯特丹的头上摘掉,因为阿姆斯特丹毕竟象征着荷兰昔日世界大国的辉煌,阿姆斯特丹是荷兰的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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